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马车外的景象有些壮观。

    本该是行路的路段,前方被人堆出了一番壮观的景象,一堆雪做的马车、货物、还有人。

    金狮镖局的旗子就那样飘荡在马车前面,这车队被做得栩栩如生,甚至那个熟悉的人,昨日从客栈连夜赶路逃走的诸葛雷,就站在车队的最前方。

    李寻欢表情凝重的下了马车,铁传甲已经从那边查探回来了,表情一样的凝重。

    铁传甲对着李寻欢道:“少爷,我看过了,这不是雪堆出来的。”

    阿飞问道:“不是雪堆出来的?”

    可是这明明全都是雪,如果是被冻硬在这里的真实货物、车马、还有人,那应该雪只是覆盖在上面吧?不会像这样全身上下都是被包裹住的。

    铁传甲脸色十分严肃:“雪下……全都是真人。”

    “马车是真的,马是假的,货物也是假的,可人却都是真的,有人故意将雪裹满他们的全身,令他们看起来像是被人为堆出来的雪人,但事实上,每一个雪人下面都是真人。”

    随着铁传甲的话,李寻欢手中抓了一把雪,握紧团了团,团成了一个雪球,手腕一扬便抛了过去。

    雪球在击中雪人的时候炸开,雪人身上的雪也纷纷落了下来,里面真的是一个真人。

    那正是昨天连夜赶路的诸葛雷,此时,他已经成了一个死人,面色青白,身上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伤口。

    铁传甲已经走上前去仔细查看,李寻欢皱着眉头,站在不远处打量着这一行车队。

    “究竟是什么人?竟然将这一整队的人都杀了?那个包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何会如此重要?”

    金狮镖局在江湖上也是鼎鼎有名的镖局,押送过的宝物也不计胜数,鲜少有这般全军覆没的时候,更何况,诸葛雷的名气在那里,虽然昨日他表现不佳,并不代表他的武功真的很差,只能说碧血双蛇更胜一筹罢了。

    阿飞问:“那包裹里究竟是什么与我们无关,究竟是有多么重要的东西,也和我们无关,最重要的一点,是谁杀了他们?又是谁将他们做成这副模样,挡在我们行进的路上。”

    李寻欢忽然回头,向阿飞问道:“你觉得杀了他们的人,将他们做成这副模样,是为了挡我们的路?”

    阿飞点了点头:“没错,就是故意为了挡住我们的路。”

    大雪之中本就难行,何况,这关外通往关内的路能够供马车行驶的就这么一条,他们要往关内走,必然会走这条路,所以做这件事的人,肯定是为了挡路而做的。

    李寻欢又向阿飞问道:“可是为何是挡我们的路?昨天在客栈里,除了我们还有好几拨人呢。”

    阿飞回答道:“那孤身的两人,自然不会被这样的路挡住。”

    “那三个身上纹了蛇纹的人,他们是往关外去的,那个年轻公子哥带了两个美人的,他们没有带行李,也没有坐马车,他们轻功卓绝是靠双脚赶路的,并且他们是自关外往关内而走,轻装简行,他们有很重要的事要赶着去关内做,这个车队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也不想在这路上耽误时间,他们没有坐马车,自然也不会拦的是他们。”

    “而剩下的两桌人,那三个大汉和那一个妇女带着两个男人,他们都在昨天诸葛雷出发之后跟了上去,他们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里没有他们的痕迹。”

    剩下的两桌人都是有武器的,并且武器都十分的明显,若真是他们对车队动手,这一堆死人不可能身上一点利刃的痕迹都没有,并且那个妇人带着的那两个人,他们一行人的武器都很容易辨认,这些死人身上丝毫没有他们武器的痕迹。

    李寻欢问道:“你是如何知道这些人的行踪的?”

    阿飞笑了笑,似乎并没有听出李寻欢有些怀疑的口吻:“昨天的那位姐姐告诉我的。”

    李寻欢住了嘴,没有再追问。

    阿飞却又对着他追问道:“你为何不问我,那位姐姐出自何门何派,为什么知道这些人的行踪,为什么知道这么多事情?又为什么要将这些事情告诉我呢?”

    李寻欢嘴唇动了动,最终幽幽的叹了口气,一言不发。

    阿飞好像不怎么意外,他笑了笑:“看来你好像并不太想知道。”

    李寻欢哑然,随后,有些无奈道:“你还小,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懂得,有时候有些事情不必说的那么明白。”

    阿飞没有再追问,而是问着正在查看尸体的铁传甲:“老伯,没有找到伤口的话,便不必找了吧?”

    李寻欢也道:“没错,人都已经来了,也没有必要去找那伤口了。”

    李寻欢并不意外,阿飞与他同时发现了正在靠近的人,他早已在这短短的相处中感受到了,少年虽然因为年纪的缘故,内力不如他深厚,可是武功绝对算得上是个顶尖高手,在他这个年纪能达到他这个地步的人不多。

    有人大笑着从林间走出来,大大方方,毫不遮掩:“探花郎,十来年未见,可别来无恙呀!”

    那是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老人,虽然满脸皱纹,是看起来并不老态龙钟,反而双目炯炯有神,眼中冒出熠熠的精光。

    而另一边,一个干瘦枯小的男人走了出来,踏雪无痕,脚步无声,他没有开口,只静静地抬头看了一眼李寻欢。

    阿飞注意到,这人的双脚似乎有些不协调,他好像是一个跛子,一个跛子竟然有这般高超的轻功。

    李寻欢看着对他打招呼的人,淡淡回应道:“竟然是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

    他转头看向从另一边出来的干瘦男人:“这位应当是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吧!”

    那位被称作虞二先生的人,这才对着李寻欢开口道:“不愧是大名鼎鼎的探花郎,当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我们不过十三年前偶然见了一面,没想到探花郎竟然还能再认出我来。”

    李寻欢正欲再寒暄,他不知道这些人出现在此的目的是什么,但他已经预感到了麻烦,没想到阿飞却有些不耐烦了。

    阿飞直接道:“既然是旧相识,为何还有几位朋友躲躲藏藏?难不成是长的不敢见人了?”

    虞二先生这才将目光转向一旁的阿飞,打量了他几眼,倒是看不出他的来处,只是瞧着他年纪如此之小,倒有些轻视,便也十分不满这小年轻的态度。

    虞二先生冷冷道:“既然探花郎的小朋友相邀,那我也介绍几位我的朋友给探花郎的小朋友吧。”

    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起,林间又走出了四个人,他们打扮怪异,瞧上去精神不太正常的模样,明明是成人,却偏偏要做儿童的打扮,一身五颜六色,花花绿绿,嘻嘻哈哈的跑了出来。

    许是因为阿飞刚才的话冒犯到了他们,其中一名穿着黄衣童子打扮的,带着叮叮当当的声响,直直的冲向了阿飞。

    那声音似乎是他们手腕间的银镯互相碰撞而成的,可是听起来却有些摄人心魄的意味,若是没得一点抵抗力,听了进去,整个人都会恍惚起来。

    但阿飞不会,于是阿飞的手握住了他的剑柄,他没有动,只等着那黄衣童子飞扑到他眼前,可是在黄衣童子飞到空中的时候,却被那神行无影的虞二先生一把飞身拉住,他制止了黄衣童子的行动,并且将他拉到了一边。

    “既然是交朋友,何必上来便动手动脚的呢?”

    虞二先生看似劝告,实际上,却死死的拉着黄衣童子,黄衣童子偏了偏头,眨了眼,瞧着虞二先生的表情,倒也没有再挣脱他。

    一旁红衣的童子笑道:“你昨日怕是没有仔细听,这位小少年可不简单,他昨日,可是仅仅只出了两剑,就杀死了江湖上大名鼎鼎心狠手辣的碧血双蛇。”

    黄衣童子恍然大悟:“能够两箭杀死碧血双蛇,看来是真有两把刷子的,我还以为你拉住我是不想在这里得罪李寻欢,看来你是怕我死在他的剑下,无法对我的师傅交代。”

    黑衣的童子咯咯的笑道:“好吧,可要是不试试,谁死在谁手里还不一定呢?”

    话虽这么说,他们却收起了要动手的架势。

    阿飞不远处的雪簌簌的响了几下,几只蝎子和蜈蚣从雪地里钻了出来,迅速的往几个童子身边爬回去。

    这些蝎子和蜈蚣个头都比寻常的要大很多,并且一看都是毒性很大的。

    铁传甲在这时候忽然开口道:“他们都是被毒死的。”

    是被毒死的,却没有说是被蝎子和蜈蚣蛰死的,这几个人看起来和虞二先生还有查总镖头是一路的,应当不至于自己毒死自己人。

    可是李寻欢却脸色微变:“原来四位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

    他变了脸色并不是畏惧他们,比起被武功高超的人围攻,江湖上用毒的才是防不胜防,他变了脸色,不过是知道自己在毒之一道没什么太大的建树,他是怕因为自己的麻烦连累了阿飞。

    李寻欢冷声道:“查总镖头有事不妨直说,带着这么多人来,总不会是来找我喝酒闲聊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谁能想到我是在休年假呢……谁家好人年假还加班呢,一抬头假期一半都快没了QAQ

    第82章

    移花宫练功室内。

    薛姚吐息结束了内力修炼,王怜花的怜花宝鉴不愧是他的心血,不过短短十几年,薛姚迅速从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变成了一流高手,对付这江湖上绝大多数的人绰绰有余,只有极少数她无法正面对敌。

    但薛姚的诉求又不是追求武道极致,她练武不过是为了更方便收集有价值之物,保全自己和更快达成目的而已,现在的武功已经足够,何况她还有叶竹青这个外挂。

    为了建立移花宫,她这十年搜罗了不少人才,薛姚自认为她其实并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人,所以原本可以依靠她空间的财宝以及叶竹青贡献的武学宝藏快速发展起来的移花宫硬生生拖了近十年才低调内敛的发展起来,不过还不够。

    现在的移花宫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仅限于移花宫的宗旨“杀尽天下负心人”这一点,男女皆有,未曾失手,不过也只是因为她们杀得人中没有极其出名的罢了。

    除非练武奇才,否则练武还是得从小练起,虽然建立移花宫另有目的,但是薛姚也不是准备完成自己的目的后拍拍屁股就走,把移花宫弃之不顾的那种人,她自然要为移花宫的以后考虑。

    收拢的宫人中也有不少小孩子,有的是投靠移花宫的宫人自己的孩子,有的是移花宫的人外出的时候救助回来的,还有的是特地去人牙处买的,只是好的练武苗子难找,给这些小孩十年的时间是不够的,所以薛姚又想到了阿飞。

    当初她决定借着李寻欢的名气传播移花宫的存在的时候,她就想到了阿飞。

    在李寻欢与阿飞相遇时,阿飞还很年轻,那在他们还未相遇的十几年前,阿飞应该还是个小孩子。

    薛姚不知道白飞飞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在她想找过去的时候,她考虑过白飞飞还没有去世的情况,论聪明才智和阴谋诡计,她绝对比不上白飞飞这个样样顶尖的女子。

    所以她犹豫过,毕竟她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说服白飞飞,因为她其实有些看不懂白飞飞这个女人,她就像个谜团一样,更别提在这个世界,她没有真真切切的和白飞飞接触过,她更摸不准白飞飞的态度了。

    只是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在江湖上广撒网,倒不如找那个明明就知道是个好苗子的阿飞,再有叶竹青的保障,薛姚最终还是放开手寻找,找到了阿飞的所在之处。

    那时的白飞飞刚去世,薛姚就这样以他舅舅王怜花的徒弟的名义出现在了阿飞的面前,带走阿飞也变得非常顺利。

    如今十几年过去,移花宫韬光养晦也已经足够,薛姚觉得可以进行下一步计划了。

    “这一次你要找谁比试?”叶竹青轻声问道。

    从薛姚开始练武之后,她每一年都会找一个人比试一番,至于人选,感谢百晓生兵器谱的指引,她甚至不需要自己琢磨,直接按着兵器谱排名选合适的人就行了。

    听见叶竹青的问话,薛姚摸了摸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支玉笔。

    她挑选了很多武器,但事实上她并不喜欢手中有武器的感觉,这很奇怪,比起武器,她更适应用自己的双手和双腿进行攻击,然后就是暗器和毒药,所以她选择了一支笔。

    空手会让人看清,但也容易让人更戒备,何况龙啸云死在毒下,稍有对移花宫了解的,都会戒备空手的林诗音。

    但薛姚不能让毒成为移花宫的代表,所以以移花宫之名行事之后,她吩咐宫人出行一直都是使用的武器,并没有将自己手中的毒药大肆分发给她们,不过不用不代表不能用,她也精心挑选心性合适的人来掌握这一部分的内容,就如同掌握情报的分部一样,和移花宫的其他人是分开的,独立出来的。

    薛姚回答道:“这一次吗?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十,东海玉箫,玉箫道人。”

    一个江湖门派的兴起很简单,支撑门派运转的财力——薛姚的空间里足够;支撑门派运转的人力——有钱有武功秘籍,自然能办得到;还有支撑门派行走江湖的高手,或者一位震慑江湖的掌门人。

    前者,如同金钱帮网罗一众高手,移花宫不欲在没有发展起来之前与金钱帮争锋相对,自然不会和金钱帮竞争,但是百晓生兵器谱不排女人,这些被忽略的女人,是薛姚争取的目标。

    而后者,林诗音踩在李寻欢身上出名,移花宫搭着金钱帮传出名字,靠着杀尽天下负心人的口号,移花宫出手至今没有败绩,靠的就是移花宫宫主林诗音,因着她的美貌和武器,江湖上的人逐渐显少称呼她的名字,而叫她作玉笔仙子,将她的武器称作勾魂笔。

    这其实不是一个友善的称呼,但这个江湖本就是如此,薛姚也没有太过于在意。

    “听说玉箫道人武功身兼十三家之长,武器玉箫可以打穴,也可以作为剑来用,玉箫中还藏着暗器,正适合给我当对手练手之用。”

    他身兼十三家之长,而王怜花武功博杂又样样精通,最终一身精华汇集成了一本《怜花宝鉴》,薛姚学了怜花宝鉴,虽然到不了王怜花的地步,但也可以说得上一句集百家之长,正适合与类似的玉箫道人练手。

    “而听说他的另一层身份与魔教有关,就算是杀了他也没什么所谓。”

    虽然移花宫暂时还没有查到确切的信息,但是玉箫道人和魔教有联系却是一定的。

    而薛姚从第一次挑选对手时,就因为杀了对方收缴武器之后,空间给出了此物有价值的回应,薛姚自那以后便特地挑选能够直接动手杀掉的对象。

    为了不给移花宫惹麻烦,她都是用易容术改头换面上门挑战,所有人都以为她的武器是玉笔,可是当她换成剑这样行走江湖最普通的武器之一的时候,没有人会联想到她身上。

    “魔教的人,死不足惜。”

    很多年后,玉箫道人以魔教长老的身份出现,死于如今兵器谱排名第四嵩阳铁剑郭嵩阳的传人郭定的手里,而百晓生兵器谱不排魔教中人,所以现在的玉箫道人在魔教中的地位应该没有那么重要。

    现在的中原武林,魔教的势力还暗自潜伏,没有大到可以与中原的人叫板,就连百晓生兵器谱不排魔教中人,不也没有魔教人出来闹腾吗?

    而这里的魔教,是真真实实的草菅人命的邪教,纵使有极个别的魔教中人有什么苦衷之类的难言之隐,但这位以后坐到了魔教长老位置上的玉箫道人绝不在其中,所以薛姚杀他没有心理负担。

    叶竹青点了点头:“虽然你习武的时间比起这些人来说要短,但有药物加持,你和他们相比,只缺经验而已。”

    “排名再往前的人,要是再动手,怕是会打草惊蛇了,不过我预计你现在的武功,应该能和排名第五的银戬温侯吕凤先打平。”

    “他虽然江湖经验比你足,但是他太骄傲,容易轻敌,这是他致命的缺陷。而再往上的嵩阳铁剑郭嵩阳,只拼硬实力,你要打败他还有些困难,你与高手对决的经验还不够多。”

    若是叶竹青没有出现意外,有他喂招,薛姚绝不会才止步于此,只是对战经验在实战中是十分重要的存在,单说李寻欢,在他远走关外之前,身经百战不是一个虚数,而是实打实的,更别说暂且排在他之前的上官金虹和天机老人。

    天机老人虽然之后死于上官金虹之手,但正如上官金虹死于李寻欢的飞刀之下一样,并不单纯是武功实力的缘故,下克上的情形常出现于百晓生兵器谱的排名中,可是薛姚这数十年来挑战了那么多兵器谱排名上的人,她是能肯定的说,百晓生在这个排名上是很客观中肯的评估了每一个人的综合实力的。

    “所以硬碰硬,你没办法对付他,但你还有暗器和毒,如果他挡了你的路,要解决他也不是没办法,同理,上官金虹和天机老人也是一样。”

    叶竹青没有提到李寻欢,是因为之前薛姚对他提过主角光环的问题,叶竹青也赞同薛姚的观点,不必与李寻欢硬碰硬,要他的飞刀,另想办法就是了。

    薛姚点点头:“看来我得小心了。”

    公开魔教身份的人不好轻易招惹,免得给移花宫惹来麻烦,而剩下的排行榜靠前的人,要么被金钱帮收拢,要么卷入了梅花盗事件中,前者迟早覆灭,还不到薛姚打草惊蛇的时候,后者涉及到李寻欢,她打算将计就计,不想妄动,所以她的实战经验确实还不够。

    但这种不够不是说她经验不足,而是说在面对顶尖高手如李寻欢之流,她还没有足够的胜算。

    薛姚道:“我这就去找玉箫道人试试我的剑。”

    移花宫没有找到玉箫道人是魔教中人的证据,但是他们之间有联系的消息却是已经确认了,既然是魔教的人,薛姚便隐藏身份上门了。

    “怜花公子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还有你这个顶尖剑客的指点,我应该只凭剑法就能打败他吧?”因着早期武功不济,有次差点翻车,还好被叶竹青的“牙签”暗器所救,薛姚每次出行都要暗暗估量一番。

    叶竹青笑了笑:“阿飞现在都还打不过你,你在担心什么?”

    薛姚这才想起似乎好久没见到阿飞了,召来宫人问道:“阿飞去哪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写不完第二更了,今晚无了,明天大概有三更的样子,可以明天晚上看。

    第83章

    宫人回答道:“阿飞公子往关外去了,做什么倒是不清楚。”

    薛姚点了点,吩咐道:“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叶竹青道:“好端端的往关外去了,看来是听到消息去见见那位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了吧,你打算怎么做?”

    薛姚起身在武器库房里找一柄合适的剑,淡淡道:“他好奇而已,我能有什么打算?他想看看李寻欢什么样就去看看,见识一番也没什么坏处。他如今也是个大人了,不需要事事都跟我报备。”

    虽然薛姚对阿飞这个从小孩子看着长大的年轻人还算不错,但是她不是真正的林诗音这件事是她的秘密,她不会告知给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关于她的这个秘密,任何一个世界都不会。

    所以随着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几年却依旧在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位置上屹立不倒,而金钱帮韬光养晦完毕在某个一夜之间忽然声名鹊起,铁剑嵩阳在中原多年打遍天下无敌手却依旧稳居第四,李寻欢这个名字就跟着他的花边绯闻一起被流传得广为人知。

    神秘的移花宫宫主林诗音,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盖棺认定的江湖第一美人玉笔仙子,也因着与李寻欢的前尘往事传出各式各样的版本,阿飞很难不对此产生好奇心。

    “毕竟八卦是人的天性,好歹我没有经过王怜花的同意就偷学了他的《怜花宝鉴》,到底是不道义的,只能好好照顾他的外甥作为补偿了。”

    “何况白飞飞根本就没有在好好养小孩子,要是王怜花在,我觉得他肯定比白飞飞对阿飞好多了。”

    “倒是你……”薛姚终于挑好了剑,转头看向飞在一旁的叶竹青。

    他的身形缩小,和薛姚对话就变得很不方便,要是待在空间倒是方便对话,但是薛姚的空间她自己暂时进不去,不知道里面是个什么样子,而叶竹青只说里面空间很小,待着不舒服,不愿意待在里面,所以他现在变成了时刻飞在外面,像个小精灵一样。

    “你在移花宫里做了什么?”

    最近宫中忽然传出了什么花间精灵,薛姚选在了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买下来作为移花宫的据点建设移花宫。

    因为移花宫的名字,宫人们以为薛姚喜欢花,从各处自发开始中起了各式各样的花,导致移花宫像个森林花园一样。

    薛姚没有管叶竹青的行踪,她本来也管不着,叶竹青就没事飞出去,薛姚以为凭他的武功自然没什么好担心会不会被人看见的事,但是宫中忽然讨论起了什么花间精灵倒是让薛姚听到了风声。

    “花间精灵?怎么会传出这么个称呼,你在搞什么?”薛姚一边问话,一边神色古怪。

    叶竹青可能根本不会被人发现他的模样,可是不被发现模样,要是被偶然看到,那很可能传出的是花园里多了只大飞虫,怎么会传出什么精灵的传闻,山精山灵都是类似人形的,一定是有见到过他才会有花间精灵的传闻。

    叶竹青飞累了,坐到了薛姚肩上,有些无奈道:“阿飞的剑使的不错,我只是见猎心喜。”

    原本只是借着着薛姚的口指点一下阿飞,但是时间长了,难免觉得不便,又忍不住想要开口指点一下,他并非好为人师,但是面对天才少年,他又不是真的无动于衷,总有那么些心痒想要指点一番。

    何况指点又不是收徒,指点比收徒弟轻松多了,他不想收徒,但是看见好苗子来指点一下是很有欲望的。

    “偶尔去瞧他练剑,忍不住出声指点了几句,被他看见了模样,小时候还能糊弄他几句,他如今已经长大了,自然会学会跟移花宫情报网的人打听。”

    小时候还能糊弄他,说自己是花间精灵,只有他才能看见,作为一个小孩子,阿飞的好奇心虽然还行,但那时候还没有摆脱他母亲的影响,对于大多数好奇的事物并没有一定要弄懂的决心,一心还是只有练剑。

    他的心中始终牢记着他母亲的话,出人头地,名震江湖的念头一直压着他,就算他好奇也不会多嘴到处去问。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薛姚好好的将他养大了,他的性子自然也发生了改变,他没了母亲,但还有别的亲人疼爱,也不会那么偏执的只剩下一个执念,更多的是能够自己去思考问题,所以抛开了练剑之后,他就对这个“花间精灵”又产生了好奇。

    原本以为这世上既然有山精山灵的传闻,那一定是有人见过的,可是自打听之后才知道,那是没有人见过的,不过是话本里的传说罢了。

    若是别人告诉他的事实不可信,但是移花宫的情报网发展了十多年,阿飞自然能够了解移花宫的情报网已经发展到了什么地步,薛姚在这一块投入的金钱不计其数,就是为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快发展,阿飞确信移花宫的情报不会有误,所以也知道了“花间精灵”的骗局。

    薛姚顿了顿:“所以他识破了你?你又怎么说的?”

    叶竹青有些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我说我是你养的精灵……”

    不然阿飞肯定得想办法给他捉起来,他可没兴趣陪别人玩捉迷藏,薛姚身上本就有些神神秘秘的,把锅甩到薛姚身上,阿飞自然就不会追问了。

    薛姚无言。

    薛姚身上本就就很多不能解释的地方,别人不清楚,但移花宫几个分部的负责人还有她一手带大的阿飞肯定是清楚的。

    就说那源源不断供给移花宫发展的资金和众多武功秘籍,许多人不问来处,反正她们都是被薛姚救助的可怜人,能有移花宫的安身之地,还有提升自己武学的机会,聪明人都不会多问。

    特别是阿飞,白飞飞对他的教育并不是一个正常的对小孩子的教育,所以薛姚带走阿飞之后,阿飞对于母亲的濡沫之情逐渐转移到了薛姚的身上,他小时候一直以为薛姚是什么下凡的仙子或者变成人的妖精,即便察觉了什么也不会多问,生怕多问两句给薛姚问跑了。

    这个世界没有神异力量,也没有什么仙子妖精,薛姚教育小孩子的自然也得给他树立正确的观念,好不容易掰了这么多年的观念,叶竹青一句话就给打回去了,薛姚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难怪他突然跑去关外,看来都是你的缘故。”

    反正不知道阿飞脑补了什么,总之薛姚在他心里应该不是一个单纯的“人”了,他肯定得好奇李寻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和薛姚这样“不是人的人”有了纠葛。

    叶竹青自知理亏,摸了摸剑转移话题:“不是要去找玉箫道人比试吗?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薛姚抽出挑好的剑,随手试了试,柔软的剑身在空气中划出破空的气音。

    叶竹青挑眉:“你要用软剑?”

    薛姚不喜欢用武器,虽然学了王怜花的武器精通,剑用得算最好的之一,可是她更习惯标准的硬剑,软剑倒是用得极少。

    因为软剑比起硬剑,对于薛姚来说,她使用起来的感觉要更难一些,软剑虽比硬剑容易多变,可是这样的变化在对战之时,更需要对战的经验来满足软剑的变化,薛姚本就欠缺经验,用软剑不明智。

    “虽然我说你如今应该能和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五的银戬温侯吕凤先打个平手,但是这不代表对于排名在他之下的人你就能轻松应对了。”

    之前说过,百晓生的这个排名是综合实力排名,并不代表低排名的人一定不能打败高排名的人,特别是在排名相近的情况下,排名前十的人都不是什么好对付的。

    “你用硬剑硬实力应该能打败玉箫道人,如果玉箫道人如今在排名中的表现就是他真正的实力的话……别忘了,他可是跟魔教有关,却上了百晓生所谓不排魔教中人的兵器谱排行榜,他很有可能隐藏了实力。”

    所以叶竹青并不推荐薛姚用软剑,这有些像那个银戬温侯吕凤先一样,轻敌了。

    薛姚淡淡笑道:“我可没有轻敌,我记得他和魔教有关,所以我和他比试不止的武器不止是剑与玉箫。”

    “他的十三家之长我要领教,玉箫的打穴作剑之功我也要领教,他玉箫中的暗器,我依旧要领教。”

    所以她的目的虽然是要带走玉箫道人的武器玉箫,但同时,她不会一上来便用能够打败他的姿态,用软剑正好。

    她要做到和他缠斗,直到他受不了使用了玉箫的暗器,发挥他所谓的身兼十三家之长,将他的对练经验消耗得干干净净再杀了他。

    薛姚戳了戳肩上的叶竹青:“所以这次,麻烦你跟我一起去,委屈你进一下空间了。”

    薛姚并没有轻敌,也怕自己翻车,以前为了锻炼自己,她出门之前都精心挑选能够打得过得对手,再一个人上门,险些翻车的那次就是,这些都是为了锻炼她,让她不要太过于依靠叶竹青。

    可是现在不同,她的诉求不是成为顶尖高手,所以一流高手的地位已经足够,若是遇到无法对付的人,别忘了她还有暗器和毒药,这是叶竹青在锻炼她的武功时不赞同的东西,薛姚不在意。

    “我不会用别的手段,所以得你跟我一起去了,玉箫道人未曾流露出魔教的影子,他肯定隐藏了实力,你得帮我兜底。”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还有一更!高估了我的码字速度,二更大概在12点前,困了宝贝们先睡觉,明天看也一样!

    第84章

    叶竹青点了点头:“行。”

    薛姚收好软剑,飞身往情报分部的院内走去,找到了如今的负责人林朝夕,这是一个被毁了容的女子,也是在十多年前找上薛姚想要报仇杀掉负心汉的女子,如今她已经成为了薛姚的心腹。

    林朝夕原本不叫林朝夕,但她抛弃了自己的过去,重新给自己取了名字,从此只叫林朝夕。

    那时候移花宫还没有建立完备,薛姚刚刚踩着李寻欢的名声,借着丐帮和金钱帮,用金钱开道,扩散了移花宫的名号,林朝夕就是那个时候找上门来。

    经脉尽断,身中剧毒,命不久矣,浑身浴血的爬到了薛姚的面前,拿着她家传的武功秘籍,寻求薛姚的出手。

    那个武功秘籍其实对薛姚没什么用,叶竹青手上太多了,《怜花宝鉴》里也收录了许多,林朝夕家传的秘籍不过算江湖二流。

    但是江湖上本就人人敝扫自珍,寻得一本武功秘籍是很难的事情,要么拜入门派奉献终身,要么拜入帮派卖命,普通人根本无法习得一门还算不错的功法,不然林朝夕也不会遭此之难。

    林朝夕的家传武功不太出名,那个为了武功骗了林朝夕的负心汉也不出名,还有那个伙同负心汉算计她的好姐妹,她们之间没有一个江湖名宿,可是灭门之仇这样的事常常发生在这样不出名的小人物之间。

    有人管便能大快人心,无人管无辜者便不过死得默默无闻。

    于是才刚刚开始练武没多久的薛姚带着叶竹青上门替她报了仇,从此林朝夕就成了移花宫的元老,也自然知道薛姚每年都会寻一个兵器谱排行榜上的人挑战。

    薛姚问道:“玉箫道人如今在何处?”

    林朝夕熟练的将情报递给了薛姚,一般来说,她都会很安静,不会对薛姚说什么话。

    她算是对薛姚最衷心的心腹之一,从不多嘴,不对薛姚做下的任何决定进行质疑。

    不过这次却忽然开了口:“已经确定他和魔教有关联,但是魔教总部多在关外,我们的势力在关外发展不太顺畅,更具体的消息很难查证,你要小心。”

    薛姚有些意外,不过也接受了她的好意,笑道:“我知道,我有准备。”

    林朝夕皱了皱眉头,似乎在犹豫什么,但见薛姚立刻就要走的样子,还是开口道:“还有阿飞公子……”

    林朝夕顿了顿,补充道:“他前些日子打听了小李飞刀李寻欢的消息,得知李寻欢近日将从关外前往关内,便直接出门了。”

    薛姚对此倒是不意外:“他去找李寻欢了吗?那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林朝夕犹豫道:“他说要去找李寻欢比试,赢走一把飞刀作为您的生辰礼物……宫主,阿飞公子现在应该还打不过李寻欢。”

    阿飞就算是个剑术天才,可是他如今才多少岁,而李寻欢又多少岁?

    李寻欢江湖成名多年,他远去关外这些年也未曾放下过他的飞刀,他的武功只会比十多年前更强,不会比十多年前更弱。

    林朝夕的担忧也有一定的道理。

    她想着,李寻欢到底是个江湖人,他不会滥杀无辜,但也不是一个老好人,有人找上门来挑衅他,他也绝不会毫无缘由的手下留情。

    林朝夕毕竟也看着阿飞长大,何况阿飞和薛姚的关系不一般,整个移花宫只有阿飞叫薛姚姐姐,林朝夕难免在对待阿飞的事情上会多上几分心。

    薛姚也皱了皱眉头,轻声骂道:“简直在胡闹。”

    但薛姚没有林朝夕的那种担忧,她解释道:“阿飞不是个傻子,不会挑衅李寻欢到一招就要取他性命的地步,你不用太担心他。”

    虽然对一个人说我要你的武器是一件非常冒犯的事情,因为对于江湖人来说,卸下武器就是等同于我要你的命这样的挑衅,但阿飞不是傻子,也不是呆子,更不是没有智商不知道死活的人。

    阿飞也不是一个不惜命的人,就算他想要不惜命,薛姚也不会允许,薛姚给他的成长环境,让他并不会成为一个毫无情商的人,所以他就算想要和李寻欢比试,赢一把他的飞刀,也不会直愣愣的,就那样对李寻欢说要他的飞刀这种话。

    “不过你既然对我说这个话,当初你也一定劝过阿飞吧,他没有听你的话,是不是?”薛姚有些无奈。

    因为白飞飞养孩子实在是一言难尽,所以薛姚难免对阿飞放纵了一些,这也导致阿飞有些我行我素,不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

    但是想到记忆中没有被薛姚带走的阿飞自己成长的模样,薛姚不知道阿飞如今的性格,是他原本就会长成这样的性格,还是她放纵的缘故了。

    林朝夕无奈道:“孩子大了,总是不听话,这满宫里,又不止阿飞一个人不听话,我都习惯了。”

    因为移花宫收容的小孩子多是经历过很多苦难的,这些同样经历过苦难的大人们,就难免对他们放纵溺爱了一些,这也导致这些鬼精鬼精的小孩子们仗着这些大人们的溺爱放纵有些调皮,不过他们也十分懂事,知道分寸,倒是叫人教训他们都不太好找机会教训。

    “算了,不提他们了,玉箫道人大多数时候在海外,踪迹难寻,难得最近得知他的行踪,不知是何缘故,竟然回了内陆,趁着他还没有离开,早点去吧。”

    林朝夕对着薛姚道:“梅花盗的事情愈演愈烈,宫主若是不早点回来,怕是会错过这个热闹。”

    薛姚点了点头:“我会快去快回的,这些时日,宫内的事情你们就多费点心,阿飞那边,若是他跟着李寻欢,就暂时不用管他。”

    林朝夕点头应声,看着薛姚动身离开了移花宫。

    ……

    ……

    ……

    另一边,阿飞和李寻欢遇到了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踪无影虞二先生,还有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的黑绿赤黄四个童子。

    不知为何,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一口咬定,是李寻欢拿走了诸葛雷身上的黄色包袱,李寻欢解释几句,但他们怎么说都不愿意相信,也不知道是真的认为李寻欢拿走了诸葛雷身上的货,还是想要把这个由头就按在李寻欢身上,让李寻欢去帮忙寻找丢失的货。

    看着查总镖头油盐不进的模样,想到他在路上还邀请了阿飞作为他的伙伴,此刻李寻欢难免有些后悔。

    他不是后悔入关,也不是后悔自己非要在那个客栈入住,导致惹上了诸葛雷身上的麻烦事,而是后悔自己邀请了阿飞与自己同行,看现在的模样,这件事势必会连累到阿飞身上,不得已,李寻欢只好爽快地认下了这件事。

    “我本欲邀好友一同畅快饮酒,可是你们却在此拦路败坏了我的兴致,又叫我如何甘愿将包袱还给你们呢?”

    李寻欢虽迫不得已认了这件事,而所谓被他拿走的货,是金狮镖局的暗镖,若是查总镖头不能顺利运完这趟标,金狮镖局的名声便会毁于一旦,这样看来,大名鼎鼎的李寻欢是做了一件不道义的事。

    可如今,他被迫认下了他做的这件不道义的事,行为便也变得不那么道义了,明明是他拿走别人的货,此刻看来他却是如此猖狂,被债主堵上门来也不愿归还。

    查总镖头并没有气愤地立刻对李寻欢出手,而是好声好气的道:“败坏了探花郎的兴致是我们的不对,若是探花郎肯立刻将包袱归还,我愿献上我们金狮镖局珍藏的好酒,送给探花郎和你的朋友共饮。”

    李寻欢并不曾看他,只是把玩着手里的飞刀:“你说让我还我便还,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查总镖头铁青了脸,他自认为已经给了李寻欢足够的面子,没想到李寻欢还这般得寸进尺,他在江湖上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很久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屈辱了。

    他正要再说话,可是他脸色铁青,看起来便像是会冲动的模样,虞二先生只好拦住了他,开口道:“那不知探花郎何时能归还这包袱?”

    李寻欢放下了手里的飞刀,抬起头:“你们搞的这出挡了我的路,先将这道路清理干净,让我的马车过去,让我和我的朋友在前方的小镇里畅快饮酒,等我们喝够了,就把包袱还给你们。”

    虞二先生又问道:“不知探花郎,这喝够了是需要多久的时间?”

    李寻欢略一沉吟,给出了回答:“两个时辰。”

    虞二先生皱了皱眉,似乎是这个回答让他不太满意,两个时辰有些太长了,时间拖得越久,变数就越大,他并不想等这两个时辰。

    可是查总镖头到底是忍不住了,气冲冲的回答道:“好!两个时辰便是两个时辰,希望探花郎说到做到!”

    虞二先生抿了抿嘴唇,到底是没有再反驳查总镖头的话。

    倒是一旁的童子笑嘻嘻的问道:“两个时辰这么久,要是你们跑了怎么办?”

    李寻欢微微一笑,没有说话,阿飞反问道:“我们若是要跑,你们还能在这里拦住我们?”

    虞二先生沉声道:“我相信小李飞刀李寻欢不是这样的人,两个时辰后,在小镇的客栈,我们会上门会见探花郎,还请探花郎准备好包袱还给我们。”

    说罢,一众人便一齐退了,消失的一干二净,马车被挡了路不能行进。

    阿飞不用李寻欢招呼便下了车,他转头问李寻欢:“两个时辰过后,你拿什么还给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在明天中午,想了想还是不熬夜了,加班熬夜已经搞得我生物钟太乱了,12点前得睡觉,明天午休的时间补上最后一更,晚安!

    第85章

    李寻欢没有说话,阿飞接着道:“我生平最讨厌别人冤枉我,把别人做的事强硬的安在我身上,若是我做的,我绝不会不承认,可若不是我做的,我也绝对不会承认。”

    阿飞有些不解的看着李寻欢:“你明明没有拿走他们的东西,为什么要承认?”

    李寻欢无奈笑道:“你方才也看见了他们的态度。”

    阿飞回答:“嗯,他们似乎认定了是你所为。”

    李寻欢道:“他们认定了是我所为,态度坚定,我口说无凭,纵使说干了口水,他们也不会相信我,我又何必与他们浪费口舌。”

    阿飞摇了摇头:“就因为不想和他们浪费口舌?你难道害怕与他们一战?若是好好讲话他们不听,直接动手便是,行走江湖,拳头硬才是真道理。”

    前面的话还有些像样,后面的话倒不像是阿飞表现出来的性格说的了。

    李寻欢哭笑不得:“拳头硬?这是谁教你的?你姐姐吗?”

    阿飞点了点头:“我觉得很有道理,我阿姐说,这江湖上的绝大多数人,因为有了超乎普通人的武力,所以很不讲道理,有的人看似讲道理,其实也不过是讲的利于他自己的道理,遇上说不通的,那就不必讲道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

    “你的拳头很硬,你的飞刀应该取他们的性命很简单,为什么要跟他们讲道理,还要在他们的逼迫下承认不是你所做的事?”

    “是阿,少爷。”铁传甲接话道,“那个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虽然名声赫赫,可也不过是因为在走镖一道上算得是个人物,要是在真正的江湖高手中排名,他的名气可名不副实,不过徒有虚名罢了,少爷轻松取他首级简单得很!”

    阿飞认真听着,他还没有出来行走过江湖,对所有人的认知都只在移花宫的消息和外界的传闻上,并不清楚这些传闻中有名有姓的人物究竟实力如何。

    虽然有百晓生兵器谱排名和移花宫的情报网,但是薛姚并不会让阿飞太过于关注这个,她告诉阿飞对于外界的传闻和所谓的排名不能笃信,不可轻敌,所以阿飞即便在剑法上的得了叶竹青的指点和肯定,也不会在未曾对战之时,就轻易对对手的实力下定论。

    是以铁传甲说的话,他听得十分认真,并且还继续问道:“那所谓的神踪无影虞二先生呢?他真正的实力又是如何?我听说他不但轻功不错,还使得一手毒辣的暗器,轻功方才我见识了,能够踏雪无痕,确实是不错,不知道他的暗器又如何?”

    李寻欢耐心的替他解答:“虞二拐子……轻功和暗器都不错,但我对付他也绰绰有余。”

    阿飞目光一闪:“还有那个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听说他们每人都有几手邪门的功夫,武功路数和中原的大不相同。”

    李寻欢微微一笑:“我未曾将他们放在心上。”

    阿飞更不解了:“如此说来,你杀他们轻而易举,绰绰有余,为什么还要被他们逼迫承认你没有做的事?”

    李寻欢道:“虽然是被迫承认,但并非被逼迫。”

    李寻欢带着阿飞往林中走去,他们被挡了路,但也不会就停留在这里不走了,风雪过了一夜更加寒冷和凌冽,马车可以先放在这里,他们一行人倒是能先往小镇上去。

    “第一是为了不跟他们浪费口舌,我若是不承认,想必还要在这冰天雪地里和他们掰扯许久,太浪费时间,为他们浪费时间,不值得。”

    “第二是为了打发走他们,我不喜欢麻烦,麻烦却总找上我,他们如此笃定拿走东西的人是我,不会是平白无故的,一定是有人误导了他们,或者给他们送去了能够让他们认定是我的消息,我不喜欢别人往我身上泼脏水,也不喜欢麻烦,但却不代表我会害怕麻烦,我会尽力解决掉我身上的麻烦。”

    “所以第三,在这两个时辰中,我们得去找人,找那个真正拿走了金狮镖局押运的暗镖的人,也是嫁祸我的人。”

    李寻欢眼睛有些发亮,他转头看向阿飞:“刚出江湖,便遇到这样的麻烦事,你还有兴趣和我同行吗?”

    他明明已经远走关外十三年,远离了中原江湖十三年,看似从江湖销声匿迹,可是从他现在表露出来的模样看得出来,他和十三年前的李寻欢仍旧是一模一样的,他仍旧喜欢江湖的生活。

    嘴上说着怕麻烦,要低调回来,可实际上,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依旧十分有兴致,并没有不想遇到麻烦的疲惫和烦恼。

    阿飞看着李寻欢,忽然一笑,露出两个酒窝来:“有何不敢!”

    李寻欢哈哈大笑:“好,那便跟我走吧。”

    他飞身,在皑皑白雪中穿梭而过,阿飞紧跟而上,两人一起用轻功飞到了距离小镇外不远处的一座山脚之下,那里正有一个可以落脚的酒家。

    朱红栅栏碧纱窗,那是一处敞轩,四面都有走廊,看上去有些年份了,幽幽的飘来一阵阵酒香,远远的望去,可以看见里面影影绰绰的人影,同昨日的关外客栈里一样热闹。

    李寻欢和阿飞没有直接飞到那边去,而是在远处停留了脚步,因为李寻欢急促得咳嗽了起来。

    “你喝了酒又吹了风,所以咳嗽不停,你有旧疾?”阿飞之前没有问,本也不打算问,在李寻欢不想谈论某些话题的时候更不应该再问,可是他仍旧问了出来。

    李寻欢淡然道:“咳咳……旧疾,也是顽疾,只是冬日里格外爱复发罢了,没什么大碍的。”

    “好吧。”阿飞似乎只是随口一问,“好言难劝想死鬼,今朝有酒今朝醉。”

    “哈哈哈哈……”李寻欢大笑起来,“这句话,格外有意思,你说得对,好言好语的确难以劝住想死的鬼,今朝有酒,也该今朝饮尽今朝醉。”

    “前面的酒家,我十几年前路过时他们便开在那里了,如果过了十几年,没想到他们还在此处,他们的酒很不错,过了十几年应当更不错,不如我请你去畅饮一番。”

    阿飞握着剑,缓慢的走在雪中,虽然距离那酒家尚远,可他却像是忽然来了兴致,不再轻功向前,反而慢悠悠的在雪中漫步起来。

    脚踩实了落到地面上,将蓬松的雪踩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阿飞问道:“你对嫁祸你的人,可有什么想法了?”

    李寻欢并没有问阿飞为什么忽然不用轻功了,而是跟着他,随着他一起在雪中,用双脚像个普通的人一样行走着。

    听到阿飞的问话,李寻欢回答道:“那个人,一定在昨日的客栈中。”

    阿飞抬头:“我也这么认为。”

    李寻欢忽然一笑,似乎是有些鼓励的模样,对着阿飞道:“你也这么认为?那你可以说说你的想法。”

    他像一个老大哥一样,他看出了阿飞似乎武功虽高,却好像还没有出来行走过江湖,他浑身散发着被圈养在家中的公子哥的气息,那是被家中长辈宠爱着养大的模样,但他的性格更像只狼,他有自己的烈性和个性。

    良好的环境只会给他养成足矣欺骗别人的气质和样貌,但混迹江湖的圈子养不掉狼的野心,李寻欢在试图教他,引导他,让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江湖人士。

    阿飞或许看出来了,又或许没有看出来,他并不是很在意李寻欢的态度,只是道:“那个所谓的疾风剑诸葛雷,武功不济,口气不小。”

    他回忆起昨日的一切来:“他若是谨慎、谦卑,像个合格的镖局镖师,而不是迷惑于旁人送给他的疾风剑的称号,他本不该那样骄傲自大和猖狂。”

    合格的镖师在走镖的时刻,即便是暗镖,即便是在明镖结束之后的回程,也依旧低调谨慎,以不惹是生非为宗旨,安全带领镖师队伍回镖为前提。

    可在昨日的客栈中,明明客栈里那么多一眼看去就是江湖人士的人,一眼看去好些个不太好惹的人,一眼看去不太简单的人,诸葛雷却偏偏目中无人,眼睛长在了头顶上,一个也未曾正眼看去。

    所以这个所谓的暗镖,应当不是一个正常渠道走的镖,而是意外之得。

    “他丝毫不将旁人放在眼里,说明他很自信,他的武功不足以支撑他这样的自信,除非货物的来路无迹可寻,既然无迹可寻,那便是意外所得,这样的话,他才能笃信没有人知道这个货,没人知道的货,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劫这个镖。”

    李寻欢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他将那黄色包袱贴身放在怀里,这不是正常押镖的手段。”

    就算是暗镖,也不会是空无一物的镖师队伍带着空荡荡的马车,自己却将货物贴身存放,暗镖多是隐藏在明镖之下,空无一物,反而显得奇怪,有些掩耳盗铃的意味。

    阿飞继续道:“碧血双蛇神出鬼没,他们知道这东西,肯定是在关外知道的,他们或许知道诸葛雷这件货物的来源,所以他们在关外找上了诸葛雷。”

    “只要还未进入关内,很多消息便可以隔绝在那里,就算诸葛雷将消息先行送回了金狮镖局,只要金狮镖局的人还没有到,便无人说的清那货物的去路。”

    “碧血双蛇在客栈中找上诸葛雷,也该是十分自信的,虽然客栈的人多,可是他们点名了货物的存在,并且那样嚣张的让诸葛雷交出来。”

    “他们当时的打算,应当不止是拿走货物。”

    李寻欢肯定道:“没错,他们的打算,是灭了所有人的口,只有一个不留,才不会走漏消息。”

    第86章

    “诸葛雷自信过头,碧血双蛇也自信过头了,他们以为自己都能很轻易的解决客栈里的人,说不定,他们可能是当时的人里面,武功最差的那一批。”

    李寻欢挑眉:“你知道当时在客栈的那些人的身份?”

    阿飞却忽然狡黠一笑:“我不说了,该你说了。”

    李寻欢想要引导他,教他江湖之事,可阿飞也想听听大名鼎鼎的李寻欢的本事。

    他远走关外的这些年看似从江湖销声匿迹,可是阿飞早已从他的表现中看出来,李寻欢天生就喜爱闯荡江湖,他人虽不在江湖,却一定还关注着这个江湖,他并非一无所知,只是不知道他的消息来源是哪里,是那个衷心的老仆铁传甲吗?

    阿飞回头看向远处架着马车赶来的铁传甲,如果是他,倒也说的通,只是如果是他,想必他虽然不会隐瞒李寻欢什么消息,但是应该会在两人不可言说的默契之下,刻意回避一些消息吧。

    李寻欢倒也觉得有趣,于是便接了阿飞的话,继续道:“那三个拿着剑的大汉,应当是三个镖师。”

    阿飞偏头问道:“何以见得?”

    李寻欢道:“他们很有警惕性,他们一言不发,却时刻关注着客栈的所有人,隐秘而不冒犯,低调不想惹是生非,他们的观察和动作,都带着非针对性的目的,说明他们这样做的缘由,不是对别人有想法,而是怕别人对他们有想法。”

    “他们三个入座之时,尽管是在休息,可始终只有一个人没有握住武器的时候,另两个人都会把手放在武器边上,而他们吃东西的时候是三个人轮流进食,这是为了防止在吃食之中被暗算,他们除了剑没有携带别的任何东西,他们才是真正的刚刚押镖结束准备回程的镖师。”

    “这是长期押镖以来形成的习惯,已经刻在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之中,一时半会也难以改变。”

    “他们应当是一些小镖局的镖师,谨小慎微,没有太过于出名的名气,押送的也不是什么宝物之类的镖物,武功应当也不算特别高,凭借着他们常年以来累积的经验,足够维持他们所在的小镖局的运转。”

    “且这三人看上去经验丰富,虽然他们个人的武功应当一般,可一定有三个人合力的绝招,他们应当是真正的路过人,就算见到了碧血双蛇向诸葛雷讨要的货物,意识到了那一定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他们恐怕也会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早早避开,所以他们也在匆匆离去的人选之中,算计我的人,不会是他们。”

    阿飞笑了笑,补充道:“没错,这三人出自一个在江湖上没什么名气的镖局,因为他们所押运的货物,大多数不是江湖人的东西,而是普通百姓的东西,他们根本就不混迹江湖。”

    “哦?”李寻欢有些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会知道他们出自什么镖局?”

    阿飞回答道:“他们的剑上都刻了一样的花纹。”

    李寻欢回忆一番:“花纹?在剑柄上?”

    他沉思了一瞬,很快就想了起来:“是一只昆虫。”

    “没错。”阿飞点了点头,“是一只昆虫,确切的说是一只蜜蜂,采花蜜的蜜蜂,这是蜜蜂镖局的标志,这家镖局在江湖上几乎没有什么名气,但他们的镖师都是一些老道的镖师,在普通百姓里十分有名。”

    李寻欢恍然:“原来如此,蜜蜂镖局,这个名字倒是有些意思,想必这个镖局的总镖头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

    既然他们不混迹江湖,李寻欢认为自己并不知道他们出自什么镖局是很正常的事情,并没有怀疑什么,他是只凭经验判断这三人是过路人,而阿飞凭的却是他的消息渠道,作为一个江湖人,能关注一个非混迹江湖的镖局,阿飞的背景应当不简单,普通势力可不会关注这样的小消息。

    李寻欢没有继续追问,将话题转了回来:“而另外三个看起来打扮奇怪,形迹诡异,身上纹着花纹的男人,他们的武功不错,我不知道江湖上竟何时出了这样的人物,不过我听到他们的背篓中有蛇的声音,想来他们该是苗疆的人。”

    “苗疆虽在中原偏远之处,但是也并非没有行走江湖之人,不过他们一向秉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观念,只要不是在他们自己的地盘,在他们的地盘之外,大多数时候他们不会主动招惹是非。”

    “而他们的目的地……”李寻欢对着阿飞轻轻一笑,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你昨天也说过了,他们是自关内往关外去的,我猜应当是奉了苗疆里的什么命令,去关外办一些事情,听说苗疆里面等级森严,外出的人若是有任务,却没有办好事情,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

    “所以他们应当也不会是对那个货物出手的人。”

    阿飞挑了挑眉:“可是我所说的行踪也是昨天在客栈的人告诉我的,你难道不觉得那个人会骗我们吗?”

    李寻欢笑了笑:“我相信你不会骗我。”

    这话说的倒是有意思,明明说出那些人行踪的人,是那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少女,可偏偏李寻欢却说阿飞不会骗他。

    若是那个少女骗了阿飞,那阿飞再将不真实的消息告诉李寻欢,李寻欢不也会被骗吗?

    阿飞定定的看了一眼李寻欢,两人直直的对视,没有一人率先移开目光,几息之后,两人一同笑了起来。

    阿飞笑着点头:“她不会骗我,我自然也没有骗你。”

    李寻欢也没有再追问,接着继续分析道:“还有那个年轻的公子哥,带着两个美人,他们自关外往关内去,行迹匆匆,你说他们应当是有急事要办,我相信这句话。”

    阿飞有些不满道:“难道就这样?”

    这些都是阿飞告诉李寻欢的,可是在阿飞告诉李寻欢之前,阿飞觉得李寻欢应当早已经看出了这三人的行迹,也早早的排除了这三人的嫌疑,阿飞要听的,可不是李寻欢这个新交的朋友相信他这样的话。

    李寻欢并没有逗阿飞,他补充道:“那件货物就那样包裹在那个黄色的包袱中,没有层层伪装,也没有用专门的木盒装着,其实我大概好像能猜到那里面是什么。”

    李寻欢看似神秘的一笑:“不过我却先不说这个。正因为我好似猜到那里面是什么了,所以我才认为,那三个轻装上阵的兄弟姐妹们应当对这个东西不太感兴趣。”

    阿飞又发问了:“你怎么知道他们三个是兄妹?是姐妹呢?”

    若是让旁人来看,他们都以为那三个人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带着两个美貌的婢女,怎么李寻欢就认为他们三个会是兄妹?是姐妹呢?

    “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和兄长看妹妹的眼神是不一样的,那个公子哥一样的人物,虽然气质风流,但眼神并不下流,那两个带着面纱的美人儿,虽然好似装作一副婢女的模样,他们看那个男人的眼神,可不是婢女看公子的眼神,他们是平等的。”

    这却是阿飞不了解的关键点了:“眼神?可是不过匆匆一瞥,也未曾与他们对视,他们还坐在角落里,是怎么看清他们的眼神呢?”

    李寻欢自信一笑:“这却是你不了解的……江湖经验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些东西不需要挑明,不需要对视,甚至不需要看得太清楚,说的太明白,那只是一种感觉,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自然也会很轻易的就察觉出来。”

    “我确实未曾与他们对视,也确实没有太关注他们,他们的伪装也很自然,旁人恐怕很难看出漏洞。”

    “但是你不一样。”阿飞看着李寻欢,眼里不知道闪过什么,语气有些微妙,“你是风流倜傥的小李飞刀,想必你年轻的时候也一定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物,你很有魅力,也很英俊,还曾是探花郎,又是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人物,文武双全,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喜欢你这样的人。”

    “男女之间的事,你确实不需要琢磨太多,恐怕随便一眼,就能看破他们的伪装。”

    李寻欢觉得前面的话似乎在夸他,可后面的话又好似没有在夸他……他大概不知道,这是阿飞从薛姚身上学到的“阴阳之术”吧。

    阿飞站在原地,和李寻欢一起等着马车缓慢的行进到眼前,然后并不客气的掀开马车的门帘,抬脚便钻了进去。

    然后很快又将头钻了出来,只露出一个头颅,在外面寒冷的风中,对着李寻欢道:“这样的经验,就算我以后到了你这个年纪,恐怕也不会有,我要是敢不学好,阿姐一定会打烂我的屁股。”

    李寻欢失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随后无奈的摇了摇头,抬脚也跨进了马车里,衷心的老仆继续载着主人和他的客人往小镇的方向走去。

    李寻欢自然想要解释这不是什么“不学好”,但是想到这年轻人一句一句的阿姐,想了又想,还是觉得算了,别家的长辈教养孩子,他一个外人要是将人带歪了,恐怕人家会杀上门来。

    阿飞坐稳了马车,催促他:“这三人说完了,还有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感受着阿飞这活力的年轻人的模样,倒像是将他当做一个讲故事的说书人了。

    不过李寻欢并不介意:“剩下的,除了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少女和穿黄色衣袍的男人,就是那个拿着鞭子的女人,和她的两个男人。”

    第87章

    “这三拨人都有嫌疑。”

    “都有嫌疑?”阿飞有些惊讶,“这话却是怎么说?”

    阿飞以为李寻欢说相信他,那至少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应当不会有嫌疑吧?

    李寻欢这会儿却没了笑容,面色沉吟:“那个孤身一人的男人,黄色衣袍,带着斗笠,这样的打扮,让我联想到一个江湖帮派的名字,那个帮派叫做金钱帮。”

    阿飞疑问道:“金钱帮?”

    李寻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那个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金钱帮,他们帮派的人似乎大多都是这样的打扮。”

    李寻欢没有解释为什么怀疑他,而是继续说:“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看起来和他相识却不相熟,想必她也出自一个和金钱帮有交集的大门派,我出关已久,倒是对中原江湖兴起的门派不算太了解。”

    “可若是金钱帮有兴趣的东西,那那个少女也未必会没有兴趣,所以如果那个男人有理由出手,那那个女人同样也有理由出手。”

    李寻欢这下却没有再卖关子:“那件货物,其实我已猜到是什么东西,它应当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虽然是个宝物,可是一般人拿到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但是像金钱帮这样的大帮派,像上官金虹这样的人物,他们可以有很多理由会想要拿到这样东西。”

    这并不是泼脏水,也不是恶意揣测,无论金丝甲的原来的主人是谁,可现在它已不知转手了几道,变成了镖局的押运之物。

    是不是真正的镖局的押运之物已经不得而知,这已经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了。

    而偏偏,成为押运之物的金丝甲,又在镖局的押运中失踪,那便成了不可寻的无主之物,按照江湖规矩,无主之物,最后的主人是谁,那便是谁的。

    这听起来有些没道理,可是江湖规矩就是如此,和阿飞说的,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这是一个理。

    所以李寻欢才说,无论是金钱帮还是上官金虹,都有无数的理由会对金丝甲出手。

    论名气,金钱帮如今已经超越了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可是丐帮源远流长历史已久,光凭祖上的累积就有许多流传下来的珍宝,这才撑得住江湖大帮派的底蕴。

    而金钱帮以前并没有名声,它是不知蛰伏多久,忽然之间出现的帮派,他网罗各大高手,和寻求江湖至宝都是一个道理,就是为了壮大帮派,增加底蕴。

    只是他们并不想被打成邪道和魔教,所以出手会含蓄一些,并不是只要有名声,便会无理由无条件的去抢夺,但像是金丝甲这样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主人,流落在江湖之中的,他们自然也有兴趣去争夺一番。

    而金丝甲这样的东西,对于普通的江湖人来说,用处并不大,但是在两个同样的顶尖高手之间,金丝甲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瞧瞧金钱帮的出现,作为帮主的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帮派的行使方式就是这个帮派帮主性格的体现,所以作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他是真的甘心屈居第二吗?

    这可不见得。

    就像金钱帮忽然出现,一跃成为江湖第一大帮一样,上官金虹也一定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打败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成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一的人。

    他和天机老人的差距可能不大,小到可以支持他这样的野心,所以金丝甲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他们也有嫁祸李寻欢的理由,上官金虹不会大大咧咧的找上天机老人,也不会大大咧咧的告知金丝甲这物如今被金钱帮得了,旁人不可染指。

    身外之物,要出其不意才能起到作用,要是金丝甲被金钱帮带走的消息传得广为人知,上官金虹怎么能有把握让金丝甲发挥作用?天机老人又不是傻子。

    阿飞继续问道:“那还有一拨人呢?那个使鞭子的女人和与她一道的两个男人。”

    李寻欢道:“他们……不过是真正的临时起意罢了。”

    “昔年有位用鞭高手,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七,名为西门柔,他的武器是一条鞭子,有人称呼他为神鞭,有人称呼他为蛇鞭,不管是什么鞭,他的武器非乃普通的鞭子,那女子手中的鞭子与西门柔的有些相似之处。”

    这并非来源于似是而非的消息,当年他是真的和西门柔有过一面之缘,只是未曾发生什么事,所以并不为人所知罢了。

    同为江湖兵器谱排名前十的高手,说句实话,年轻气盛的时候,谁会不对这个排名产生好奇,谁会不想着要去见识见识?

    就连他当初也想见见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只是那时遇到了别的事情,在他还没有付出行动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远走关外,这件事只好就此作罢。

    但当初他也遇到了上官金虹,事情发生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后面知道金钱帮的崛起,知道了上官金虹的身份,他多少也有一些想法,恐怕上官金虹那时候是故意出现在那里的,只是他原本的打算应该是不会露面的才对。

    不少人都以为,像他们这样排名越靠前,越在意这等排名的人,要是见面一定会是一场惊天动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大战,在这江湖,为名利汲汲而奋不顾身的人太多,两大高手相遇,必会相争。

    可事实上,没有人会是个傻子,能拥有极高的声望和名声的人,更不会是个傻子,根本不会在自己毫无准备的时候莽撞的撞过去。

    聪明人就算想去挑战获得更高的地位,在面对传闻中与自己实力差距不大的高手时,除非真的是个狂妄自大的傻子,否则一定会事先打听好对方所有渠道流程出来的消息,慎重一点的会显隐姓埋名,不经意的遇见一下。

    高手往往会有一种预感,若是觉得自己有很强的把握,见面的那一刻,就会放出自己的气势,告知对方自己来了,可若是十分没有把握,便会藏好自己的气息,只当做偶遇一般擦肩而过,所以才会不为人知。

    这样听起来似乎跟热血的江湖有些不搭边,但这事实上才是江湖上聪明人的权衡利弊,不够聪明的人是在江湖上待不久的。

    正如已经死去的诸葛雷,他的快剑其实并没有那么快,但偏偏就他有了疾风剑的称号,他似乎很狂妄,很自大,很蠢笨,但这是在他如今已算不得年轻的年纪,加上他算不得特别厉害的剑法映衬之下罢了。

    而在李寻欢认识他的时候,那时的他还很年轻,那时的他剑也很快,一个年轻人拥有一把快剑,意气风发,能闯出疾风剑这样的称号并不算很意外。

    而这样的人,要么剑术精进,直至真正配得上疾风剑的称号,要么剑术就此止步,须得靠着小聪明才能活下去,就如同对那碧血双蛇跪得如此轻易,将尊严抛弃得如此容易,所以李寻欢才说出他如今已变成这样的话来。

    “江湖上未曾流传西门柔的门派,事实上,江湖上很多人的门派和背后势力都不会太过于大大咧咧的摆出来。”

    行走江湖难免会杀人,也难免会遇到仇敌,难免会被追杀,都说了能够混迹江湖已久的人,必然是有些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那么大大咧咧的将自己背后的势力摆出来,除非一整个背后的势力都让人难以招惹,不然这样只会给自己惹祸而已。

    “而那女子看起来像是与西门柔同出一派,她虽然未曾出过手,但她身上的气势与西门柔十分相似。”

    “而另外的那两个男人似乎是听她号令……这女子虽然很端得住,但那两个男人的眼神可没那么端正,在知道碧血双蛇找上诸葛雷是为了一件货物的时候,他们的眼神没能控制住,他们也心动了。”

    李寻欢讲话太多,咳嗽了两声,随后继续道:“他们心动了,并且那个女人没有制止他们,没有表态便是一种态度,他们也在诸葛雷出发之后离开了客栈,若说他们不是为了那件货物而行动,我是不信的。”

    说了这么多话,李寻欢和阿飞两人已经快要靠近那处小镇外的敞轩。

    因为连日的风雪未停,所以这路上的痕迹很容易被新下的雪花覆盖,前往那处敞轩的路上,看不出究竟有多少人路过的痕迹。

    阿飞默默听着你寻欢的分析,没有说话,忽然走在前面的他停住了脚步,微微皱了皱眉,抬头看向远处的敞轩。

    外面停着马车,还拴着几匹马,看上去生意很好的样子,可是他们已离得算尽,却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什么喧闹的声音。

    李寻欢皱了皱眉,也跟着阿飞停住脚步,风的方向突然变了,自敞轩之处向他们吹来,李寻欢忽然变了脸色。

    风中带来了血的味道,很浓重。

    浓重的有些不太寻常,阿飞的眼神也冰冷了下来,这样的血腥味已经超过一两个人血液流尽的浓重味道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看样子我们来晚一步。”

    阿飞面无表情,淡淡道:“看来你说的酒怕是喝不成了。”

    第88章

    两人一同往前方飞去。

    近了,眼前是一片血色,明明是冬日,按理来说,便是再大的伤口,在人死之后,在这寒冷的天气之下,血液应该很快凝固,不会造成如今的状况。

    可是两人到了近前,整个敞轩之内没有一块没有血迹的地方。

    最近之处,便是厂敞轩的台阶,一具高大的尸体被钉在梁柱之上,而定住他的,正是他喉咙的一把木桩。

    那木桩看起来一点也不锋利,并且十分脆弱,它就是这敞轩里随处可见的桌子腿,以这尸体的高大的身板和结实的肌肉,这脆弱的桌子腿若是被人用来打在他身上,只怕是会折断才是,如今这样毫不锐利的桌子腿,就这样穿透了他的喉咙,将他牢牢地钉在了梁柱之上。

    “竟然是他。”阿飞的语气有些惊讶。

    此人正是才见面分开不久的金狮镖局查总镖头查猛!

    他的面目可憎,双眼瞪得大大的,似乎十分惊讶又十分惊恐的表情,就这样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双脚站立在地上,双脚叉开,与肩齐平,双手就那样垂在身侧,可是却牢牢地捏紧了拳头,这样的站姿让他看起来十分的滑稽。

    可是金狮镖局的张总镖头在江湖上也是有点名声的,如今看他这副模样似乎是被杀之时,竟然毫无还手之力,甚至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而明面上的伤口似乎只有他喉咙的那一处,一个血洞就那样出现在他的尸体之上,明明被桌子腿给堵住了伤口,可是血液仍旧流淌了满身。

    这十分的奇怪,因为若是用钝器,那他喉咙上的皮肉和骨头必是被暴力碾碎的,他的伤口血液不应该是流淌而出,而是应该四处喷溅,可偏偏他的血液就是从那个血洞之中涌出,并且侵染了全身,将一身的衣服都染成了血衣,并且流淌了满地。

    这说明这血液甚至没有凝固的流淌了很久,直至尸体的血液流尽。

    阿飞只凑上去瞧了瞧伤口,便道:“他的血液有奇怪的味道,他应当是中了什么毒。”

    而与他同路的虞二先生还有那四个童子,却不在此处。

    地上的血液早已凝固,两人踩在上面,除了感觉有些滑以外,并不会沾染上身,于是又往里面走了走。

    这一回死在面前的尸体是三具,是那个拿着蛇鞭的女人,拄着拐杖的男人和拿着折扇的男人。

    这拿着蛇鞭的女人死于自己的蛇鞭,那鞭子是精铁制成,细碎的锁扣将它们扣在一起,可展开也可合拢,这需要极大的手上功夫,才能在挥舞之间将它们用到极致,上面密密麻麻的倒刺也是如此。

    而此时这蛇鞭的鞭头之处,从那女人的口中倒着冒出来,顺着鞭头往下深入她的喉咙,又从她的后脑勺处穿了出来,绕着她的脖子,一圈又一圈。

    每一圈边身上的倒刺,都牢牢地挂着她脖子上的皮肉,张开的嘴唇,因为口中的鞭头不能合拢,这导致她脸上的表情与门口的查猛的尸体一模一样,都是一副瞪大了眼睛,惊恐又惊讶的模样。

    最令人惊异的是,她的尸体是直直的坐在板凳上的,所以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她后脑勺的那个伤口就那样哗啦啦的流出血液,将她整个背部浸染的湿透了,也将她身后半尺的地面也全部浸上了鲜血,同样,这些鲜血如今也已经凝固了,但是仍旧看得出,当时这鲜血流淌的场景。

    而那个弓腰驼背,拄着拐杖的男人,也是死于他自己的武器。

    那根血迹斑斑沾满锈迹的拐杖根部的铁钩,就那样勾着他的舌头。

    没错,这人的舌头被这铁钩从口腔里给拉了出来,长得跟吊死鬼一样。

    拐杖被倒插在桌面之上,偏偏桌面除了拐杖插进去的那个洞,没有一点裂痕,而因为拐杖是被倒插的,导致那铁钩也是倒立着的。

    所以这个弓腰驼背的男人不得不站在凳子之内,桌子之外的方寸之间,就那样支着脖子,让自己的舌头被倒立的铁钩勾住。

    血液从他的口腔里流出,可是仅凭舌头上的伤口是流不出那样多的鲜血的,偏偏他的鲜血像是桌布一样,将整个桌面铺了个满。

    而他的尸体像是被冻僵了一样,就那样靠着细细的拐杖站立着,背部的驼峰高高的耸起,他的双手展开撑在桌面上,看上去就像是他自己这样站着的一样。

    在他对面的座位上,就是那个脸上有斑拿着折扇的男人,折扇的机关已经完全弹了出来,原来是折扇顶部有着如同锯齿一般的铁片。

    这人与他们的表情都不同,他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似乎是在十分平和地微笑着。

    而那把这扇倒插在他的胸膛之前,在这折扇之上,他表情平静地微笑着,在这折扇之下,浑身的血液将他下半身湿透了,他竟是被一柄折扇划分成了两个模样。

    李寻欢的表情,越看越凝重:“好狠毒的人,好恶毒的杀人手段,我竟不知江湖上何时出现了这样的人物。”

    这四人的伤口,其实都不算特别大,并不能造成这样遍地鲜血的情况,偏偏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流的血液,已经超出了他们原本的伤口大小能够流出的血液。

    人若是一击毙命,在他已经失去生机之后,他体内的血液会逐渐凝固,再加上现在是冬日,何处又是敞轩,外面还下着雪,这里的空气应当十分寒冷才对,更会加速了血液的凝固。

    所以这满地的鲜血是有人故意而为,是下了毒,让他们不能动弹,活着流出这样多的血液,再这样无力地看着自己将血液流尽而亡。

    阿飞也皱着眉头:“这样的手段,倒像是魔教。”

    只这四人就算将血液流干,也无法造成这样浓重的血腥味,二人心里有所准备,再继续往里面走去。

    内堂的大门,站着一个人,确切的说那是一具尸体,或者说半截尸体。

    正是那原本与金狮镖局的查猛一起的神踪无影虞二先生。

    他原本是个瘸子,可是却能将轻功练到了极致,够让自己踏雪无痕,同样,他的轻功也足够让他在遇到绝大多数高手时快速逃跑,可在这里,他没能跑得掉。

    他的手还抓着大门,身子微微前倾,做出一副要逃跑的姿态,他的身上并无明显伤口,看起来像是被冻僵了一样,就保持着这样前行的状态,凝固在门边。

    可是他的身下仍旧是一大滩血迹。

    走近了一看才发现,他的双腿已被不知如何锋利的利器给切断了,切口平整,他已失去了他的双腿,却被人用冰雪将双腿和身体重新连接了起来,冻成了一个冰雕的模样,这才能将它固定在一起。

    而在他的背后,四个童子就像是拼接的木娃娃一般,被人给拆散了四肢,头颅整齐的摆在一边,血迹更是不必再重复赘述。

    就连李寻欢这等见多识广杀了无数人的人,也不免觉得这人的手段十分残酷:“中原武林,我想不出有谁有这样残忍的手段,若真是魔教之人,倒是有些猖狂了。”

    他皱着眉头看向身后的铁传甲:“此等手段,江湖上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此人心性之狠辣,又如此之猖狂,魔教何时如此高调了?莫不是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铁传甲一路皱着眉头跟着走了过来,听单李寻欢的话,他摇了摇头回答道:“这些年未曾听过魔教崛起的迹象,也未曾听过魔教出了什么厉害的人物。”

    李寻欢有些忧虑:“这江湖怕是要不太平了。”

    此时,阿飞已走到了这客栈的最里面,他对着李寻欢道:“这三人应当不是与外面的人被同一人所杀。”

    “哦?”李寻欢快速往里面走了几步,在走到最里面的时候停了下来,是客栈的柜台内侧,连接着后门,背后是客栈的后院。

    从后院一路往这客栈的地窖之处走去,这路上躺了三具尸体。

    一具尸体身材肿大,像个癞蛤蟆一样矮矮短短,另有一男一女,看上去像是一对普通的客栈夫妻一样。

    李寻欢叹了口气:“这躺在地上的瘦干的小老头,正是这客栈的老板,而这中年女子应当就是老板娘了。”

    这三人应当是最正常的死亡之相,这个身材肿大的男人,死于内伤,像是被谁用拳头重重的击打,胸膛前全都凹进去了,应是内脏全部破裂了。

    而另外两人嘴唇留着乌黑的血倒在地上,像是死于中毒。

    阿飞走上前去凑近了看这几人的长相,若有所思道:“好似有些面熟。”

    他当然不会认识这样的人,觉得面熟自然是因为移花宫的情报网。

    情报网不只是消息,还有相关人物的画像,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阿飞自小生活在移花宫,也知道移花宫的情报网收集的东西究竟有多么的详细,有这样的资源,他怎么会不好好学习呢?

    所以他的学习内容也包括了这些情报,躺在地上的三人,那个面目肿大的男子,倒是有些难以分辨,可是这另外两人看上去像是他曾经见过的画像的模样,应当不是江湖上不出名的人物,只是他一时之间不太想的起来了。

    李寻欢倒是认识,因他十多年前离开关内,与这客栈掌柜有过一面之缘,许多事情他未曾说,也未曾点破,但并不代表他不清楚。

    他对着阿飞道:“这个掌柜,应当是当年的紫面二郎孙逵,那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李寻欢一说,阿飞便想了起来,恍然大悟道:“原来是他!”

    以阿飞的年纪,不该听说过他,李寻欢问道:“你也知道他是谁?”

    阿飞道:“我听说过,紫面二郎孙奎……当年明明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若是继续闯荡,恐怕也能成为一方赫赫有名的江湖名人,可惜胆大包天,竟然勾引了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并且私奔去了,从此便销声匿迹。”

    阿飞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没想到竟是到了这边关荒凉之处,开了一家小酒家,如今却遭此横祸,实在是让人唏嘘。”

    他的目光转向那个女人:“想来这便是当年那位赫赫有名的江南七十二道水路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名满江湖的美人蔷薇夫人了。”

    可是这位当年美名远扬江湖的蔷薇夫人,像普通的老妇人一般那样躺在地上,再也看不出昔年的美貌的痕迹。

    李寻欢的目光看着那个身材肿大的尸体:“倒是不知和他们死在一起的这人是谁?”

    第89章

    阿飞瞧了一眼:“若这个老头子是昔年的紫面二郎孙逵,而这个老妇人是名满江湖的蔷薇夫人,那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七妙人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了。”

    李寻欢问道:“何以见得?这三人难道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所以他们才会一起出现。”

    他看向那所谓的黑心妙郎君花蜂,那是一个像肉球一样的脏兮兮的疯子模样的人,他没有双腿,像是被人恶劣的砍断,并且已经砍断了很多年。

    他的头发长满了虱子,又脏又油,乱糟糟地缠绕在一处,身上满是污垢,离得远远的,哪怕这是冬日,也似乎能闻到他身上的臭味,还有他那如同癞蛤蟆一样的身材……

    “虽然奇妙人中的妙郎君不是什么好名声,可是他有妙郎君这样的称号,自然是有道理的,听说他还勾引良家妇女,我想那些人应当不会是瞎子,这样一副模样,怎么能够勾引良家妇女呢?”

    阿飞淡淡道:“那些良家妇女自然不是瞎子,也不是疯子,不是傻子,当年的妙郎君花蜂是可以勾引的,只是在他勾引了江南七十二道水路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之后,他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据我所知,当年真正与蔷薇夫人私通的人正是妙郎君花蜂,而非紫面二郎孙逵。”

    “蔷薇夫人与妙郎君花蜂私通之后怀了孽种,此事自然被江南七十二道水路码头总瓢把子发现了,蔷薇夫人不愿自己的情郎陷入危机之中,便挑选了一个替罪羊,于是她去勾引了紫面二郎孙逵。”

    “不过看这三人的模样,妙郎君花蜂变成了这副样子,想来蔷薇夫人最终选择了紫面二郎孙逵,两人一同将罪魁祸首囚禁,以至于昔年的妙郎君变成了如今我们所看到的这副样子。”

    李寻欢不禁皱眉,叹了口气:“她有孩子,有情郎,恐怕妙郎君也没有想到,女人竟如此易变……”

    若不是轻信了自己的女人,以妙郎君花蜂的手段,也不会变成这个模样。

    “女人易变,男人又何尝不是?”阿飞冷不丁的突然说了一句。

    不过他很快转移了话题:“想来这三人,因是自相残杀而亡。”

    妙郎君花蜂应该是一直被他们关在地窖里面,能够在这两人身上下毒,他在这被囚禁的日子里,从来没有放弃过,于是他终于等到了机会。

    客栈外不知出了何事,令蔷薇夫人和紫面二郎孙逵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和囚禁,或者说他们二人已经顾不上了,这才中了招。

    铁传甲甲的声音,从后院的后门处传来:“少爷,这里还有死人。”

    阿飞和李寻欢继续顺着路往后门处走去,地上散落了一地的暗器,倒着一辆破碎的马车,马车的车身还在,马儿却已经跑了。

    在这后门之处,散乱着好几具尸体。

    阿飞和李寻欢一具具的辨认而去:“这里这么多暗器,这个女人应当是千手罗刹了,传闻,她能将十三种暗器同时发出,可惜……竟然也死在了这里,还如此的不体面……”

    千手罗刹是个女人,还是个爱打扮自己的女人,所以她的穿着必定十分华贵,镶嵌了许多珠宝,是因为如此,所以她的衣服被人扒去了,就这样光溜溜的躺在雪地上,而她的胸口插着一柄短矛。

    短矛的顶端镶嵌着一个翡翠。

    “杀了人还要扒衣服,只因为衣服上有珠宝……杀了他的人,应当是……”

    铁传甲大声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

    阿飞瞧了瞧:“可若是他,他绝不会留下这样的武器。”

    短矛的顶端还镶嵌着翡翠,那个死要钱怎么会任由它留在千手罗刹的尸体上?

    李寻欢点头:“没错,除非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铁传甲又道:“这短矛制作的如此精美,莫非是江湖上的那位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

    李寻欢认同:“怕是这两人一起动手。”

    再往前走去,果然看见了这两人的尸体,马车的尸体旁,还躺着两名貌美的侍女。

    阿飞冷声道:“合作杀人,可宝物只有一件,所以两人必会反目。”

    貌美的侍女和潘小安的尸体,脸上的表情还停留在死前,十分的意外的模样,说明他们对于他们被杀,完全没有防备,甚至十分的惊讶。

    “施耀先先出了手。”阿飞下了定论,“交友不慎,潘小安怕是没有料到他会如此之快的被背刺吧?”

    “可惜,施耀先似看似是最终的得手之人,却并没有得到什么。”

    施耀先的尸体,面对着这里躺着的四具尸体,跪在了雪地上,他的胸口背心和脖颈之处皆有一道伤口,而这些伤口,正如这死去的四具尸体上的伤口一模一样。

    但是与之不同的是,他的伤口与这死去的死去尸体上的伤口一模一样,却没有如同这四具尸体一样的死相正常,他的每一道伤口中都涌出了大量的鲜血,将周围的血滴浸染出了一大片鲜艳的红。

    看到尸体这个样子,李寻欢才道:“此人是被敞轩动手的那人所杀。”

    事情终归又回到了原点。

    那个动手之人究竟是谁?他制造的每一处伤口都看不出任何派系武功的痕迹,也并不能看出武器的痕迹,而此在这里的这些人,也并非都是无名之辈,为何死得毫无还击之力?

    “现在重要的是,那个人究竟是谁?他为什么要拿走金丝甲?他拿走金丝甲,有什么目的?”

    都说金丝甲的用处并不大,此人的武功如此之高,金丝甲对他的用处也不会特别大,但若是在两大武功差距不是特别大的高手对战之间,金丝甲的用处可就大了。

    此人若真是魔教之人,是魔教新出的高手,那他拿走金丝甲,是否是对中原武林有所算计?

    李寻欢问阿飞:“你觉得拿走金丝甲的人会是金钱帮的人,或者是那个少女吗?”

    阿飞却反问他:“你觉得呢?”

    李寻欢顿了顿,回答道:“我对金钱帮的作风并不熟悉,这样狠辣的手段似乎不是他们的作风,但是在我没有真正接触过金钱帮的人之前,我怕是不能下这样的定论。”

    金钱帮的作风是霸道,一向如此,却不会是这样的狠辣,可是李寻欢也知道,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他虽应该不该如此狠辣,却也不是什么君子。

    所以李寻欢道:“一个人若是拥有了金钱,权利和地位,可偏偏还有一样东西没有达成,那他一定会日思夜想,抓心挠肺的想要做的这件事,当一个人想要做到一件事的执念达到了顶点,那他会愿意为此付出什么代价,便不是别人可以凭借对他的推测能够猜出来的了。”

    若是上官金虹,对于天下第一这样的执念达到了顶点,他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想要,只有这一个执念的时候,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这是旁人无法下定论的。

    所以也不能够说下手的人,不会是上官金虹的金钱帮。

    而对于另一个粉色衣服的少女,李寻欢继续道:“金钱帮已经如此霸道,而这个少女却与金钱帮似乎有平起平坐之感,它背后的势力恐怕也不容小觑,甚至面对金钱帮,绝不会有退让之意。”

    阿飞点了点头:“你说的似乎有些道理。”

    上官金虹确实对天下第一十分有执念,他也确实不是什么君子一样的人物,若有拦路之人,他必定会派人清除,如果有什么手段可以让他在对决之时得胜,他也不会真正的去讲究什么公平。

    只是因他这人十分自傲,所以他也自傲的自己不会使用下三滥的手段,但这并不代表他会阻止自己的手下使用旁的手段,也不会以君子的行为准则去要求自己的门下人做事。

    不过阿飞却没有直接回答李寻欢的话,而是转头对着一旁的铁传甲说道:“你家少爷知道金钱帮,为何不知道那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女子是出自什么门派呢?”

    铁传甲沉默了许久,听见这话浑身一震,似乎是遇到了什么难以回答的问题,他一时之间陷入了沉默,说不出话来。

    李寻欢并非什么愚笨之人,瞧见他这副模样,已察觉出了有什么不对劲,可是他并没有深想。

    因为他想不到,在他记忆中柔弱的表妹,如今已成了一个庞然大物的掌控者。

    就算当初他离开之时,是被林诗音逼走的,甚至知道林诗音成立了移花宫,知道林诗音,说她终有一天要取他的性命,可是他从内心里仍然认为,他的表妹仍旧是当初那个需要他保护,需要他照顾的表妹。

    这一切是他无法想象,也从来没有想象过的,所以他即便知道铁穿甲有些不对劲,但他也没有想到那个程度。

    所以他开口问道:“为何不能告诉我?”

    铁传甲咬了咬牙:“我本以为少爷不会再回关内,不会再听到这些,可是少爷如今已回了关,便是我不说,少爷也迟早会知道的。”

    听到这话,李寻欢心中莫名的感觉越来越浓,他不知为何也没有再说话,而是陷入了沉默之中。

    阿飞静静的站在原地,听着铁传甲继续道:“金钱帮一夜之间声名鹊起,越过丐帮,已经成为了如今江湖中第一大帮派。”

    “可是这江湖中第二大帮派却也不是丐帮。”

    铁传甲似乎是在整理语言,说完这几句话后,又陷入了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模样。

    李寻欢不知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开口问道:“丐帮也不是第二大帮派,那第二大帮派是什么帮派?可是以前的什么帮派重新崛起,越过了丐帮?”

    也只有这样的猜想才对,金钱帮这样的只是一个意外,帮派的发展必然要经过长久的时间才行,不然兴起的年轻帮派没有底蕴,如何能支撑?更别说成为江湖顶尖的大帮派了。

    这样的想法确实没错,毕竟默默蛰伏,等到一定的时间才突然出现在江湖的金钱帮,出现一个就已经足够令人惊讶了,谁还能想到,这江湖上竟能再出现第二个呢?

    铁传甲顿了顿,继续道:“如今的江湖第二大帮派……也并非是真正的江湖第二大帮派,因为很多人认为它与金钱帮相比并不逊色,之所以有一二之争,乃是金钱帮的帮主上官金虹更为出名罢了。”

    “帮派的名字叫……移花宫。”

    第90章

    “移花宫……?”

    李寻欢低声喃喃,十几年未曾听过这三个字了,上一次听这三个字还在十三年前,那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而在这十三年后,他第二次再听到这三个字,自己刻意遗忘的一切又开始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

    那些隔阂着人命的爱恨交织又开始折磨着他……原来诗音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吗?

    如果她发现自己回到了关内,会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会不会……已经准备好了要取他性命?

    李寻欢得不到自己的答案。

    或者说,他无法想象,也不愿去想。

    铁传甲看着陷入沉默的李寻欢,从他不由自主低垂的眼眸中看出了他的忧郁和哀伤,他就知道……提起这三个字,总会让少爷陷入这样的颓唐的状态中。

    所以他才一直隐瞒这些消息,也从来不在李寻欢的面前提起。

    可是他知道,自从李寻欢决定再次入关的那一刻,他将再也无法逃避这一切。

    李寻欢和铁传甲因为移花宫三个字沉默着,阿飞不知为何,也并没有开口说话,直到李寻欢从沉默中清醒过来。

    李寻欢叹了口气:“原来那个姑娘竟然是移花宫的人,阿飞小兄弟可知道移花宫?”

    阿飞挑了挑眉:“方才才说,移花宫是可以与金钱帮抗衡的江湖一大帮派,能与金钱帮势均力敌争个高低,我自然听过移花宫的大名。”

    李寻欢问道:“阿飞兄弟竟然与移花宫的高手相识吗?”

    阿飞眨了眨眼,摇了摇头:“我并不认识她,但不妨碍我认识移花宫的标志,她既然对我好言好语,我尊敬下前辈也是正常的。”

    行走江湖,遇到名门大派礼让些是正常的,尊敬前辈也是正常的,更何况这个前辈既是出自江湖大派,底蕴深厚,不可随意招惹,又是个女子,作为后辈,乖巧听话些,难道不正常吗?

    谁都不能说这不正常,毕竟脑子清醒的人都会如此行动,不是不想活了,明知道是硬骨头,还偏偏去招惹干什么呢?

    所以李寻欢虽心有疑问,但他还是选择相信这个新交朋友。

    李寻欢不再询问,而是道:“既然债主已死,金丝甲不知所踪,此事与我们本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倒是不必再追着线索而去了。”

    此事本来也与他们没有多大的关系,要不是不知道谁嫁祸于他,让金狮镖局的查猛对他穷追不放,李寻欢本也不想插手此事。

    而如今,堵着他的查总镖头、虞二先生和四个童子都已死了,他还去追查这件事做什么呢?

    李寻欢入关本也是为了别的事情,倒也不想在此多费工夫。

    何况这里已死了这么多人,若是再追着线索而去,不是对上金钱帮,就是对上移花宫,若是麻烦没有主动找上他,李寻欢也不想自找麻烦。

    李寻欢咳嗽两声:“此事到此为止,我们就此启程吧。”

    三人坐着马车,终于进入了繁华的小镇,一路舟车劳顿,风雪交加,一行人找到了一间上好的客栈准备住宿。

    只是在踏入之时,却有人在里面捣乱。

    满地的酒气,乱糟糟的大堂,上好的客栈变成了一片废墟。

    五六个大汉围着一个奄奄一息的瘦弱文人,武器就快要怼上他的脖子,却又不知为何,似乎有些顾忌,将他打吐了血,却只拿着武器吓唬他。

    那人嘴角带血,奄奄一息,却又梗着脖子,他的身材又黄又瘦,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文弱的模样,偏偏梗着脖子的样子,又有着不符合身躯的倔强和强硬。

    似乎是这两方人在这大堂内产生了冲突,一个人逃六个人围殴,围殴之人甚是霸道,这人逃逃窜窜,应该是借助了堂内的桌椅做障碍物,却没想到,这六个人根本不在乎什么障碍物,尽数乱劈乱砍,推翻在地,导致现在这大堂内一片狼藉。

    桌上的饭菜翻倒在地也就罢了,其余人不敢招惹,要么缩在角落,要么已逃窜出去,只是所有桌上的酒坛也尽数碎裂在地,导致一进来,这鼻息间满是酒气的味道。

    李寻欢这等好酒之人十分心痛。

    那文弱的男子梗着脖子道:“小老头我酒瘾犯了!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喝酒!”

    此话正中李寻欢这酒鬼的下怀,他大笑道:“却不知我这酒鬼竟然在此遇见了同好之人,当浮一大白!”

    李寻欢说出这话,就是表明要掺和他们之间的矛盾意思。

    那其中一个大汉忽然皱眉抬头看向这个不速之客,打量了一瞬,便冷冷的笑道:“原来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探花郎。”

    那大汉冷静下来,静静的看着李寻欢,随后冷哼一声,转头对着那文弱的男子道:“梅二先生,如今是人还未死,你若不来,等人死了,你也不必活了,自己想想清楚吧!”

    “我们走!”

    “可是……大哥,老四他……”

    “走!”

    一群人走了个干净,李寻欢微微皱眉,觉得方才那人的态度实在奇怪,走得也奇怪。

    不等他再多想,那梅二先生爬了起来,明明已经受了伤,可他爬起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去治伤,而是扶起凳子桌子,又叫掌柜的给他拿酒来。

    梅二先生热情相邀:“好友可要一同畅饮?”

    竟是瞬间从陌生人升级为好友了。

    李寻欢当然不会拒绝,要不是路上发生太多事,他此刻早该在和阿飞畅饮了。

    一酒饮罢,梅二先生道:“你也是来找我治病的?”

    李寻欢愣了愣,笑道:“我这咳嗽是旧疾,算不得急症,要想治早该治了,可是看过的大夫都说治病要戒酒,我想了想,咳嗽一时半会儿要不了我的命,可不喝酒这一两天却能叫我生不如死。”

    梅二先生挑眉:“如此一说,你不是来找我治病的?”

    李寻欢微笑:“相逢只是有缘,并非我刻意寻上门,先生怕是误会了。”

    梅二先生没对此话再发表什么意见,只是将最后一口酒一饮而尽,随后道:“我说的治,可不是治你的咳嗽,而是你身上中的毒!”

    阿飞忽然转头看向他:“什么毒?”

    他们明明同路,若说有人下毒,那他应该和李寻欢一样中了毒,可是阿飞虽然在毒一道不太精通,但是自己中没中毒,他却是知道的。

    他可以肯定自己没有中毒,所以李寻欢身上的毒又是哪儿来的?

    铁传甲变了脸色,他也想不明白,自家少爷竟然中了毒,究竟是什么时候中的?为什么他一点也没有察觉到?

    而且他变了脸色的是,他一直觉得自家少爷进关的一路都有些奇怪,可是他说不上来,他以为是因为入关想起了那个人,所以才叫少爷变得奇怪,可是如今一想,若是他中了毒,很多事情都能得到解答。

    虽然还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可是他偏偏自己也已经从推断中确定了李寻欢中毒的这件事,这叫铁传甲实在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铁传甲连忙问道:“先生可有解毒之法,我家少爷究竟是中了什么毒?”

    一行三人,两人都对此事如此关切,可偏偏中毒的那个人却不慌不忙。

    梅二先生一边觉得有趣,一边不紧不慢地回答道:“中毒的人都没想要解毒,我一个外人能说什么?”

    铁传甲着急的唤着李寻欢:“少爷,你究竟是何时中了毒?为何要瞒着我?”

    李寻欢叹了口气:“阁下是七妙人中的妙郎中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回答:“正是。”

    李寻欢又问:“方才那人要你救人,你为何不救?”

    梅二先生冷冷道:“因为我有三不救。”

    李寻欢继续道:“你若不救,他必要你你的命。”

    梅二先生回答:“但他看见你却立刻就走了。”

    堂内被毁坏的桌椅如今已被收拾干净了,掌柜的看出他们留下来的这几人也是江湖人,上了酒菜便早早的躲了出去,如今,这大堂内空荡荡的,只余他们一桌人,气氛有些奇怪。

    梅二先生看着李寻欢:“我知道他要我救何人,但我不想救,我还知道他想带我走,因为某处还有人等着我去救,我也知道他为何见了你就走,因为他知道我迟早会去那处。”

    李寻欢又咳嗽了起来,他一边咳嗽,一边问道:“你若是不想救,你为何要去?”

    “人生在世,总有不想面对的东西,也总有想要的东西,还总有好奇的东西,只要我是人,还是个活人,我就不会无欲无求。”

    梅二先生嘴里说着叫人听不懂的话:“只要我不是无欲无求,总有东西能够打动我,你中了毒,你会死,但有人买了你的命,她不叫你死,你就不能死在我面前,所以,我得保你现在不能死。”

    “你若不想死,我现在就能帮你解毒,可你若想死,那我就只能帮你延缓毒发,总之,你不能死在我的面前。”

    听了这话,李寻欢好似有些意外,又好似有些意料之中,他犹如同之前一般,不知陷入了什么样的回忆之中,沉默着。

    隔了好一会儿,李寻欢才开口问道:“你知道我要去哪儿?”

    梅二先生道:“不止我知道,很多人都知道。”

    他戳破了李寻欢回关的目的:“二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大盗重出江湖,百晓生广邀天下英雄共谋大事,天下第一花魁林仙儿许诺会从此侍奉杀了梅花盗之人,就连天机老人和上官金虹也受邀在其中,为名利为钱财为情义为美色,没有人会拒绝这个要求,小李飞刀更是如此。”

    李寻欢接到的信件中并非如此详细,所以他到如今才知道,原来对金丝甲有觊觎的人有这么多,因为谁要是杀了梅花盗,谁就从此傲视江湖英雄名震天下,为名利为钱财为美色为情义,所有的欲望被集中在此,如同猛兽放出牢笼,无人能拒绝这种诱惑。

    当然,梅二先生的话中还有未尽之语,若是有谁在这样的境况下拒绝了邀请,不曾出现,那他一定会被第一时间怀疑是否与梅花盗有关联,风起云涌,这不是他躲在关外能够躲过的,所以他选择回关。

    这是被逼无奈之下的选择,因为他本没有选择,他甚至觉得,在促成此事的背后,一定有那个他曾无比熟悉,后面却觉得无比陌生的人在出力。

    这或许是她对他下的战书,她觉得时间到了,他迟早得回来,他们之间该有一个了断。

    最终,李寻欢问出了那句话:“要你保我命的人是谁?”

    梅尔先生近乎怜悯的看着他:“移花宫宫主,林诗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