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慢点儿,我疼
泥土地上的黑白相片并不起眼, 可是这会儿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程方秋暗道不好,正准备去把相片捡起来的时候,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抢先一步将其拾了起来, 指腹捏在边缘处, 隐隐泛白。
“还给你。”
低沉的嗓音含着一丝冷硬从头顶传过来, 程方秋只觉得头皮发麻,咽了咽口水, 连忙摇头否认道:“不是我的。”
说出的话又快又急,放在这个时候倒显得莫名心虚。
周应淮盯着她露出来的一小节白皙下巴, 一向云淡风轻的面容上眉峰不易察觉地皱起, 下颌线绷得很紧, 心脏像是被不知道从何处而来的妒火钻了空子, 留下密密麻麻的小孔。
他盯着她看了两秒, 最终还是率先挪开了视线, 将手扭转方向递给了一旁的李丽芬。
“婶子是你的吗?”
后者伸出手接过,没有察觉到气氛的不对, 还在乐呵呵笑着道:“是我的,谢谢周同志,你们是不是要吃饭休息了?那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又冲着程方秋和丁夕梅挤眉弄眼道:“等会儿我再来你们家细谈,保管你们满意。”
“好。”丁夕梅没想到李丽芬这么快就找到了一位听起来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男同志, 她迫切想要得知更多信息, 但是顾及着现在有外人在场,不好细谈, 便暂时压下了激动的心情。
看着排队准备领饭的技术员们, 丁夕梅知道自己不宜久留,便叮嘱程方秋等会儿早点儿回家,又跟周应淮打了个招呼, 就跟着李丽芬一同离开了。
一时之间原地就只剩下了程方秋和一群技术员。
程方秋来不及解释什么,就被催着开始给大家分配食物,面对众人,她不得不暂时收敛心神,笑着应对大家,但其实她的内心早就慌得不行。
也不知道周应淮听到了多少,该不会全都听见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程方秋总觉得浑身不自在,尴尬地连头都不敢抬,按理来说经过上午的事情后,她完全可以抬着下巴做人,甚至尴尬不自在的人应该是周应淮才对,怎么现在却反过来了?
归根结底还是刚刚李二婶突然给她介绍对象惹的祸,看样子她娘还是知情的,可是为什么她这个当事人不知道?
程方秋咬紧后槽牙,只有等回家后细细问过丁夕梅才能知道前因后果了。
可现在怎么办?她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了,要如何面对周应淮也成了一个难题,只要一回想起不久前他那晦涩冰冷的眼神,她整个后背都开始发凉。
他那表情就好像是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一样。
思来想去,程方秋瞳孔猛地放大,周应淮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个男人次次见面都表达着对她的喜欢和好感,但是转眼却又让别人给他介绍新的对象,换做是她,如果她不喜欢对方,只会觉得松了口气,根本不会有其他感觉。
但是如果她恰好对对方有意思,那么才会生气,不舒服。
周应淮果然对她有想法!有想法才会吃醋!
这个猜想让程方秋忍不住雀跃,但是同时又忍不住慌乱起来,完蛋,他该不会因为这件事对她产生芥蒂,觉得她是一个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女人吧?
脚踏两只船,水性杨花,找寻备胎……
这种标签一但贴在了她身上,那岂不是完全断了她攀高枝的路?
不行,她得抓紧时间找周应淮解释清楚,不能让一件她事先毫不知情的事情毁了她的计划。
可是她明明想的是这次一定要让周应淮来主动找她,怎么现在又变成她主动找他了?
想到这儿,程方秋顿感头疼,深吸一口气,抬眼朝着队伍中的周应淮看去,他拿着饭盒,正在跟赵志高谈论机器的运转,看起来神色无异,根本没有往她这儿多看一眼的意思。
她抿了抿唇,看着装着滚烫番茄蛋花汤的铁桶,心中顿时有了主意,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她得做些什么。
没过多久,就轮到了周应淮和赵志高打饭。
程方秋手脚利落,很快就给赵志高打好了饭菜,后者捧着碗,余光瞥见另一个桶里装着的东西,忍不住夸赞出声,“今天居然还有绿豆汤,程同志有心了。”
程方秋微微一笑,“清热解毒,吃完饭就可以过来盛了。”
“好嘞。”
两人聊完,程方秋转而将视线落在了周应淮身上,两人相顾无言,气氛从轻松自在变得有些干巴巴的,他垂着眼睫,只等她给他分好饭菜,就去一旁吃。
只是下一秒变故却突然发生了,只见程方秋给他舀汤的时候手一抖,那滚烫的汤水就尽数洒在了她的手背上,刹那间白皙的皮肤就红了一大片。
“嘶。”
她疼得倒抽一口凉气,还没反应过来,手就被人给握住了,随后对方快速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用里面的冷水给她进行冲洗。
周应淮脸上是难得一见的慌乱,望着她的眼睛急切问道:“脚上怎么样?”
她穿的是农家最常见的黑色布鞋,汤水有些许溅在了上面,隔了一层,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
“没事。”程方秋摇了摇头,下意识地将脚往后缩了缩,眼眸红红,一看就知道疼得不轻。
见状,周应淮眉头皱了起来,将她还握在手中的饭盒抽走放在地上,然后冲一旁已经吓傻了的赵志高交代道:“我送程同志去卫生院。”
“可是……”程方秋望向排着队还等着打饭的几个技术员,有些犹豫。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关心这些事,他们这么大的人了,难道不知道自己打饭吗?周应淮心中涌上说不清道不明的怒火,他一把拉过赵志高,“你帮忙打饭,等会儿把这些东西送回去。”
“哦,哦好。”赵志高回过神,连忙拍着胸脯保证:“这里就交给我了,淮哥你赶紧送程同志去卫生院吧。”
程方秋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就被周应淮强硬地拉着手离开了,一路上引来了不少人侧目,但是他却像是看不见一样,只顾着往前走。
等快走到村口才蓦然想起来这里不是省城,没有随处可见的卫生院和医院,村里只有略懂医术的村大夫,而最近的卫生院在公社附近。
烫伤可大可小,周应淮不放心把她交给赤脚大夫,就近去大队上借了自行车,准备骑车送她去卫生院。
乡间土路不好走,就算周应淮的驾驶技术再好,也难免颠簸,好几次程方秋都觉得自己要掉下去了,吓得她默默抓住了他的衣角,见他没有反应,又继续大着胆子虚虚环住了他的腰。
得寸进尺,无外乎如此。
男人常年锻炼,一身肌肉紧绷结实,她的手刚碰上去就感受到了腹肌的坚硬,指腹忍不住轻轻摩挲了两下,随后默默在心中感叹道:手感还怪好的。
两人离得很近,彼此的气息在空气中萦绕在一起,演变成丝丝缕缕的暧昧和旖旎,就连程方秋都有些受不了地红了耳尖。
其实手被烫到的地方早就不疼了,只是看上去吓人,她皮肤白,衬得分外红而已,她一向看重自己的这副皮囊,那汤水她都是事先试过的,不是真的开水才敢往手上倒。
苦肉计是老套没错,但管用就行。
周应淮刚才那急切关心的模样做不了假,这让她心中不免又多了几分把握,黑亮的眼珠子转了转,将脸贴上他的后背,让两人之间的距离又近了些。
原本就浑身僵硬的男人瞬间变得更加直愣,就连车子都晃了一瞬,他深吸一口气,调整好状态方才控制好车头,继续平稳地前行。
阳光炙热灿烂,天空呈现出清澈的蔚蓝,白云飘过搭配着青山形成如画般的美景,微风拂过阵阵凉爽,带动她的发丝吹向前方。
周应淮顺着痒意望过去,就瞧见一缕黑发落在手边,他动了动指尖,想要抓住,可转瞬它又消失不见,让人抓耳挠腮,不得缓解。
可更让人难以平静的是腰间那双手,像是牢牢把他禁锢着,动弹不得,只觉得那处有酥麻的火花在燃烧,一遍遍掠过四肢百骸。
偏偏它们的主人丝毫不察给他惹下了什么样的难题,甚至还将头靠在了他的背上。
“慢点儿。”
村子离公社的距离称不上近,为了赶时间,周应淮骑得很快,风吹在脸上有些疼,程方秋忍了忍,最后还是没忍住开了口。
周应淮一直关注着身后的动静,几乎是她话音刚落,速度就慢了下来,与此同时,莫名的尴尬也在空气当中散开。
他捏紧自行车把手,犹豫片刻,还是主动打破沉默:“手还疼吗?”
程方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还泛着红的手背,其实已经没有感觉了,但她还是颤着嗓子回道,软声撒娇道:“疼的,你看。”
她像只小猫一样,说话时黏黏糊糊,格外招人疼,似乎想要证明自己说的不是假话,手指在他怀中微微抬起,想要他看清楚她的疼痛,可怜兮兮的语气配上这小动作,愣谁都做不到视而不见。
“马上就到了,乖,再忍忍。”
似乎是很少安慰人,周应淮说出这话时,那板板正正不带丝毫起伏的语调让程方秋差点儿没绷住笑出声来,她连忙将脸又往他背上藏了藏,掩住唇角的弧度,轻轻应了一声。
“我相信你。”
这四个字砸出来,周应淮握住车把手的力道又紧了紧,他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不久前在程家的画面,喉咙莫名有些噎得慌。
他突然就不想让有些事情莫名其妙的就这么误会下去。
周应淮深吸一口气,缓缓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很抱歉,是我考虑不周,忽略了你的感受,但是我真的没有想要伤害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着或许这样可以两全其美……”
“我已经跟村支书他们说了这件事,把孙家阳送回厂里了,会有专人进行处理的。”
“我没有站在他那边,也没有看不起你,在我心里你很好。”
往常巧舌如簧,理性占据大脑的人如今说这些话的时候,倒变得有些语无伦次了,但是想表达的意思却都表达了出来,就看另一方怎么想了。
随着程方秋的沉默,周应淮的一颗心也随之悬在了半空当中,好在没多久,就听到她软声回道:“我说了,我相信你。”
闻言,周应淮缓缓松了口气,唇角绽开一抹笑意。
“我当时也正在气头上,我明白你不是那个意思,但就是控制不住地说出了那些话,淮哥,你不会怪我吧?”
她从后面探出脑袋,软声软气说着话,周应淮连忙表明态度:“我怎么可能怪你?”
说完,又忐忑问道:“那你呢?”
“当时有一点点怪你。”程方秋这话一出,周应淮心顿时提了起来,刚想说话为自己挽救一下,就看到她摇了摇头,“但是现在不了。”
这大喘气的转弯,令周应淮的一颗心七上八下,但好在最后落回了原位,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薄唇也忍不住缓缓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
把话说开后,气氛都轻松了许多,不知不觉中就到了卫生院,地方不大,两人很快就找到了医生说明了情况。
医生对着程方秋的手看了几秒,下了定论:“再晚来几分钟都好了。”
两人都被医生略带调侃的话臊得有些脸红,在原地愣了几秒才回过神,程方秋更是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下可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她以为多多少少会有些严重的,结果没想到轻到药都不用开。
周应淮也有些尴尬,但还是犹豫着开口问道:“医生你再看看?她这手都还是红的。”
听见这话,医生又往程方秋的手上看了一眼,“正常现象,等会儿就消了,家属要是不放心可以买点儿药膏回去涂涂。”
家属?这个称呼一出,两人更不自在了,想解释两句,可又被医生给打断了。
“没事的话,小两口可以出去了,外面还排着队呢。”
小两口?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脸上的羞赧,各自摸摸头发,挠挠后脑勺,好半天周应淮才率先移开视线,看出医生赶时间看下一个病人,便也不墨迹解释了,直接道:“医生还是给我们开支药膏吧。”
“不用……”程方秋拒绝的话没说完,周应淮就跟医生商量着开哪种药了,她连忙上前拉了拉他的袖子,小声道:“我没拿钱。”
提到这儿,程方秋脸上闪过一丝窘迫,她哪里是没拿钱啊,她是压根就没钱,程家全部家当都在丁夕梅手里握着,由她负责一家四口的日常花销,只会在每个月月初给一些零花钱到两姐弟口袋里。
而原主向来大手大脚,这个月的零花钱早就花光了。
几乎是她一开口,周应淮就反应过来了她的顾虑,也轻声用两个人才听得到的语调回道:“我来给,你是因为我才烫到的,我得负这个责任。”
“其实不用的,医生都说了不严重。”在农村生活久了,程方秋不知不觉中也养成了节俭的习惯,而且这件事不管怎么样都怪不到他身上,她在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就料到了不会太严重,也就没打算花钱买药。
“还是买一个放心些。”周应淮递给她一个放宽心的眼神,随后转头拿上医生开的单子,就出门去缴费取药了。
“你男人对你挺好的。”
医生在卫生院工作久了,什么没见过?这种舍得为婆娘花钱买药的后生可不多,所以看到一个就稀奇一个
闻言,程方秋被“你男人”三个字臊得长睫颤了颤,对着医生含糊一笑,赶紧跟着周应淮出去了。
取完药后,两人朝着停放自行车的地方走,见四下无人,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干笑两声,抓紧机会挑起话题道:“我看上去就那么像结了婚的嘛?明明很年轻好不好。”
“不像。”周应淮摇了摇头,看出她有意缓解气氛,也顺着往下说:“大家结婚都早,应该跟年纪没关系,医生估计是看我们两个单独在一起,所以才误会了。”
“我就说嘛。”程方秋抿了抿唇,偏头用余光瞄了他一眼,试探性地开口:“也有可能是看我们两个郎才女貌,很般配,所以……”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是两人都心知肚明。
周应淮看着她与自信大胆的发言完全相反的小心翼翼的模样,不免失笑:“这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
“都夸,都夸,嘿嘿。”程方秋将手背在身后,一边一蹦一跳地往自行车的方向走去,一边像是不经意间开口道:“对了,淮哥你多大了?你说大家结婚都早,你怎么还没结婚啊?”
涉及到敏感话题,周应淮愣了一瞬才继续道:“我应该比你大,二十二岁。”
说完,没有回答最后一个问题,反而话锋一转道:“你呢?准备要结婚了?”
程方秋顿住脚步,转身看向他,一双水灵的大眼睛就这么直勾勾地望进他的眸中,清澈见底,少女秀眉皱起,好似很苦恼,“说到这个我就有点儿烦,我娘和李二婶不知道聊了什么,突然就带着一张照片过来说要给我介绍对象。”
“我才不想跟不喜欢的人结婚呢。”
她的话一字一句传进耳中,心口那憋了很久的闷气忽然就散开了,连带着心情都变好了许多,就连周应淮自己都没留意到这点儿,他唇角微勾,上前一步将自行车推出来,随后带着她往回骑。
“那你比我大两岁,叫淮哥没叫错。”程方秋视线落在周应淮唇角向上的弧度,眸光闪了闪,没打算放过他,于是继续逼问道:“你该不会跟我一样,所以才没结婚吧?”
再次听到这个问题,周应淮知道是躲不过去了,沉吟片刻,才道:“嗯,算是。”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程方秋抓住他的衣角,轻轻晃了晃,一派无知少女的样子,让人根本察觉不到冒昧,只觉得她是真的好奇。
再加上她语气中恰到好处的一丝紧张感,成功带偏了周应淮,他原本是不想回答的,可现在倒认真思考了起来,但是却说不出一个形容词。
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这个问题刚浮现出来,他的脑海中就自动对应上了一抹身影。
意识到这点,周应淮心跳瞬间加速,仿佛有一股电流划过身体,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他用余光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侧,在瞥见她白皙精致的侧脸后,心跳越来越快,砰砰砰撞击着胸膛。
脑海中一片混乱,有一个答案仿佛即将破壳而出。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呼唤打断了他的思绪。
“周同志!秋秋!”
两人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了匆匆赶过来的程保宽和丁夕梅。
“爹,娘?”程方秋从自行车上下来,赶紧迎了上去。
“你手怎么样?”丁夕梅第一时间就看向了她的手,上上下下反复看了个遍,没瞧出个什么大问题来,方才松了口气,但还是红了眼眶,关心道:“医生怎么说?”
“没事,就是烫了一下,现在已经好了。”程方秋摇了摇头,没好意思把医生的原话说出来,便转移话题道:“你们怎么来了?”
听到医生都说没事后,丁夕梅这才彻底放下心来,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赵同志过来告诉我说你被烫伤了,我跟你爹都快被吓死了,幸好没什么大事。”
说完,这时候才注意到一旁扶着自行车的周应淮,连忙调转话头感激道:“多亏了周同志,真是谢谢你,我们家秋秋都麻烦你两回了,赶明我让老程请你来家里吃饭。”
“婶子言重了,不用跟我客气。”周应淮头一回单独跟程家二老交流,莫名紧张起来,腰板都不自觉地挺直了些。
“就一顿家常便饭,是我们的一点儿小心意。”
周应淮拗不过丁夕梅的盛情邀请,不得已只能答应下来,“那,好吧。”
丁夕梅见他点头,方才笑着松了口气。
四人一起往回走,路上都是丁夕梅和周应淮聊得多,程方秋时不时在旁边附和两句,气氛竟意外的和谐。
在村口分别后,丁夕梅望着周应淮和程保宽离开的背影,不由感叹道:“这孩子真不错。”
“是不错。”程方秋点了点头,然后在心中默默补充道:所以她要把他拐回家给你当女婿。
丁夕梅才不知道程方秋心中的那些小九九,拉着人往家的方向走,也是这个时候,程方秋才有时间问李二婶给介绍对象的事情。
“瞧娘这记性,这件事我早就想跟你说的,但是忙起来就给忘了。”
谁也没想到李丽芬动作那么迅速,这才多久,就给物色了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男同志,连照片都给送了过来。
想到这儿,丁夕梅眸中不由带上了一丝笑意,感叹道:“当过兵好啊,娘看着还不错,你自己觉得呢?”
程方秋看着丁夕梅满意的神色,顿感头大,她无奈地撇了撇嘴,“娘,这种事情你怎么不先跟我商量商量,就去找李二婶了?”
听出闺女语气中的埋怨,丁夕梅这才后知后觉这事办得有些草率不妥,但是农村都是这么办的,甚至有些女孩出嫁前才知道男方是谁的也不少,她见得多了,也就觉得习以为常了,可却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
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她居然也变成了那种“一锤定音”的父母!
“秋秋,这事是娘的不对,我就想着你年纪也到了,你堂姐堂妹都许人家了,咱们也该着急了。” 丁夕梅愧疚地拉住程方秋的手,后者也回握住,随后欲言又止地咬了下唇瓣,“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但是我……”
这样子一看就是有话要说,丁夕梅不免有些急了,“咱们母女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但是什么?”
“就是……”她白皙的小脸上恰到好处的浮现出一丝薄红,属于少女的那抹娇羞让丁夕梅这个过来人很快就想到了什么,惊讶地瞪大眼睛,“秋秋,你有中意的对象了?”
话虽是疑问,但是语气却十分肯定。
程方秋先是连忙摇了摇头,然后又迟疑着点了点头,像是纠结半天才下定决心小声开口道:“嗯,是有那么一个人我挺喜欢的。”
面对闺女这样小心翼翼说出的话,丁夕梅说不震惊是假的,她脑海中迅速闪过村里几个年龄相当的男青年,但是又不自觉地一一排除,思来想去也没个答案,她便忍不住追问了一句,“谁啊?咱们村的?”
“哎呀,娘你先别问,我还没问人家的意思呢,反正你先别给我相看对象了,我目前没那个心思。”程方秋娇嗔了丁夕梅一眼,一副不想被追问的样子,扭扭捏捏躲进房间去了。
丁夕梅站在原地急得团团转,这孩子什么都不说,她这个当娘的想帮忙把把关都没办法,小姑娘家家的最容易被骗了,万一喜欢的不是良人怎么办?
她一咬牙,正准备再去打探打探消息,就听到院子外面传来了李丽芬的喊声。
“夕梅妹子在家不?”
来了外人,丁夕梅只能暂时收敛心神,勉强勾起笑容迎了出去,“你来了?”
“把碗筷放回家,就立马往你这儿来了。”李丽芬也笑着回答,说着就准备往屋里走,“走,还有很多男方的事儿没跟你说呢。”
那天丁夕梅前脚刚走,后脚那男方的家人就找上门来了,说想找个漂亮姑娘当儿媳妇儿,会不会干活不重要,最重要的得有一张水灵的脸蛋,这不就是打了瞌睡就来了枕头吗?这两家人可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对彼此的要求都能对的上。
她一想,干脆凑合这两人在一起算了,所以当即拿着丁夕梅送来的照片给对方看了,那对夫妻一看照片,人都没见着,就同意了,还说要是能成,到时候给她这个中间人封个大红包。
一听见大红包三个字,李丽芬就坐不住了,害怕夜长梦多,所以一有空就拿着男方的照片找上了丁夕梅。
走出去两三步,见丁夕梅没有跟上,李丽芬忍不住出言催促了一句。
“等等。”丁夕梅赶紧拦住她,纠结半天还是不好意思地开了口:“这事吧,得往后延延。”
“啊?”李丽芬脸上的笑容几乎是立刻就凝固住了,她眉头微微皱起,停住往前迈的步子,惊得拔高音量:“为什么?”
当时丁夕梅找到她的时候,虽说不是特别着急,但是也表达出了越快越好的意思,怎么现在突然变了态度?
“我们家秋秋说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事关闺女的私事,她不好跟外人明说,就只能含糊解释了两句,然后有些歉疚道:“这事也怪我,没事先跟孩子商量,害你白跑一趟。”
“啊?”李丽芬只觉得兜头一盆冷水浇下,要是程家不着急,那这事可就难办了,毕竟那边可说了最好是半个月以内就把事情敲定下来。
见李丽芬脸色难看,丁夕梅还以为对方是害怕她要把那篮子黄豆要回来,她赶紧表明态度,“这十里八乡就没人能比丽芬姐你嘴皮子利索了,以后我肯定还是要麻烦你的,那篮子黄豆就放在你那儿。”
原本以为说出这话,李丽芬就不会再多说什么了,谁知道她竟苦口婆心劝起来:“这都是小事,咱先别提这个,夕梅妹子啊,这件事情你可不能糊涂,由着你们家秋秋胡来啊!”
“结婚得趁早,村里跟你们家秋秋同龄的姑娘都差不多结婚了,结得早的,孩子都有了,你们怎么还不着急?说句不好听的,再拖下去成老姑娘了,到时候就不是你们挑别人,而是别人挑你们了。”
“再说了,眼下条件这么好的一位男同志摆在面前,要是不赶紧定下来,万一被别人抢走了,哭都没地方哭,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这道理她一个小姑娘不懂,你们做父母的难道还不懂?”
李丽芬说得唾沫横飞,丁夕梅越听越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结婚早晚有什么可比较的,早结婚不一定比晚结婚过得幸福,晚结婚也不一定就比早结婚过得差,日子都是双方共同经营出来的,遇不到合适的,晚一点儿结婚又怎么了?
而且怎么听李丽芬那语气,感情错过这个男同志,他们家秋秋就找不到优秀的了?
丁夕梅心里存着的那抹临时反悔的愧疚感消失得一干二净,她沉下脸色,淡淡道:“丽芬姐,我们家一切以闺女自己的想法为主,她什么时候想结婚了就结,我们不急。”
听见这话,李丽芬只觉得一拳头打到了一团棉花上,气得两眼一黑,平常人家听她这么一说,早就屁颠屁颠求她早点把事给定下了,怎么在丁夕梅身上却不起作用?
思来想去,李丽芬一拍额头,对了,她怎么忘了这家是出了名的护犊子,疼闺女,她这么说不但不起作用,反而还会把人越推越远。
反应过来后,李丽芬扯出一抹笑,温柔细语转了话头:“秋秋长这么漂亮,想找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不着急也行。”
话一出口,李丽芬就见丁夕梅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些许,她连忙趁热打铁继续道:“只是,这姓贾的男同志是真的优秀,我实在不忍心让你们家秋秋错过了,这样吧,我跟你仔细说说,要是听后,你还是一样的想法,我就不缠着你说这件事了。”
闻言,丁夕梅竖起耳朵,难掩好奇地瞅了李丽芬一眼,她已经不止一次在她口中听到贾同志多么多么优秀了,只是除了当过兵以外,就没有其他实质性的消息了,很难不让人怀疑这只是一句媒人的夸大说辞。
但是见李丽芬如此肯定她会改变想法,丁夕梅犹豫片刻,还是点了点头。
见状,李丽芬眸光一闪,拉着丁夕梅说了起来。
“贾同志当兵期间表现优异,退下来后就能直接在公社做事,我听他父母那意思,明年他就能调到县城里面去,到时候估计还能分配房子,以后就是城里人了!你们家秋秋跟着他,岂不是吃香的喝辣的,有过不完的好日子?”
这年头能当个村官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要是他真能调到县城里去,那……
说不动摇是假的,但是只要一想到程方秋,丁夕梅就又犹豫了,她抿了抿唇,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没忍住松了口,“这样吧,我跟秋秋说说,她不愿意,我也没办法。”
“行,那我就先走了,过几天再来问问你。”见丁夕梅动心了,李丽芬也知道这时候不好逼太紧,便笑着离开了。
丁夕梅目送李丽芬消失在拐角处,深吸一口气,转身朝着程方秋的房间走去,不行,她得再跟闺女好好谈谈,虽然秋秋很聪明,但是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最容易被男人的花言巧语给骗了,她这个当娘的怎么说都要替她把把关。
要是对方不行的话,这个贾同志倒是个不错的人选。
“秋秋。”丁夕梅走到房门口,轻轻唤了一声,刚要敲门,就见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程方秋站在门口先是瞅了一眼院子大门方向,然后才扭头看向丁夕梅,就这一动作让后者莫名有些心虚起来,她摸了摸鼻尖,暗道该不会秋秋把她和丽芬姐的对话全听了去吧。
这个猜想刚刚冒出来,就被程方秋给坐实了。
“娘,我不是说了先不考虑结婚嘛,你怎么还和李二婶说那么久。”程方秋嘟嘟囔囔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手更是拉住丁夕梅的胳膊晃了晃,半是撒娇半是吐槽地嗔道:“哎呀,那男的离我们家那么远,是不是真的那么优秀谁知道啊?”
“再说了,是有可能调去县城,还没确定的事情可不能当真。”
话糙理不糙,这点倒是真的,丁夕梅顺着程方秋的话点了点头,没想到闺女脑子转得那么灵光,这种小细节都能一下子抓住。
“我听李二婶说他底下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他是老大,以后不光要赡养父母,还要帮衬弟妹,事事都要管,这日子哪有个清闲自在的?要是他们一家子都是好相处的,那也就罢了,但要是有那么一两个叛逆不懂事的,我光是想想就头大。”
“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认识他,不喜欢他,跟他结婚,哪儿能幸福?”
这道理一套又一套的,堵得丁夕梅一时之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但细细想来,她说得也挺对的,这年头家中有四五个兄弟姐妹的都很正常,多的七八个兄弟姐妹的都有,大的照顾小的更是再正常不过。
程方秋嫁过去,身为大嫂,肯定少不了操持家务,这样的苦她在家中都没吃过,哪能去夫家吃。
况且最后那句话,可谓是说到她心坎当中去了,如果女儿自己都觉得不幸福,那结婚还有什么意义,还不如留在家里,当她和老程一辈子开心自在的宝贝女儿。
思及此,丁夕梅拍了拍程方秋的手背,“好好好,娘都听你的。”
听见这话,程方秋松了一口气,只是脸上的笑容还没完全展开,就见丁夕梅转了话头:“但你得告诉娘你喜欢的是谁,娘总得帮你看看。”
“哎呀,人肯定不会差的,你夸过的!”程方秋可不想在事情还没尘埃落定,就让第二个人知道她在打周应淮的主意,变数多了,结局也有可能不一样。
“我夸过?”这下子丁夕梅可谓是更加一头雾水了,她皱起眉头,在脑海中搜寻着自己夸过的男孩子,可是想来想去都没个确切的答案。
好奇之下丁夕梅便想追着程方秋再打听打听,可她是个小滑头,眼疾手快地把房门关上,“我要休息了,娘你也去睡吧。”
甩下这一句,摆明了是不想多说,丁夕梅无奈地笑了笑,转身一边往外走,一边在思索着到底是谁。
这时候的她将对象都锁定在了村中年轻后生的身上,压根没往其他地方想,所以便也猜不中那人就是她不久前刚夸过的周应淮!
与此同时,坐在挖掘机里正在认真工作的周应淮蓦地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只当被溅起来的石屑给呛到了。
这也让他有些走神,脑海中总是不受控制地想起那个被打断的答案。
他喜欢……
第18章 真舒服
周应淮深吸一口气, 摆了摆头,整理好思绪重新回归到工作当中。
他操控着挖掘机,冰冷的机械大爪子朝着山体挖下去, 转眼间就挖出了一个大口子, 随后他将其中的泥土, 石头,树枝等杂物一同送到卡车的车斗里面, 重复的动作不知道干了多久,总算是到了下工的时候。
周应淮跳下挖掘机, 锁好驾驶座的门后, 就跟着不远处来找他的赵志高一起结伴往知青点走去。
赵志高是个活泼性子, 一路上嘴巴就没停过, 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 没多久就到了地方。
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味, 周应淮下意识地朝着厨房看过去,其他人也都闻到了, 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地往厨房跑。
“这些人怎么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赵志高一边吐槽着,一边加入抢饭大军,走的时候还不忘催促周应淮,“淮哥快点儿跟上, 不然等会儿都被他们吃完了。”
闻言, 周应淮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随后迈步跟了上去。
刚进门, 迎面就撞上了正端着菜往餐桌方向走的程方秋, 两人打了个照面,她抬起头见是他,原本淡淡的情绪马上就有了变化, 欣喜喊道:“周同志。”
这甜甜的一叫,让周应淮只觉得心中咯噔一下,随后快速跳动着,似乎下一秒就能从胸膛跳出来,明明以往见到她都没有过这样的情况,今日是怎么了?
“周同志?”程方秋见他只是望着自己发呆,久久未言,而不远处又有一堆人看着,她只好开口又喊了一句,并摸了摸自己的脸,半开玩笑地问道:“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她的话成功让他从自己的思绪当中回过神来,随后反应迅速地上前接住她手中的大碗,“小心别烫着。”
程方秋等他端稳后才松开手,歪头笑道:“谢谢。”
“不客气。”周应淮摇了摇头,将大碗端过去后,就在赵志高身边坐下,一众人见他动筷子,方才兴高采烈地开始吃起了晚饭。
程方秋和何生慧坐在院子门口聊天,等他们吃完后,就开始收拾起了厨房,等收拾得差不多,也就准备回家了,何生慧大儿子来接的她。
“没多少了,我来收吧。”
“那行,谢谢啦。”
何生慧走后,没几分钟程方秋也忙完了,把手洗干净,刚走出厨房的门,就看见技术员们拿着换洗衣物结伴准备去河里洗澡,周应淮也在其中。
想到什么,她开口喊住了周应淮,一群人齐刷刷扭头看向她,在这么多注视之下,她没有丝毫慌乱,直接大方开口道:“周同志你手臂受伤了,最好不要下河,万一伤口感染了可就不好了。”
“不至于吧?”赵志高挠了挠头,看向周应淮的手臂,袖子挡住了些许,让他看不清楚,但是淮哥卫生院都没去,肯定不是什么大伤口。
村里的大河清澈见底,看着挺干净的,应该不会感染吧?
再说了,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平时有个小磕小碰的也不少,还不是照样下河?也没见有什么事情啊,淮哥身体比他们都强健,更不会当回事了。
自己烧水洗澡多麻烦,还不如去河里随便洗洗来得方便。
但程同志也是好心提醒,淮哥脸皮薄不好意思拒绝,就由他来道谢婉拒吧。
想到这,赵志高勾起笑容,缓缓道:“谢谢程同志了,但是……”
“嗯,那我不去了。”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一道声音给打断了,赵志高顿时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向乖乖往回走的周应淮,这还是他淮哥吗?那个怕麻烦,喜欢速战速决的男人去哪儿了?
而且,是他的错觉吗?他怎么看见淮哥那嘴角往上扬了?
可再看过去,淮哥还是那副平淡如水的表情,一定是他看错了,对,看错了,不然淮哥在暗爽什么?!
“我就先回家了,明天见。”程方秋朝着周应淮挥了挥手,后者也鬼使神差地学着她举起手挥了挥,只是姿势怎么看怎么别扭,完全没有她做出来的可爱自然。
程方秋偷笑两声,收回手,转身离开,很快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当中。
周应淮收回落在她背影上的视线,刚准备回房,就对上了赵志高复杂的眼神,他挑了挑眉头,“天快黑了,你们还在这儿磨蹭什么?”
“马,马上走。”赵志高收回快惊掉的下巴,连忙回道。
周应淮点点头,没再管他,独自回房,等进了屋子,在自己的床位上坐下,就看见了枕边放着的一条手帕,素色布料上沾染着突兀的艳色,有些扎眼。
一看到这条手帕,他就不受控制地想起当时山中发生的一切,她扑进他怀中,害怕得瑟瑟发抖,但还是红着眼睛关心他,为他包扎……
呼吸有一瞬间变得粗重,他上前捏住手帕,指腹摩挲两下,上面的血早就干了,深红的颜色黏在上面,估计不好洗,他还是买一条新的还给她吧。
上次他去公社供销社没有瞧见有卖手帕的,看来只有县城有了,下次休息日他得进趟城了。
日子一眨眼过去好几天,程方秋在这段日子里成功和技术员们打成一片,也基本记熟了每个人的名字,与此同时她和周应淮的关系也越来越微妙。
看着和她对视没两秒就匆忙移开视线的男人,程方秋眸中闪闪,可还没等她得意地笑出来,就听见院子外面传来一道俏丽的女声。
“淮哥!你在哪儿?我来了。”
吃饭的众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有人发出疑问,“我咋听到了小莲的声音?”
“我也听到了。”
有人附和,那就证明这不是幻觉,是真的!意识到这点,平时视吃饭为人生头等大事的大家纷纷放下饭碗,不约而同地冲出了厨房。
一时之间屋内只剩下了程方秋,周应淮和何生慧,三人大眼瞪小眼,终究是抵不过好奇心,程方秋率先看向周应淮,疑惑发问:“谁在喊你啊?”
她还以为这个村子里面只有她脸皮厚,能毫不客气地跟着所有男生一起叫周应淮淮哥,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位呢?听上去还跟周应淮很熟的样子。
出于女人的第六感,程方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周应淮皱起眉头,刚想回答,一个粉色身影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口,她身后跟着浩浩荡荡帮忙提行李,献殷勤的技术员们,一时之间将她衬得犹如高高在上的小公主。
说是小公主其实也不为过,因为她的穿着和长相都跟周围朴素的环境格格不入。
身材娇小,穿着一条粉色布拉吉裙子,方领领口缝着一圈精致的白色蕾丝,衬得她肌肤白皙,可爱的学生头短发,额前别着一个花朵样式的发卡。
这个穿搭放在后世可能有些土气过时,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却是走在了时尚前端。
一张小小的瓜子脸上挂着一双葡萄大的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长睫毛也藏不住她眸中印出的高大身影。
她风风火火跑到厨房门口,却在这个时候扭捏起来,迟迟不敢往前走,好半响才像是终于鼓起了勇气,小心翼翼地朝着餐桌的方向走了过来,甜美的嗓音再次呼喊道:“淮哥。”
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周应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沉声道:“你怎么来了?”
这语气属实称不上好,沈希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咬了咬下唇,委屈巴巴开口解释道:“你们这儿不是差人吗?我爸就让我来帮忙。”
其实是她放假在家,听到父亲跟母亲在聊这件事情,主动要求来的,她爸不同意,她还求了很久,才让他点头。
但这些话肯定不能说出来。
“你又不是厂里的正式员工,让谁来帮忙,也不该让你来。”这话说得毫不客气,甚至有些指责沈父的意思,一时之间屋内的气氛格外沉重,没一个人敢开口。
见状,赵志高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打圆场,“淮哥,小莲她又不会拖后腿,厂长让她来,肯定有厂长的打算,有可能是厂里太忙了,人员不方便调动呢?”
这理由找的勉强,任谁也知道这只是个借口,但没人会戳破。
周应淮冷冷瞥了赵志高一眼,但无法反驳的是沈希莲的确不会拖后腿,她从小在厂里长大,现在又在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她的知识储备甚至比一般的技术员还要多。
可是她留在这里麻烦大于帮助。
所以周应淮依旧冷着脸,“我们这里都是男同志,你一个女同志住在哪儿?太不方便了,还是……”
“大队长说了,让我借宿在他家,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淮哥你就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话音刚落,沈希莲就红了眼眶,说哭就哭的样子直接看呆了一旁的程方秋,好家伙,这比她还会演戏。
“就是,小莲来都来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总不能让她现在回去吧?车都没了。”
“淮哥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小莲都快被吓哭了,再说了,这可是厂长的命令。”
有人为了讨好沈希莲,你一嘴我一嘴的开始帮她说话,可是当事人却气红了一张脸,“不准你们说淮哥的坏话,他都是为大家考虑!”
被倒打一耙,大家却敢怒不敢言,谁让人家是厂长的女儿呢?得罪了她可没有好果子吃。
周应淮冷眼看着这一场闹剧,没再开口,这也就相当于默认让沈希莲留下了。
沈希莲松了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了笑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周应淮身边的位置上,娇笑道:“光顾着赶路,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这是谁做的啊?看上去好香。”
“这儿有人了,别坐这儿。”说完,周应淮直接抬眼看向赵志高,“不过来吃饭?”
“啊?”赵志高不敢得罪沈希莲,可也不敢得罪周应淮,夹在中间都快急哭了,好在沈希莲尴尬了几秒,便主动站了起来,给赵志高让座,这件事才过去。
“小莲,这里还有一把空椅子,你坐这儿吧。”
有人从灶台边上搬了一把椅子过来,替站着的沈希莲解了围,她顿时松了口气,勾起唇角,正要道谢,视线余光就瞥见了一抹窈窕身影,待看清对方的长相,她是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长这么大,她自认已经是长得挺漂亮的女生了,可是今天在见到她后,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算她穿着朴素,可是那一张脸却依旧耀眼,黑发红唇,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和魅力,能轻而易举让人为她倾倒。
“小莲?”这一声堪堪让沈希莲回过神,她刚要收回视线,就见那个女生看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让人心跳都漏了一拍。
沈希莲睫毛颤了颤,见对方冲自己笑了笑,她也下意识地回了个微笑,算是互相打了个招呼。
经过这一打岔,沈希莲将自己的注意力暂时从周应淮身上收了回来,转而朝着身侧人打听起了这个女生的身份,在得知对方是大队长安排过来给他们做饭的村民后,心中莫名松了口气,腰板都挺直了些。
村里人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沈希莲还是产生了高人一等的想法,她勾了勾唇,不再关注程方秋。
而程方秋完全不知道沈希莲心里的小九九,她正在听何生慧小声八卦着:“这女同志一看就喜欢周同志。”
程方秋没有搭话,但是却无声附和了一句,的确,沈希莲毫不掩饰对周应淮的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摆在明面上了,这态度比她还要直白。
但是看周应淮的态度,似乎是对她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耐烦?
看来同样的表达方式,换一个人来做,就会是不一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样,情敌的出现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危机感,而且这个人还是书中提到过的一个角色,干部子弟,出身优越,在原主嫁给周应淮,搬进省城后就各种使绊子,两人没少大打出手。
这个女人不简单,是个难缠的!
程方秋眯了眯眼睛,看来,周应淮这块大饼得抓紧时间早点儿吃进嘴里了。
她的感受没有错,自打沈希莲到来后,不管是知青点还是施工现场都能看到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周应淮身后当小跟班的场景,都可以用寸步不离来形容了,程方秋都没能找到机会单独和周应淮说上一句话。
村里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人说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女追男隔层纱,相信沈希莲很快就能把周应淮拿下,两人和和美美地回省城领结婚证。
也有人反对,说要是能拿下早就拿下了,这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不管外界声音怎么说,沈希莲依旧我行我素,半分都没有收敛。
*
“我看那姓沈的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是厂长的女儿,怎么周同志就是不动心呢?”
“喜不喜欢都是看眼缘,没眼缘都白搭。”
隔天是休息日,傍晚下工后得了空闲,大伯母常春兰就抱着衣服来找丁夕梅串门子了,两妯娌平时关系不错,也喜欢偶尔说两句八卦,所以此时凑在一块了,不免也说说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程方秋坐在一旁帮忙摘豆角,听见她们说的话手一顿,随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将摘好的豆角放进木盆里。
“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忘记啥事也不能忘记这事啊。”
说完,视线一转看向坐在程方秋旁边的程晓花,颇为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晓花都要嫁人了。”
提到这个话题,平时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话都不知道怎么接,还是常春兰哈哈一笑,“可不是嘛,那户人家也是个大方的,说要给咱家一台缝纫机呢。”
说到这儿,常春兰眉眼间皆是愉悦,乡下不比其他地方,他们又都是普通人家,三转一响能有其一就非常不错了,他们原本也没要求个什么,但男方主动加了缝纫机,那就代表着他们看重晓花,是件天大的好事。
“那多好啊,以后做衣服都不用自己一针一线缝了。”丁夕梅真心为他们高兴,眸光都跟着一亮。
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十里八村有缝纫机的就那么几家,多有面啊!
说这话多多少少都有些炫耀的意味,常春兰不好意思再绕着这个话题说,余光瞥见安安静静摘豆角的程方秋,开口道。
“秋秋也该抓紧了,你晓花妹妹比你小两岁可都要结婚了,要是村里没你喜欢的,伯母帮你去我娘家那边物色物色?”
闻言,程方秋一愣,她正想着周应淮的事情,心思根本就没在这儿,乍然听到大伯母的热心发言,吓得手中的豆角都掉在了地上。
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想给她介绍对象啊?
“谢谢大伯母,不用了,我不急。”程方秋干笑两声,用脚尖偷偷戳了戳丁夕梅的鞋底,在对方看过来后,就立马挤眉弄眼的提醒她帮自己解围。
看着闺女这抵触的模样,丁夕梅哭笑不得,连忙出声转移了话题:“别管她,对了,我记得晓花明天是不是要去县城挑布料?”
“对,明天一大早就去。”常春兰成功被带偏了注意力。
“能不能帮我带一斤肉?上次周同志帮了我闺女,我说要请他来家里吃顿饭,结果一直没找到机会。”这个事她本来就想去拜托常春兰,结果她先上门来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说出来。
常春兰大手一挥:“我还以为啥事呢,包在我们身上。”
她说完,那边程晓花却插嘴道:“让秋秋姐跟我一起进城吧?她眼光好,我想她帮我掌掌眼。”
“哟,还不相信你老娘我的眼光了?”常春兰没好气地白了程晓花一眼,但是嘴上这么说,下一秒却问起了丁夕梅的意见:“弟妹,你看?”
丁夕梅倒是没什么意见,便看向了程方秋,“秋秋你想不想去?”
去县城?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去过县城呢,而且明天是休息日,那沈希莲肯定更缠着周应淮了,既然很大概率接触不到他,她待在家里无聊,还不如去县城逛逛。
思及此,程方秋微微一笑点了头:“去!”
“那你们两姐妹一起去得了,都去过县城认识路,走不丢,我明天正好去自留地除草。”常春兰一锤定音。
于是第二天,程方秋起了个大早,好好洗漱打扮了一番,等程晓花过来汇合后,就出发了。
从村里进城一趟属实不容易,要先走到位于公社的候车点,然后再坐一两个小时的大巴才能到县城的车站。
村里去候车点的距离不算近,上次坐在周应淮的后座还没有特别的感受,现在自己走起来,才知道什么叫做对脚底的折磨,她穿的是农村常见的布鞋,鞋底很薄,要是不小心踩到尖锐的石子,那滋味比指压板还难受。
唯一值得安慰的便是这一大清早不是很热,身上并没有出很多汗,不然程方秋都想打道回府了。
两人有说有笑,消磨了很多时间,不知不觉中就到了目的地。
公社下面几个村子的村民都在这儿乘车,一到休息日这儿都挤满了人,但是大巴就那么几辆,要是没挤上去,错过了,那就只能再等下一班了,可下一班谁知道什么时候来?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都有可能。
今天算她们运气好,她们到的时候一辆大巴刚停下没多久。
显然程晓花最近进城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她直接一把抓住还呆愣着要慢慢排队的程方秋见缝插针从角落里挤上了车。
得亏她们两人都身材纤细,不然还真的挤不上去。
车上还有几个空位,程晓花眼疾手快地推着程方秋在一处空位上坐下,她则在后面的另一处空位坐下了。
全程程方秋都处于懵逼状态,等好不容易回过神,这才发现程晓花没控制好力道,她现在半个屁股都在隔壁乘客的大腿上。
“不好意思。”尴尬和窘迫的情绪让她头都没脸抬地道了歉,正想起身,前方司机却恰好关闭车门,启动了车子,由于惯性,她一个没站稳,往前扑去,然后又重重坐回了那人的腿上。
与此同时她的额头狠狠磕在前座座椅上,整个人被撞的眼前一白,疼得忍不住轻呼出声,捂着额头好半天都没办法缓过来。
迷迷糊糊之中她听到身后也同样传来了一道痛苦的闷哼。
当即她顾不上疼痛,赶紧扶住前面的座椅借力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愧疚地连声道:“真是不好意思,对不起……”
后面的话在对上那双熟悉的狭长眼眸后戛然而止,她红唇微张,不敢置信两人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相遇。
这么多天她苦苦寻找的单独相处机会居然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只是还没等她高兴,余光就瞄到了他偷偷从某处收回的手,这才倏然惊觉她刚刚第二次坐到的是……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
电光火石之间,程方秋心虚地抿紧唇瓣,朝着周应淮投去了一个同情的目光,小声问道:“你没事吧?”
脸色苍白的周应淮尽量忽略某处传来的钻心疼痛,他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随后看向她额头上的一大片红色,眉头皱起,指了指自己的额头,“你这儿没事吧?”
程方秋下意识地伸出手揉了揉额头,也摇了摇头,她没想到这种情况下周应淮都能撇开自己,关心她,心中莫名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动,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肩膀处突然被人拍了拍。
“秋秋,你吃不吃南瓜饼?我娘早上做的。”
程晓花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笑得一脸灿烂地将两块用油纸包起来的南瓜饼塞到了程方秋怀里,然后继续庆幸道:“多亏我反应快,不然咱两这一路就要站着了,多遭罪啊!”
程方秋接住南瓜饼,顺着程晓花的话朝着车厢内看了一样,这年头对汽车超载管得甚少,所以车内只要是能装得下人的地方都挤满了人,还有带着鸡鸭进城的,整个车厢都闹闹哄哄的,要不是程晓花扯着嗓子说话,她还真不一定能听得清。
这一对比就显得他们屁股下的座位弥足珍贵了。
程方秋深感认同地点了点头,但想到程晓花又看不见,于是又扭头拔高音量回道:“晓花你真厉害!我娘也给我们做了吃的,给你一个。”
说完就小心翼翼地从自己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快速塞给了她,程晓花见她神秘兮兮的,还在好奇是什么东西,掌心在感受到那圆滚滚的触感时,瞳孔放大,也学着她的样子偷偷将其放进了包里。
居然是煮鸡蛋!婶婶和秋秋可真舍得!程晓花心中浮现出一丝感动,要知道她娘虽然对她好,但平时也舍不得给她吃鸡蛋,那都是留着去供销社换钱的,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小口。
想起鸡蛋的美味,程晓花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但现在也不敢拿出来吃,这年头小偷小摸的可不少,万一看她们有鸡蛋,盯上她们,出个啥事,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反正她也不饿,留着等会儿下车了再吃也不迟。
想到这儿,程晓花无比迫切地希望这趟车开得能再快些,再快些。
“秋秋,谢谢你和婶子了,现在说话不方便,等会儿下车的时候我叫你!”就算不是为了那个鸡蛋,就看在她们是一起长大的好姐妹的份上,她都得看顾好秋秋姐!
想到这儿,程晓花又叮嘱了程方秋一句,“记得哦,可千万别下错站了。”
“好。”
见对方点头,这才稍微放心地收回了视线。
这边程方秋可不知道短短的时间内,程晓花的心理活动已经发生了几番变化,她的目光重新落回周应淮的脸上,他似乎是缓过来了,脸色已经如常,但是面上“尴尬”二字还是不可避免地扩散开来。
不光是他,程方秋也觉得有些坐立难安,毕竟这种事情属实有些敏感。
为了不让气氛陷入沉寂,程方秋犹豫两秒,还是主动开口转移了话题:“周同志你一个人进城?”
“嗯。”周应淮心领神会地应了一声,知道她有心想缓解气氛,便顺着往下说道:“买点儿东西。”
说到这儿,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侧的军绿色挎包,里面装的东西不多,他几乎是一碰上去,就感受到了那一团被染脏的手帕。
周应淮想说些什么,可转念一想还是闭上了嘴巴,没有告诉她他是为了特意买一条新的手帕赔给她才进城的。
不然按照她的性子,肯定又要拒绝,与其多言,不如先买下来后再直接送到她面前,到时候她想拒绝也晚了。
实际行动总比光动动嘴皮子要强。
“哦哦,我是陪我堂妹进城买结婚用的东西,她没多久就要嫁人了。”程方秋没等周应淮问自己,就自顾自地说起了自己进城的原因,上扬的语气让人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心情愉悦起来。
与她相处,向来是轻松又自在的。
周应淮唇角微微勾起,抬起眼睫望着她的眼睛,那双漂亮的褐色瞳孔中满是欣喜,看得出来她是由衷为自己堂妹高兴的。
“周同志你逛过我们县城吗?我上次进城还是很久之前了,也不知道城里有什么变化。”程方秋话中流露出一丝怀念和向往。
周应淮闻言点头道:“匆匆逛过一次。”
“那你等会儿要不要跟我们一起?”
几乎是周应淮话音刚落,程方秋就立马开口接上了,似乎是觉得这话冒出来的太过突兀和冒昧,她轻咳一声,补充道:“我怕你找不到去供销社的路,反正我们也要去的,顺路。”
其实他就算不认识路,也可以问其他人,没必要非要跟她们同行,但是他望着她因为紧张和期待而互相缠绕在一起的白净手指,眸中闪过一丝笑意,鬼使神差地点了头:“那就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程方秋一连重复了两遍,随后又举起手中的南瓜饼和鸡蛋,热情邀请道:“周同志你吃早饭了吗?要不要吃一个?”
“不用了,我吃过了。”
被拒绝,她也没有很失落,只是说了一句好吧,就撕开了油纸,露出里面被煎得焦黄的南瓜饼,面粉和南瓜的甜香混合在一起,再加上菜籽油的香味,能把人深藏在内心深处的馋虫勾出来。
乡下人家做饭都舍不得放油,这南瓜饼也是大伯母用了心思的。
程方秋早上通常都没什么胃口,所以在家里的时候只匆匆应付了几口,根本就没吃饱,此时闻着这股香味,没出息地咽了咽口水,但她还记得旁边还有个周应淮在,所以她克制住了自己,没有一大口咬上去,而是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品尝着。
虽然知道盯着别人吃东西不礼貌,但是周应淮还是没忍住悄悄看了好几眼,她长得漂亮,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其实不光他,附近有好几个人都在偷看程方秋。
思及此,周应淮心头莫名涌上一丝不悦,他眯起眼睛,眼神凌厉地扫过周围那些不怀好意肆意打量的男人,脸色也沉了下来,骨子里藏着的那股无形的威慑力顿时冒了出来,让人下意识地想要避开。
乡下好看的女人不是没有,只是这么好看的还是头一次见,不少人都心痒痒,想上前打听打听她的消息,但是一瞥见她身边坐着的周应淮又打消了念头,毕竟刚才他们二人熟络又亲密的互动,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周应淮相貌和气质出众,他们又何必上去自取其辱?
感受到那些烦人的注视终于消失,周应淮才满意地收回视线,重新看向身旁的女人,只见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吃完了南瓜饼,美眸微闭,小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朝前点着,眼看马上就要撞上前面的座椅了,周应淮赶紧伸出手帮她挡了一下。
她额头上的红晕才刚刚消失,这一脑门要是再撞上去,恐怕得青一块,紫一块。
“嗯?”程方秋迷茫地睁开眼睛看向他,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昨天没睡好,太困了,谢谢你啊。”
话音落下,视线却缓缓看向了还放在自己额头上的大手,他的掌心宽大,手指修长纤细,指腹带着些许薄茧,那是常年跟机器打交道留下来的。
察觉到她的注视,周应淮像是触电一般将手收了回来,然后有些不自在地回道:“不客气。”
昨天晚上因为要进城,她激动的一个晚上都没睡好,刚迷迷糊糊睡着,就到了要起床赶车的时间,现在吃饱喝足,又在这摇摇晃晃的车上,想不打瞌睡都难。
程方秋抿了抿唇,强撑着打起精神看向前方,想清醒一些再趁着这个难得的独处机会找周应淮聊聊天增进感情,只是没一会儿她的眼皮便缓缓阖上了,随后又开始起了小鸡啄米形式的动作。
这小模样属实可怜,谁来了都得心疼两秒。
周应淮眉头紧皱,实在看不下去了,犹豫几秒,试探性开口道:“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靠着我肩膀睡一会儿。”
闻言,程方秋的睡意吓掉了一半,她眼前一亮,完全没想到他会主动提出这个建议,惊讶过后,便是差点儿掩盖不住的惊喜,装模做样地犹豫了两秒,问道:“真的吗?”
在她问出来后,周应淮就有些后悔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她便微微偏了偏脑袋,直接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她的脑袋没什么重量,但他却觉得犹如有千斤重,压得他连呼吸都不敢太重,可与此同时她的呼吸却重重喷洒在他的脖颈处,在皮肤和血管上跳舞,让人无法忽略掉它的存在感。
她的发丝更是时不时扫过他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的手背,撩起阵阵酥痒。
这还不算完,那张粉嫩的小嘴最后还嘟囔了一句:“真舒服。”
这话顺着风飘进耳中,周应淮只觉得胸口有处位置快要爆炸了,心跳一声赛过一声,如同擂鼓般在里面砸得叮咚响,刹那间就磨灭了他的理智。
耳尖爬上点点红晕,没一会儿就变得赤红无比。
第19章 喉结滚动
随着时间的流逝, 清晨的太阳缓缓升起,透过玻璃窗洒进车厢内,落在每个人的脸上, 他们眼中没有疲倦和麻木, 有的只是对生活和未来充满期待的亮光, 朝气勃勃。
睡得香甜的女孩因为这抹阳光微微颤了颤睫毛,下意识地朝阴暗处躲去, 挺翘的鼻尖在他脖颈处蹭来蹭去,留下说不清道不明的酥痒。
周应淮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一番, 身体的温度逐渐攀升, 脑海中一片混沌, 他深吸一口气, 害怕被她发现自己不对劲的反应, 他竭力控制着身体, 不发出丝毫动静。
好在没一会儿她像是找到了更合适的位置,又安静地继续睡了下去。
周应淮松了口气的同时忍不住偏头朝她看去, 就见她呼吸均匀地枕着他,长长的睫毛,鼻梁高挺,红唇不点而赤, 皮肤如同剥了壳的鸡蛋, 在阳光下散着淡淡莹光。
他一直都知道她的漂亮多么令人惊艳,多么令人……心动。
今日离得如此近, 那种感觉便越发强烈。
其实他知道两人现在是越界, 亲密的,可是望着她疲倦的面容,他莫名心软, 总想让她舒服些,可这只是借口,他不想承认的是他内心深处有一道声音在嘶吼,渴望能和她再靠近一些。
这种私心摆不上台面。
周应淮手指蜷缩起来,默默在心中安慰自己,他刚才仔细打量过,这车上除了他们,以及她堂妹以外并没有熟悉面孔,没人认识他们,就算她枕着他睡,动作出格些,亲密些也没什么。
等到了县城,再拉开距离也不迟。
大巴在乡村土路上晃晃悠悠前行着,速度不快,他却希望再慢一些,可是这条路终究还是设置了终点站。
车站近在眼前,大巴正在找位置停车,这时候车内明显变得更加吵闹了,人头攒动,有不少人都弯下腰去看窗外,而更多的人则是疯狂挤到车门口,想做第一个下车的人。
“别挤啊,我抱着孩子呢。”
“我的鸡蛋!你们谁把我鸡蛋挤破了?赔钱!”
人一多就容易发生口角,叽叽喳喳的吵架声让程方秋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她下意识地想坐直身子,可刚抬头,就感觉脖颈传来一股酸麻的痛感,那酸爽!简直了!
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她浑身都不利索,好不容易缓过来,身旁便传来了周应淮的声音,“睡醒了?已经到县城了。”
“嗯,谢谢你啊,你的肩膀怎么样?”她的脖子都快断了,想必周应淮的肩膀肯定也不好受,想到这儿,程方秋赶忙装出一副担忧的模样看向他。
果不其然,周应淮对她的关心很是受用,唇角微微向上扬了扬,甚至还半开玩笑地揉了揉肩膀,“它说它没事。”
程方秋没想到周应淮还有这么幽默的一面,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还想说些什么,正前方就传来了一道怒吼。
“一个个的赶着投胎啊!”开车的师傅是个暴脾气,再加上现在的工作都是铁饭碗,根本就没有顾客是上帝的服务观念,直接开骂,丝毫不惯着这些一窝蜂往前挤的乘客。
“再挤,老子就不开门了,都在这儿给我待着。”
这话一出,车厢内瞬间安静了不少,大部分人都不敢得罪这些有职位的,生怕下次人家就不让自己坐车了,只能乖乖地排好队一个一个下车。
“真凶。”耳边响起程晓花的低声吐槽,这时程方秋才发现对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摸了过来,正扶着她的座椅冲驾驶座的方向做了个可爱的鬼脸。
程方秋被这一幕给逗笑了,“咱们晚点儿再下车,不跟他们挤,安全第一。”
“行。”反正她们也没有什么可急的,在车里等等又不碍事,程晓花直接答应下来,然后视线一转,发现了坐在程方秋旁边的周应淮,顿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瞪大双眼,指着他,磕磕巴巴想说什么,但支支吾吾半天又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还是程方秋率先开口介绍道:“这是来支援咱们村的周技术员,周同志,晓花你不认识吗?”
“认识,大会上大队长介绍过。”要是别的技术员她可能不认识,但是周技术员她却记得清清楚楚,原因无他,这位男同志长得太俊了!
程晓花到现在都还记得当初他第一次出现在大会上做自我介绍的样子,穿着白衬衫,身姿挺拔,跟村里那些糙汉子一点儿都不一样,是她从未见过的男人类型。
也是那时候她才知道书中写的翩翩公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想,或许就是周同志这样的。
要不是她心里已经装了她的未婚夫,估计心也跟村里那些姐妹一样被勾走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在她眼中高不可攀的男人,现在居然就出现在眼前,而且要是她没看错的话,不久前她堂姐还枕着他睡了一路吧?而且看样子他们两个还很熟的样子,在她过来之前,两人还在聊天呢!
想到什么,程晓花看向两人的目光倏然变了,她也是偷偷谈过对象的人,这两人之间的气氛明显不一样!
也是,就她堂姐长得这么漂亮,什么样的男人不喜欢?周同志又如何,周同志也是男人,他喜欢堂姐再正常不过了。
要是堂姐能嫁给周同志,那……
程晓花当即挺直了腰板,她作为堂姐的娘家人可不能给她丢份儿。
程方秋可不知道程晓花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她笑眼盈盈地继续道:“那就好,周同志要去供销社买东西,咱们顺路一起吧?”
说这话,程方秋其实心里也没底,毕竟周应淮对于程晓花来说就是个陌生的男同志,突然多了一个人同行,肯定多多少少会不自在。
但她没想到,几乎是刚问出口,程晓花就答应了下来,点头如捣蒜,“可以啊,我熟得很,我来带路!”
“那就麻烦了。”周应淮微微一笑。
“不客气。”程晓花憨厚一笑,摆了摆手。
车内这个时候也没多少人了,程方秋提议可以下车了,刚起身就被程晓花挽住了胳膊,加快脚步先下了车。
程方秋一惊,下意识地朝着身后看过去,就瞧见周应淮还在座位上收拾包。
程晓花不是这么没有礼貌的人,这是有话要单独跟她说,程方秋反应过来,又朝着身旁之人看过去,就见后者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用下巴指了指周应淮,小声问道:“你对象?”
“!”程方秋震惊地瞪大眼睛,不知道程晓花从哪儿得出的结论,她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就见程晓花一拍大腿,惋惜道:“还没成呢?加把劲啊,有个省城来的对象多有面子。”
好家伙,程晓花年纪轻轻的,居然练就了一双神眼,这都能看出来?
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觉得程晓花可能是个神助攻,便点了点头,“这不是正在努力嘛。”
“我就知道!”程晓花一副猜对了的激动表情,随后又耷拉下一张脸,突然道:“那最近村里传的他跟那沈同志是咋回事啊?秋秋姐你可不能……”
“那根本就不是他对象,他不喜欢她。”这点儿程方秋十分肯定,不光是从书中得出的信息,更是通过这些天的观察而得出的结论,不然她也不会继续对周应淮展开攻势。
她程方秋才不做万人骂的小三呢!
“我早看出来了,我娘非说他们天生一对。”程晓花撇了撇嘴,等说完,才发觉自己这话有些戳程方秋心窝子,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然后又抓紧时间表忠心:“秋秋姐我看好你们!”
程方秋根本就不在意这点,两个人能不能在一起又不是看别人的支持率的,要是这样的话,那后世那些明星cp不早就成真了?
“等会儿我找借口给你们单独相处的机会,秋秋姐你只管上!”程晓花眸中闪着兴奋的光,那样子看起来比程方秋还积极。
程方秋嘴角抽了抽,但对这样的情况喜闻乐见,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两姐妹刚说完悄悄话,周应淮就拿着包从车上下来了,他似乎有些好奇她们在说什么,但是见她们没有开口提及的样子,也就没有询问。
“供销社往这边走。”程晓花率先领路往前走,她就像只小炮仗一样,咻的一下就往前冲了,将程方秋和周应淮一溜烟甩在身后。
见状,程方秋忍不住扶额,不是,也不用这么快就给他们创造机会吧?这也太明显了!
她突然有些想收回程晓花会是一个神助攻的话,确实“神”,但此“神”非彼“神”。
“哈哈哈,她走得怎么这么快。”程方秋没办法,只能干笑两声缓解尴尬,只是这样一来,好像气氛变得越发怪异了,她抿了抿唇,感觉有些没脸见人。
两姐妹一连串的反应,周应淮就算一开始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也渐渐明白了过来,他看着程方秋想找条地缝钻进去的模样,手握成拳头放在唇边掩盖住那抹上扬的弧度,随后主动开口转移话题道:“我们也走吧。”
“好。”程方秋深吸一口气,勉强笑了笑。
两人想要追上程晓花,可她们一加快脚步,程晓花就像是后背开了眼一样,也跟着加快了速度,以至于没一会儿两波人就累得气喘吁吁。
说是累,其实也只有她们两姐妹累,周应淮全程就跟个没事人一样跟在程方秋身边,呼吸都没加重一分。
程方秋索性摆烂,一边慢悠悠走着,一边兴致勃勃地看着街道,这个年代有种独有的朴素感,建筑和马路都是灰扑扑的,最为艳丽的就是墙上粉刷的各种励志标语。
街上看不见后世的车水马龙,最豪华的座驾是偶尔一掠而过的自行车,主人骑在上面雄赳赳气昂昂,神采飞扬,想要人看不见都难,而旁人也很给面子的投去羡慕的目光。
她上次就在周应淮的后座上体验了一把那种感觉,确实不错,估计就跟后世坐在跑车上差不多吧。
“新华书店!”程方秋眼尖的看见了街角的一个小店,木制招牌上面大大的四个字成功勾起了她的回忆,谁小时候还没缠着父母去新华书店买本字典呢?
一旁的周应淮自然听见了她的惊呼声,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由笑着问道:“进去逛逛?”
程方秋不可避免地心动了,她犹豫两秒,便朝着还在往前面冲的程晓花喊道:“晓花,我们要逛逛书店,你一起吗?”
“你们逛吧,我就在外面等你们。”程晓花说一会儿,喘一会儿,显然是累得够呛,况且她从小成绩不好,看见书就头疼,她才不想进书店呢。
再者,这是一个多好的机会,留给秋秋姐和周同志单独相处不好吗?
见程晓花连连摆手,程方秋也就放弃邀请她一起了,转而冲着周应淮道:“那我们进去吧。”
“好。”
一进书店就闻到了纸张特有的味道,一楼两侧的大窗户大开着,暖黄的阳光照射进来,铺满了整个室内,书架上各种书籍琳琅满目,让人不知道从何看起。
这个年代没有后世花里胡哨的各色文具卖,只有朴素包装的铅笔,钢笔和墨水摆在货架上,再者就是黄色包装的笔记本。
程方秋和周应淮在一楼浅浅逛了一圈后,就顺着木制楼梯往二楼去了,不同于一楼的宽敞明亮,二楼的环境明显变得逼仄起来,高大的深红色书架密密麻麻摆放着,两个书架之间只留下了一个人通行的距离。
看似杂乱,其实不同种类的书籍都分门别类的摆放着,只要按照货架旁边的指引,很快就能找到想要的书。
程方秋没有特别想要买的书,她也买不起,来这儿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探索一下这个年代的书店,所以在逛到尽头后,她就想下楼了。
结果刚转身,整个人就径直撞进他怀里,她脚步踉跄一下,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他的衣角稳住身形,温柔的光线穿过厚薄不一的书籍造成的缝隙落在他们身上,勾勒出一幅唯美的画面。
程方秋微微抬眸,就望进一双深邃的眼眸当中,他逆着光扶住她,宽大手掌衬得她手腕越发纤细白皙,两人相触的位置犹如烈焰灼烧,又麻又痒,烫得双方都下意识地往后撤离了一步。
“小心。”男人嗓音低沉,极具魅力,乌黑短发如墨,骨像优越,阴影下的眉眼由于逆着光有些看不清晰,显得神秘又危险,可是面对她时却温柔似水。
这种反差感令她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指尖按了一下胸口的位置,想将那颗不安分的心脏按回原位,警告它安分些。
从初见,她就知道他是个极其容易令人心动的男人,这段时间的接触更是让她把这个观念落实,就连她偶尔都险些把持不住。
程方秋长睫颤了颤,一边道谢,一边随手从旁边抽出一本书来遮掩自己的慌乱,封面规规整整的几个打字表明了书名和作者,是这个年代最为流行的红色书籍之一,看简介,她还挺感兴趣的,只是饭都快吃不起了,买书就算了吧。
“这本书你看过吗?”她找寻着话题来驱散周围不正常的旖旎,明明这种氛围是她最为喜闻乐见的,可现在她只想快速逃离。
周应淮奇怪地看了一眼她泛红的耳尖,现在还不热吧?她怎么突然就像只煮熟的虾米一样了?
心中虽然疑惑,但他嘴上却没忘记回答她的话:“看过。”
“那这本呢?”程方秋指向旁边的另一本书,周应淮顺着她的指尖看过去,随后点了点头,她惊讶地微微瞪大眼睛,不死心地又随手指了好几本,无一例外的是他都点头了。
“真的假的?”程方秋这次露出了狐疑的表情,明摆着不相信,他该不会也跟其他男人一样为了在女生面前装那啥,所以就说自己都看过吧?
周应淮无奈地扶额轻笑一声,拿出其中一本,还没翻开书页就开始介绍起了相关内容,侃侃而谈,一个字都不带停顿的,嗓音似平缓而过的小溪流落进耳中格外舒适。
程方秋不信邪地拿走他手中的书,翻开第一页,找到了书籍介绍,还真就跟他说的差不多,这证明了他没有撒谎。
“你看过的书真多。”好半响,程方秋也只能用一句夸赞来掩盖自己卑劣心思被戳穿的不自在,她怎么就忘了,他可是书中顶级大佬,博览群书只是基操而已!
“走吧。”
说完,程方秋一弯腰从他的胳膊之下钻了出去,率先往外走,周应淮望着她的背影轻轻勾了勾唇,随后又将视线落在了她一开始拿起的那本书上面,他记得刚才她拿着它看了许久。
“走啊。”前方她的催促声传过来,周应淮收回思绪,从书架上将那本书拿出来,然后快步追了上去。
程方秋看着周应淮拿着一本书出来,只是粗略瞥了一眼,随口问道:“你不是都看过吗?还买它干什么?”
“嗯。”他的确看过,但不知道怎么就鬼使神差地想买它,然后……
周应淮抬眼看向面前盯着他的女孩,抿了抿唇,后面的话到底还是没说出来,只是轻声道:“准备买回去再看看。”
大佬的想法常人难以理解,程方秋不再多言,等周应淮给钱后就一起出了书店,程晓花一见他们出来就想跑,程方秋一把薅住她,挽住她的胳膊不让人跑。
“你不累啊?”程方秋小声嗔了她一眼,后者挠了挠头,同样压低声音道:“我这不是给你们创造机会吗?”
“我谢谢你哦,走吧,快去供销社,万一等会儿好看的布料都被人选走了,哭都没地方哭。”程方秋最后一句话成功震住了程晓花,她没再反驳,拉起人就急匆匆往供销社的方向走去。
县城有好几处供销社,但是最大最好,东西最齐全的还是当属前两年刚开在中心地带的那家,都可以和百货商场媲美了,足足两层,面积非常大。
一进门,程方秋差点儿被眼前的场景惊呆,可以说是人挤人,每一个货架前都挤满了人,要说大家都是来买东西的也不尽然,还有些是来凑热闹的,也有些是陪同人员。
总之他们三个差点儿连落脚地都没找到。
“卖布的在二楼,咱们去二楼。”程晓花却对此见怪不怪,这都算人少的了,上次她陪她娘来买东西,都还要在外面排队。
人多就少不了磕磕碰碰,程方秋很快就淹没在人群之中,肩膀擦着别人的肩膀,差点儿摔倒在地,直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凑过来,挡在她身旁,这种情况才得以缓解。
程方秋朝周应淮投过去了一个感激的眼神,随后紧挨着他往前走,只是人太多,往前走两步就要停一下,两人停下的契机对不上,就容易发生肢体接触。
在不知道第几次指尖相触的时候,她大着胆子缠了上去,尾指精准地勾上他的尾指,小心翼翼地摩挲了两下。
她的胸膛犹如住了一只不停在乱跳的小鹿,让人紧张地咽了咽了口水,她直视前方,看不见后面人的表情,但是初步的尝试没有得到反抗,这就代表着他没有拒绝这出格的暧昧举动。
但是她却有些怂了,只敢简单的撩拨两下,准备现在就收回手,等会儿再不经意地找个机会解释自己的“不小心”,她只是害怕被人群冲散才拉他的手的!
想到这儿,合理的动机有了,她便试着松开指尖。
可刚有所动作,下一秒那只大掌就一根又一根地挤进了她的全部指缝,直至十指相扣,紧紧相握。
温暖的掌心带着些许潮湿,轻轻松松就将她的小手包裹在其中,霸道又强硬,可细细感受,就能察觉到主人的指尖在微微发颤。
人声鼎沸,她却好像听到了一阵比她的心跳还要乱的节奏。
“终于挤上来了。”程晓花兴奋地站在二楼台阶上,然后回头找寻程方秋他们的踪迹,结果就看到离得很近,又倏然分开的两人。
直觉告诉她其中有猫腻,可是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便拉着程方秋直奔布料区域,后者一步三回头地去看周应淮,脸上恰到好处地浮现出一丝红晕,咬了咬唇,问道:“你要跟我们一起吗?”
“你们逛,我去买点儿其他的。”周应淮强装镇定地摇了摇头,耳尖缓缓变得通红,指腹互相摩挲两下,上面似乎还残留着浅浅的温热触感。
这是他第一次牵女孩的手,明知道在那种情况下,他应该主动松开,可就是下不去手,相反,他还依照心中的意愿主动握了上去,这完全打破了他这二十多年以来的认知。
对一个女孩这样干,简直是在耍流氓!
他现在脑子一片混乱,得单独好好想一想。
“那买完了,你来找我们。”程方秋看着跟纯情男孩一样无措的周应淮,忍不住啧了一声,刚才牵她手的勇气去哪儿了?
三人就此分开,程方秋跟着程晓花一起来到布料柜台,这里几乎被女人们给包围了,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空位挤进去。
木制柜台后面有三个身穿制服的女售货员帮忙拿布料和收钱,在她们身后是一排排的长杆子,各种颜色和花色的布料都挂在上面供人挑选,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碎花布料和红色布料。
前者洋气,不管老的少的都想要裁一些回去做衣裳,而后者,只要是办喜事就离不开红色,老传统哪能丢啊,但红色也分好几种,深的浅的,让人眼花缭乱。
程晓花这次就是准备扯一些碎花,一些红色的回去做衣裳,碎花的留到日常穿,红色的则是结婚那天穿。
“我娘让我买黑色或者蓝色的,说是耐穿,我才不想呢,丑死了。”程晓花撇了撇嘴,她从小到大就没穿过两件新衣裳,都是捡大人穿不了的穿,黑色和蓝色更是天天穿,这次好不容易有机会能让她自己做回主,她哪能听她娘的。
她要买就买最好看,最漂亮的布料!
可是她想是这么想,但是审美却跟不上,来了县城好几次都没能定下到底买哪个,所以这次她把秋秋姐给带上了,秋秋姐是十里八乡最好看,最会打扮的姑娘,她选的肯定是最好的。
“结婚只有一次,我也觉得就要买自己喜欢的。”程方秋和程晓花的观念一致,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开始挑选起了布料。
程方秋先问了一下程晓花有没有看中的,后者羞涩一笑,指出了几个,等程方秋看过去,就瞧见了几个又红又绿,总之是各种颜色都参杂在一起的布料,戳的她眼睛疼。
“这不好看吗?”程晓花眨了眨眼睛,看着程方秋愣在原地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
“还是我来吧。”作为前世世界知名的摄影师,对于颜色的感知度,程方秋不敢说第一,也敢说第二,不光如此,她本人更是各大时装周的常客,帮程晓花选选布料简直是小菜一碟。
程方秋的视线在货架上扫视一圈,暗暗将其和程晓花对应起来。
选布料不能光看它花色好不好看,还要根据主人的肤色以及长相来综合考虑,程晓花偏黄黑皮,长相大气端庄,其实只要不是特别重的黑色和蓝色都很适合她,显白显瘦。
但她点名要选一件碎花的,程方秋就为她选了奶杏色打底,丛林绿小花做点缀的布料,而结婚用的红色则选用了适中的砖红色,融入一些中式元素做成长裙,到时候再配上盘发,肯定优雅十足。
程方秋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程晓花眼前一亮,“秋秋姐,你懂得可真多,你说胸前绣个蝴蝶盘扣是啥样子的啊?袖口又是加什么流苏,我光听听就觉得好看!还有那个头发咋盘?”
“等回去我给你画出来,再给你好好说说,你这么聪明肯定一点就通。”程方秋看着似乎已经迫不及待的程晓花,不由宠溺一笑。
两姐妹让售货员把布料给她们包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旁边插进来一道俏丽女声,“哎,我也要跟她们一模一样的。”
程方秋和程晓花不约而同地朝那人看过去,就瞧见一个穿着布拉吉的年轻女人挽着一个中年妇女站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而她们指着的布料显然就是她们刚才要的那两种。
程方秋眉头轻皱,就见那个年轻女人迎了上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我刚才在那边选布料,不小心听到了你们的对话,我觉得也挺适合我的,所以……”
后面的话不言而喻。
“这位女同志说的衣服样式我也挺感兴趣的,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想请你们去国营饭店吃饭,顺便商讨一下细节。”
国营饭店?
两姐妹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犹豫起来,国营饭店足够吸引人,毕竟这年头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都才三四十块,而去国营饭店吃一顿就得几块钱,还要相应的粮票。
城里人都不一定去的起,他们乡下人就更不用说了。
长这么大,他们连国营饭店的门槛都没迈进去过。
但眼前之人她们都不认识……
程方秋抿了抿唇,刚要拒绝,就听见眼前的女人再次开了口,“我是真的很喜欢,为了选布料这件事,我苦恼了很久了,要不这样,你们选的这些布料我出钱,你们出布票,只要你们把衣服样式画给我就行。”
这时候,女人旁边的中年妇女也上前一步说道:“我们家琪琪下个月就要结婚了,要是再选不到合适的衣服,她宁愿不结婚,小姑娘,你们放心,我们不是骗子,也不是坏人。”
程方秋细细打量着两人,她们穿着得体,讲话松弛有度,礼貌有加,的确不像是坏人,她思索片刻后还是点头道,“不用你们出钱,就是个样式而已,有纸笔吗?我现在就可以画给你们。”
“有有有。”年轻女人见她松口,眸光顿时一亮,连忙从包里翻出纸笔来递给她,程方秋也趁着这个时候仔细打量了一下她。
年轻女人看起来跟她们差不多大,二十出头,一头长发扎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肤色偏橄榄皮,瓜子脸,单眼皮,很高级清秀的长相。
“其实你更适合那个浅湖蓝的布料,衬得人更白净,更楚楚动人。”
“那都要了。”年轻女人没想到她还会给自己建议,当即大手一挥,让售货员把那个浅湖蓝的布料也都裁了几尺。
还真是财大气粗。
程方秋扯了扯嘴角,只是感叹了一句,就趴在柜台上快速勾勒出了几根线条,她不是专业的服装设计师,所以只能画出个大概,但由于小时候学过几年美术,所以这对于她来说不算很难。
“比起圆领,方领比较适合你,到时候在这儿加一些褶皱会更加修饰腰身。”
她一边画,一边给年轻女人进行讲解。
她画的认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甚至就连售货员都凑了过来,只要是女人就没有几个不爱美的,见程方秋说得头头是道,一个个伸长脖子生怕错过一句。
不光是她的说辞吸引人,还有她那张脸和穿着也勾得大家挪不开眼,更是给她的话增添了不少说服力。
程方秋个子高挑,手臂轻轻松松撑在高高的柜台上,时不时思考一下,那模样就跟画报上的洋气女郎拍照一样,说不出来的漂亮,有气质。
她今天穿了一件奶白绣粉色小花的上衣,她没有跟大家一样把下摆自然垂下,也没有塞进裤子里,而是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系了起来,这样显得她的腰愈发细,腿愈发长。
有人模仿了一下,觉得还真的跟平时不一样了,怪好看的,便连忙美滋滋的跟身边人炫耀,有了一个就有更多的人跟着学,没穿衬衫样式衣服的人则是懊恼今天怎么没穿,等会儿回家了一定要学学!
而她那头秀发更是不知道怎么扎的,脑袋两侧的头发编成辫子缠绕在一起用发夹固定在脑后,其余秀发则垂在腰后,明明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可是在她头上就显得格外别致优雅。
衣服能当场学,但是头发却显得刻意了,只能回去再试试了。
程方秋注意力都在稿子上,完全不知道这些事,等画好稿子后,她就直接把纸笔还给了年轻女人,后者连连道谢,不顾她们的劝阻,愣是把布料的钱给出了,还塞了一些之前买的一些点心和水果到了她们手里。
“相遇就是缘分,你们帮了我个大忙,这点儿小心意就收下吧,对了我叫徐琪琪,很高兴认识你们。”徐琪琪性格大大咧咧,为人大方豪爽,一看就是没经历过人间险恶的干部千金,与她交好没有坏处。
虽然以后很大可能不会再有交集,但是秉承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程方秋还是伸出了手握住了她的,抿唇笑道:“程方秋。”
“那我就不打扰了,你们继续逛。”徐琪琪现在只想迫不及待地找裁缝把画稿上的衣服给做出来,于是匆匆告别后,就拉着她母亲离开了。
其他人见让程方秋画个稿子,要花那么多钱,心里冒出来的想法顿时消散了大半,也陆陆续续离开。
“秋秋姐你可真厉害。”程晓花怀里抱着一堆布料,望着程方秋的眼神当中满是崇拜。
“也是她们大方,说送就送。”程方秋伸出手帮程晓花分摊重量,望着徐琪琪她们离开的方向,忍不住感叹,这种挥金如土的日子啥时候才能重新落到她头上啊!
“这钱都给你。”程晓花从兜里掏出那些原本应该用来买布料的钱,一股脑都塞进了程方秋的兜里,后者瞪大眼睛,就要还给她,“这是你娘给你的。”
“我已经买到布料了,要不是秋秋姐你,咱也省不下这些钱。”程晓花却很坚持,硬要程方秋收下那些钱,“秋秋姐你还帮我选好了布料和样式,我真的很谢谢你。”
程方秋看着这小姑娘耿直的模样,只好道:“那我也不能全收,我们一人一半,当作私房钱?”
说完还俏皮地冲着程晓花眨了眨眼睛,然后将那些钱数了一半出来塞给了程晓花。
“我不要……”
“你不要,那我也不要,我们还给徐琪琪。”程方秋打断程晓花的话,作势就要去追徐琪琪,程晓花赶紧把她拉住,这到手的鸭子怎么可能让它飞了?无奈只能妥协,小心翼翼地把一半的钱又塞回了口袋里。
这钱就是她的了,她还从没有自己拥有过这么多钱,想想还有些激动紧张。
可程方秋可没有给她胡思乱想的机会,直接拉着人开始四处张望起来,“周同志呢?”
说好买完过来找她们的,怎么这么久了还没过来?
第20章 想你了
此时周应淮站在卖各种零碎小玩意的柜台前犯了难, 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挑花了眼,他看着挂了一整面墙的手帕,眉头微微皱起, 在他眼中这都长得差不多, 没什么区别。
可她是个爱美的, 要是选了一条丑的给她,会不会惹得她不高兴?
周应淮犹豫片刻, 还是决定选一条跟她的那条差不多的手帕,这样总不会出错, 他认真找寻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 一个售货员走了过来。
“同志你好, 我看你在这边挑选了很久, 是不是拿不定主意啊?”
闻言, 周应淮循声回头,就对上了售货员含羞带怯的眼神, 他眉头轻皱,还没回答,对方就继续问道:“是自己用,还是送人啊?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建议。”
“送人。”有专业的人来推荐, 总比自己慢慢挑来得快, 于是周应淮便从包里翻出了那条手帕,“想要一条差不多的。”
售货员只是一眼, 就知道眼前的男人可能有主了, 顿时打消了刚起的念头,专心按照周应淮的要求,找了一条差不多的手帕递了过去, “这条卖得很不错,小姑娘都喜欢,还有这边的这些发绳,发夹……”
程方秋拉着程晓花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周应淮大包小包买了一堆,粗略瞥了一眼,全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他说来买东西,是来买这些?
该不是买给她的吧?
这个想法刚冒出,程方秋自己就先打了一个寒颤,自恋是病得治。
可不是买给她的,那是买给谁的,总不能是周应淮自己用吧?他的同事又都是男的……
不,还有一个女的,沈希莲!
沈希莲初来乍到没多久,很多生活用品都没准备齐全,程方秋前天还听到她抱怨这个没带,那个没带,当时周应淮也在场。
喉间莫名其妙堵了一团东西,上不去下不来,难受极了,她咬了咬后槽牙,理智告诉她这个时候她应该装作没看到一样,温柔细语善解人意地将此事翻篇。
可是程方秋做不到,她冷下脸,闷闷沉声开口道:“走吧,我们还要去一楼买些东西。”
说完,也不等周应淮反应,直接扭头往楼梯的方向走去。
被甩了脸色的周应淮原本还忐忑该怎么解释买的这些东西,结果她看都没看他一眼,转身就走,那样子一看就是生气了。
可分开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就像只炸毛的猫儿一样了?难道是她们在买布料的时候发生了什么?谁欺负她了?
周应淮抿抿唇,想要追上去问问,可他跟程晓花不熟,程方秋又一副不想跟他说话的样子,一时之间他也没能找到机会了解事情真相,只能暂时搁置下去,准备等会儿再问。
下楼的时候人依旧很多,程方秋被挤得有些透不过气,原本就烦躁的心情瞬间变得更加不爽,她强忍着难受往卖肉的柜台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身旁凑过来一道高大的身影,与不久前一样在人群中为她隔离出一片清净之地。
程方秋一抬眸,映入眼帘的便是他棱角分明的侧脸,高挺的鼻梁,优越的眉骨,每一处都那么完美,属实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刚才发生什么事情了吗?”他的嗓音温柔缱绻,眼底的波澜掩盖不住,充满了对她的关心和担忧。
“问这个干什么?”她依旧拧巴,语气也有些冲。
“看你有些不开心,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周应淮却仿若不觉,依旧好脾气地哄着,可只要认真看就会发现他眸底藏着的一片锋利寒霜,似乎循序渐进地从她嘴里套出前因后果,他就要去为她打抱不平。
突然,程方秋憋着的那口气就倏地缓缓消散了,虽然她也不知道那股气从何而来。
从周应淮主动牵起她手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完全肯定周应淮喜欢上了她,那她又为什么要在意一个他丝毫不喜欢的女生呢?
现在冷静下来,细细思考就会发现依照他的性格,肯定不会主动给沈希莲买东西,要么就是她拜托他买的,要么就是其中另有隐情。
总之,她不该生气的。
可明白这个道理是一回事,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程方秋轻轻哼了一声,半真半假地娇嗔嘟囔道:“都怪某些人磨磨蹭蹭半天都不来找我,我想他了。”
听见这话,周应淮面色一怔,随后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以拳抵唇,咳嗽了好几声才缓过来,只是一会儿功夫那张冷若冰霜的脸就骤然爬上了丝丝红晕,并迅速蔓延至耳尖。
他装作神色从容,若无其事的样子挪开视线,偏过头去,想借此避开她炽热的视线,但明显加剧的胸膛起伏却暴露了主人的真实情绪。
程方秋唇角控制不住地往上扬,小样,略施小计就能把你钓成翘嘴。
卖肉的柜台前大排长队,三人排了很久才拿着肉票买到合适的肉,一番折腾下来都累得够呛,从供销社出来,时间已经不早了,他们便准备早点去车站占位置,顺便边走边把午饭解决了。
她们两个都带了干粮,周应淮却没有带,两个女人吃的份量显然不够给他分的,但幸好徐琪琪刚才塞给她们的东西当中有一包绿豆糕,刚好用来解决燃眉之急。
周应淮不是个喜欢占便宜的,在路过国营饭店的时候,给她们一人买了两个大肉包,方便快捷,用油纸包上就能带走。
闻着大肉包发出的香气,程方秋和程晓花对视一眼,没舍得拒绝,她们吃不完还能带回去让家里人尝尝味道,只要有肉,就是好东西。
到达车站的时候,空位已经不多了,相邻的位置更是没了,程方秋左右巡视一番,找了个看上去十分和善的大娘用一块绿豆糕换了位置,她一屁股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随后直接冲周应淮招了招手,“过来坐。”
周应淮摸了摸鼻子,害怕自己会错意,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旁的程晓花,而后者却像是没看见程方秋的招呼和他的视线一样,直接在前面的一个空位上坐下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似乎根本不关心他们的事情。
“快来啊。”程方秋探出身子,用手拍了拍身侧的空位,嘴里轻轻再次催促着,勾人的桃花眼忽闪忽闪,愣谁也扛不住。
周应淮抿唇,随后大步上前,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坐下,才刚坐稳,就感受到一只柔弱无骨的小手碰上了他放在膝盖上的大掌,他垂下眼睫,就看见那粉嫩的指尖正在他手背上画圈圈。
“你的手比我的大好多。”与大胆的行为不同,她还知道这是在车上,娇娇软软的嗓音压得很低,染着几分令人脸红心跳的魅惑。
显然是故意在撩拨他。
似乎是为了验证他心中的想法,不等他出声,她的指腹转而按了按他凸起的青筋,继续道:“咦,这儿起来了。”
哪儿起来了?
不知道是心虚还是什么,周应淮喉结滚动两下,将原本放在身侧的包不动声色地挪动了一下,刚好挡在两腿之间,遮掩住因为她而差点失控的谷欠念。
“我的就没有呀。”说完,她还把两人的手放在一起比较,男人的手掌稍宽,能瞧见清晰的淡青色脉络,指节线条流畅欣长,而女人的手则是小巧玲珑却不失秀气,骨节分明。
暧昧的空气变得更加旖旎。
“程同志……”开口时,他声音中带着些许暗哑,尾音稍稍拖长,再配上无奈的表情,成功让这普普通通的三个字带上了不正经的味道。
望着周应淮眼尾泛起的那抹红,程方秋后知后觉自己好像惹火过了头,轻咳一声,连忙把手从他的大腿上收回来。
后面的路程,两人的交流少之又少,但是却感觉比来时枕了一路还要亲密暧昧。
他们都知道彼此之间有些东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等车到站后,三人结伴往村子的方向走,等快分开,程方秋才想起来老娘的叮嘱,赶忙回头,他依旧站在原地注视着她离开的背影,见她看过来,还有些呆怔,随后缓缓勾了勾唇,问道:“怎么了?”
阳光之下,她眼眸弯弯,对着周应淮道:“我娘叫你晚上来家里吃饭,你上次答应了的。”
几乎是瞬间周应淮就想起来那次她手被烫到,两人从卫生院回来的路上,丁夕梅邀请他去程家吃饭的事情,当时他只是随口答应,没想到人家不是客气客气,而是真的在准备这件事。
他连忙正了神色,“那我回去收拾一下,就过来帮忙。”
程方秋也没拒绝,反正拒绝了也没用,所以她只是点了点头,便准备跟着程晓花离开,谁知道还没走出去几步,就看到路边原本蹲着的一个高大身影,见着她就跟狗见了骨头一样瞬间扑了上来。
程方秋和程晓花都被突然出现的人吓得忍不住尖叫出声。
“方秋妹子,是我啊,李健平!”李健平见把程方秋吓到了,一张黝黑的国字脸顿时爬满了惊慌,手足无措地连忙道出自己的身份。
听见这话,程方秋睁开眼睛,看清眼前之人,这才放下了做防御姿势的手臂,拍了拍惊魂未定的胸脯,气恼之下,语气也变得不耐烦起来,“你蹲在这儿专门吓我?”
李健平见程方秋误会自己,连忙摆手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吓你的,我是在等你。”
他一大早就去程家找了程方秋,结果人不在家,问过婶子后才知道她跟她堂妹上城里去了,李健平一开始想去县城里找她,可又怕找不到人,便一直蹲在村口,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等到她了!
“你等我干什么?”程方秋皱起眉头,在脑海中搜寻了半天,也没能找到能跟他扯上关系的事情。
“我……”
李健平听见这话,下意识地往前走了半步,只是下一秒领口就被一双大掌给摁住,随后整个人天旋地转,砰的一声后背着地,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摔在了地上,眼冒金星,疼得龇牙咧嘴起来。
“光天化日耍流氓?等去了公安局跟公安同志说吧。”周应淮脸色冷到极致,眉眼间的戾气更是阴狠,像是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似的。
李健平与他对视上,心中咯噔一下,被他身上那股子气势吓得好半响都没能说出话来。
周应淮可不管他在想什么,直接将李健平的胳膊拧成麻花固定在身后,随后一用力就将他整个人都从地上提了起来,准备先扭送去大队上,再送去警局。
“哎哎哎,我怎么就耍流氓了?”
李健平这才终于回过神来,一听要进警局就慌了,拼命扭动起来,想要从周应淮的手中挣扎出来,可是明明他没比他矮多少,但就是不管怎么反抗,都没办法从他手中逃脱。
这人他娘的是吃什么长大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眼看误会越来越大,程方秋也从周应淮那一套行云流水的擒拿招式当中回过神来,连忙上前开口道:“他跟我们是一个村子的,他没对我们做什么。”
她的话,周应淮还是信的,但还是没将李健平松开,而是上上下下将她扫视了个遍,见没有异常,心中的大石头这才总算是放了下来,但嘴上依旧忍不住追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我没事。”程方秋摇了摇头,然后指着憋红了脸的李健平道:“你快把他放开吧。”
周应淮紧蹙的眉头松懈了些许,然后瞥了一眼李健平,见他因为疼痛而扭曲的面容,缓缓松了手,还好心扶了他一把,只是手才刚挨上去,李健平就跟见了洪水猛兽一样往后退了好几步。
“你别碰我。”
那样子,活脱脱把周应淮当成了阎王。
周应淮面色不改,语气诚恳:“抱歉,如果你需要去卫生院的话,我可以承担相关医药费。”
这事怪不了谁,这种情况下任谁都会误会,周应淮不后悔刚才自己的一系列行为,但如果弄伤了人,他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闻言,李健平嘴角抽了抽,虽然他现在浑身都疼,但却没有伤筋动骨,这点他是清楚的,要是程方秋不在,他肯定要好好讹这个一脸高傲的臭小子一笔,但现在心上人在这,他肯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形象。
所以李健平佯装无事地挺直了腰背,“你这点儿三脚猫功夫,还伤不到我。”
周应淮挑了挑眉,沉默不语。
程方秋挑了挑眉,你确定?
“你这腿都在抖……”程晓花光是看着都替他疼,但是他要打肿脸充胖子,谁也管不着。
李健平有些挂不住脸,急忙出声打断程晓花的话,“秋秋,我是真的找你有事,我都在这儿等你一天了。”
“什么事?”他这么着急,倒不像是作假,程方秋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急于求解,所以也就没有纠正他过于亲密的称呼,只是下一秒,在听到李健平说出来的话后,她差点儿被气呕血。
而一旁的周应淮则是彻底沉下了脸色,垂在身侧的手重新捏成拳头,咯吱作响,看来刚才还是打得不够狠,什么浑话都能说出来。
因为李健平说的是:“秋秋,嫁给我吧?”
这么荒谬的事情估计也只有李健平这种没长脑子的人能说出来了,先不说这个年代保守讲究,婚姻大事一般都是由父母双方代为商议的,怎么都轮不到他来跟她开这个口。
就说他们两个都不是特别熟,他是怎么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白地说出要她嫁给他这种话的。
而且还是当着周应淮的面!要是被误会他们两之间有点儿什么,那真就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你胡说什么呢?”程方秋气得胸口上下起伏,说出的话都有些颤抖,视线扫向周围,他们所在的位置是在村口,这会儿已经凑过来几个人来看热闹了。
女人在名声方面就是要比男人吃亏些,如果这件事被添油加醋传出去,别人只会说她狐媚子功夫足,而对李健平估计就是一句风流匆匆带过。
本来高高兴兴从城里回来,现在所有的好心情都被李健平给毁了!她招谁惹谁了,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我没胡说,我是认真的,秋秋我喜欢你很久了,我能干活,每年都拿满工分,去年还得了劳动标兵,就算你不想干活,我也能养活你的。”
李健平情绪激动,迫不及待地在程方秋面前彰显自己的能力,一边说着,一边撩开袖子秀了秀胳膊上的腱子肉。
对于这样硬核的表白,程方秋反而冷静下来了,她神色淡淡,甚至毫无起伏,“你别那么叫我,我不喜欢你,也不用你养,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回去吧。”
说完,就要拉着程晓花和周应淮离开,眼看她要走,李健平急了,嘴边的话脱口而出:“难道你真的要嫁给那个姓贾的?他就是个人渣,你别被骗了!秋秋你就算答应了,也可以反悔的!”
“你嫁给他,还不如嫁给我,我肯定会让你幸福的。”
这会儿是李健平,又来个姓贾的,旁边还有个护着她的周同志,这关系可真复杂,但要是对方是程方秋,也就不难理解了,从小到大,她身边围着的男人就没少过。
围观群众个个竖起了耳朵,不肯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什么姓贾的,我根本就不认识……”
程方秋下意识地反驳,但脑海中却闪现出一个画面,好像李二婶之前给她介绍的那个对象就姓贾,但是她当时已经明确拒绝了,难道其中出了什么差错导致李健平产生误会,然后现在跑到她面前来争取机会?
程方秋在思考的时候,周应淮则是眼睛都不眨地看着她,自然也将她所有的反应尽收眼底,她认识那个姓贾的,并且也有嫁人这回事。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沉闷的寂静中似乎能感受到他倏然变重的呼吸声,每一声都像是在压抑着即将爆发的情绪。
可只是几个呼吸,他就冷静了下来,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但是锋利的眸光却变得稍稍柔和起来,依照她的性子,不会干出四处勾搭人的事情,其中必然另有隐情。
他不能因为只言片语就误会她,这不公平。
果不其然下一秒,程方秋就冷笑着开了口:“你从哪儿听说我要嫁给那个姓贾的?是谁在乱嚼舌根,污蔑我的名声,我非得告到村支书那儿去,让他给我主持公道。”
李丽芬赶过来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差点儿两眼一白晕死过去,她赶忙冲过去拍打了李健平两下,“你这个臭小子喝了两口马尿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在这胡说八道什么呢?”
说完,又拧了李健平两下,压低声音气急败坏道:“你要害死你姑姑我啊!”
李丽芬刚刚在家洗衣服,结果邻居就跑过来告诉她李健平和程方秋在村口闹起来了,听说那个臭小子还当着众人的面跟人姑娘求婚了。
他李健平不要脸,他们老李家还要脸呢。
哥嫂本就不同意李健平娶程方秋,现在好了,他直接来个先斩后奏,等水到渠成了再说,翅膀真是硬了,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胆子。
好在哥嫂都去自留地了,这会儿还不在家,不然指定要拿着棍子去把李健平给打回来,到底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李丽芬还是不忍心的,更何况里面还牵扯到了程方秋。
思来想去,李丽芬就赶来了村口,谁知道刚到就听到了这番话,几乎是瞬间她就反应过来了前因后果。
昨天上午贾家人按捺不住又来找了她,还把媒人红包往上提了提,她一时见钱眼开就夸下了海口,说这事保证能成,还撒谎说程家已经答应了。
只是刚把人送走,她就后悔了,毕竟后来丁夕梅专门来找过她,态度强硬地拒绝了这门婚事。
可那又是好大一笔钱,她舍不得,便准备再找时间探探丁夕梅的口风。
谁知道还没来得及行动,李健平就送给了她一个“大礼”!
这臭小子肯定是昨天又偷偷听他们说话了。
今天这事不能闹大了,万一闹得人尽皆知,得罪贾程两家都是小事,最重要的以后还有人敢找她李丽芬说媒吗?
想到这儿,李丽芬打了个激灵,此时是一万个后悔为了红包答应贾家帮忙说媒的事,也暗骂自己做事不谨慎,居然让李健平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过猛而泛白,她内心颤颤,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到程方秋嗤笑两声,“婶子你才是不要胡说八道吧?我看他清醒的很,哪像是喝了酒的。”
就算喝了酒,也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一看李丽芬这慌慌张张的模样,程方秋就知道这事跟她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