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云小说网 > > 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 > 51. 第 51 章 真贱
沈秀练完招式,收起木剑。她坐下来歇息时,忽然记起什么,脑中白光一闪。


小说里,赵金金因为多看了原主几眼,谢扶光把便原主杀了。杀了之后,赵金金与他大吵一架,她负气跑出去一个人喝酒,醉倒在外,被谢扶光找到后,她以死相逼,让他以后不要再随便杀人。


他这才答应她不再滥杀无辜。


沈秀沉思。或许是因为谢扶光因为极端的嫉妒,杀了什么人,所以今天赵金金才一个人醉倒在外?


想到此,她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如果她没猜错,赵金金今日醉酒真是因为那个原因的话,等谢扶光找到赵金金,赵金金再以死相逼,谢扶光妥协。


然后她就不用再担心被谢扶光杀掉了。


就是不知赵金金这次醉酒是不是因为那个缘故。沈秀抿唇,正想去看看赵金金时,小顺儿快步前来,“公子,公子,有人来找刚才那位醉酒的姑娘了。”


沈秀的反应速度比谁都快,“谁!男的女的?”


“是个男子。”


“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


“长得……”小顺儿摸摸后脑勺,“长得和公子一样好看,穿的红衣,就是……”


就是那身衣袍太红,红到像是染了血,有些妖冶的血腥和危险,挺瘆人的。说到这里,小顺儿把没说完的话吞下去。


听完小顺儿的描述,沈秀确定,没错了,来人定是谢扶光。她的呼吸紊乱起来。


叶云川见她反应有些异常,他问:“怎么了?”


“没事。”


“我去看看,你就在这里练功。”叶云川挥了下手,离开练武场。


见到谢扶光时,叶云川一眼将他认出来。他没见过谢扶光。他爹几年前曾与谢扶光见过一面,切磋过一次,但败在谢扶光手下。


叶云川没见过谢扶光,但见过他的画像。


红冠少年,波浪一样微卷的长发,唇红齿白,眉眼精致如花,肩上开出一朵红色曼陀罗。他与画中的样子一模一样。


叶云川走过去,“谢扶光?”


少年微掀长卷的睫毛,声线很是悦耳,“你认得我?”


叶云川抱拳,“久仰大名。”


谢扶光轻轻颔首,姿态优雅,向他微微一笑。


叶云川:“那位醉酒的女子,是你的……?”


“未婚妻。”


闻言叶云川微微惊讶。谢扶光此人,乃江湖上有名的杀手,他看着礼貌优雅,很正常的一个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很嗜血,杀人不眨眼之人。


竟有女子愿意嫁给他?叶云川挑眉,“你跟我来。”


来到一处房间,叶云川指向床榻上醉死过去的赵金金。


谢扶光步至床前,将她抱起来。


“等一下。”叶云川阻止他,“我并不确定她是否真的是你的未婚妻。”


谢扶光:“你不信我?”


“我这人比较严谨。”叶云川道。


谢扶光笑了下。


忽而,赵金金迷迷糊糊醒来,她仍然一副醉态,看到谢扶光后,口齿含糊道:“扶光?”


“是我。”他低头,“我们回去。”


“我不回去!你走!你走!”


“乖,听话。”


“我不!你不答应我!我不回去!”


谢扶光极有耐心,语气柔和,“乖,我们回去。”


赵金金一把将他推开,她摇晃了一下身体,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脖子上。


“扶光,你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她话音刚落地,手忽然一阵酸麻,手里的匕首就不受控制地掉落下去。


她重新想捡起匕首,可是却没办法动弹。她对谢扶光道:“你能阻止我一次,但不能阻止我千千万万次,我总会找到机会的!”


谢扶光蹙眉。


她泪盈于睫毛,还没从醉酒的状态里清醒过来,口齿越发含糊,“你不要再为了我滥杀无辜,你答应我!”


熏炉里的烟雾漫过谢扶光的眉眼,良久,他轻声道:“好,我答应你。”


房间外,冒着危险靠在外面偷听的沈秀喜上眉梢。她激动到差点尖叫出声。飞快跑远。


跑进练武场里,她再也忍不住,一蹦三尺高,畅快地大笑起来。


叶云川重新回到练武场,见沈秀面带笑意,似是高兴到极点,他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感觉自己力气好像变大了许多,我很开心。”沈秀颊边笑意灿灿。


目光触及笑盈盈的她,叶云川指尖微痒,想捏捏她带着笑的面颊。


“对了,师父,那位姑娘被来的那人带走了吗?”


“嗯。”


沈秀嘴角笑意更深,继续练功。至傍晚,沈秀下车,飞快进院子。


“娘!爹!”


沈有财正在前堂里数铜板,听到沈秀回来了,他放下钱,“哟,秀秀回来了?今日累不累?”


“不累。”


“赶紧去歇着,我去给你打水,洗了手就马上吃饭。”


沈秀笑吟吟。


“怎么了这么高兴?”杨氏端着菜盘子走出来。


“我练武练了这些许日子,感觉自己力气大了好多,有点成效了。今天好像比昨天的力气更大了。”


“那是好事。”


沈有财得意道:“咱秀秀勤奋努力,悟性还高,肯定比别人学得快!”


沈秀多吃了半碗饭。吃完饭,她拉住杨氏的手腕,“娘,我们出去转转吧,正好这会子太阳落山了,没白日里那么热,我们出去转转。”


沈有财道:“行,咱仨来了燕州,还没一起出去玩过,今晚便出去转转。这燕州的夜市,可比锦州要热闹得多。”


决定好出去玩,沈秀换下练功服,穿上素裙,习惯性要带上幂篱和面纱时,她意识到自己不用再戴这些。


小说里,谢扶光信守承诺,承诺过不会再滥杀无辜,从此以后便没再因为女主而滥杀无辜。


她不必再担心,谢扶光会因为嫉妒而杀了她。


他是一个言出必行,极信守承诺之人。


她甩下幂篱和面纱,仿佛是甩掉了一直压在身上的重担。


“秀秀,你还是戴上面纱吧,你一个还未出阁的女子,被旁的男人看了去,那是便宜了他们!”沈有财道。


“我不想再戴了,咱家别再讲究那些,我也没见街上所有女子都戴着幂篱面纱。戴着闷得慌。”


沈有财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依沈秀的意。总之他闺女想如何就如何。


“走吧。”沈秀挽住杨氏的胳膊。


见状,沈有财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胳膊。心里颇有些嫉妒起来。若秀秀年岁还小,他也能牵着她去街上玩。只是如今她已及笄,即便他是父亲,也不能在人前随便牵她了。


他无比后悔起来。从前秀秀还小时,他就没怎么带她出去玩过,更遑论牵着她出去玩了。


从前他怨恨杨氏没给他生个儿子,从而迁怒,怨恨起秀秀来,对她极是不喜。


想起从前他对秀秀的责骂与冷待,他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会子他又是愧疚又是心痛。


“我、我再去取一些钱!”他想多多弥补秀秀,于是打算再多带些钱,等会儿秀秀想买什么就给买什么。


一家人走出院子,侍卫立即跟在身后。


巷子里,有几个小孩子在踢蹴鞠玩。蹴鞠咕噜咕噜滚到沈秀脚边,她捡起蹴鞠。


“谢谢!”其中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伸手接球。扬起脑袋时,他眨巴了几下睫毛。


她把蹴鞠递给他。继续往前走。小男孩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背影。


走出巷子,来到宽敞的街道上,各种叫卖吆喝声灌入耳内。沈秀闻到各种食物的香气。她走到一个卖糖葫芦的商贩面前。


插糖葫芦的架子上,插着各种颜色的糖葫芦,并不只有红色,有红色黄色,还有青色等等颜色。色彩斑斓的糖葫芦,裹着糖霜,亮晶晶的,很是诱人。


她问:“请问糖葫芦怎么卖的?”


钱,每串糖葫芦价钱都是一样的。”


“娘,爹,你们要不要吃?”


沈有财掏钱,“秀秀想吃几串?”


“我们一人买一串尝尝?”她接过钱,“老板,我要三串。”


老板将糖葫芦递给她。她道:“我们只要三串,多了两串。”


老板笑呵呵道:“送你两串。”


送?这老板这么豪的吗?她总共也就只买三串,还送她两串?这不是在做亏本生意吗。


“不用了,谢谢。”


老板硬是将糖葫芦塞进她手里,“拿去吧,我听你口音,你似乎是锦州人?我有亲戚也是锦州人。”


“是的。”


“嗐,咱也算半个老乡,糖葫芦送你了,你拿去吃!”


盛情难却,推都推不了,沈秀只得连连说了好几声谢谢。她咬着糖葫芦,一路往前走。


发现一个书生在看她,她看过去。书生隔着远距离,向她作揖。


她回以一礼,不甚在意,继续往前走。途经一书肆,她转头,“我们进去瞧瞧。”


进了书肆,她直奔柜台,“老板。”


柜台后面,书肆老板正沉浸在书里,没注意到有人来。


“老板。”


喊了好几声,书肆老板才抬起头。眸光凝滞几许,他道:“抱歉,方才看书太入神了,您要买什么书?”


“你们店收书吗?抄的书收吗?”


“收,你抄的书?”


“是的。收什么书?”


“一般多收启蒙书,你若是抄了启蒙书,可以拿过来。”


“好,多谢老板。对了,请问价钱是?”


老板说了一个价,想了想,他加了两文钱,提了一下价,“若你将书拿过来,就是这个价。”


点点头,沈秀道谢告辞。还没走到门边,老板叫住她,告诉她,她以后抄的书都可以送到他这里,他给的价钱会比任何书肆都高。


“好。”沈秀应下。


等走出书肆,沈有财道:“不是说了不让你抄书,咱家不缺你那点抄书钱。”


沈秀没说什么,“货比三家,我们去别的书肆瞧瞧,问问价。”


“都说了不用你————”


沈秀才不管沈有财,径直往前走,问路人哪里还有书肆。


到了另一家书肆,她开门见山问出同样的问题。守店的女子道:“收的,只是,我得先看看你的字如何。”


一老者掀帘走出来,“小姑娘,你会抄书?”


“会。”


老者慈眉善目,“那你便将你的书拿来,我们店会收下。”


“方才不是说要看看我的字再说?”


“不用。你只管拿来。”


沈秀诧异,她问价。问完价,她告辞时,老者告诉她,若抄了书,一定要拿到他这里,卖给他。


她有些疑惑,燕州是不是很缺抄书人?怎么这两家书肆好像都非常想要她把书卖给他们。


等问了第三家书肆后,这样的念头越发强烈。燕州一定很缺抄书的人。第三家书肆的老板,好像生怕她不把书卖给他,直言,她想要什么价,他可以斟酌考虑。


沈有财问:“秀秀,还要去别家书肆吗?”


“不用了,大致的价钱我晓得了。”她缓步前行。右前方有一家卖猫的店子。她心一动,进了店子。


发现笼子里的胖猫,沈秀难以置信。古代竟有英短?


卖猫的老板对客人道,笼子里的猫是西域猫,漂亮温顺,很是可爱。是才从西域运过来的。


有人见这西域猫着实可爱,便上前问价。


客人:“这么贵?”


老板:“这可是西域猫,您看它们多乖巧漂亮。”


“不能少点?”


“不讲价。”老板摇头。又有两人想讲价,老板死也不讲价,“不买就算了。”


沈秀注视笼子里那只胖嘟嘟的金渐层,有点心痒。她没忍住,拉拉沈有财的袖子,“爹,我想要那只金色的猫。”


杨氏道:“这猫这么贵,看起来性子不凶,不能逮老鼠,买了不是亏了?”


“可是它很乖……好吧,等我之后赚钱了我再来买。”沈秀也觉得有点贵了。刚才见那只猫实在是可爱,所以她没忍住向沈有财提出口。


还是等她自己赚了钱,再来买猫。只希望到时候还能买到这样可爱的金渐层。


沈有财二话不说,“秀秀想要,爹给你买!”他直接上前问老板,笼子里那只金渐层什么价。


老板摸着手里的猫咪,脸也不抬,“八两银子,不讲价。”


八两很贵,本地的狸花猫,十文钱就能买一只。这西域猫着实是天价。可秀秀喜欢,就得买。沈有财咬牙,掏钱。


“爹,以后再买吧。”沈秀走过来,“先不买,等我以后自己来买。”


正在抚摸猫咪的老板双目一直,咽着嗓子道:“你……是不是嫌贵了?”


沈秀干干地笑笑。


“那我给你少点?”老板急忙道。


这老板,真是奇怪,方才别人问价,他不是死也不讲价的么。沈秀问:“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想要什么价?”老板直勾勾地与她对视。


“老板最多能少多少钱?”


“要不卖你五两?四两,四两也行!”


沈有财和杨氏瞠目,一下子就少一半价钱?夫妻俩就没见过这么能少价的老板。


还是有点贵。沈秀摇摇头,“多谢老板,我以后再来买。”说完她转身就走。


“你先别走啊,我再给你少点!”老板急急叫住她,“二两银子!二两,二两行不?算了,我送你一只!”


沈秀驻足,惊异不已。老板莫不是真的疯了,想白送她一只?


“你喜欢这只金毛猫,我将它送给你。”他把那只猫拿出来,捧到她面前。


沈秀一脸莫名其妙,“不用,谢谢。”她赶紧拉着杨氏走出店子。


“这老板真是奇怪。”走出店子后,沈秀道。


杨氏:“是有点奇怪,怎么还有人愿意白送的呢。他肯定有什么目的,兴许那只猫有些问题,他想讹我们?”


“但他不要钱,怎么讹我们?”沈秀耸肩,“算了,不想这些了,我们继续逛逛吧。”


步至一处茶楼前,头顶传来声音,“秀秀!”


沈秀抬首。


茶楼二楼窗边,叶云川向她招手。她还没回话,他直接从窗边飞下来,“你不是说不爱出门?”


“我之前就是太懒,我觉得太懒了不好,所以想改变一下自己。”


“这才对。”叶云川笑道,“上去,我请你们喝茶。这家茶楼茶煮得很不错。”


她跟随他,上了茶楼二楼。窗边桌子前,坐了一位戴着橘红色抹额的男子。


男子笑道:“云川,这便是你说的,新认的干妹妹和徒儿?”


“对,是她。”叶云川向沈秀介绍男子,“秀秀,这位是我朋友,卫风,人称玉面小郎君。”


卫风,他长了一双狐狸眼,像一只橘红色的小狐狸。沈秀想,他不应该叫玉面小郎君,应该叫玉面小狐狸。


她作揖,“卫公子。”


“做甚么这么客气。”卫风摇摇扇子,“你既是云川的妹妹,那便也是我的妹妹。”


叶云川给了他一掌,“你占谁便宜呢?她是我妹,不是你妹。”说着他让沈秀他们坐下,让人斟上好茶。


沈秀坐下,叶云川问她和她爹娘,想吃些什么点心。杨氏与沈有财说不用。沈秀叶指指桌面,“我吃点桌上的瓜子就行。”


语罢她拿起瓜子磕起来。


卫风摇着扇子,问:“妹妹,听说你是锦州人,锦州可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我也不太了解,我从前没怎么出去玩过。你可以问问我爹。”


沈有财忙道:“锦州好玩的地方多,比如那千石楼……”


沈秀没听沈有财说话,她专注嗑瓜子,磕了小半会儿,叶云川将剥好的瓜子推到她面前。


她哥,她师父,对她真好。竟还亲手给她剥瓜子。她说了声谢谢,转而,注意力被左前方那一桌的人吸引过去。


左前方那一桌,坐着两人,一男一女。男子冷面,女子温柔。


女子对店小二笑的时候,男子对她说了一句极其刻薄的话。


女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硬住,笑容一寸一寸地收敛了去,“夫君……”


这是一对夫妻?丈夫竟然这样刻薄地说自己妻子。沈秀哑然。


“那不是甄剑和楚柔么,他们也在这里喝茶?”见沈秀看着左前方那一桌,卫风看过去后,出声道。


沈秀:“你认识他们?”


“认识。”见甄剑给楚柔甩脸子,楚柔还好声好气地给他剥荔枝,卫风道:“甄剑也不知哪里修来的福分,能让他娘子如此宠惯他。”


沈秀迟疑道:“他对他娘子的态度……好像有点,不太好,他不喜欢他娘子?”


“非也。”卫风唰地一下打开扇子,开始讲那甄剑和楚柔这两夫妻的事。


冷面男子唤作甄剑,眉眼温柔的女子唤作楚柔。


他们是青梅竹马。自小便两情相悦,订了婚。然五年前,两人因矛盾大吵一架,楚柔觉得甄剑不会爱人,他总是说话刻薄,总是要她宠着他。


因此他们大吵一架,两方各不让步。便退了婚,断了亲事。


楚柔退婚后,后悔了,想去挽回时,却见甄剑身边站着一直仰慕他的表妹。他告诉楚柔,他要娶他表妹。


后来,他真的娶了他表妹。他娶了表妹后,非常宠她。事事顺她,事事应她。比爱楚柔还爱她。


楚柔伤心欲绝。自此离开了燕州。


离开燕州五年,这五年里,她从别人那里得知,甄剑把表妹宠到了心尖上,两人生了两个孩子,恩爱无比,是别人眼里最最恩爱的模范夫妻。


楚柔告诉自己要死心,可她死不了心,仍然爱着甄剑。即便过去五年,即便甄剑如此爱他表妹。这五年里,她也想接触其他男子,也想着嫁给其他人,但总是遇不到合适的,便一直没有成婚。


半年前,表妹病逝。楚柔立刻赶回燕州。她想再为自己勇敢一次,便问甄剑,可想与她成亲。


甄剑答应了。以高高在上的冷漠姿态。


两人成婚后,他仍然很冷漠,素日里对她挑剔刻薄,除了晚上在床上见面,白日里几乎不见面。他曾对表妹挥金如土,却吝啬于给楚柔买一根几文钱的木簪子。


他对表妹曾经的宠爱,与他对楚柔的冷漠刻薄,让楚柔明白,他已经不爱她。他还爱着已去世的表妹。他娶她,只是想找一个能照顾他两个孩子的妻子。


她痛苦难过,可她又能如何,毕竟她爱他,毕竟当年是她先说退婚的。


终于,在被甄剑伤了半年,伤透之后,楚柔决定断舍离,要与他和离。


然而甄剑却突然慌了。他坚持不和离。


最后才说出真话。


却原来,他并不爱表妹。当年楚柔和他退婚。他一气之下,决定娶表妹,是为了气楚柔。


他想让楚柔知道,他会爱人,没有她,他也能与别的女人过得很好。所以他极力宠爱表妹,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很爱表妹。


装出一副恩爱的假象,气楚柔。


表妹死后,他娶楚柔,对她态度不好,也是怕她再次抛弃他。


他从前爱楚柔时,楚柔能抛弃他。而他假装不爱她时,她却能自己主动回来向他求亲。


所以,他告诉自己,不要对她好,不要让她以为他还爱她,这样才能吊着她。


听完甄剑的解释,楚柔释然。


甄剑开始对她好,像宠爱表妹一样宠爱她。


她倒觉得不习惯。因为甄剑的本性不是这样的。于是她让他不要压抑的本性。


他原本就是一个说话刻薄,希望爱人能宠爱他的人。


所以,他们和好后,甄剑还是总会嘴贱。


听完卫风的话,沈秀沉默良久,“不爱表妹,却能把所有好的都给表妹,让别人都看出来他是真的宠爱表妹。爱楚柔,却把所有不好的都给楚柔,让别人都以为他不爱她。”


“卫公子,你觉得甄剑爱的真的是楚柔?我怎么感觉他真正爱的是表妹?”


卫风笑了笑,“我只能说,甄剑,他或许是不够爱。而楚柔,她更爱甄剑。”


“甄剑对楚柔的解释也太牵强了。不爱一个人却能对对方极好,爱一个人却能如此刻薄对方。”沈秀呵了声。


甄剑也好意思说,他的真爱是楚柔?他的爱若未曾让楚柔感知,让人感知不到的爱也叫真爱?


他对表妹不爱,却能对她很好,让所有人觉得爱,还好意思说这不是真爱。


他哪里来的脸,哪里来的脸说真爱是楚柔!


沈秀:“搁小说里,我是说,搁话本里,他俩就是一对……”


一对渣男贱女。


男主爱女主,却对女主不好。他不爱表妹,却能对表妹极好。


而女主,清清白白守身如玉,时间静止五年,后来还要上赶着为男主养别的女人的孩子。


男主这样对女主,居然都没有追妻火葬场,女主就直接原谅了他。


沈秀觉得,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正常女人,应该不会这样贱。


只有小说影视剧里,才会写出这样犯贱的女主。


想到自己此时就在一本小说里。沈秀扬眉,甄剑和楚柔……他俩不会是另一本小说里的男女主吧。


就那种男主使劲儿虐女主,一点追妻火葬场都没有,掉几颗眼泪女主就原谅他的小说。


沈秀不想骂楚柔,她不想骂女人。她觉得作为一个正常女人都不会这样上赶着犯贱。楚柔大抵是一本小说里的女主,刻意被作者写得这样犯贱。


一切都是男人的错。


她只干巴巴地鼓掌,“甄剑他的名字起得挺好的,真贱真贱,真的忒贱。”


叶云川道:“若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对她不好,定是舍不得的。能忍心对她不好,这便是不够喜欢。我看那甄剑,他挺喜欢他表妹。他表妹要是没死,说不定人家现在还恩爱着。”


杨氏叹气,很为楚柔不值,“这楚姑娘真是……多不值啊。”


沈不予置评,她抓起一把瓜子。


就在这时,甄剑转过头,与她对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