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相当漂亮的房间,粉色墙纸和圆形的形状,让人一走进就觉得是到了一位夫人的起居室。不过这里虽然到处装饰着鲜花和画作,看起来很接近那种氛围,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商业经营场所。
一家美甲店。
说起来,此时算是现代美甲行业的肇始吧,过去虽然也有‘美甲’,可一般都是对指甲染色,和现代美甲的流程并不一样。而现在的美甲呢?则是先修剪指甲形状,清洁边缘角质,打磨抛光指甲,这已经是后世美甲的标准流程了。
但没有给指甲做彩绘,或者染色这一步。一切流行都是这样的,在走到极致之后就会回潮,过去有几百年的时间,人们总是给指甲染上鲜亮的颜色。人们看腻了之后,在这个时代,指甲就推崇起了自然美。
这个时代本来就是推崇自然美的时代,虽说在脸蛋上,大家对‘自然美’有些阳奉阴违,用包装纸上的廉价红色也要化妆。但在指甲上,‘自然美’倒是被不打折扣地执行了下来。
大家并不在指甲上涂色,只对‘光泽’卷,纷纷抛光——相比起涂油一时间的闪亮,抛光无疑要好得多,还很清爽。唯一的问题是费事一点儿,没有涂油那么方便罢了。
一般来说,女士们日常护理指甲,完全可以在家由自己、由女仆动手,并不需要‘专业人士’。所需要的东西无非是柠檬、麂皮、指甲膏(类似磨砂膏,加快麂皮抛光指甲的效率)等,也相当简单易得。
不过,也有要求高的人,会寻求美甲师的帮助就是了......
这些美甲师会被雇佣到家里,为女士们服务,很少有自己的店的。而这一家美甲店,名为‘散沫花’(散沫花是过去非常常见的染甲着色剂来源),是一家相当有名的美甲师开的...准确地说,是他在一位顾客的赞助下开的,赞助者正是薇薇安。
薇薇安走进美甲店,此时店里倒是有一位顾客,在一位女性美甲师的服务下正在做指甲。他们一边做指甲,一边聊天,从薇薇安的感觉来说,其实就和上辈子时的美甲店差不多了。
薇薇安摘下帽子,‘散沫花’的学徒立刻接了过去,又请她在工作台前坐下。对方显然知道这位是店里的‘股东’,还叫来了老板。
‘散沫花’的老板,也就是知名美甲师沃波尔先生,是一个个子中等,头发棕黄,从头到脚都打理的很精细的男人。他满脸笑容地从旁边的办公室走出来,和薇薇安打了个招呼:“日安,奥斯汀小姐!”
“日安,沃波尔先生。”薇薇安也点了点头,说:“刚好经过干草街,所以来看看您...最近‘散沫花’都还好吗?”
‘干草街’听起来有些土气,但这里算是美林堡最好的奢侈品商业街之一。之所以叫干草街,是因为这里曾经确实是美林堡的干草集散地。不过随着城市发展,这里成为了繁华地带,就不再是做干草生意的地方了。
很多时髦的店纷纷开设于此,吸引了非常多的眼光。所以别看‘散沫花’的店面不大,但房租还挺贵的呢。
“哦,托您的福,没有不好的地方。”沃波尔先生在旁边的青瓷水盆里洗了洗手,又擦干。这个时候学徒已经准备好了美甲需要用的东西,包括柠檬汁、指甲膏、麂皮、染剂和漆贴等等。
薇薇安也泡了手,伸出双手放在美甲师的工作台上(泡手是为了清洁,以及软化角质和指甲)...虽然说是来看沃波尔先生,看看店里的情况的。但既然来了,做做指甲也就是应有之义了。
“虽然不是第一次服务于您了,但每次在下还是忍不住惊叹,您拥有一双非常、非常美丽的手。”沃波尔先生笑着赞叹,然后才开始用柠檬汁擦拭指甲和指甲边缘,这是为了清洁和漂白。
这当然不纯粹是恭维而已,薇薇安确实拥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双手皮肤娇嫩洁白,仿佛是白玉兰花一样。每当薇薇安伸手捏着一朵白玉兰或者白蔷薇时,总会让人分不清楚手和花,这已经是美林堡的一个‘故事’了。
双手柔软而形态实话,这样说对薇薇安不太公平,因为她其实是工作的。
在实验室工作时,她也经常担心,使用的化学药剂会不会不小心打翻或者飞溅,让自己的脸和手遭受无妄之灾。但现在看起来,她运气真的很好,没有遇到那种事。就连长期做实验的人,有可能的指尖‘染色’也都还没有出现在她手上(可能是她总是谨慎地戴了手套的原因吧)。
当然,薇薇安的指甲也很好,这完全是天生的,不在于她平常用了多少护手霜——她的指甲不是那种泡水之后就会变得非常软的那种,非常强韧,很自然就能长出此时备受推崇的榛子状指甲。
她甚至不需要太过精细地打磨抛光,因为她的指甲本身就比一般的指甲光洁闪亮了。
“为您服务唯一的问题是,经常会让人缺少成就感。”沃波尔先生将薇薇安的指甲用柠檬擦拭了几分钟,才又重新放到温水种浸泡。
这次浸泡之后才能真正修剪,沃波尔先生动手将稍稍长长了一些的指甲修短,确保指甲看起来就是半个完美的榛子。然后就开始准备用指甲锉,只不过,他的手才刚刚抬起来,就又放下去了。
“您的手用不上指甲锉,这对您既多余,又粗暴。”指甲锉是用来磨掉之前已经软化的角质,还有指甲上脊线、半月痕什么的。薇薇安平常也会护理指甲,角质没有堆积。至于说脊线,薇薇安的指甲长得很光滑,甲面上并不存在突兀的脊线(这可能和她身体健康也有关系)。
倒是半月痕,薇薇安算是比较清晰的那类人...薇薇安记得上辈子好像听说过,半月痕算是身体状况的一种表征,没有半月痕的人,身体可能已经在求救了。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伪科学,但她这辈子的半月痕是挺好的。
颜色奶白,边缘清晰,面积不大不小,像是个漂亮的小月牙。
这样的半月痕不仅不能说是指甲的一个缺点,反而还很有装饰性呢。至少薇薇安并不强求将这样的半月痕磨掉,而沃波尔先生也以他的品味,对薇薇安的半月痕赞不绝口,从来不说磨掉的事儿。
在后世,沃波尔先生大概就是会推崇雀斑妆的那种人吧,认为瑕疵也可以是更自然、更具活力的美。
不用指甲锉,就直接上麂皮和指甲膏进行抛光吧...一般的美甲师,做到这里就完了。但沃波尔先生做指甲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会给指甲染色或者做漆贴,这在此时固然有些反流行了,可也没什么不合理的。
不许化妆的时代也有人化妆,流行穿白色的年代也有人穿黑...主流之外,有非主流,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儿。
“唔...染成宝石红吧...”薇薇安看了看各种染色剂,做了一个相对保守的选择:“不必用漆贴做彩绘了......”
沃波尔先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选择了合适的染色剂,就开始小心操作。他的手非常稳,可以保证染色剂绝对不会涂到甲面以外地地方。而且颜色涂的饱满又均匀,这样不仅是显色好,还不会浪费之前的抛光。
如果涂色时涂的不匀净,可能之前抛光指甲得到的光亮指甲就显不出来了。
这个过程做起来不快也不慢,沃波尔先生技术很好,看起来做的不快,但保持一个均匀的速度,一个一个做下来,很快也就做完了。不过之后薇薇安还得晾干好一会儿呢...此时的指甲染色剂干得都不算快,这也没办法。
虽然和华夏传统的,使用凤仙花、明矾、蛋清、阿拉伯胶等材料进行染指甲,固色可能得花一个晚上相比(还得用布裹着指头),这已经算快的了,但还是很消磨人的耐心——薇薇安倒也考虑过开发速干的彩色指甲油,她觉得要是真开发出来了,如今不流行指甲染色的,也要变得流行了。
然而这个比想象中的困难,她搜集过传统的指甲染色剂配方,发现都没有什么潜力。至于说利用新材料,她对于现代指甲油了解并不多,也不知道现代指甲油是怎么开始能够速干的。只隐隐约约记得,和汽车涂料有关系...然而,这个时代还没有汽车呢。
最后薇薇安就暂时放弃指甲油的想法了。
“...我觉得,当下美林堡不流行指甲染色,除了潮流变化,其实也有手套很流行的原因。毕竟戴上手套,指甲染色就变得不明显了,不能第一时间吸引其他人的注意。”等着染色剂开始干的时候,薇薇安就和沃波尔先生随口聊了起来。
“啊...这当然是原因之一,在下无意批评什么,但要说到手套,我并不觉得那是一个好发明——女士们的手就是第二张脸,总是遮掩着,未免太无趣了。事实上,如果不是怕得罪人,我都要公开宣扬,只有双手有缺陷的女士,才执着于手套了。”
“您得承认,有的女士就是利用手套,才能让手指显得纤细,才能遮掩手上的湿疹、瘢痕之类......”
对此薇薇安不置可否,她自己拥有很好的先天条件,戴不戴手套都没问题。但她也不会批评那些想要用手套掩饰不足的女士,这其实和精心选择衣服的剪裁,通过服装掩饰身材的不足,凸显身材的道:“您调配的染剂,味道很好闻...嗯,有薰衣草和香柠檬?”
沃波尔先生满脸笑容:“是的,您对香气的品鉴是公认的,我这手在您面前有点儿上不了台面,是不是?其实就是氧化锡、胭脂红之类的色剂上,混合一些油剂,我用了薰衣草和香柠檬的精油......”
“配合的刷子也很有讲究,只有驼毛刷才行,用别的刷子不能刷的这样匀净。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
闲谈之中,薇薇安的指甲还是干透了,做好的指甲呈现出完美的宝石红。红的饱满,红的晶莹剔透,对此沃波尔先生也很满意。要知道就算是他亲自动手,也不是每次都能有这么好的效果的。
这和顾客的指甲情况也有关系,就连后世的指甲油,也有可能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显色效果。这个时代的染剂么,这种情况只会更多,而且相当明显。
染好指甲的薇薇安告辞而去,然而,还没有登上停在门口的马车,她就遇到了一位朋友。
霍夫曼正是看到了薇薇安的马车,才从一旁的一家手杖店里走出来。
薇薇安注意到了霍夫曼手中那根顶端镶着宝石球饰的手杖,看起来簇新,应该是刚刚选购,或者之前定制好,现在来拿的。
“日安,公爵...说实话,我有点儿意外。”薇薇安笑着打招呼。
“日安,小姐...意外?”霍夫曼不大理解薇薇安的话。
“哦,是我没想到您在选购这样的‘装饰品’,一直以来,您给我的感觉,就仿佛是和这些东西无关一样。”霍夫曼给人的感觉是极其务实的,所以他的外套和衬衣虽然从细节上无可挑剔,可款式从来都是最简单的那种。
薇薇安甚至没看到过他露出怀表的表带,要知道这可是男士们最常见的装饰物了。所以现在发现霍夫曼用这样奢华的手杖,就有一种错乱感——或许手杖一开始还是个实用物,但在如今,这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装饰物了。
或许有的绅士还会用它来教训冒犯自己的人,但说实在的,这种情况寥寥无几。
霍夫曼不太自在地转动了一下手里的那根手杖,清了清嗓子:“有时,有时在特别的场合,这样的东西是很有必要的。”
“哦,我明白,虽然您现在是在外交部任职,活得像个普通政府职员,可您总是要担任外交官的角色,是不是?”薇薇安笑着打趣。
此时的‘外交官’是绝对体面的代名词,因为代表的是国家形象,而且往往要发动自身的人格魅力,所以他们刻板印象就是风度翩翩、衣食住行无一不精、花钱毫不吝惜的。
霍夫曼回避了这个问题,反而有些答非所问:“您的红指甲也很美,这倒是非常符合您一贯以来的样子。”
奥斯汀家就是做各种日化品的,薇薇安更是不吝惜化妆。虽然她的妆面往往非常干净,在此时甚至称得上素雅,但化妆就是化妆!真要说的话,那些浓艳的、妆感明显的妆容,其实是远不如她的妆面费事的。
薇薇安抬起双手,在霍夫曼面前分开手指:“这样吗?是的,就实在这家美甲店染的,我也觉得很美,简直就像是红宝石一样。”
椭圆形的红色宝石,滚落在白色的玉兰花上,红与白的对比有一种耀目的惊心动魄。
霍夫曼看了一秒钟,或者两秒钟,点了点头:“是的,非常美,像红宝石...但比红宝石要珍贵的多。”
“哦...”薇薇安被这忽然之间的微妙氛围弄得有些手足无措了,手指蜷缩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再看向霍夫曼,还是点了点头:“嗯,您实在是过誉了,这不过是人工的造物在仿照天然的矿石......”
告辞之后,坐在马车上的薇薇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霍夫曼什么都没说,只是以一种难懂的目光看她。
这种难以描述的心情,直到她回到家才消散。这倒不是因为这么点儿时间,她就能调整好心态了,而是有新的事情打乱了一切。当发生更冲击的事的时候,人的注意力是会转移的。
是一封信,薇薇安拆开了那封信:“邀请信?是谁送来的?”
当仆人说出是‘霍利斯子爵的贴身男仆送来的’时,薇薇安已经拆开了信,当然也就知道这是谁写的了。脸上下意识露出了有点儿为难的表情...在读完这封信后,她稍加考虑,就去书房写回信了。
委婉地拒绝了信中所说的‘乡村烤肉会’邀请,以自己那天有别的邀约为由——薇薇安算不上社交达人,但她在社交界的存在感摆在那里,其他人不论喜不喜欢她,愿意给她发邀请的活动总是源源不绝。
想要找一个乡村烤肉会当天的活动去参加,对于薇薇安来说真不是难事。
写好信,让听差的男仆送到威廉手上,薇薇安就算是松了一口气了...她倒是希望能和威廉做回朋友,毕竟她能那样舒服、毫不掩饰地相处的人确实不多。但前提是‘做朋友’,如果威廉依旧是原本的想法,薇薇安肯定是要拒绝的。
她是不会和他恋爱的,既然是这样,不干净利落地拒绝,就有违薇薇安的道德了。
从那封邀请信的措辞,薇薇安能猜出很多东西了...心里也觉得很可惜,或许这个朋友是真的要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
然而,松了一口气的薇薇安没有想到,在她的回信送到之后,她得到的不是一段平静时光——此时绅士们一般是不会死缠烂打的,特别是威廉的性格摆在那里,性格相对较软,本来就不是会让女士为难的人。
威廉·霍利斯登门拜访了!
正如威廉早就想清楚的那样,此时再如何措辞写信,透露出来的强硬,也无法同亲自登门相比。
看着眼前执拗的青年,薇薇安也没办法了...虽然理智告诉她,要干脆拒绝,绝对不要拖泥带水,就像自己过去每次做的那样。但人又怎么可能不受感情的影响?他们过去的友情是真的,她以一个读者的身份,对才华横溢的诗人的崇拜也是真的......
她最终没办法在威廉面前完全拉下脸,还是答应了这次邀请。
“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薇薇安第二天就和玛丽公主倾诉:“我就是很后悔,昨天应该明确拒绝威廉的。但,但其实我也知道,哪怕时光能够倒流,当时的我,可能还是无法完全不留情面。”
玛丽公主很少看到这样发愁的薇薇安,忍不住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她像是想到了什么,说:“不用担心,我来帮你想想办法吧...这样,等到烤肉会当天,我会派人去接你,就说找你有急事。这样的话,至少你不用在那儿过夜了。”
烤肉会是头一天的活动,之后还有狩猎、乡村舞会等等,这样一串活动加在一起,就是三天的时长了。不过,本来也不是所有客人会跟着跑完全程就是了,玛丽公主的意思,就是让薇薇安最多只受一天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