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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莫子衿 “严大人找人调查我?”

    刚下过一场春雨的龙都城中,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严煜刚整理完三名苦主的状案词,起身到窗前准备将窗户关上,就看见一抹粉色的身影急匆匆走进府衙内堂。

    “季掌柜?”

    她左手提起裙摆一路疾走,右手还擒着一把湿透的油纸伞,看见严煜站在屋内,少女随手将伞立于门边,迈步进去。

    “严大人,听我馆里小厮传话回来,衙门里又来了三个报孩童失踪的苦主,如今可都派人去找了?”

    看少女神色迫切,因为小跑的缘故面颊泛红,正朱唇微张,低声喘息。严煜莫名想起那晚来接她的那名白衣郎君冷漠讥讽的脸,关于三个孩童的情况到了嘴边又咽下去。

    “季掌柜馆中小倌说得不错,这些到底只是衙门的事,与季掌柜无关。严某亦没有告知的必要。只一句,案子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请季掌柜回罢。”

    说罢他转身,拿起桌上状词准备离开,被季窈一个箭步拦在门口。

    “严大人此言差矣。整件事起因经过我皆参与其中,且不说小果儿的尸体和那蹴鞠都是我找到的,我馆中伙计因为这件事还废了一只脚。若背后的凶手只是爱捉弄人的恶鬼,解除他的邪念以保其他再上盘龙山人的安全是严大人你的一方责任也就罢了,可如果凶手是人,那我就一定要把他揪出来,为我馆中伙计报仇。”

    少女一番激昂陈词将严煜触动,他低头看一眼季窈,递上手中写满字的卷纸。她顾不上坐下,站在房中一页页看起来。

    “都是年龄在七八岁左右的男童……这个住城东,这个怎么住城北?”

    除年龄外,失踪男童几乎没有相似之处,口供单独有问到男童父母,三个孩子是否曾去过盘龙山,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去过,或者不清楚。

    那住城北的人家与盘龙山距离遥远,哪怕是坐马车都要花上半个多时辰,以七八岁孩童的玩耍范围和脚力,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到这么远的地方玩耍。

    口供的最后,写到三个孩子的失踪情况也大不相同。有出门上书塾未归的,也有替家里人上街买米面就没看见回来的,还有一个同小果儿情况类似,都是在家中人忙碌之时悄悄溜出家门,之后便再没了消息。

    严煜负手而立,站在季窈身边看着她专注的神情,语气清朗,“前两个苦主相识,昨日一同到衙门报的案,我已经派人去将那盘龙山脚和山腰处小孩子能去到的地方又搜了个遍,并未发现什么可疑之处。为防止小果儿和南郎君的情况再次发生,我也命人将山上所有捕兽夹拆除,并吩咐附近猎户,近日不要在山中放置捕猎野兽的夹子,以防有孩童误踩受伤。”

    他倒想得周全。

    “可若不是意外走失,而是被人挟持带走,岂不是一点关于贼人的线索都没有?”

    “不排除这种情况。”郎君面对季窈在太师椅坐下,如画的面容隐在背光的阴影里,看不出情绪,“这三位苦主已经问过,最近都没有与人结仇,惟今之计,只好等小果儿的爹娘来领尸体的时候,再向他们问询一番。”

    说起这事,季窈脑子里立刻浮现当初池子意的爹娘抱在一起痛哭流涕的画面。要他们倒衙门来领取自己孩子的尸骨已经是极其残忍的事,还要接受官府盘问,怀疑他们的孩子是被仇家所害。杜娘子看上去就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瘦骨嶙峋,脸上有皮没肉。她如何能承受得了?

    季窈沉默着在严煜身边坐下,正想着再问问其他,两人身后一个官差匆匆跑进来,抱拳在门口大声道,“禀大人,画像上男童的人家找到了!”

    **

    马车上,季窈掀开帘子看出去,发现他们正在朝城东方向而去,而距离盘龙山最近的城门,就在东门。马车拐进一处隐秘的胡同里,路过三两青砖黛瓦的小院之后,在一棵梨树边停下。

    严煜和季窈走下马车,四个官差引他们往梨树后那户人家走去。

    “怎么不把人直接带到衙门来?”

    李捕头闻言转头,看季窈一脸真诚,方知她是真心发问,而非在严煜面前故意挑拨,便略躬身答来,“大人吩咐过,对待百姓不要过于强硬。我们找上门的时候那莫老三还在家中照顾自己病重的妻子,脱不开身,是以……”

    原来是这样。

    严煜并未在意这些细节,淡淡然挥手示意他不用太过在意,“无妨,来看看也许还能找到其他线索。”

    敲响墨黑色木门,来开门的是一高大壮汉,李捕头介绍完严煜后,他便好声好气的将门打开,引众人到门厅坐下。

    “有人认出,我们近日在找的这画像上的孩童是你家孩子。”画像递到男人面前,他立刻瞪大双眼愣在原地,眼神扫过严煜又在周围官差身上环视一圈,落回地上。

    “是,画像上这孩子与我家小孩莫子衿有九分相似,可他已经失踪七年了啊!”

    “失踪?!不是死了吗?”她看见的是游灵,那说明那个叫莫子衿的孩子一定死了。可是他怎么会这么说呢?

    严煜脸色沉下去,一拍凳子沉声道,“把你知道的统统说出来。”

    原来莫子衿原本不姓莫,姓于。八年前,六岁的于子衿跟着娘亲陈夫人到龙都投亲,不料亲友早已不知去向,幸而母子二人被莫老三碰上,接回家中照顾,一来二去两人互生情愫,结了夫妻,于子衿便改名认了莫老三做爹。同一年,莫子衿同母异父的弟弟出生,陈夫人虽然患上顽疾但好在莫老三身体强健,靠着在外卖苦力也能挣不少钱,四口之家还算温馨和睦。

    “子衿满七岁之后我便送他去了最近的书塾,想着半工半读,好歹能学些知识,若是能读出个名堂来,中个举人之类,也算是给莫家祖上添彩,以后子子孙孙都可以走上文人仕途。谁成想自从他开始念书,整个人一天到晚都没精打采,书背不出来,字也练不好,成天就知道和书塾里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起到处顽耍。我那日不过说了他几句,完全没想过他负气出走以后就再也没回来……”

    季窈听出里面的猫腻,开口问道,“他们玩的是蹴鞠吗?”

    莫老三被问住,皱着眉头想了好久才支支吾吾说道,“似、似乎是的,以前在门口胡同里看见他们玩过一两次。”

    “那蹴鞠里头可有铃铛,踢的时候会发成声音?”

    “啊……有、有的。隔着门响个没完。”

    看来那蹴鞠果然是游灵的,那小果儿会把手伸进捕兽夹,就一定跟这个叫莫子衿的小孩游灵又关系。

    李捕头接过话头,正做一些日常问询,门厅右侧的房间里突然传出女人的咳嗽声。莫老三赶紧起身,朝坐在主位上的严煜弯腰抱拳,“拙荆病重,实在没办法下床来见大人,还请大人见谅。”

    说话间,他还不停转头朝右侧房间看去,模样十分着急。

    “无妨,你好好照顾你的妻子,若是想起什么与你家小儿有关的人或事,记得往衙门传信。”

    问询结束,严煜起身带着季窈走出门厅,刚到大门口,一身着藏青色短衫,模样看上去青涩稚嫩,约莫只有七八岁的少年跨步进了院子,看见家里突然出现这么多人也是一愣,直到莫老三送出来后他才稍稍回神,朝莫老三鞠躬,“爹爹。”

    这就是游灵那同母异父的弟弟?若是莫子衿没死,就该是已经十岁有四的大孩子了吧?

    季窈还没从看见小孩的恍惚中回过神,门外又走进来一个人。

    “梁大夫?”

    来人正是济世堂药师梁之章。他提着药箱站在门口,院子里乌央乌央全是人,也有些怔愣。严煜那身绛紫色官袍十分好认,加上四个官差在侧,他反应过来,恭敬朝严煜行礼。季窈一看都是老熟人,也不见外,径直走到梁之章面前,开口问道,“梁大夫来这里做甚?”

    梁之章已经习惯她会问出一些无脑的问题,耐着性子正准备回答,莫老三赶紧迎上来,示意梁之章进右侧陈夫人房间,“梁大夫是来给拙荆看病的,这边请。”

    刚走两步,梁之章又好像想起什么,转过头来看着季窈,“今日记得来济世堂换药。”

    从莫家走出来,少女左顾右盼,神魂还游离在外,严煜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季窈的眼神带着赞誉,“方才季掌柜问的几个问题恰到好处,该如何查,我心里已经有数。接下来我会派人去盘龙山搜寻莫子衿的尸骸,如若顺利,到时候再让李捕头给你带话。”

    嗯?他怎么知道莫子衿的尸骸在盘龙山?

    “你怎么知道……”

    俊逸郎君温润一笑,眉眼间神韵让人看来如沐春风,“季掌柜在这龙都城中所办几件案子严某有所耳闻,知道游灵只能在自己尸体附近不远处出没。虽然时隔七年,尸体应该早已化作白骨,但季掌柜既然是在盘龙山上看见的他,只能说明他的骸骨就在山里。”

    不对,偌大的龙都城里,奇人异事每天都在上演,她到南风馆将近一年,就连簋街上的商户尚不是所有人都认得她,严煜初来乍到,又不常在外行走,如何能知道她那些事?

    少女眯缝双眼,朝严煜走近一步,“严大人找人调查我?”

    她直言不讳,严煜面不改色,“知根知底,方可用人不疑。”

    这回答倒让她十分满意。这个严煜,她真是越看越顺眼。

    “好,那我就先走一步,回馆中静候严大人好消息。”

    第102章 他的名字 养只小老虎,叫季窈

    傍晚时分,日落洒金。

    季窈回到南风馆,刚好看见杜仲将一封书信交给布衣小童,凑上前好奇道,“杜郎君想念家人了?”

    男人斜她一眼,拂袖转身。

    “某人不是对自己的身世之谜念念不忘?我画了你的画像给苗疆人送去,看还能否找到认识你的人。”

    “真的!?”季窈没想到他竟然会主动替自己着想,欣喜若狂拉住他的袖子跑到他面前,两眼直冒金光,“还有可能找到认识我的人吗?”

    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收起利爪,小猫咪似的看他。

    杜仲低头盯着那双抓住自己的手没有答话,反过来拉起她往外走。

    “去济世堂换药。”

    她没有第一时间站稳,跟在他身后步伐踉跄,“可是梁大夫现在尚未回呢。”

    “你怎么知道?”

    “我和严大人去查案的时候看见他到外头出诊。”

    又是那个严煜。

    刚走出门外,杜仲放开她,两人就这样迎着夕阳面对面站着。季窈知道他又要说自己整天不着家,只知道跟着严煜四处跑,声线放低解释道,“城里又有不少小孩失踪,大家都怀疑是有人故意做的。我还不是为了给南星报仇,才想着去帮忙……”

    “为了南星”无可厚非,饶是他心里如今生出几分不乐意,也无话可说。但是为了南星去找那个小白脸,他无论如何做不到心平静气。

    “看掌柜对他、对那个衙门颇多留恋,不像是惦记苗疆亲人的样子,不如我把送信小童追回来,趁信尚未送到驿站之前让他把信还给我。”

    “别别别,”季窈恨自己没出息,明知道他在威胁自己仍然只能选择妥协,“馆里每日采买和营业之时我一定会跟大家在一起,努力当好这个掌柜的。其余时间……衙门我尽量少去,旨在破解谜题,找出真相,到时候若是帮游灵完成心愿,能再助杜郎君你一臂之力,岂不双赢?你说好不好?”

    杜仲生得高大,季窈只能抬头仰视他,目光闪烁间带上哀求,看上去柔弱可怜。郎君被她这样赤裸裸的目光盯一阵,耳垂悄悄红了,别过脸叹气,然后径直转身继续朝济世堂走去。

    “去济世堂等。”

    **

    烛盏从酉时三刻燃至亥时,季窈趴在桌子上都睡了一觉,梁之章才从外头回来,将药箱放在桌上,发出“咚”的声响将她惊醒。

    “今日倒准时。”

    在少女对面坐下,梁之章熟练地拆布清创,消毒擦药,医馆里一时安静,落针可闻。

    睡醒起来,季窈自觉腹中空空,空闲的那只手摸了摸肚皮。杜仲余光扫过,淡然起身,不一会儿从外头回来,手里多了几个豆皮卷。

    还没等杜仲手里这个吃完,季窈已经将剩余几个全部塞进肚子,手上伤口也已经处理完毕。梁之章吩咐下人把余物端走,起身洗手。

    “季掌柜今日怎么到那莫家去了?”

    这当然要问他自己啊!

    她填饱肚子,心情也跟着好起来,随口答道,“那还不是多亏了梁大夫你。是你回忆起莫子衿来过你的医馆,衙门派人就在你这医馆附近挨家挨户的问,两天不到就把他家里人找到了,说起来我们还要好好谢谢你呢。诶对了,你今日不是去他们家给她娘亲看病,怎么会没有想起来呢?”

    梁之章闻言顿住,片刻后明白过来,继续低头洗手,“或许在莫家也见过吧,不过早已是很多年前的事,记不清了。”

    他擦净手转过身来,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从蒸腾的热气中轻抬眼皮,随口问起他们今日为何会找上莫家。听季窈一点点说来,面前人目光渐渐锐利起来。

    “莫老三就没同你们说起,他当初把那个孩子带出去卖掉,后来又被那孩子自己悄悄找回来的事?”

    什么?!

    这次换成季窈惊呆,她好像听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噌”的就从板凳上站起来,站到梁之章面前,杜仲脸色也凝重起来,看着梁之章一言不发。

    “梁大夫可是知道什么内情?”

    “呵。”梁之章冷笑一声,开始讲起他这些年给陈夫人看病,从她口中得知的一些事情来。

    陈夫人当年之所以会带着子衿不远千里来到龙都投亲,是因为其夫君生性好赌,嫁过去不到三年将家中值钱的家当败个精光。当初莫老三愿意收留她们母子两,也不过看中陈夫人容姿艳丽,算得上倾城佳人。自从两人生下莫子衿的弟弟之后,好日子才过一年,就被子衿的生父找上门来,开口闭口就说莫老三强占民妇,让莫老三要么给钱留人,要么他就此告到官府,要莫老三人财两失的同时,恐还有牢狱之灾。当时莫老三被逼得没法,只能东拼西凑拿出二十两银子来给了那赌鬼,却不想就此种下祸根,那赌鬼三天两头就以看自己儿子为由找上门来,顺便再找莫老三和陈夫人要钱。

    为此,莫老三的性格慢慢从憨厚老实变得喜怒无常,稍有不如意就对着子衿拳打脚踢。子衿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寄人篱下又有个不逼死他们不罢休的亲爹,承受莫老三再多拳脚也只能忍气吞声,连哭都只敢躲到门外去哭。

    后来有一次,那个赌鬼又找上门来,赖了半天找陈夫人拿了一吊钱骂骂咧咧离开。莫老三回来以后喝了很多酒,陈夫人听他一个人嘀咕,说什么“死了才好,死了他就不会上门来骚然我”之类的气话,第二天子衿出门以后就整整三天没有回来。她官也报了,漫山遍野、街头巷尾也找了,都没找着。

    直到第十天傍晚,子衿衣衫褴褛地出现在门口,看见她气若游丝地喊了声“娘”就倒在地上,昏死过去。她那几天忙里忙外,又要照顾弟弟又要照顾他,等他醒过来,私底下才悄悄提起是莫老三四日前借着带他上街买糖人的理由将他哄骗出去,打晕之后套上麻袋,不知道被卖给什么人。他好不容易挣脱看守,一路上又累又饿,辗转吃了很多苦才找回来。

    陈夫人有苦难言,饶是心里再难受,表面上也只能忍住不开口。一来二去,内心郁结成疾,身体便一日不如一日。

    “太过分了!”少女拍案而起,眼睛里快要冒出火来,“这种人也配当人家夫君、做人家爹?我呸!禽兽不如,畜生!他七年前既然能做出卖掉子衿的事情来,那如今他再对这些小孩下毒手,也不是一点可能也没有。”

    杜仲在一旁也算是完全听明白,低头略整理衣襟,淡然开口,“他当初选择卖掉子衿,其背后根本原因在于那个赌鬼生父。与如今四件孩童失踪案背后可能存在的原因截然不同。且如果真是他做的,为何中间相隔七年?我劝你再好好想想,不要妄下定论。”

    这杯茶喝完,梁之章起身走到门口准备打烊,面容上波澜不惊,“说起来,老夫这两月替陈夫人看病的诊金他们尚未给我,往年都是每月结清的。看陈夫人缠绵病榻,我也没好追问。”

    季窈柳眉上扬,心里有了想法,“那就对了。他们近日定是缺钱用,那莫老三才会旧事重提,惦记起七年前买卖孩童得到的甜头来。我一定要赶紧把这件事告诉严大人,让他派人时刻盯着那个禽兽。”

    杜仲听她嘴里又又又提起严煜,蹙眉沉声,“嗯?”

    这一声莫名带着满满压迫感。少女缩了缩脖子,不敢看他。

    “三七……我派三七去告诉他行了吧。”

    这人真是,怎么会这么排外呢?非要人家严煜成为南风馆里的小倌他才会把人家当自己人看待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严煜真的来南风馆当小倌的话……嗯,此等正人君子估计会被调戏到哭。

    想想还挺有意思。

    接下来几日,季窈知道杜仲主动帮她去信到苗疆替自己打听身世,乖乖待在南风馆没有再去衙门,只是让京墨拜托李捕头,小童失踪案一有进展就派人来告诉她。

    杜仲每隔几日陪着她去济世堂换药,伤口愈合的同时,疤痕也淡褪不少。回家路上看见有穿青衣的郎君路过,看她眼神恍惚,杜仲知道她心里在想南星。

    “京墨派人去封家问过,封啸尘在徐清来和一众京城名医的照顾下已经醒了,接合的骨头正在恢复期,预计至少还要半年才能下床行走。”

    “封啸尘?”

    四目相对,季窈看见杜仲眸色闪动,反应过来后有些失落。

    “对,他不叫南星,他叫封啸尘。”与那个幼稚的青衣少年相处的一年,如黄粱一梦般短暂,醒来之后,她才恍然明白自己曾心动过的那个少年郎,其实只是她想象中无忧无虑,能与她携手同游之人。

    真正的封啸尘,她知道得太少。

    少女苦笑一声,抬起头看向身边人,语气带上几分试探,“你呢,杜郎君。”

    “我什么?”

    “你真正的名字叫什么?”

    从没想过她会问自己这个问题。杜仲停步当场,只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季窈问完就慌张起来,生怕听到他直截了当的拒绝。

    当然也怕他随便说个名字来哄骗自己。

    于是她爽朗一笑,故作潇洒地拍拍面前郎君肩膀,朝他摆手,“我随便问问,不想说可以不说。走罢,赶紧回去吃饭,我好饿啊。”

    杜仲看她加快脚步,像是急着逃离这里一样朝前面走去,眸色沉静下来,快步上前将她拉住。

    入夜的簋街,灯火通明。两人身边不停有行人穿梭其间,夹杂笑声与喧闹之声,热闹非常。

    花红柳绿,属于神域的春天已经到来。杜仲低头看着面前呆愣住的少女,粉色衣裙恰似枝头最娇艳的那朵桃花盛开在他眼前,浓密睫毛只轻眨几下,投落三分薄影就这样映照进他心里。

    季窈看着他将自己松开,眼眸逐渐染上柔情,接着那双薄唇微张,喑沉但饱满的声音越过人少人海的吵闹声,就这样传进她耳朵里。

    “元麟,我叫元麟。”

    第103章 缠绵春雨 换上他的黑色长袍。……

    元麟?

    “你姓元?”

    季窈没有注意到杜仲突然的温柔,问话之间只捕捉到他眼中的笑意。郎君收回目光随意看向远处,再开口时语气已经变得淡然。

    “我曾经的姓氏,是伴随我孩提时期最骄傲的一件事。不过,如今我也和子衿一样,没有姓,只有娘亲留给我的名。”

    元麟……听上去意料之外的温柔。

    高大宽厚的身影看上去莫名孤寂,季窈沉吟片刻,跳到他面前想引起他的注意,“元麟很好听,叫元麟很好。以后生个儿子叫元宝,生个女儿叫元满,养只小狗叫元润,再养只小猫叫元滚滚。”

    她想的齐全,连猫猫狗狗的名字都替他取好,杜仲忍俊不禁,眼中笑意更浓。

    “那不如养只小老虎。”

    小老虎?说起来她也想养。什么豹子、老虎、狼,威武霸气的猛兽若是能靠在她怀里撒娇,那她可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

    “好哇好哇,那你准备给小老虎取什么名字?”

    杜仲嘴角勾起,单眉上扬,第一次露出邪魅的讥笑来。

    “牙尖嘴利,张牙舞爪,稍稍不顺着她的意就立刻炸毛,不如……叫季窈,如何?”

    啊?

    “你在笑我?”少女反应过来,伸长双臂就朝着杜仲扑过去,“接招吧!”

    杜仲自然不像南星一样,会任由她追着自己打闹。少女扑过来他也不躲,被她直接用额头撞到鼻子,疼得两个人都捂着脸吸气。

    来往行人看他二人容色冠绝又举止亲密,忍不住频频回头。季窈被盯得不好意思起来,低头埋在杜仲身侧,引郎君低声浅笑。

    **

    时逢惊蛰前后,雨水渐多。

    衙门那边既没找着三个失踪小童,也没找着莫子衿的尸骸。

    原本季窈还想再上一次盘龙山去寻莫子衿的游灵,可每每入夜总是落雨,杜仲一个眼神递来,她就打消了冒雨上山的念头。

    足不出户的日子,季窈闷就在自己房中,将赫连尘留下的那些书卷翻出来看。金哥儿住进龙都城后伙食明显改善不少,一天吃的白肚皮鼓鼓,只知道睡觉,渐渐的也不和珍哥儿打架。

    有鹦鹉和蟒蛇陪着,她的日子不算无聊。

    这日仍是大雨,她推开窗户见雨势太大又赶紧关上,步行到前馆大堂打算看看有什么事情可做,凑巧三七买了不少茶叶回来,收伞靠到一边。

    “近日咸承坊可有什么新茶上市?”

    他抬头看见季窈,抱着茶叶包走过来,“没有呢,这些时日盘龙山附近山贼强盗闹得凶,供货的茶农们好些日子没来了,都是些陈茶。啊对了。”

    他将茶叶包放在桌上,坐下说道,“我方才在铺子里挑茶叶的时候听到大伙议论,说是盘龙山体滑坡,塌了好大一段,把东边进城的路都给堵了,我估摸着这段时间菜价、米价都要上涨,你说要不要多买一些回来囤着?”

    龙都作为神域商贸往来最繁华的城池,就算东边堵了,也有大批货商从其他入口将货品源源不断的送进来,不过她在龙都一年,多少也摸清了所谓经商的本质。

    盘龙山垮塌,他们必借此囤积货物,抬升物价。

    “囤点也好,那你即刻将其他人都叫上,分配一下看各人都负责去采买哪些货物,趁雨小些就出发罢。”

    “是。”

    三七去到后舍,就只剩季窈一个人坐在大堂听雨。

    她闲来无事,起身正准备烧一壶水泡茶,大门外一个没有打伞的人匆匆走进来,水渍、泥渍飞溅,将大堂门口她才置办不久的脚垫打脏。

    “诶你怎么回事儿……”

    定睛细瞧,季窈依稀将他身上那件捕快的官服看清。来人胡乱抹一把脸,弯腰朝季窈抱拳行礼,“季掌柜,李捕头让我给你带个话,方才有兄弟在清理盘龙山体垮塌的时候从里面清理出三具小孩尸体,目测应该就是前段时日失踪的那三个苦主的孩子,这会子正把尸体往衙门里送。”

    “尸体!?”

    他们已经死了吗?

    来不及细问,季窈拿起三七方才靠在门边的伞撑开,示意那捕快在前面带路。两个人冒着大雨一路跑进衙门,她虽然撑着伞但浑身仍被雨打湿得彻底,鬓角碎发贴在脸上,狼狈之余别有一番风情。

    少女从门口一直走到仪门,穿过寅恭门又进到二堂,看验尸房里也黑着,停步疑惑道,“人呢,怎么没看见?”

    正说着,身后一阵躁动之声,七八个官差一身泥水抬着担架进来,上面白布已经完全被雨水和泥土浸湿,露出孩童短小的身样轮廓来。李捕头被雨点子打得眼睛都睁不开,胡乱在脸上抹一把又不小心把泥沙揉进眼里,闭着眼睛站到一旁开口指挥。

    “把尸体先送到后院洗净,再抬进验尸房等候知府大人发落。”

    “等一下。”

    季窈身后,严煜清冷的声音传来。她转头看见少年郎早已穿戴妥帖,一边从她身边走过,一边用滴了白醋的布条蒙住口鼻,“冲洗尸体会销毁部分附着在尸体表面的证据,直接送进验尸房就是。”

    李捕头上前两步行礼,显然对那几具尸体没抱什么期望,“可这尸体是从泥巴里挖出来的,有啥证据早就都被泥粘走了或者是被雨水冲掉了,若是那脏泥把大人的官袍弄脏可怎么好?”

    “无须多言。”

    余光扫过站在官兵身边的季窈,严煜眸光闪烁,突然转头回去,再开口声音已经大了一些。

    “速速将尸体送进验尸房,其他人各归各位,不要在此多做停留。”

    听他声音突然严肃起来,大家都以为李捕头这次的马屁没有拍好,赶紧点头领命,散开的同时幸灾乐祸,偷笑不止。李捕头也以为自己惹怒严煜,胆战心惊之余主动接过担架将尸体抬进去,边走还不忘回头边瞧严煜的表情。

    众人做鸟兽散,中堂天井就只剩下严煜和季窈二人。她正想着赶紧赶上去,好看看那三具尸体到底是何死因,被身后郎君出声叫住。

    “咳。”这声咳嗽多少带着些许尴尬,严煜上前两步,目光却落在别处,“季掌柜衣裳湿透,我房中有我平日里熬夜看卷宗时候放置的一件外袍,你若真想查案,披上回去换一身衣裳再来罢。”

    季窈浑然不觉身上有何不适,以为他只是寻常关心两句,摆摆手随意道,“嗐,这点子小雨有什么要紧?去年整个冬天我进补不少,如今身子可壮了,不用担心。还是快些去看看尸体罢。”

    说罢她正转身,衣袖一角被身后人拉住,严煜突然耳根泛红,悻悻然松手后,语气支吾起来。

    “是、是季掌柜这身衣裳,让人看见了不妥。”

    啊?

    顺着他的话,季窈低头看。

    入春以来,气候温暖许多,她今日穿的一身偏橙的扶光色罗衫仙姿飘逸,轻扬料薄。奈何沾湿之后薄薄的衣料微透,还紧紧贴在身上,让少女凹凸有致的曲线暴露无遗。加上扶光色与她本就白皙水润的肤色贴近,黏在少女身上浑然一体,叫人瞧上两眼就气血上涌,不敢再看。

    “啊呀。”反应过来的少女惊呼一声,双臂环抱着住胸口,略蹲下身子羞红了脸。严煜耳根子更红,想了想还是低头开始解自己的袍子。季窈看出他想把身上绛紫色的官袍脱给自己穿,赶紧拒绝道,“不劳大人脱衣,你书房还有一件对吧,我这就去取。”

    严煜虽瘦,个头却高,宽大的黑色外袍穿在季窈身上像是小孩偷穿大人衣服,她索性长长的衣摆捞到腰间打了个结,就只把上半身遮住,赶紧走出来回到验尸房。

    三具孩童尸体并排摆放在验尸房最靠近门口的右侧木床,严煜擒烛盏低头靠近,为清理其中一具尸体表面附着的泥土已经换了三双手套。听见脚步声,他头也不抬,只伸手指了指一边放置的手套和布条,示意季窈穿戴。

    “尸斑已经形成,接合尸僵来看,预测死亡时间不超过两天。尸体身上没有外伤,也没有任何绳索捆绑或者是挣扎、撞击留下的痕迹,由此可见他们应该是在自愿或者其他不用被捆绑的情况下被带走杀害,然后埋进盘龙山;口腔内没有泥土,仅在鼻腔里找出部分泥沙,应该只是被埋进土的时候跑进去的,所以应该是死后埋尸,而非活埋。嘴唇没有发紫,指甲颜色正常,七窍无出血现象。”

    说完他站起身,又开始检查起另一具尸体。季窈听得云里雾里,看他认真仔细又不敢开口打扰,半晌后见他走到边上去换手套,才小声开口道,“这些话是何意?”

    幽微的光线下,面前人鬓若刀裁,眉宇间散发英气。他看季窈一眼,深邃的眼眸里闪着寒意。

    “也就是,死因不明。”

    啊?不知道怎么死的吗?

    季窈愣住,接着将目光落在面前他刚检查完的尸体上,不可置信道,“怎么会……会不会是饿死的?”

    他继续低头检查第三具尸体,一边轻声开口回答她的问题。

    “且不说正常人如果在有水喝的情况下,能继续存活一月有余。哪怕滴水不沾,十几日内饿死的几率也不大。单说三具尸体都没有被饿瘦的迹象,皮肉紧致无松弛,最左边这个身材仍旧偏胖。应该不是饿死。”

    “哦,那……啊唒!”

    话没说出口,季窈突然打了个喷嚏。严煜侧目看她裙角还在滴水,起身开口道,“怎的不稍稍擦拭干再出来,这样捂着更容易感染风寒。”

    “还不是怕错过看不到你验尸嘛……啊唒!”

    几个喷嚏打下来,她也觉得浑身发冷。严煜收回目光,语气里带上几分不容拒绝的威严,“门房里挂有新的巾帕,季掌柜去擦一擦身上水渍再回来罢。”

    末了还补充一句,“我还刚好休息一下。”

    那正如她意。季窈点头离开,去到门房找值守衙差拿了两条新巾帕,边擦身上的水边往外走。那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实在不舒服,季窈低头看见严煜黑色的袍子,心里冒出一个想法。

    “反正下身还穿着罗裙,不如把里头中衣和罗衫都脱了,上身只穿他的外袍,扎紧些就是。”

    说干就干。眼神在衙门里环视一圈,想了想还是他那间屋子最是无人隐蔽。季窈走进严煜书房将门关上,背对着房门开始脱身上湿衣。

    谁料这时候身后房门突然被推开,少女闪避不及,抓住衣服偏偏哪儿也没遮住,惊恐回头的同时,对上严煜慌乱目光。

    第104章 有染警告 “你的衣服还在我房中。”……

    春雨缠绵。

    今日这场大雨下到傍晚终于变小,淅淅沥沥好似穿线珍珠一样挂在屋檐下,滴答滴答响个不停。

    看见面前少女未着寸缕,严煜只呆愣一瞬即刻反应过来,仓皇转身,整张脸像炸开一朵烟花般窜起红晕,呼吸微乱的同时,睫毛不安地抖动。

    “抱、抱歉……我……我……”

    被他看光了身子,季窈并不怎么在意。一来他是无心,二来她知晓他正人君子的性子,就算看见什么,也断不会出去四处传。少女转过身来将外袍先披上身,还没来得及系带子,身后又传来一阵脚步声。

    严煜心慌意乱,闭着眼睛没瞧见门外来人,季窈抓紧衣服捂好胸口,从高大少年郎身后探头,正好与到书房来找严煜的人目光撞上。

    李捕头原本是打算来向严煜汇报自己审理莫老三的情况,谁知道走进来刚好看见门没关,往日总是不苟言笑的知府大人满脸通红闭着眼睛,季窈则是从他身后探出个小脑袋,好奇地看着他。

    虽然季窈身上遮得严严实实,李捕头还是看出她身上那件外袍分明是严煜平日里挑灯夜读所穿,加上她抓着衣襟,衣带子尚未系好,背后缘由,一目了然。

    完了,撞破知府与貌美寡妇的奸情,自己怕是性命不保。

    “这……这……”

    粗旷男声唤回严煜神志,他慌张睁眼,看见李捕头的第一反应是暴怒。

    “滚!”

    “是、是!”李捕头吓得屁滚尿流,弯腰低头恨不得戳瞎自己双眼,连连告罪转身离开。

    季窈头一回看他失控,觉得有趣。衣服穿好后,边系最后一根带子边绕到他面前去。

    “严大人无需道歉,我知晓你并非有意……”

    谁知季窈走近一步,他就连连后退,闭着眼睛直接退到桌边,撞到桌角发出“咚”的一声。

    “可是季掌柜你、你为何会在此处?”

    “门房里还有值守的衙差,我站在那里终归有些妨碍到他。又想着把湿衣裳先脱掉,便选了来你屋里。”她终于穿戴好,看他脸红到耳根,渗血似的,局促慌张甚是有趣,忍不住嘴角上扬,“睁眼罢,我穿好了。”

    严煜缓缓睁眼,看清季窈上半身黑色的长袍已经穿戴好,只露出纤长白皙的脖颈肌肤。少年郎平心静气,略平复心神后站直,只是呼吸还有些急促。

    “我并非有意闯进来,只是方才检验尸体之时,遇到一些麻烦,就打算回书房查找旧日卷宗记档。”

    她自然知道他是无心。

    “是何麻烦?”

    相比方才的沉着冷静,现在的严煜好像换了一个人,但凡季窈稍稍靠近他立刻浑身紧绷起来,脸上藏不住局促与青涩,带着季窈回到验尸房。

    “这里。”

    顺着他手指方向,季窈蹲身瞧见第三具孩童尸体后脑细碎头发里,隐约能看见一些黑色的斑点。沿着尸体后脑勺继续翻找,又在发缝里找出另外几处斑点来。

    “这是什么?”

    严煜要是知道,就不会有他撞见季窈换衣服那一幕发生。他摇头,引导季窈又往尸体面部看来。

    “这里还有。”

    大手捏住尸体鼻翼一侧,擒灯靠近,季窈看见尸体鼻孔里也有一些黑色斑点,比后脑勺发缝线里的更密集些,不禁疑惑更深。

    “会是中毒引起的吗?”

    “以我短短两年的断案经历而言,无法得出结论,只有等查阅书籍,再向城中通晓毒药一类的人询问之下,才能继续查下去。不过,现在基本可以断定,杀人的不是鬼,而是人。鬼魂没有实体,至多像之前杀害小果儿那样将他诱骗至捕兽夹中,断做不到埋尸。”

    “也许是把小孩活生生吓死之后,他们自己掉下土坑的呢?”

    说完这话,季窈自己也觉得不太可能。一个小孩尚且算是巧合,三个同时被吓死还掉进土坑里,简直天方夜谭。

    少女复抬起头,关心起莫子衿那个禽兽爹爹来。

    “那是不是莫老三的嫌疑岂不是就这样洗清了?他抓小孩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卖钱,断不会杀人。”

    验尸完毕,两人走出验尸房,冲洗站在日光之下。

    大雨将歇,只有零星的雨点不时落下,敲打砖瓦滴答作响。

    严煜唤来衙差,吩咐他通知狱卒,将莫老三放走。

    “三名孩童死亡时间他刚好在米行下货,整整两日与其他长工待在一处,所以他可以走了,在没有找到更多莫子衿与其他案子有关联之前,暂时不能确定莫老三是否有杀害自己儿子的嫌疑。”

    衙差领命而去,刚走出三步又被严煜叫住,“等一下。”

    季窈看他面露迟疑,沉默片刻后抬头说道,“将今日所有当差的人全部叫过来,我有事吩咐。”

    “是。”

    他要做什么?

    季窈以为是宣布什么重要之事,心想他自然有他的考量,便忍住好奇没有开口。半盏茶的功夫,府里府外二十几个官差悉数到场,在衙门大堂四方的院落中站定,静候严煜指示。李捕头站在通判和师爷身后,头低得快埋进地里,心里默默祈祷,千万不要是专门把他们都叫过来看严煜给他降罪的才好,阿弥陀佛。

    所有人站在严煜面前,看着身边明丽娇俏的少女与他并肩而立。严煜轻咳一声,一本正经道,“今日南风馆季掌柜来衙门协助查案,费心劳力,所付出的辛苦大家有目共睹。她今日因淋雨临时换上我的衣衫,纯粹只是为她女流之辈身体着想。所以今日之事,在场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传出去,若是此事传出,编造出什么不实的传言辱没季掌柜清誉,我定不会轻饶。在场所有人皆相互监督,一旦传言流出,全部连坐同罪罚之,听明白了吗?”

    这……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原本还对突然的集合不清不楚的人此刻看见严煜身旁少女身材娇弱,怯生生地依靠在他边上,身上还裹着他的外袍,纷纷低头暗自乍舌,闭紧了嘴巴。

    季窈被他莫名的澄清逗笑,憋得难受,侧过身去,把脑袋埋在他胳膊边小声说道,“严大人没必要解释这么多,如此郑重其事,倒成了你我好像真的有染一样。”

    “自然没有!你我何曾有染?”

    他否定的声音大些,惹面前一中官差头更低。见严煜没有单独将自己点出来惩戒一番,李捕头四十多岁一个壮汉长舒一口气,想到自己饭碗算是保住,忍不住抬头附和道,“大人说的对,大人与季掌柜清清白白,大家皆是见证,你们说对不对啊!”

    这个时候不出声,怕是之后少不了让李捕头给自己穿小鞋。衙差们纷纷抬头,异口同声回应道。

    “对!严大人与季掌柜清清白白,严大人与季掌柜清清白白!”

    众人呼喊声越来越大,季窈自觉无地自容,捂住脸向严煜告辞,恨不得拔腿就走。

    谁知严煜偏偏挑这时候将她拦住,众人见状立刻噤声,连呼吸都轻微。

    “拉我做甚?”

    “你忘了,你的衣服尚在我房中。”

    “嘶。”

    此言一出,全场男人皆倒吸一口凉气,再不敢开口。

    季窈看他眉宇间一本正经,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番话存在多大歧义,往日大大咧咧的少女此刻头一回当着众人面羞红了脸,埋怨瞪他一眼,一跺脚三堂内书房走去。

    本以为他是个聪明人,没想到是个呆子。

    临到门口,季窈突然不想进去,就站在门边朝身后跟来的严煜发话。

    “辛苦严大人帮民妇递出来吧,免得多次随意出入知府书房引起误会,又要辛苦严大人将府衙上下近百人召集起来开澄清大会,多费劲。”

    也不知道严煜听没听出她话里讥讽,反正他是进去了,季窈在门口等一阵,看他面对自己放在太师椅上的衣服迟迟不拿起来,疑惑不解。

    “严大人在犹豫什么?”

    “这……”

    顺着他颤抖的手指看过去,季窈才发现自己在脱中衣的时候连里面被雨水和汗水湿透的小衣一并脱了,此刻就放在中衣上面,十分显眼。

    日暮黄昏,夕阳半隅金光洒进门,她甚至能看清自己雪青色小衣上绣着的两只鸳鸯。

    少女再次羞红两颊,一个箭步冲上去将衣服拿起抱在怀中,抬头看他两眼,撞开他走了出去。此时门口官差尚未散去,看见季窈拿着自己的罗衫走出来,眼神暧昧不明,她想开口像严煜那样为自己辩驳一番,又只觉蠢钝无话,怕越描越黑,绝望闭眼,快步离开衙门。

    回馆路上,季窈对于严煜方才那番行为,说不上心头是什么滋味。

    他急于与自己撇清关系,是怕自己一个寡妇玷污他探花郎加当朝知府的身份吗?

    那不然正常人谁遇到这样的事不是尽量规避不去提起,他反而干脆召集众人掩耳盗铃。

    “榆木脑子、书呆子,读书读傻了的小白脸。”会一点仵作的能力有什么了不起,往常没有他的帮助,自己不也破了不少案子?

    干脆靠自己把小果儿这件案子办了,让他刮目相看。

    季窈一路骂一路走,等临到门口都没有想起自己身上还穿着严煜的衣服。

    杜仲看见那个熟悉的娇小身影走进大堂,刚准备起身下楼去接,看清她身上男人黑色外袍的一瞬间,眼神陡然转冷。少女远远看见那个白色的身影走到二楼楼梯口又停下,表情覆霜盖雪似得,叫她平白无故打一个冷颤。

    再低头看去,她心里咯噔一下,咽了咽口水:完了。

    第105章 知柳书院 “不知羞!”

    戌时三刻,南风馆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商陆从霓裳羽衣教坊里新找来六个会挑沙洲飞天舞的优伶来,都是从未沾染女色、未破身的少年郎君,个个貌美如花,一举一动皆是轻盈,看得台下女客们感叹声连连。

    穿着严煜黑色长袍的少女被二楼走廊上高瘦的白色身影目光锁定,她假意没有看见他,移开目光的同时赶紧穿过人满为患的大堂,打算逃之夭夭。

    可她还没走过回廊,顶着从池塘边吹来的阵阵春风正低头小跑,杜仲施展轻功轻松来到她身后,一伸手就将她衣领提起来,成功将季窈像拎一只小兔子一样逮回面前。

    “急着去哪儿?”

    逃跑失败,她还抱着自己的衣服打算敷衍过去,“啊?没有啊,这不是有点累了,想回房休息……你们先忙。”

    “站住。”杜仲声色喑沉,上前两步挡住她回房的路,从上到下认真打量起她来,“身上衣服怎么回事?”

    下午她跟着那个衙差出去的时候下着大雨,如若淋湿,换衣服也算正常,可她身上这件明显是个男人的衣衫,且材质、做工都属上乘,绝非一般平头老百姓穿得起。难道……

    既然躲不过,季窈只好将下午自己为了看那三具尸体勘验,临时找严煜借了件袍子穿的事说出来,不过她选择避重就轻,将她身子被严煜看光这件事自动隐去。

    杜仲看着她怀中抱着的衣服里隐约露出小衣的带子,目光更加阴冷。

    “出门在外,掌柜倒真是无甚拘束,里里外外都脱干净了才换的衣服。”

    顺着他的目光,季窈把怀中小衣往罗衫里面塞,嘟着嘴看向池塘一侧,不甚在意道,“贴身的衣服湿了还穿着,才是最不舒服的。再说他这衣裳宽大,胸口花纹又多,看不出什么的。”

    她在解释什么?杜仲越听越不对劲,一张俊脸憋成猪肝色。季窈以为他还没听懂,直接将双手食指伸出来,往杜仲胸口戳过去。

    “就是说我们女娘和你们郎君在身体反应上有所不同,原本这两个地方如果突然被人碰到或者是以下子被冷风扑了就会立起来,当然还有其他时候也会立起来的情况,你也知道……”

    她、她在指自己哪儿?!

    少女手指尚未触碰到杜仲胸膛,他就条件反射一般退后两步,往日冷峻克制的面容霎时间成一片,语气激动说道,“胡闹!这是在做什么?!”

    “在解释给你听啊,”季窈双手愣在当场,片刻后反应过来,恍然大悟道,“哦对了,我忘了你尚未娶亲,应该是没有见过……”

    “住口!不知羞。”

    面前郎君羞耻到说不出话来,以袖遮面避开季窈直勾勾看过来的眼神,愤慨道,“我何曾问你这些?”

    “那你要说什么?”

    目光再次对上,季窈歪着脑袋,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几句话有何不妥。杜仲开始后悔“为何要想不通同她拐弯抹角的说话”,伸手抓住她肩膀衣裳,一用力轻轻松松将她提到自己面前,正色道,“以后不准随便穿旁人的衣裳,尤其男人。”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

    季窈问完,看着他快要吃人的眼神,心里也明白过来,抱着衣服低头,声音也小下去,“知道了……说了别像训小孩一样训我,今日又来了……”

    “你若是长记性,我又何苦费这口舌?”

    甚少见她有低头认错的时候。杜仲瞧她两颊鼓起,似乎还不是很服气,叛逆别扭的模样甚是可爱,忍不住心头猛的一跳,体内情丝蛊虫又开始隐隐作痛。他立即移开目光,站直身体离她更远些,语气有些不自然。

    “还不快去把衣裳换了,我让三七把衣服送回衙门。”

    “不用,我改日亲自……”

    “嗯?”

    好好好,如今南星一走,他管得更宽了。季窈觉得没趣,叹一口气转过身去往木桥走。

    “知道了,这就去换。”

    回屋把严煜的衣裳脱下来,她原本还打算拿去洗,杜仲却说什么也不让她自己动手,像扔垃圾一样随手扔给三七,吩咐他随意晾晒好第二日送到衙门口就行。

    打烊过后,南风馆归于宁静,京墨行至后舍看到季窈还坐在木桥对面池塘边发呆,款步走上前去,温声问道,“掌柜在衙门忙碌整日,还不休息?”

    水面平静,偶一微风吹过漾起涟漪。季窈盯着那一圈圈的波纹,情绪不高。

    “小果儿的案子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莫子衿到底怎么死的?何时死的?到底是不是他把小果儿骗进捕兽夹,害小果儿身亡?那三具被大雨冲出来的孩童尸体又为何会出现在盘龙山上?这三件事到底有没有关系?我一天没想明白,这觉就注定一天也睡不好。”

    面容沉静的郎君沉吟片刻,复抬起头看着季窈,冷静分析,“三件案子我虽没有参与其中,个中细节倒也有所耳闻。要说三件案子的共同点,一是都发生在盘龙山,二来死者都是五到八岁的男童,三嘛,就是失踪之前都曾被训诫或者教训过。”

    “什么?”季窈听出不对劲的地方,侧目看过来,“没听说他们失踪之前都被教训过啊。”

    京墨笑得和善,耐心解释道,“那小果儿的婆婆原本对此事闭口不提,只说孩子是自己跑出去不见的。后来是是陪同杜娘子去到衙门领尸体的时候才趴在尸体上痛哭流涕,无意间说出了自己曾打骂过他,悔不当初的事来。杜娘子又是伤心又是难过,好几次哭晕过去。李捕头和其他官差在一旁静静听着,从衙门出来的时候刚好碰到我,顺便聊了几句;掌柜今日去看的那三个孩童听说是在书院被先生训斥过后一同散学离开,继而接连出事;至于莫子衿当初被那莫老三训斥几句后失踪一事,如果我没记错,还是掌柜你提起的。”

    说到这,京墨眼中精光一闪而过,提示她道,“我没记错的话,当初莫老三曾提起莫子衿也刚开始念书,这龙都东城边又只有一间书塾……”

    “那至少他们四个就联系起来了!”季窈激动到站起,心里重新燃起熊熊斗志,“好,明日就去他们念书的书塾瞧瞧去!”

    **

    第二天一早,春雨未停,季窈用过早膳也不等雨停,拿起门边油纸伞就准备出门。伞尚未完全撑开,少女胳膊被人从后面抓住,转身回头,对上杜仲冷漠的眼神。

    “不让你去还衣服,非要去是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哦,”她反应过来,收伞答道,“我不是要去衙门。”

    他目光阴冷,不发一语,摆明不相信她。季窈干脆将另一把伞递给他,转身撑开自己的伞走到雨里。

    “那你陪我去罢。”

    簋街坐落在龙都南城正中心位置,离东街不远。两人各撑一把青绿色画仙鹤和喜鹊的油纸伞立于雨中,女娘明媚娇艳,郎君清冷高大,远远看去,宛若画卷中走出的一对璧人。

    拐过人来人往的东街街口走过护城河石桥,在一柳树成荫的连排石墙边,上好的黄花梨木牌匾上书“知柳书院”四个苍劲飘逸的大字。季窈与杜仲在门边停步,身边不时还有身穿书生素色长衫的小童一路顶着细雨,嘴里一边嚷嚷着“快要迟到了”一边从他们身边跑过,头也不抬就进了书院。

    “请问,先生在吗?”

    学堂正当间的位置上坐着一靛蓝色长衫的年轻郎君,看模样至多也就二十五六的年岁,瞧见门外有人往里头张望,放下手中书卷走出来。

    “何人到访?”

    季窈收伞放在门边,迈步进去说道,“先生好,我是南……”

    南风馆三个字还没说出口,杜仲手肘轻碰她一下,接过话头道,“前些时日舍弟被人发现莫名死在盘龙山上,死因不明,凶手也无从查起,实在叫我们痛心疾首。舍弟虽然顽皮,但本性不坏,所以我们便打算来拜访先生,看能否从先生处打探到任何有关舍弟遇害有关线索。”

    年轻郎君见他目光澄澈,丝毫不闪躲,侧眸思忖一阵,复抬头道,“来人可是郑穆行的哥哥?”

    郑穆行?难道是三个遇害男童其中一个的名字?

    杜仲闻言点头,不带一丝犹豫,“不错。还请先生帮忙。”

    二人跟在年轻郎君身后进来,聊了一阵才知道先生姓胡,七年前中了举人之后因家中亲人病重,没钱再考,便留在龙都做了教书先生。前些时日遇害的三个孩子里,李二狗和郑穆行家中相互认识,仗着家底殷实在书院里横行霸道,而第三个孩子谢存则刚好是经常被他们俩合起伙来欺负的那一个。胡先生若是在书院里逮到他们二人作恶,倒也会规劝、惩戒一番,可出了书院是何等情况,他便不的而知。至于说起七年前走丢的莫子衿,他也有一点印象。

    “那孩子算是我教书以来遇到的第一批开门弟子,也是那群学生里最聪慧懂事的一个。他爹爹曾经将他卖掉一事我何曾听人提起,他在家经常挨打挨骂,身上新伤旧痕好了又再添,实在可怜。”

    “那他失踪之前,可有别的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吗?”

    “这……”胡先生手扶下颚,蹙眉回想起来,“往日他都是个不爱说话也从来不笑的孩子,可他失踪前大约……大约半个月左右吧,我便经常看见他状态非同寻常,要么兴致高昂,拉着同学谈天说地,大笑不止,要么昏沉欲睡,整个人没精打采,当天的课一句也背不下来。我那时还道他是因为家中亲人影响,所以也不忍责备,只任由他去。”

    时而高亢时而昏沉?确实奇怪。

    杜仲目光敏锐,开口问道:“那舍弟和李、谢他们三个最近也有类似的表现吗?”

    “这倒没有。”越过杜仲肩头,胡先生似乎看到了什么,整个人突然紧张起来,起身拍拍衣衫,开口打算赶他们走,“学生来齐,我也要上课去了,二位不送。”

    虽然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季窈与杜仲对视一眼,也只好起身告辞。两人走过学堂正中,少女远远瞧见左侧最里面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她赶紧提裙跟上去,轻松将人拦在面前。

    “杜娘子?”

    第106章 外室 暗通款曲,私相授受。

    没想到会在知柳书院里见到杜娘子,季窈惊讶之余,带上写许疑惑。

    “杜娘子,你怎会在这里?”

    且不说小果儿已经去世,就算他还活着,孩童不过五岁,万是不到上学堂的年纪。她又怎会出现在这学堂之中?

    杜娘子换了一身粗布麻衣,苍白的脸色透着病气。她看见面前人是季窈,又将目光移到门外杜仲和胡先生的脸上,表情有些难堪。

    “季掌柜,我是、我是……”

    “杜娘子是我雇佣来来书院洒扫、整理留宿学生房间日常清洁的。”

    龙都东城这边只有这一间书院,不少学生还是从城外赶来进学,时常有不能及时出城,需要留宿城中的情况出现。胡先生就将书塾最里面两间空置的屋子收拾出来,供学堂学子需要时留宿。一来二去,书院里的活渐渐多起来,他一个读书人收拾杂物、整理房间总是不够细致,也懒得将看书的时间分出来做活计,于是就请了杜娘子来定时定期打扫。

    季窈想起杜娘子也曾说过,家中夫君耕作,她就在外头做些零活补贴家用。

    看着季窈恍然大悟的表情,杜娘子脸上平白无故生出一丝局促,冲面前三人点头示意后就转身匆匆走开。

    回馆的路上,天色已经放晴。季窈想起方才介绍自己的时候,杜仲打断了她,抬头朝身边人问道,“诶,方才我同那教书先生说我们是南风馆的人时,你为何打断我?”

    高瘦郎君斜她一眼,眸色淡然,“那个白面书生一看就是和衙门里那个小白脸一样,不过是个死读书的死脑筋,断然是不会接受两个从男倌馆里出来之人的盘问。我敢保证,你若亮明正身,他连门都不会让我们进。”

    “严大人才不是那样的人……”不过从他处理无意间看光自己身子这件事的做法来看,这读书人的脑筋是有点难转弯。季窈轻咳一声,决定转移话题,“那你觉得这一趟,咱们还算有收获吗?”

    话音未落,两人从一个卖春茶的小贩摊位旁边经过,刚好看到梁之章背着竹篓坐在那品茶。一口春茶热热喝进嘴里,他咂巴两下又吐出来,端着茶盅朝小贩嚷嚷,“你这明前茶不好,涩口味淡,一点茶叶也无,简直就是骗人。”

    小贩一把接过茶盅喝了一口,末了心里不服,开口说道,“不可能,我这是在盘龙山上鲜摘鲜制的,上头茶树都种了五六年,味道从来都没问题的!”

    梁之章从茶盅里单拎出一枚茶叶杆,在手心细细揉碎,捻须笑道,“你自己闻,有香气没有?”

    看人吵架,从来都是少女最爱的消遣之一。季窈来了兴致,先茶叶小贩一步凑上去闻了闻他手心茶叶碎,眼中精光闪烁。

    “好像是比不上其他茶叶香气浓郁。”

    小贩仍是不服,只把季窈看作梁之章的同伙,叉腰故作硬气道,“都泡了这么久了,饶是香气再浓也泡淡了,小娘子我看你长得水灵,怎的同这个老头合起伙来想欺负我不成?”

    梁之章听小贩说他是老头也不恼,只捻须微笑,平静说道,“总之,你这茶树多半已经坏死,产出的茶只会一批不如一批,老夫劝你趁早换座山头,趁谷雨之前新栽种一片茶树为妙。”

    说罢,他甚至从袖子里掏出茶钱放在桌上,拂袖而去。

    季窈见状赶紧跟上,拉着杜仲走在梁之章身后。

    “梁大夫这是刚上山采药回来?”

    梁之章看她一眼,不甚耐烦道,“季掌柜不去抓杀害小果儿的贼人,关心我这老匹夫做甚?走开走开。”

    季窈闻言笑得殷勤,仍旧跟在他身边,三人一起朝济世堂走去,“我是有事想请教梁大夫。”

    “何事?”

    脑海里,那三具孩童尸体后脑和鼻孔里的黑斑,少女左右看一眼,确认近遭无人后才小声开口问道,“我想请问梁大夫,什么情况下,尸体身上会出现成片的黑色斑点?”

    “黑色斑点?那不就是人在年老色衰之后面部会出现的老年斑吗?”

    “当然不是!”季窈有些心急,踮起脚尖凑到梁之章耳边道,“是、是七八岁小孩的尸体。”

    问到自己精通的领域,梁之章来了兴趣,停下脚步认真思考片刻后回答道,“依老夫行医多年,这种情况兴许是体内某个脏器产生病变,导致的皮肤异常。可能是肝脏、肠胃,亦或是心肺。此刻病症极为凶险,如若不能及时发现并医治,等病痛发作之时,多半已是无力回天。”

    肝脏心肺发生病变?季窈思考一阵,继续问道,“有可能是在外力作用下导致的脏器病变吗?”

    “当然可以,长期生气郁结,亦或是饥饿劳累,都有可能将身体拖垮。这人啊……最是脆弱不堪……”梁之章继续往前,走悠悠走上几步后,转头盯一眼身后还在思考的季窈,“季掌柜这是发现了什么有用的线索?”

    “暂时还算不上线索……”没得到确切的答案,少女有些丧气,垂头自言自语道,“就连今天冒着大雨专门去了一趟知柳书院,还遇到杜娘子,也都无甚有用的收获……哎……”

    “还是有收获的。”杜仲在一旁淡然开口,看傻子似的眼神落在季窈脸上,“杜娘子既然出现在知柳书院,那么她的孩子如果偶尔被亲娘带到书院来就变得再正常不过。加上莫子衿,现在五个孩子的死就全部能联系到一起。”

    “对啊!”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梁之章听到这句又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似笑非笑地看着季窈,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那教书先生和杜娘子……你们就没看出点什么来?”

    啊?

    季窈立刻嗅到其中市井传言的气息,拉着梁之章走到街边角落,迫不及待问来。

    “梁大夫此话何意?那杜娘子早就嫁了人,教书先生也是个知书达理的文弱书生,这样的两人怎会有点什么呢?”

    两人鬼鬼祟祟,像是躲在角落里说别人坏话的市井乡民。杜仲表情不屑,仍是跟过去。梁之章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浅笑两声缓缓道,“别人不知道,我却知道。想我济世堂是方圆百里最好的药铺,谁人伤了病了,挨了打了,都上我这里来看病。一来二去,自然什么都能知道一点。那教书先生自从雇了杜娘子做零活之后,两人暗通款曲,早就搞到一起去了。传言好几个学生无意间撞破两人奸情,私相授受,才会被那教书先生责罚,上我这敷药来。”

    “那几个学生可是郑穆行、谢存和李二狗?”

    “这老夫就无从得知了,不过确实是三个孩子。他们提起这事时还愤愤不平,表示以后念完书走出学堂,一定要将此等丑事抖落出去,以报先生责罚之仇。”

    想不到杜娘子竟然背着自己夫君在外头有了个教书的外室,真是享尽齐人之福,啧啧啧。

    可转念一想,季窈又摇头。

    “不对啊,那三具尸体上面并没有外伤,只有那些数不清道不明的黑色斑点,至少说明最近胡先生都没有打过他们三个才对。”

    梁之章闻言又是嘴角又咧开,像是在笑季窈懵懂天真。

    “那身上的皮肉伤打多了,难免引起孩童家里人注意,若询问之下不慎被孩子们将秘密抖落出来,倒聪明反被聪明误。”说完他上前一步,将声音压得更低,悄悄凑到季窈耳边说道,“其实这世上还有很多伤,从外表是看不出来的。别的不说,那皇宫里头嫔妃公主们相互斗智斗勇,这个欺负那个,那个责罚这个,身上的伤打多到死都看不出来。季掌柜你啊,还时年轻,见识太少。”

    说完这句,他终于舒坦,整理好背上背篓继续往济世堂走去。

    季窈站在原地怔愣一会儿,蓦然抬头,嘴唇微张感叹道,“我知道了!”

    她突然激动起来,一边兴致勃勃自言自语,一边脚步不停朝衙门方向走去。杜仲没有听到最后梁之章靠在季窈耳边悄悄说来的那几句,在身后一拉将之拉住,眉头蹙在一起。

    “知道什么了?回馆的路在那边,你这是往哪里去?”

    “是针!”

    “什么?”莫名的两个字像石头一样砸过来,杜仲一头雾水,松手将她放开。

    “三具尸体后脑勺和鼻孔里的黑色斑点是针眼!”季窈难掩兴奋,双手紧握站在原地不住地跺脚,“凶手一定是怕被三个孩子的爹娘发现他对自家孩子进行□□上的打骂与折磨,于是选择用针扎的方式惩戒几个孩子,这样既能不留痕迹,又会让孩子们在极度的痛苦之中对他言听计从,所以凶手一定是胡先生!我要去告诉严大人!”

    这一番分析同上去似乎很合理,杜仲不满她最后一句还是提到严煜,反问道,“那斑点呈现黑色你又作何解释?正常被针扎最多出血,血液凝固后呈暗红色,断不会是你口中的黑色。”

    “墨点啊!也许是他在惩罚这些孩子的时候不小心沾上墨水,才会在尸体皮肤上留下黑色的痕迹,那些不是斑点,是墨点!”

    第107章 京都来信 我仍想在你身边。

    季窈说完这番话就想走,被杜仲拉住。

    “一切还只是你的猜测,如若最终衙门调查一番并非如此,岂不是又让那个小白脸看了笑话?再说,教书先生杀三名撞破自己与杜娘子奸情的学生情有可原,杀杜娘子的儿子却没有任何缘由,就更别说是七年前莫子衿的案子了。”

    小果儿五岁,七年前杜娘子应该还是待嫁之身,若与教书先生往来便谈不上偷情。季窈思考一阵也找不到这其中关联,随口猜测道,“那有可能小果儿也曾无意间撞破自己娘亲与教书先生私情,胡先生怕他家去告诉杜娘子的夫君,是以才更加着急想要杀人灭口,也说得过去吧?”

    此番猜测合情合理,验证的事情就交给衙门去做。

    杜仲见劝阻无用,拉着季窈不准她再去衙门,只松口说让她把这些事情告诉三七,让三七给李捕头送个口信就算略尽绵薄之力。

    回到南风馆,已经是日近黄昏。

    商陆见二人进门,赶紧迎上来,嘘寒问暖呢之间神情不甚自然。杜仲看出他目光不时瞟向一旁柜台,转头看去,算盘边上放着一封书信。

    “一封信而已,何至于让你如此慌张?”

    “是……是京城那边送来的信,上面写着窈……掌柜亲启。”

    他吞吞吐吐的样子把季窈逗笑,她走到柜台边拿起书信,玩笑道,“窈掌柜是谁?难不成是京城人士新给我起的浑名?”

    直到她将书信翻到正面,看清上面“窈儿亲启”四个俊逸潇洒的字时,笑容登时凝固在嘴边。

    是南星寄来的书信?除了梦境之中那模糊的女人声音之外,只有他才会唤自己“窈儿”。

    信封上的字,杜仲站在季窈身后自然也看见了,他表情淡漠,目光从信封移至少女面颊,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独自回了后舍。

    待身后两人都走开,季窈才略平复好心情,将书信拆开来。

    “窈儿吾爱: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短短一月,恍若隔世。直到如今,我依然不敢相信自己已经是一个断腿的废人,长风月明,我仍然跟在你的身后,陪你走在盘龙山蜿蜒的小路上寻找你想知道的真相。捕兽夹带来的剧痛让我瞬间昏死过去,却远远不及当我再次醒来时已经离你千里之远的心痛来得彻底。

    这些时日我曾无数次想要从封家逃走,哪怕是拖着残缺破败的躯壳也想再次回到你身边,陪你赏月,给你做饭,看你无助哭泣的时候替你擦去眼角泪水。奈何我如今残身败躯,加上身边眼线重重,寸步难行。

    无数不眠夜,不知你是否也同我一样,日夜思念彼此?若是得你一句肯定,我就是豁出这条命也要立刻回到你身边来,绝不叫孤寂有一丝一毫的机会将你的笑容夺走。

    月拢枝头,相思彻骨。我只想尽快与你相见。京城、龙都,哪里都好。

    盼再见,盼重逢。

    南星。”

    要说他离开的这一个月,心里一点也不想他自然是假的。季窈双手略显颤抖着看完最后一个字,眼泪已经止不住地从眼眶滑落,一颗颗滴在手背上。他那样骄傲又爱美的一个人,如今字里行间语气却是这样的卑微与无助,“废人”、“残躯”,透过这些字眼,季窈仿佛能看见那个俊美的少年郎泣不成声的模样。

    能回来,自然好。回到大家中间,虽然无法与他长厢厮守,但阡陌晨昏,大家志同道合的一群友人一起在这三餐烟火气中彼此作伴也是件极为难得之事。

    少女擦干眼泪,走进柜台提笔写字。

    商陆躲在一旁偷看许久,见她终于没哭了,走出来瞧她。只见季窈一手挽袖,一手执笔,在雪白的信笺上逐字写来。

    “南星:

    别经一月,思何可支。

    我知你素来自傲,且极为看重你的容颜外表。断腿之伤,何其残忍,我难辞其咎,实在无颜再面对你。不过我也知道以你之心,断不会在此事上对我心生怨恨,只会怪我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将你送回封家。

    你可知明月有相逢,今年没能一起喝到的美酒,明年或许还有机会;但若你的腿就此残废,便是叫我此生每一次与你相见都带上对你深深的愧疚。听闻徐清来和京城无数名医能将你治好,我便不再犹豫,任由你爹将你带走。

    花有重开日,人有再见时。年少之人素来爱四处游历,心系山河,恨岁月太短。没有一副健全的身躯,何谈余生的陪伴?纵使经年年未见,只道南风馆众人情谊不改。

    望康复,望安好。

    南风馆众人,季窈代笔。”

    至此搁笔,少女吸吸鼻子,将信折好递给商陆,让他找来信封装好,尽快送到驿站去。

    晚上营业之时,受南星书信影响,季窈情绪低落,全程闷坐在柜台里,唤她也只愣愣答应两声。二楼高瘦的郎君神色冷峻,虽然被几个女客团团围住,目光仍穿过人群落在一楼柜台里那个发呆的少女身上。

    直到关门打烊,季窈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回不过神。楚绪轻拍她肩膀,让她早点回屋休息。

    时临三月,芳草满阶。

    季窈穿过长廊、走过木桥,满目都是郁郁葱葱的绿,廊下疏影、月下春燕,还一如她去年此时,第一次踏足龙都时,从赫连尘的宅子里抬头看到的景象。

    赫连尘、南星,与她深交的郎君似乎都没有得到一个好结果。前者惨死、后者残废,连她自己都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命数来。

    或许等她找到自己的来处,就此告别这群人,天涯海角,各自安好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正胡思乱想着,房门上渠映出一道疏疏落落的影子,接着门外人轻咳一声,弯曲指节叩响季窈房门。

    “谁?”

    “是我。”

    杜仲?他来做甚?

    心里一团乱麻,来个人分散一下注意力也好。季窈披上外袍下床,打开门看见杜仲淡漠的脸。

    “何事?”

    话音刚落,一股芝麻油的清香钻进少女鼻腔。她低头看去,杜仲手里端着一碗清汤面条,绿色菜叶铺陈两边,中间还盖着一个鸡蛋,在月光下油滋滋的闪着点点白光。

    见季窈目光下移,杜仲难得面露几分青涩,蹙着眉几番欲言又止,最后只把碗递过去,沉声说道,“晚膳基本没动,你是想明天饿晕在房中,等我们进来把你送到梁大夫那里去扎针吗?惯会给人添麻烦。”

    某些人嘴硬心软,季窈也算习以为常。她瘪嘴做无所谓状,随即被芝麻油和鸡蛋的香气勾得馋虫大动,接过碗走出房门,就在池塘边坐下,开始大快朵颐。

    她吃得香,热腾腾的蒸汽随她搅动面碗一点点发散,杜仲目光变得柔和,踟蹰一阵,也在她旁边坐下。

    “在想他?”

    “谁?”一口青菜下肚,季窈反应过来,“哦,你说南星。没有,我只是还没习惯分别。”

    从前与赫连尘的分别纯属意外,非她自愿。如今又送走南星。她不敢想象,以后这南风馆若再有人离开,她会伤心成何等模样。

    杜仲素来知晓她最是个感情用事的人,喜恶都写在脸上,谁人来一问便知。心里仿佛有一个丝线将他心绪牵动,扯得他心尖尖生疼。夜深人静,面前少女难得恬静温柔,杜仲没忍住内心悸动,收回目光小声问道,“若是南星再回来,你会如何?”

    再回来?

    那应该也是至少半年以后的事了吧。半年以后,说不定她早已经知晓自己身世与来历,那时候……

    沇沇月色下,少女抬头,任皎白月光洒落眉宇。

    “我会让他自己选择,是留在南风馆继续和大家待在一起,把酒言欢,还是就此化作彼此的回忆,只每逢佳节互赠书信礼物就好,不必留下。”

    他那里是要问南星的去留,他要问的是……

    心里迫切渴望得到她的答案,杜仲浓睫微眨,复开口道,“那你呢?你的心意做何去留?”

    她的心意?

    自从去年七夕和南星在一起后,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问起她对南星的心意。少女放下手中空碗,双手抱住膝盖,目光落在池塘刚冒头的点点绿意上。

    “我喜欢过他,因为他能陪我笑、陪我闹。那时候你们谁都对我不好,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外人。只有他肯无条件的相信我、宠我,我甚至觉得他比赫连尘都好,赫连尘会经常消失,一去就是好几天,可他却像挂在我腰上的香囊一样,无时不刻只要我想,我就一定能在身边找到他。那时候,他就是我最好的玩伴。”

    这番话让杜仲莫名心生愧疚。想起当初她初来南风馆时,自己对她的漠视,现在多少有些悔不当初。

    “那现在呢?”

    现在?

    少女抬头,将目光又落到两人头顶的月亮上,“我知道自己是个累赘、是个包袱,是个心智不成熟的半大孩子,行事往来,少不了你们时时刻刻的提点。所以我逐渐明白过来,南星是我的玩伴,却和我一样幼稚、自私,我能在他身上得到愉悦,却无法与之一起成长。更甚者,我知道他在他幼年往事上骗了我之后,心里愈发不能介怀,明白过来自己为何会萌生同他分手的念头——作为一生的伴侣,我没办法相信他。”

    原来是这样。

    几乎是在一瞬间,杜仲看着那张故作深沉的脸,脱口而出问道,“那我呢?”

    她是否相信他?在她眼里,他又是个怎样的人?

    季窈没有第一时间内反应过来,歪着脑袋看他,“你?你什么?”

    回过神来,一抹红晕倏忽间爬上杜仲耳垂,他自觉脸开始发烫,径直站起身打算离开。

    “没什么,我是说,我也同意你既幼稚,又自私。”

    “嘁。等一下。”季窈翻个白眼,把空碗和筷子拿起来在杜仲身后晃悠,“多谢元郎君的夜宵,还请你把杂物一同收走,我要睡了。”

    高瘦的身影僵直一阵,反应过来她是在唤自己“元麟”的名字。转身接过碗筷,杜仲脸上复现淡淡笑意。

    “早些休息。以后你若有其他想做之事无人陪伴,也可以问问我。”

    “当真?”看他点头,季窈站起身来与他四目相对。

    一阵清风吹过,面对面站着的两人衣袂勾缠。容色娇艳的少女巧笑似月,眼中泛起阵阵涟漪。

    “我明日想去趟衙门。”

    “不行。”

    “唔。”

    第108章 风波又起 听了脏耳朵。

    三日后,春日晴朗。

    季窈被杜仲禁止再去衙门,白日闲来无事,她便女扮男装偷偷跑到知柳书院附近,想要打探教书先生或者杜娘子的行踪。

    期间虽确实瞧见过杜娘子和那个胡先生有过于常人的亲密举动,例如两人擦肩而过时,胡先生会趁其不备捏一下杜娘子的腰,或者是他从她面前走过时,女娘含情脉脉的眼神。但除此之外,倒没再见过他对学堂里其他学生用过针扎,顶多就是寻常戒尺打一打手板心。

    至于胡先生的住处,也不在盘龙山附近,而是刚好与盘龙山方向相反的西城立青胡同。季窈跟了他两日,每天除书院和家中两点一线之外,这个胡先生最多也就只是去去书摊买书,或者墨宝斋看看文房四宝。不沾酒色也不好玩乐,也难怪能同杜娘子产生不齿的情愫。

    实在是生活单一啊。

    蹲在书院门口,季窈还在为没什么收获烦闷,杜娘子突然捂着肚子从书院里走出来,表情痛苦。季窈第一反应是上前想帮她,但看她步履不停,显然已经有了明确的去处,推断她意识还算清醒,季窈便决定跟在后面,看看她准备去哪。

    没想到两人一前一后到了东街,季窈看着她走进济世堂,正坐在问诊台边提笔写字的梁之章看见她淡然起身,两人交谈一阵,又覆巾把脉,随后站起身去给了她一杯不知道什么茶水,等待她眉头舒展的间隙又抓来一副药递给她。

    再从济世堂出来的时候,杜娘子五官已经舒展开,手也没有再捂着肚子。季窈躲在门边等她离开,立刻拐进济世堂一拍梁之章肩膀。

    “季掌柜?又上老夫这里断什么案子来?”

    季窈不敢明说自己是跟踪杜娘子来的,抬眼环视四周,看见他脚边背篓里还放着草药,随口问道,“梁大夫这是又去采草药了?”

    “趁昨日未曾下雨,赶着上山去采了些草果和芫花回来。”梁之章看一眼季窈,便知道她亦有所图,“季掌柜专门来一趟,不是来关心老夫的罢。”

    果然瞒不过他。少女跟在他身后,看他把多余的药材一点点放回墙上格子抽屉里,面带好奇,“我进来的时候刚好看见杜娘子,她方才怎么了?表情很是痛苦的模样,可是吃坏肚子了?”

    梁之章闻言讥笑一声,手上动作不停。

    “吃坏肚子上茅房,来我这里做甚?季掌柜还是少打听,这些不守妇道的妇人之事,听了脏耳朵。”

    这话多少带上些成见。季窈不甘心,攥着梁之章不放手。

    “我自然不关心她,是关心那些死去的无辜孩子,梁大夫你行行好,悄悄告诉我便是,我绝不外传。”

    被攥住衣袖,梁之章只好停下,将手里剩余的药材摊在少女面前,努了怒嘴。

    “呐,季掌柜瞧瞧,这些药材都做何用处?”

    这她怎么会知道?

    季窈低头翻找,面前药材干瘪、枯黄,全都晦涩难闻。不过其中一味红色的药材被她认出来,从桌上拿起来问道,“这是红花?”

    “不错,准确的来说,你面前放的这些药,有坐胎之效。”

    坐胎?那不就是打胎药!?

    “杜娘子有孕?她还打算把腹中胎儿打掉?为什么?难道孩子是她同教书先生有的?”

    一连串问题问得梁之章发懵。他斜季窈一眼,继续低头把药材分出来一一收纳,语气里带着不屑,一副司空见惯模样。

    “不是打算,是已经打掉了。呵,若是同夫君有的孩子,正经娘子谁不是喜上眉梢?独她那日独身一人来到我济世堂抓药,还一再哀求老夫不要告诉任何人,我便知晓她腹中孩子来得蹊跷。作孽、作孽啊。”

    原来她方才腹痛就是因为坐胎遗留下来的病症,兴许是尚未恢复的缘故,时而腹痛难忍。想到这里,季窈又开口问道,“所以梁大夫你方才只给她喝了杯热茶,她就好了?”

    梁之章已经收拾稳妥,复坐回问诊台继续写自己的问诊记录,头也不抬。

    “坐胎之后母体虚寒,自是进补加上保暖即可,无需其他。我又给她抓了一副补身子的药带回去煎服。”

    “她如此反常举动,经常在书院里难道没有人将闲言碎语传到她夫君耳朵里?莫名服药一事,她夫君也从未起疑?”

    怪哉。

    梁之章闻言又冷笑一声,眼中尽是轻蔑。

    “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汉子,最是好骗。你看那杜娘子身娇体弱,长得又一副柔弱怜人模样,掉几滴眼泪就糊弄过去,有什么好疑心的。”

    说到这他突然顿住,话锋一转。

    “不过这样的汉子一旦发起狠来,倒也十分心狠。老夫曾听闻庄稼汉求娶美娇娘不成,一夜之间杀光女娘全家的事发生,实在叫人感叹。哎。”

    如此说来,杜娘子的夫君也不能完全排除嫌疑。万一他其实早就知晓自己夫人与教书先生的奸情,甚至怀疑起小果儿并非自己亲生,才会在盛怒之下将自己儿子杀死也未可知。

    事情越来越扑朔迷离。

    想着想着,脚步不自觉走到衙门附近。

    刚好杜仲不在,她去一趟了解了解情况就出来,不算骗人。

    谁知一只脚刚跨进衙门口,严煜神情严肃,穿着一身常服就从衙门里走出来,身后还跟着七八个捕快。

    “严大人这是去哪儿?”

    严煜示意身后捕快先去备车马,在季窈面前站定说道,“方才官差来报,又有一个孩童于盘龙山附近失踪。”

    又来?!这已经是六个了!

    “什么时候的事?”

    “大约四个时辰前。”严煜默认季窈跟上,两人随官差指引上了马车,一路往东城城门来,“连日大雨,山上菌子长势喜人,妇人王氏打算带七岁的儿子王伯玉上山采菌卖钱,两人自山脚下分开之后,王氏未能在山顶附近等到自己儿子,四下寻找未果,想起近日盘龙山上接连出现孩童惨死的事慌了神,才赶紧到衙门报案。”

    “太荒唐了!怎么可以放任自己才七岁的儿子独自一人单走一条线上山采菌呢?”

    二人乘马车一路往东出了城门,到盘龙山脚下看到正跌坐在地上朝李捕头哭诉不停的妇人王氏。

    “我儿自三岁起就跟着我在这座山上采菌子,那些弯弯绕绕的小路,他比我还熟悉。近日阴雨连连,他爹又病了,我们着急用钱,所以我才让他单独走一条山路采菌。我们说好在山顶回合,我哪里知道他会不见啊!找遍了山头都找不到,求各位大人行行好,一定要帮我找到伯玉啊!”

    没时间听她哭闹,严煜同季窈对视一眼,吩咐捕快带王氏走在前头,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即刻上山开始寻找王伯玉。

    盘龙山主要的进山路分南北两边,南边山路可以到达半山腰,进山人需要从半山腰的分岔路再次选择其中一条路到达山顶。北边山路则更为险峻陡峭,好处是可以直达山顶,一来一回同时更短。

    寻常进山人目的多以狩猎和采摘为主,所以都会选择环山的南边山路进山,可惜那条路春夏之际浓雾环绕,是以南星才会不慎受伤。

    时近黄昏,山中浓雾又起。严煜这次派人带足了火把,南边山路上七八支火把将整个盘龙山山腰照亮,同时也将浓雾驱散。

    深林中的夜晚来得较城中更早,酉时刚过半山腰树林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众人高举火把正四处寻觅,大家挨个开口不时唤两声小孩名字,皆无回应。

    一片暗影之中,白色的虚影一晃而过,季窈反应过来可能是莫子衿的游灵,赶紧招手示意严煜过来,指着树林里那团飘来荡去的虚影激动道,“快看,那就是莫子衿的游灵!”

    正如之前调查的那样,莫子衿于七年前失踪,应该就是死在了盘龙山上才对。他此刻又出现在半山腰,说不定跟着他就能找到王伯玉。

    希望不是王伯玉的尸体。

    季窈、严煜和妇人王氏,加上身后七八个捕快,整个盘龙山上此刻拢共有十余人之多。莫子衿的游灵一感受到如此浓重的人气立刻化作虚影躲开,在树林里窜来窜去,没几下就彻底消失。

    季窈着急起来,示意其他捕快不要跟来,正准备带着严煜单独跟上去,头顶突然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

    “哎哟,谁啊……”

    转头的瞬间,对上一双怒气冲冲地眸子。杜仲衣袂翻飞,头发也被风吹乱,显然是骑马到了山脚之后,又用上轻功才能在短时间内追上季窈,此刻正怒视着她,不发一语。

    完了,怎么回回都让他逮个正着?

    季窈正愣在当场不知所措,严煜看一眼两人,口吻冷淡。

    “还请季掌柜带路。”

    “啊?哦。”

    最后心虚地看一眼杜仲,季窈缩了缩脖子,小声说了句“找人要紧”就赶紧转头,拿起火把走在前头,往树林深处走去。

    被打断一阵,这下三人彻底失去了游灵的踪迹。季窈在树林里走了个来回也没看见哪里有白色虚影飘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心头愈发慌张起来,双手开始不自觉攥紧衣袍,手心默默出汗。

    黑暗之中,除脚步踩踏地面和风吹树林的声音,似乎还夹杂着其他声响。杜仲越听越觉不对劲,抬头示意所有人停步。

    “别动,不要出声。”

    郎君自带强大气场,众人连带严煜都停下脚步,屏住呼吸,凝神静听。

    极致的黑暗之中,季窈终于听清了。

    是铃铛的响声。

    第109章 黑色骨头 你拉着我点,好不好?”……

    “所有人不准动!”

    听见铃铛声的一瞬间,严煜立刻示意身后所有官差止步原地,不可有一丝动作。接着三人拨开草丛,跟随铃声和蹴鞠滚动擦挂在藤枝上发出的声音一路往丛林深处找去。

    借火光葳蕤,季窈瞧见脚下茂盛的草丛正中央一段东倒西歪,但不像是被体重较重的人或者动物踩过,而只是稍稍有些扭曲,便断定是游灵带着蹴鞠滚过造成。

    “草上面只有蹴鞠滚过,所以没有将杂草踩折断,只是压完了腰而已。”

    三人来到一棵榕树下,见山路就此一分为二,一条向上,一条向下。单就从微弱的铃声判断,无法断定是从山上还是山下传来。

    “怎么办?分开两头找吗?”

    “如此深夜,大家分开反而更加危险。”严煜凝神静听,闭上眼睛思索片刻后睁眼,神情笃定道,“在山下,走这条。”

    季窈一头雾水,不知道他是如何判断出来的。

    “你怎么知道蹴鞠往山下滚了?”

    严煜带头走在前面,一边剥开挡路的树枝,一边耐心解释道,“上山之路缓而平,若蹴鞠滚动方向朝上,铃声应该时断时续,笨重而缓慢。若是向下滚去则刚好相反,铃声会轻盈灵动,起落迅速。”

    原来如此。他真聪明。

    龙都虽然晴了几日,盘龙山森林深处常年阴暗潮湿,雨水未干,泥土湿润。三人沿着山路往下走时脚下时常打滑。季窈扶着树干走几步就打滑,严煜欲伸手来接未果,被杜仲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肩膀,像拎小兔子一样把少女又拎起来,然后一脸严肃继续往前走。

    此刻三人头顶乌云散去,月光终于散落进树林。借着零星月光,季窈立刻捕捉到不远处草丛有一处凹陷,她立刻拨开草丛大步向前,在塌陷的草丛里找到了一个小孩。

    “找到伯玉了!”

    眼前躺在草丛里,模样看着七八岁的小孩身材圆胖,鼓着米缸似的圆肚子,表情痛苦。季窈虽瘦瘦小小一只,力气却大,立刻弯腰蹲下将孩子抱在怀里,伸手探过鼻息,安心下来。

    “还活着。”

    再用火把照亮全身上下翻找一遍,胳膊腿都还齐全,摸着也没有断,三人算是彻底放下心来。

    大批官差和妇人王氏随后赶到,严煜仔仔细细检查完一遍后,挥手示意官差将王氏和王伯玉送下山。

    “表面看来,男童应该是从山上滚落山下导致的多处擦伤,除此之外身上无外伤。嘴里嘴边都残留一些食物残渣,是何食物尚且看不出来,李捕头你把他嘴里的残渣收集起来,带回衙门我再研究。至于昏迷的原因除摔倒导致以外,还有可能是惊吓过度。现在就先将他送到最近的医馆去,等他醒了再说。”

    “是。”随着将近一半的官差就此下山,盘龙山上亮光登时减弱大半。

    成功找到王伯玉后,季窈悬空的心终于落回肚子,她困意上涌,打着哈欠准备摸索着下山。

    “季掌柜留步。”

    少女转身,刚想说什么被杜仲拦住。白衣郎君站在两人中间,看着严煜表情严肃。

    “严大人,夜已深了,我们掌柜给贵衙门做了一天免费劳力也算是仁至义尽,一介女流还请大人不要再叨扰于她,有何话告诉杜某也是一样的。”

    “哎呀。我都不嫌麻烦你掺合个什么劲。”

    季窈在身后不停地拉他,被他又挣脱开,两人一相互瞪着眼,一副谁也不服谁的样子。

    若换作往常,严煜对于杜仲的讥讽一向是不予理会。可今日夜深,加上之前自己无意间看了人家女娘的身子,说到底是自己对不住她,被杜仲这么一说自觉愧疚,叹一口气便不再说话。转身吩咐官差继续搜山。

    “哎呀你放开我。如果不是要紧事,人家严大人肯定也是不会开口留我的,你怎的一点大体也不识,忒不像我们南风馆人的行事作风了些。”

    要知道他们南风馆的人都应该像她季窈一样行侠仗义,以天下苍生哦不,至少龙都百姓的安危和平安为己任才对。否则龙都不太平,她的生意可救药大受影响了。

    不理杜仲阻拦,季窈甩开他的手,跨走两步拍了拍严煜肩膀。

    “严大人要我留下,所谓何事?”

    看他目光仍落在杜仲身上,季窈打哈哈,“以往入春,我总免不了精神不好,所以杜郎君只是担心我的身体,并没有冒犯大人的意思。”

    沉吟片刻,想着机不可失。严煜目光坚定,向季窈深鞠一躬道,“方才只闻其声,未见季掌柜口中曾提到的藤球蹴鞠。想来应该就在这附近。严某以为今夜是找到莫子衿尸骸的好时机,此案若再拖下去,我总感觉孩童失踪一事绝不会就此打住。历来总听闻季掌柜在与游灵打交道一事上颇为熟悉,是以想请求季掌柜留下,随严某一同搜山,尽快找到莫子衿的尸骸。”

    原来是这样。

    少女爽快一拍胸脯,义正言辞道,“好说,我之前也早就想亲自上山来找一找的,因为下雨总不得空。如今大家人多,一齐找着了岂不是更好?”

    转过身看杜仲黑脸,季窈心虚,拉着杜仲半带求饶小声说道,“你就让我找找吧,找不着杀小孩的凶手,哪怕是子意地下有知,也会怪我贪图玩乐,忘了替他们小孩子们伸冤的。”

    在歪理邪说一事上,他向来说不过她。杜仲白她一眼,转身欲走,又被季窈拉住。

    “你别走啊,这里头路滑,你拉着我点,好不好?”

    说完还不忘伸手将他衣袖一角扯住。

    这亲密的举动让杜仲脸色稍稍缓和。他炫耀似的看一眼严煜,后者虽然将两人的互动看在眼里,脸上却没太多表情,继续指挥身边官差四处搜山。

    早在三人找到王伯玉的时候,蹴鞠发出的铃声就戛然而止。季窈判断蹴鞠应该就在附近,于是拉着杜仲往下走几步,低头开始在草丛里四处翻找。

    越往下走,泥土越软。季窈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艰难,泥软处她更是一脚直接陷在里头,被泥浆糊得小腿和裙摆都脏了。严煜跟上来,用火把照亮湿漉漉的地面和泥泞不堪的洼地,蹙眉道,“此处积水严重,还伴有莫名的穿堂风吹来,可能会有山洞,大家四处找找。”

    有了前两次的前车之鉴,季窈每走一步路都死死的抓着杜仲的胳膊,郎君被她吊得不耐烦,好多话到嘴边被她讨好的眼神对上,无可奈何全咽回肚子里,继续一步一个坑往前走。

    亥时已过,别说找了一晚上失踪男童的官差们疲惫不堪,就连季窈自己也有点眼花,搜起山来多多少少有点力不从心的意思。众人穿梭在丛林之中发出的声音此起彼伏,杜仲再一次捕捉到其中异声,身长手臂示意众人全部安静下来。

    滴答、滴答。

    季窈抬头看天,发现并未下雨。转过头去看向杜仲,“是水滴落下的声音?”

    “不止。”郎君神色凝重,耳朵不时动一下,“如此清脆的声音,应当是水滴落在光滑且坚硬之物上才对,不排除是附近山洞里传来的。”

    严煜也听到了清脆的水滴声,朝众官差发号施令道,“四散开来听水声,哪边声音更大就往哪边走。”

    众人听令,没头苍蝇似的左跑两步停下,听完声音又往右边去。如此反复在林子里边打转边摸索着往前,终于在几块布满青苔的山石后面发现了一个足有一人高的山洞。

    探头看去,里面深不见底,阴风阵阵,还伴有明显的滴水之声。

    季窈从来没进过什么山洞,生怕里头突然窜出个什么东西来吓唬自己,举着火把躲在杜仲身后往里面看。严煜带头走进去,火光一路照亮里面落水声不断的洞顶,片刻后里面跑出来一个人又把更多的官差叫进去。最后李捕头怀中抱着一个白色的布包走出来,季窈拿火把靠近一看,里头装着几根紫色的骨头。

    这骨头看着不长不短,说不上细但也绝对比猫狗一类的骨头粗。翻到最下面,一颗小孩的头骨赫然出现在眼前,吓得季窈一把扔掉手里火把,差点把李捕头的袍子点了。

    严煜一边用巾帕擦手一边从里面走出来,吩咐李捕头立刻把骸骨带回衙门。季窈惊魂未定,全然未曾察觉自己躲在了杜仲的怀里,还颤颤巍巍指着李捕头怀里那包东西,小声问道,“这就是莫子衿?”

    “骸骨长度、头骨大小都符合,很有可能就是他。”

    “那为何他全身大多骨头都是黑色,唯独头骨颜色还算正常?”

    也许是方才在洞中未能看清,严煜闻言又将李捕头怀中布包打开,拎出一两根较长的骨头在火光下细看,,脸色愈发难看起来。

    “我验尸不过两年,资历尚浅,未曾见过黑色人骨。个中缘由,还是只有等回衙门翻找前辈们留下的纪要和档案方可窥见一二。”

    季窈脑子里想到一个人,开口问道,“或者,可以把这龙都城中资历老道的大夫请来看一看?”

    “季掌柜是说梁之章梁大夫?”

    见季窈点头,他倒也想起一件事,开口道,“上次季掌柜找人将知柳书院教书先生与杜娘子有私情一事告知严某,我已经派人去调查他们那段时日的行踪,并以小果儿一案尚有疑点为由,将杜娘子再传唤到衙门来,却不想发现其他意外收获——”

    他跨走一步,俊朗肃穆的面容被火光照亮。

    “——杜娘子的病有异样。”

    第110章 慢性中毒 “我可没求着你抱我。”……

    早在杜娘子夫妻两人到衙门来领小果儿尸体那日,严煜就看出杜娘子身体孱弱,气色不好的背后,另有原因。

    “她当时只说自己身子不好是因为五年前生下小果儿之时,在月子里被风扑着受了寒气,是以不管如何进补、如何调养都是这副样子。我却看出她面色惨白之余,鬓发枯黄、口气熏人,这些都是脾胃不佳之人会有的症状。加上龙都前些时日气候寒冷,正月出来大家尚棉衣裘袍加身,她却频发细汗,嘴唇呈不正常的紫绀色,我便知她病弱有异。”

    前面几个症状季窈没听懂,最后嘴唇泛紫她却听明白过来,抬头感叹道,“是中毒?杜娘子中毒了?”

    怎么会?她难道不知道自己中毒了吗?

    “而且是慢性毒,据他们家婆婆和四邻说起,杜娘子这副样子少说也有大半年的光景。后来听季掌柜你找人传话,告知我她与知柳书院的教书先生有染,我又翻找了许多相关卷宗,才得以知晓。估计从那时候开始,她就被人盯上,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服用一种毒药。”

    没想到受害者的娘亲身上也迷雾重重。

    会是谁做的呢?

    “会不会是教书先生下的毒?他怕杜娘子终有一天会离开自己,所以不惜大费周章杀掉杜娘子的儿子,又给杜娘子下药造成她体弱多病,他再加以关心和疼爱,杜娘子自然会更加依赖于他?”

    饶是李捕头办案多年,对于这样畸形的情感寄托仍然表示不可思议:“若真如此,此人真算得上是丧心病狂。”

    回想起白天梁之章的话,季窈脑子里又出现一个人。

    “还有还有!杜娘子的夫君也有极大可能!说不定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夫人与教书先生暗通款曲之事,迫于家中有老有小不忍当面拆穿,就长期在自己夫人的粥食汤药里下毒,让她没精力再出去鬼混。加上前些日子杜娘子又怀了教书先生的孩子,他开始怀疑小果儿并非自己血脉,加上那些知情不报的书院小孩一同怀恨在心,一个一个全部杀死以泄心头之愤,说得通啊!”

    杜仲捕捉到其中重点,一把抓住季窈让她面对自己,语带不满道,“你如何得知杜娘子有身孕?”

    “自然是被我瞧见了。”

    她将白日里跟踪杜娘子到济世堂抓药坐胎,以及梁之章所说的那些事一一道出。严煜沉默听完,脸色更黑。

    “如此说来,杜娘子的夫君确实有嫌疑。不过这一切都还只是猜测,明日将他们二人传唤到衙门来一问便知。”

    说罢,他挥手示意李捕头带着其他官差下山,朝季窈淡然点头道,“今晚多谢季掌柜和杜兄,季掌柜这便跟我下山,乘马车早些回城休息罢。”

    寻常人能得严煜一句感谢的话实在难得,季窈嘿嘿一笑,迈步打算跟上去。

    “好说、好说,若明日在审案的时候,需要有人来看杜娘子所中何毒,我还可以去梁大夫请来。”

    刚跟着严煜走出去两步,季窈被人从身后拉住衣领停下。杜仲脸色铁青,将季窈拉至自己身边,低头冷冷看她一眼,开口却是对着严煜在说话。

    “夜深了,严大人与掌柜孤男寡女,同乘一车怕是容易引他人口舌,掌柜自有我带回去就是,不劳严大人操心。”

    严煜与杜仲对视片刻,两人目光凛冽皆没有丝毫退让。季窈拉着杜仲的袖子,再一次小声抱怨他道,“这么晚了不让我坐马车回去,难道你还是驾马车出城来找我的不成?能不能别瞎添乱?”

    无视少女的拉扯,杜仲眼里只有面前这个看似文弱的白面书生。两人目光交错一阵,最终严煜先行挪移开,略点头向季窈告辞后,负手款步下山。

    看那抹素青色的身影渐行渐远,季窈一拳敲在杜仲胸膛,双手抱胸径直在原地蹲下,开始撒泼。

    “我不管,要我走路回去绝无可能。”

    “山下有马。”既然赶着来找她,他又怎么会蠢到自己跑过来?

    季窈闻言仰头瞪一眼面前人,嘴上仍是不依不饶,“那也不行,骑马颠得慌,马鞍还格外硌屁股,再说我没力气走下山了,你还是让严大人的马车等一等我罢。”

    什么屁股不屁股的,她举止言行能不能稍微有点女娘的样子?

    杜仲替她觉得难堪,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走了一晚上山路,季窈正伸手揉搓酸痛的小腿,下一瞬,一只大手突然从她膝盖下面伸过,另一只手托住少女后腰,轻轻松松就把她拦腰抱起。少女一时惊讶,下意识伸手环住他的脖子,与他眼神相撞。

    杜仲将她受惊小鹿一样的表情看在眼里,嘴角扬起弧度,“不是没力气走下山?”

    所、所以他的解决办法就是抱她下去?

    心里涌起一阵暖流,季窈歪着脑袋,不太自然地撇开目光,讪讪道,“我可没求着你抱我。”

    小小软软的人儿抱在怀里,轻得不成样子。实在搞不懂这样一具看似柔弱的身躯怎么会如此大的力气,和永远也用不尽的莽劲。

    杜仲一边看着脚下,生怕走歪一步摔着她,一边开口说道,“我骑来的是马房里最温顺听话的那匹‘碧蹄’,马鞍上的垫子也很软,待会儿下山,别再说我又哪里亏待了你。”

    “这还差不多。”杜仲胳膊和胸膛的肌肉都十分坚实。被他这样抱着,久了倒也不觉硌得慌,少女翘着小脚一路晃晃悠悠,好几次差点把鞋甩掉。

    饶是她精神再好,奔波一天,此刻也异常困乏,靠在温暖的怀中昏昏欲睡。杜仲向来是个话少的,山道上专心走路,也无甚多话。待二人走出盘龙山,行至山脚拴着“碧蹄”的大树下,郎君低头,才瞧见怀中少女已经酣睡。

    相比于去年初见她时的懵懂与生涩,戴着面纱与兜帽怯生生的躲在赫连尘胞弟身后,现在她似乎五官已经完全长开,艳若桃李,灼灼芳华。虽然性格大大咧咧像个男娃,规矩礼数也向来与她无关,可少女眉眼处总是自带一股浑然天成的妩媚,浓睫轻轻垂落,在白净无暇的脸上投落几分薄影之间,明丽而缱绻。

    她歪着头,面朝杜仲胸膛睡得正香。脸有一半藏匿在黑暗之中,显得恬静而温柔。侧头的动作露出她纤长白嫩脖颈,杜仲看她后颈窝处他之前蛊毒发作之时咬出的牙印还隐约可见,目光变得幽暗。

    略转换姿势,杜仲单手将熟睡的少女搂在怀里,另一只手从树上解开拴马的绳子,随后双手托住她,踮脚抬步使出轻功,一个凌空腾起稳稳落在马背上,抱着季窈慢慢往回走。

    也不知道她睡得迷迷糊糊梦见什么,伸手要么抓一下杜仲的衣裳,要么伸出舌头舔一舔嘴唇。头顶月光疏离,郎君心情还算不错,直到怀中少女闭着眼睛突然笑了一下,哼哼唧唧两声喊了句“严大人”,杜仲嘴角笑容瞬间消失。

    季窈在梦里睡得正香,严煜递来的鸡腿她还没啃两口,梦里头突然天旋地转起来。接着她被猛的上下颠簸弄醒,发现自己被杜仲抱在怀里,骑着“碧蹄”正奔驰在寂静无声的龙都城中。杜仲挥鞭加速,马儿发疯似的狂奔,季窈整个人呈半躺倒的姿势被不断抛起来又落下,被面前人硬邦邦的胸膛撞的鼻子生疼。

    “杜仲你有病啊啊!!!”

    两人一马一路疾跑回到南风馆后院,牵马进门,京墨披着外衫,手持烛盏迎上来。

    “今夜可还顺利?”

    “嗯,小孩没事儿,莫子衿的骸骨也找着了。”季窈打着哈欠走进来,看京墨鼻子微微动两下,一副略带嫌弃的表情,她顺势低头,才看见自己浑身沾满杂草枝叶,裙摆以下满是泥土,脏得不成样子。

    可她真的太困了,这个时辰了还要烧水沐浴,简直就是要她的命嘛。

    看出她的不情愿,京墨低头浅笑。

    “沐浴的水都烧好了,掌柜先去罢。”

    “好啊好啊,谢谢你京墨。”

    季窈正迈步准备去房中拿衣物,被杜仲一个箭步拦住,低头看她,“这下不觉得与几位郎君同住,是个麻烦了?”

    啧,这话是严煜说的又不是她说的,他这个人真是记仇。

    伸手把他推开,季窈已经没心情也没精力再同他拌嘴,“再吵我就把你的洗澡水也全部用光。”

    **

    身子虽然疲惫,心里倒始终惦记着第二天杜娘子夫妇的堂审。加上昨夜救回去的男童情况尚未知,卯时三刻不到季窈就强撑着困乏的身子从床上坐起来,听着窗外鸟叫虫鸣声下床洗漱。

    珍哥儿最近经常飞出去同其他鸟儿打架,回来的时候身上偶尔秃上一块,一抖翅膀羽毛就扑簌簌往下掉。所以这几日季窈出门之时便将它强行锁在笼架上,只有她回来的时候才会放它在附近游玩。金哥儿入春之后长势喜人,粗了一圈也长了一圈,最近喜欢睡在季窈脚边,冰冰凉凉的,每次她睡相不好把脚露出来的时候,一碰到它就又立刻缩回被子里。

    粉红色的鹦鹉像是感知到主人起床,从唯一半开的窗户飞进来落在季窈梳妆台上,嘴里念念有词。

    “好热闹、好热闹。”

    季窈一边穿衣裳一边看它,笑得明媚,“什么好热闹,你又去何处凑热闹了?”

    “砍死人、砍死人。”

    什么?

    嗅到一丝不好的气息,季窈顾不上梳头,披散着头发推门出来,在大堂里看见京墨同商陆、三七和蝉衣都在门口看热闹。少女挤开他们站到最前头,看见一队官兵神色匆忙从簋街跑过,一路往东边去,接着李捕头带领一队官差骑马飞快地从南风馆路过。站在两边的百姓议论纷纷。

    “怎么了这是?”

    京墨眸光转暗,沉默许久后缓缓开口。

    “城外村民报官,说是昨晚听见邻舍夫妻俩拌嘴,接着男人突然发疯把夫人乱刀砍死后逃跑了。”

    末了他又补充一句:“说那家人最近才死了小孩,叫小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