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偷看,但是暴露
在酷刑的折磨下,男人嘶声惨叫起来,他双目圆睁,眼白里全是血丝,几乎快要崩溃了。
“不行!不行!如果我说了…他,他会杀了我的,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出卖他的人!!真的!他会杀了我!”
格伦抬了抬手,示意安德斯先停下。
他从容不迫的说道:“如果你坦白,我会找个地方把你藏起来,保证你的安全。”
格伦随意地换了个坐姿,架起长腿,戴着黑色真皮手套的双手十指交握,搭在膝盖上。
“对于一个想要刺杀我的杀手,我给出的处置已经相当仁慈了,希望你能看清现在的形势。”
邓零星有些惊讶,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公爵用这种冷酷傲慢的语调说话,充满着来自上位者的压迫感,而且一点儿多余的感情都没有。或许这才是他真实的性格。
格伦最后又说了一句,“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自寻死路。”
然后他便不再开口,也没有让安德斯继续行刑,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这个刺客早就被折磨得身心俱疲,身体和心理都已经在短短十五分钟里到达了极限,他脸色惨白,脸上全是血污,就那样愣愣地坐在电刑椅,好像一具丢了魂的木偶。
直到格伦再一次抬手看表,暗示时间不多了,他才用嘶哑的声音喊道:“是楚先生,楚天盛让我干的…”
邓零星一怔。
楚天盛这个名字他是听过的,或者说,简直如雷贯耳。
那是个大名鼎鼎的富豪慈善家,他的名字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中,三十五岁,是东际与西际国的混血儿,在两个国家都有人脉,开办了许多家跨国贸易公司。
不过最让人倾佩的是他的善心,他经常给各个福利基金会捐款,亲手创建了十几家福利院,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可怜孤儿,掏钱拍摄了许多公益电影,而且每次哪个地方遭受了地震或洪水这样的灾难,他也是第一个参与募捐的。
总而言之,大善人一个。所以邓零星从那个刺客口中听到楚天盛的名字时,第一反应就是诬陷,那种慈善企业家怎么可能会派人袭击公爵?
但是格伦和安德斯的反应却像是早有预料,安德斯咬牙切齿地骂道:“我就知道是那个混蛋,偷了我们的东西还不够,现在竟然还敢派杀手来,早就应该弄死他了!”
格伦的声音仍然没有什么情绪,“他是怎么交代你的?”
刺客断断续续地道:“他…他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在特定的位置等着,车来了就开枪。”
“他说…说不需要真的死人,只要让对方感到威胁就够了,所以我开了几枪之后就想跑,可是……”
可是安德斯来得太快了,他没能逃走,这恐怕是楚天盛没想到的。
安德斯恍然明白了,“难怪他会随便找个这么差劲的杀手来执行任务,原来这本身就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一封特殊的恐吓信。”
“以楚天盛的身份,他也只能接触到游走在边境线上的雇佣兵,想找个顶尖杀手就非常困难,但是他应该知道我们已经完善了证据链,所以才慌不择路的来警告我们。”
安德斯想了想,“大人,要不要现在就用那些证据给楚天盛定罪?把他关进牢里,再弄死就方便多了。”
格伦摇了摇头,“那些证据只能证明他与拳场的事故有关,其它罪行还无法坐实,再等等。”
邓零星收回视线,躲在柱子后面陷入了沉思。
他大概听懂了,最开始是楚天盛偷了公爵某样东西,而且这样东西极有可能就是地下拳场毒杀案的起因。那个黑焰拳场真正的老板就是楚天盛,他把自己的小弟推出去背锅,自己则逍遥法外,现在怕被公爵揭发,又派杀手来恐吓。
只是被偷的那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楚天盛也不缺钱吧,他需要偷什么呢?
不过传闻中赫赫有名的大慈善家竟然是个坏人,邓零星觉得有必要跟乔桑汇报这件事,毕竟楚天盛的生意规模在东际国也不小。
邓零星觉得差不多了,便想偷偷溜走。
就在这时,安德斯忽然准确地看向他藏身的方向,厉声喝道:“谁?出来!”
邓零星吓得差点儿心脏都蹦出来,连忙站直身体,后背紧紧贴着柱子,屏住了呼吸。
不对劲儿,安德斯能发现他的时机只有两个:进来时和离开时。
因为邓零星藏身的这根承重柱非常粗,直径有一米二左右,足以完全遮挡住他的身体,而且他一直没有动过,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是绝对不会被看见的,除非安德斯连他的呼吸声都能听到。
鬼使神差的,邓零星往脚下看了一眼,随后就忍不住在心里爆了句粗口。
是影子,他的影子露出去了。
不过既然审讯已经结束,想知道的事情也知道的差不多了,邓零星便没有再继续躲藏的必要。
他紧紧抱着小熊,惴惴不安地从柱子后面走出来,一看到格伦之后就开始掉眼泪,小声哭着,“大大…这是哪里呀,好黑,好冷啊呜呜呜……”
安德斯现在一看见他就头大,“服了,怎么又是你?你知不知道地下二层是机密重地,闲杂人等绝对禁止进入?”
他满怀恶意地上下扫视着邓零星,意味深长地道:“你来干什么,不会是故意偷听吧?”
“不是,不是的…”邓零星慌忙摆着手,他好像很害怕被冤枉似的,急得说话都结巴了,“是电梯,都怪电梯,电梯好坏啊,我想去上面,它非要往下走,我不认识路,怎么走也出不去,也没有人…”
他正卖力地表演着,格伦忽然开口打断了他的话,“零星,过来。”
邓零星身体一僵,公爵的语气听起来不太高兴,似乎有些生气了。
他心中隐隐有些后悔,他这次确实是贪功冒进了,多做就多错,他是个杀手,本就不应该插手情报收集的工作,现在节外生枝,或许公爵不会再信任他了。
邓零星硬着头皮走过去,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不想对上格伦的视线。
格伦伸手把他抱在腿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屁股,冷声训斥道:“怎么不穿鞋?不是教过你吗,在没有地毯的地方必须穿好鞋子。”
“啊?”邓零星愣了愣,没想到格伦会因为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细节而生气,他张了张嘴,可怜地解释道:“我不知道…我又不是故意的,不要打我,好痛的,我害怕…”
“……”格伦叹了口气,眼神柔和起来,“在上面怎么样都行,地板是暖的,但是这里很冷,你又不好好穿鞋,会生病的。”
“我知道错了…”邓零星把脸埋在对方怀里,余光瞥着安德斯的脸色。
只见对方脸色铁青,比生吞了一千只蟑螂还难看。旁边的杀手也一脸惊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外界看来,公爵一直是一个冷淡疏离的人,很少出席社交场合,不近女色更不近男色,身上总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冰冰的气质,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暗中豢养着一个同性情人。
而且看公爵的态度,这个情人似乎极其受宠。
格伦握住邓零星的脚腕,从这里往下摸下去,皮肤都是凉的,他捏了捏邓零星白皙的脚趾,感觉那里非常的柔软,像猫的肉垫一样。
邓零星脸色微变,他的脚特别敏感,而且公爵的手大而有力,手指好像能轻易扭断他的骨头。邓零星本能地感觉到了威胁,下意识挣扎了一下。
格伦适时地松开手,低头亲了亲邓零星的脸颊,“这次就算了,以后别再乱跑。”
邓零星温顺地把脸贴在公爵胸前,“好哦…我乖乖的。”
他扭头看向身后的杀手,对方青肿的脸上全是血污,深色的风衣上也沾满了血渍,看来除了电刑之外,安德斯还用其它暴力手段对他进行了残酷的刑讯。
邓零星无辜地问道:“大大,这个人身上好多血,好可怜,大大在欺负他吗?欺负人是不对的,大大好坏…”
公爵似乎非常在意自己在邓零星心目中的形象,也不想当坏人,他冷静地道:“不是我做的。”
视线自然而然地往安德斯那边飘去,邓零星顺着看过去,正好对上安德斯凶巴巴的眼神。
他吓了一跳,害怕地往格伦怀里缩,“好吓人啊,我就知道他是坏蛋!”
天生一副凶相的安德斯:“……”
他懒得理会一个傻子的胡言乱语,转头询问公爵的意见,“大人,情报已经问出来了,我们要怎么处置这个刺客?”
那杀手的表情顿时僵硬起来,他紧张得一个字也不敢说,头顶仿佛用蛛丝悬着一把无形利剑,而公爵接下来的那句话将决定这把剑会不会落下来,劈开他的脑袋。
房间内一时间鸦雀无声,只有杀手粗重的喘息声,一声接一声地,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着。
邓零星静静地趴在格伦怀里,心脏砰砰直跳,掌心渗出细密的冷汗。
已经落网的杀手,还在潜伏的杀手,虽然来自不同的组织,却是相同的职业与相似的处境。邓零星有一种微妙的预感,公爵如何处置这个杀手,恐怕未来就会如何处置他。
也就是说,身后这个男人的结局,最终也将是他的末路。
第二十二章 恋爱脑,好烦
虽然刚才公爵许诺只要肯坦白就会保证他的安全,但邓零星觉得那不过是审讯时的话术罢了,很多人都会使用这种欺骗的方法让犯人吐露真相,许诺给犯人一些美好的未来,但其实根本不会兑现。
安德斯也是这样认为的,他的手已经放在了电椅操控器上,将电压调到了足以致死的数值,只等公爵点头,他就会按下开关,用一个快速利落的方式结束刺客的性命。
但格伦却平静地吩咐:“给他找个医生简单治疗一下,然后就送到岛上去。”
公爵名下有几座私人岛屿,那里与世隔绝但又有完善的生活设施,是非常安全的,楚天盛的手绝对伸不到那里。
安德斯一愣,“大人,真的有必要留他一命吗?恕我直言,他曾试图对大人不利,根本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他可以作为证人,以后还有用得着的地方。”格伦停顿了一下,有意无意地抚摸着邓零星的头发,“而且我的承诺是有价值的,希望某人能记住这一点。”
邓零星疑惑地抬头看看他,不明白这个“某人”是指谁,但是他确实无意中记住了这句话。
“我明白了。”安德斯关掉了电椅,但是这件事还没结束。
“大人,有件事我必须向您报告,您去万礼商城是今天早上突然改变的行程,楚天盛怎么会知道,甚至还提前在路上安排好了杀手?”
他眼神尖锐地盯着邓零星的后背,一字一句道:“我认为,您身边有对方派来的卧底。”
“……”邓零星一下子就有点儿汗流浃背了。
接下来请听题,已知城堡内知道公爵行程的共有三个人:
一号莱斯利安,二十岁时就成为了管家,历代服务于公爵世家,从未出过差错。
二号安德斯,对公爵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曾经作为杀手立下赫赫战功,今天也无愧保镖的职责,成功抓获敌方刺客。
三号邓零星,身份暧昧,初来乍到就闯了不少祸,没有征兆就突然闹着要去逛商场,现在还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地牢里,疑似在偷听审讯内容。
问,以上哪一位更像是卧底?
如果这道题出现在试卷上,老师一定会猛敲黑板再三强调:送分题,这是一道送分题,谁再错就给我滚出去!
邓零星都觉得自己是这个出卖了公爵行程的卧底,可他这次真是冤枉的,在听到这场审讯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楚天盛和公爵之间有仇。
可是这次刺杀确实蹊跷,如果不是邓零星忽然开口要去商场,格伦本应该在那个时间去公司开会,这两条路线…
邓零星一言不发地躲在格伦怀里,心里一团乱,脑子飞快的转动着。
格伦抬起他的下巴,迫使他仰起脸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听起来你的嫌疑确实比较大,零星,你有什么可以为自己辩解的吗?”
有一则寓言故事叫狼来了,邓零星觉得自己就像是故事里那个放羊的小孩,前几次他确实是坏人,虽然每次都蒙混过关,但也在无形中消耗着公爵的信任,然后现在冤罪真的落在他头上,他一切解释都会变成狡辩。
所以邓零星干脆不解释了,他伸手搂住格伦的脖子,轻轻蹭着他的脸,嗓音带着一点儿哭腔,“对不起,我错了…”
格伦眼里掠过一丝诧异,“你承认了?”
“嗯…”邓零星哭着点头,“我说谎了,我骗了大大…其实我刚才是故意把鞋子脱掉的,因为我讨厌穿鞋子…可是,可是…”
他难以抑制地抽噎了一下,“…我头好晕,好痛,身上好冷啊,大大,我难受,都怪我说谎了,我太坏了…”
安德斯眉头紧皱,毫不客气打断他的话,“什么鞋子不鞋子的,你别转移话题,我们问的不是这个问题!”
格伦抬了抬手,制止了安德斯的逼问,他用手背贴着邓零星的额头,“好像有些发烧,是不是感冒了?”
邓零星难受地咳嗽了几声,很可怜地往他怀里钻,“大大,好冷…”
其实他并没有生病,他这个体格不至于来一次地下室就冻病了,只是猫科基因携带者的体温本身就偏高一些,一哭一闹就更高了,摸着好像在发烧一样。
格伦脱下自己的大衣外套,仔细裹在邓零星身上,抱着他站起身来。
他的语气也温柔了几分,“这里太冷,我们回上面去。”
邓零星乖乖地嗯了一声,又不放心地试探道:“可是,刚才大大说我有…嗯,有嫌疑,那是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格伦轻声哄着他:“说着玩的,和你没有关系。”
可是安德斯不甘心就这样让他蒙混过去,“大人,刚才的疑点还没有得到解释,我认为您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身边绝对不能有任何隐患,如果不是有叛徒,楚天盛怎么会知道您突然改变的行程。”
“这只是个巧合。”
邓零星都生病了,格伦已经没有心思再继续陪他演戏,他冷声道,“参加会议的路线本来就会路过万礼商场,杀手只是在路上伏击,并没有想到我们会停车,你难道连这一点都不清楚吗?”
安德斯顿了下,“…抱歉,大人,是我的疏忽。”
安德斯脸色不太好看,他当然知道两条路线是重合的,而且原本要参加的会议并不是机密,很多商业伙伴都知道这件事,楚天盛探听到行程也合情合理。
他不过是想找个理由把邓零星处理掉而已,但公爵实在是太偏心他了,好像不管他身上有多少疑点,都会被无视。
卧室内,大床的古典蓝洒金纱帘被放了下来,遮掩了床头的部分,金黄色的穗子垂落在地板上。
落地窗外太阳西落,夕阳的余晖将天空染成了明艳的橙红色。
格伦帮邓零星盖好被子,喂他喝了些热水,“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冷吗?”
邓零星躺在床上,一双黑白分明地眼睛乖巧地望着他,“不冷了,大大对我真好…”
格伦微微笑了下,“不冷了就好,要不然就得给你打针吃药了,到时候又要哭得没完。”
接着他又有意无意地问道:“零星,刚才你看到那个人满身是血,害怕吗?晚上会不会做噩梦?”
邓零星心里咯噔一下,坏了,难怪他总觉得自己刚才忽略了什么。他明明看到了一个被酷刑折磨得面目全非的男人,但并没有表现出害怕,甚至大胆地打量对方。
他的人设是一个非常胆小、极易受惊的智力缺陷患者,不应该对那个浑身是伤的杀手熟视无睹。
邓零星不知道公爵这句话是试探还是单纯的关心,他犹豫了片刻,便装出一副很骄傲的样子,“不怕哦,我很勇敢的,以前店里经常有人打架,很吓人的,但是我不怕,每次他们弄得地上都是血,都是我自己擦干净的,我很厉害吧!”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邓零星从前生活在红灯区那种混乱的地方,肯定是见过一些暴力场面的。或许他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但看惯了那些画面就不会再害怕。
格伦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邓零星小心观察着他的脸色,公爵似乎接受了这个说辞,他也暗自松了口气。
格伦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古典挂钟,“晚餐时间快到了,零星想吃什么?”
邓零星兴致勃勃地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吃鱼!”
“好,让厨房给你炖一点儿鱼汤喝吧,你身体不舒服,就在卧室吃。”
邓零星愣了下,他惴惴不安地问道:“可以吗?管家叔叔不让我在睡觉的地方吃东西,他说大大会生气的…”
格伦确实在这方面有些洁癖,他非常讨厌在卧室和书房这种地方出现食物的味道,不过有的时候习惯也是会改变的。
“对你可以破例一次。”格伦伸手拨开邓零星额前的碎发,仔细注视着他的脸,轻声说着,“因为你对我来说是特殊的,明白吗?”
邓零星眨了眨眼,鹦鹉学舌般重复他的话,“…特殊的?”
他表情茫然,心中惊悚。
他是真搞不懂公爵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为什么忽然在这时候来了个深情告白,是又在试探他?还是想玩弄他的感情?总不可能是真的看上他了吧?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高高在上的公爵也许会宠爱一个乖巧听话的情人,给予他优渥的物质条件,但是绝不会对其付出真心。
邓零星假装听不懂,默默地缩回了被子里。
但格伦并没有就此罢休,他今天异常的执着,低声反问道:“零星,你喜欢我吗?”
他的眼神非常专注,屋内柔和的光线勾勒出他好看的眉眼与完美的侧脸轮廓,奇幻的光影之下,那张冷峻的脸也显出几分温柔来,衣服上熟悉的香薰味道让人感觉很安心。
如果邓零星是个普通人的话,或许在这一刻也会沦陷在对方的眼眸中,但很可惜,邓零星不是,他是一个肩负重任的异国杀手,从业三年未尝败绩的事业批,所以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恋爱脑,好烦。
第二十三章 像八十厘米那么长的喜欢
邓零星努力挤出一个天真灿烂的笑容,向格伦伸出双手讨要一个拥抱,“喜欢哦,我最喜欢大大了!”
“是吗?有多喜欢?”
邓零星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个大概半米的长度,“有这么喜欢。”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格伦的脸色,似乎是害怕对方不满意,又把半米扩大到八十厘米,“不对不对,是有这么这么喜欢!很多的哦!”
格伦表情没有变化,“为什么喜欢我?”
邓零星认真想着,“因为大大把我从坏人手里救了出来,还给我吃好吃的饭,给我衣服穿,让我住在大房子里,大大对我好,所以我喜欢大大。”
“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邓零星茫然地望着他,“我不知道。”
格伦轻轻叹了口气,揉了揉邓零星的脸颊,“算了,没事了,好好休息。”
然后这个话题就这样结束了,邓零星隐约察觉到了一些来自公爵的隐晦的感情,有一些欲言又止的内幕,但是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对于邓零星来说,现在还是楚天盛的事情更重要。
第二天格伦很早就离开了城堡,邓零星吃完早餐之后便独自走进阳光花房。
花房里暖气很足,邓零星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纯棉睡衣,解开了胸前的扣子,下半身穿着只到膝盖的短裤,就这样懒散地半躺在被热带花卉包围的白色藤编秋千椅上,柔软的黑发被刺绣抱枕蹭得翘起几根乱毛。
邓零星左腿曲着,右腿耷拉在秋千外面,随着秋千的摇动一晃一晃。
邓零星的小腿线条很好看,匀称、修长,而且有一定的力量感,脚腕纤瘦,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白到发光。
与他阴暗的职业不同,邓零星很喜欢晒太阳,而且花房里没有监控,其他人也不会贸然进来,所以他经常在这里联络乔桑。
暗藏玄机的金铃铛被他随手放在旁边的玻璃高脚茶几上,可能是放反了,从里面投射出来的立体影像是倒着的,大头朝下,看起来特别搞笑。
但是邓零星不敢笑,怕被骂。
他一边吃着切块的芒果,一边向队长报告自己探听到的消息。
乔桑在听到楚天盛的名字时,并没有显得太惊讶,只是若有所思地说了句,“原来他和公爵之间也有恩怨。”
邓零星斜靠着秋千椅,用细长的纯金水果叉点了点乔桑,揶揄道:“你是不是知道那个楚天盛的底细?透露一点儿消息呗,乔大队长~”
乔桑犹豫了下,“这件事本来属于内部机密,不过既然你已经卷进来了,那就告诉你吧。”
“在你的印象里,楚天盛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邓零星想了想,“成功人士吧。”
他对楚天盛的印象都来自电视新闻,那人五官端正,身材高大,一副谦谦公子的模样,更何况还特有钱,开了许多家贸易公司和慈善性质的孤儿院。
楚天盛虽然出生在东际国,但他的国籍却在西际,因为做着跨国生意,所以经常两边跑,行踪不定。
乔桑道:“你对他的印象和大众一样,但实际上…”
他压低了嗓音,“实际上,他利用自己的贸易公司做着暴利的违法走私生意,开办的孤儿院表面上是为了救助孤儿,暗中却将这些孩子高价卖进了黑市,至于那些慈善活动,基本上也都是他洗钱和贿赂的手段。”
邓零星眉头一皱,“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不抓他?”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楚天盛行事谨慎狡猾,几乎不会留下任何把柄。”乔桑表情严肃,不过因为是他倒过来的,严肃中就带着一点儿欢乐。
“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没办法抓人,而且他人脉很广,牵一发而动全身,上面也很头疼,只能暂时放任他逍遥法外。”
“明白了。”邓零星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我来查吧,我也很想知道他到底从公爵这里偷走了什么东西。”
他想了想,“对了,如果我查出来了,今年的年终奖能不能翻倍?”
乔桑有些头痛,“不,等等,零星,这不是年终奖的问题,你的任务是刺杀公爵,不是探听消息,你做这些多余的事情只会让自己的处境变得更危险,所以你就…”
邓零星利索地关闭了通讯,立体影像瞬间消失,话音戛然而止。
邓零星表示,谁也不能剥夺他的年终奖,或许他会死在这次的任务中,但是死在一个年终奖翻倍的世界里,过鬼门关的时候都会开心地笑出声来。
……
公爵的书房很大,靠近落地窗的部分做了一个下沉式的平台,里面放了一组真皮沙发和茶几,工作之余可以在那里喝茶休息。
不过吃东西是绝对不允许的,就连受到公爵偏爱的邓零星,也只获得了在书房里吃不会散发气味的点心的特权,汤汤水水绝对禁止带入书房。
一道从天花板垂落的银白色珠帘隔开了这个区域,另一边便是公爵日常处理公务的地方。
除了宽大的办公桌之外,靠墙摆着几个高大的古典书架,上面摆满了纸质文件和晦涩难懂的古籍,按照公爵的个人习惯整齐摆放着。
每次邓零星在书房里装模作样地画画时,都会暗中观察公爵的行为举止,他知道格伦习惯把近日的文件放在左手边第二个书架里,那么安德斯递交上来的报告应该也在那里。
邓零星特意选择在下午三点这个时间溜进书房,城堡里的佣人都是按部就班的定时打扫,书房这一层的清洁工作在两点时就完成了,之后一整天都不会再有人过来。
他的手指划过书架上一个个黑色的文件夹,按照书脊上标注的日期寻找着安德斯的报告书,终于在翻阅了十几份繁琐的商业文件之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邓零星背靠着书架,认真地翻开文件夹,缓缓念出第一份文件的标题,“动物基因刺激剂样品失窃事件。”
他一怔,动物基因刺激剂?
这名字听起来像兴奋剂一样,而且竟然和人类携带的动物基因有关。
一千年前人类体内的动物基因非常强大,所以基因研究一直是各国十分看重的领域,前些年还曾曝出过非法实验、违背伦理等非常敏感的问题,也有很多政客抨击这种研究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必然会带来灾难。
只是舆论风向虽然不好,但各国仍然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着动物基因的研究,公爵名下有许多家医疗研究所,或许就是在做这方面的科研。
邓零星继续往下看去,表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
公爵研制出的这种刺激剂,可以极大程度地提升人类体内动物基因表达的水平,甚至超越初批次基因携带者的力量。
他们似乎已经进行了实验,一名白鸽基因携带者注射了这种刺激剂之后,身上竟然覆盖满了鸟羽,背后也生成了翅骨,骨质变轻,可以勉强低空飞行,不过只维持了三个小时就消退了。
公爵本想用这种药物为西际国打造一支特种军队,但是由于药效非常不稳定,再加上在道德上有一定的问题,最终这项计划还是被搁置了。
然后就发生了刺激剂样品失窃案件。
从报告书上来看,公爵怀疑是楚天盛派人窃取了样品,并将其用在了自己豢养的拳手身上。
那个拳手真名不详,在擂台上的绰号叫做“金雄”。金雄原本的胜率在50%左右,并不是一个特别被人看好的拳手,赌客压他的概率小,赔率自然更高。
楚天盛就是利用这一点,在金雄身上压了不少赌注,然后在上台前给他注射刺激剂,将他的力气增强到三倍,如此一来自然是百战百胜,楚天盛用这种方式赢得了巨额的赌金。
但是刺激剂的效果极其不稳定,很快就出事了,也就是所谓的——黑焰拳场“毒杀”案。
集体食物中毒只是个幌子,真实情况是那个被注射刺激剂的拳手金雄忽然发疯发狂,杀死了场内数百名观众。
邓零星翻到下一页,上面记录了案发现场一名幸存者的口述:
“当时金雄已经打倒了他的对手,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我在他身上压了不少钱,所以跟着一起欢呼。”
“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不对劲儿,金雄竟然不理会裁判叫停,继续殴打已经昏过去的对手,甚至趴在他身上撕咬他的喉咙。”
“地下拳场经常有这种打死人的情况出现,但这只是一种刺激,没人会觉得违法,观众席的欢呼声更高更响了,所有人都沉浸在这种狂热的气氛中,可我觉得不对,金雄的表情太狂躁了,看起来就像疯了一样,他硬生生地咬断了对手的脖子。”
“我坐立不安,想着离开这里,就站起来往出口走,就在那时擂台附近传来尖叫声,我回过头,看见了非常恐怖的画面。”
“金雄的身体竟然长到了三米多高,浑身的肌肉像小山一样鼓起来,獠牙戳破了他的嘴唇,脸、胳膊和胸口上都长出了棕色的毛发,五官变得狰狞…”
“对了,金雄携带的基因就是棕熊,他那时候看着完全就是一只失去理智的野兽,也像电影里常见的半兽人。”
“金雄杀死裁判之后就开始攻击场上的观众,大家拼命地逃跑,那个拳场建在地下室里,为了防范警察所以出口只有一个,还很隐蔽,人们很难立刻逃出去,我离出口比较近,才侥幸捡回一条性命。”
这位幸存者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仍然被金雄扔出去的座椅砸伤了,现在处于公爵的保护之下,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
“怪物…”邓零星低声说着,他想起来之前播放拳场录音时,公爵也提到过这个词。
尚未完成的基因刺激剂就能让人类变得像怪物那样强大,如果继续研究下去,是不是能让人在获得力量的同时保持理智?这样恐怖的药剂若是用在军事上,世界会被搞得一团乱,战争会被挑起,和平的社会将不复存在。
第二十四章 东窗事发
邓零星若有所思地咬着指甲,眉头紧皱,他想立刻把这些情报告诉乔桑,但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门外有衣服布料摩擦的声音。
那声音非常轻微,而且瞬间就安静了下来,不过邓零星听觉很灵敏,他迅速地转过头向门口看去,发现那扇门虚掩着,走廊的风从门缝里丝丝缕缕地吹进来。
可邓零星记得自己进来时明明把门关紧了。
他放下文件走过去,拉开门往外看了看,走廊内空无一人,也没有人离开的脚步声。
也许是他大惊小怪,草木皆兵了,门应该是被风吹开的,他只是太紧张了。
邓零星回过头,视线放在了办公桌旁属于自己的那张书桌上,那上面散落着几根五颜六色的蜡笔和一些白纸,是他平时用来画画的。
邓零星想了想,伸手拿起了一根红色的蜡笔。
……
晚上九点,格伦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城堡,刚踏入客厅就看见邓零星躺在沙发上睡得正香。
他怀里抱着一个长条形状的卡通猫抱枕,身上裹着柔软的小羊毛毯子,细软的刘海儿散落在额前,稍微挡住了眼睛。他双眼紧闭,粉润的嘴唇微张,胸膛随着均匀的呼吸而一起一伏。
那副餍足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只在太阳底下睡午觉的猫。
毛毯被他无意中拽到了上面,露出了白皙的小腿。虽然客厅并不冷,但格伦还是第一时间走过去,扯了扯毯子把邓零星的腿也盖好。
公爵是有点儿封建思想在身上的,他不喜欢邓零星在别人面前露胳膊露腿。
吉恩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守着邓零星睡觉,他两条腿上各趴着一只猫,看起来有些不堪重负的样子。
见公爵进来,他连忙站起身,拍掉衣服上的猫毛,恭恭敬敬地问好:“大人,欢迎回来。”
格伦没什么表情地点了点头,眼睛仍然看着熟睡中的邓零星,“他怎么在客厅里睡了?”
吉恩忙道:“小少爷非要在这里等您回来,等着等着就睡着了,我也劝他回卧室休息,但是他不肯,说要迎接大人您回家。”
吉恩最近看了几部经典宫斗剧,并且深深为此着迷。他已然将自己代入了妃嫔身边的贴身宫女角色,不放过任何在公爵面前为邓零星说好话的机会,竭尽全力为他天真无邪的小少爷争夺宠爱,势必要打赢这场后宫之战。
——尽管公爵“后宫”里就邓零星一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争宠的必要。
最后吉恩又画龙点睛地补充了一句,“小少爷是真的很喜欢您啊。”
这句话极大地取悦了格伦,他俯下身把邓零星连着毯子一起抱起来,打算把人带回卧室。
邓零星被惊醒了,他懒洋洋地哼了两声,声音带着初醒时的沙哑,眼睛睁开了,茫然地眨了两下,最终聚焦在格伦脸上。
他立刻伸出手搂住对方的脖子,略带委屈地抱怨,“大大,你回来好晚,外面好黑好黑了…我怕黑,不敢在大门口等你,只能在这里…”
格伦眼中浮现笑意,低头亲了下邓零星的脸颊,“以后在花园里多修几盏灯,这样就不怕了。”
“大大真好…”
话音刚落,忽然大门被从外面推开,安德斯大步迈入客厅,他穿着黑色的长风衣,表情阴沉,走路带风,身上带着一股凛然的寒意。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邓零星有种不详的预感,他想快点儿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便抓紧格伦的袖子,软着声催促道:“大大,困…”
格伦看了一眼安德斯,没有继续再往楼梯走,而是返回身在沙发上坐下了。
他让邓零星面对面地跨坐在自己大腿上,察觉到对方只穿着薄薄的睡衣,便把毛毯披在他的肩膀上,将他仔细地裹起来。
明明两人处于一个亲密暧昧的姿势中,但格伦的语气却有些冷淡,“时间还早,不急着睡觉,我们先来谈一件正事。”
邓零星的神经陡然紧绷了起来。
格伦却仍然是从容不迫的样子,他向安德斯示意道:“好了,把你刚才在电话里跟我说的事情再说一遍。”
安德斯神情冷厉,“大人,我以我的品格与荣誉向您发誓,您怀中的这个人绝非善类,今天下午我无意中路过书房,发现他在里面偷看机密文件。”
“他一直在伪装,智力缺陷只是他的挡箭牌而已,我申请现在就以间谍罪对他实行逮捕!”
安德斯一边说着,一边作势就要掏手铐。他作为保镖队长,确实随身带着这种东西。
格伦抬手做了个停下的手势,他像询问小朋友似的,轻声问道:“你下午去书房了吗?”
邓零星赶紧摇头,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无辜地道:“没有哦,管家叔叔告诉我,大大不在家的时候我不能进书房画画,所以我不会去的,我很乖的,一直花房里面玩…”
“真的吗?不许撒谎。”
“真的!”邓零星眼眶一红,声音里带了哭腔,他好像很害怕公爵猜疑的眼神,手足无措地抱着对方的胳膊,毯子滑落肩头。
“真的是真的!大大不要听安安的话,安安是坏人,他总是欺负我…因为他发誓,大大就相信他吗?那我也发誓好不好,我…嗯,我……”
邓零星急得团团转,都快哭了,“我不会,我不知道怎么发誓…大大教我,求求你了,教教我…”
格伦淡道:“零星,我不相信眼泪和誓言,只相信证据。”
公爵冷漠的语气让邓零星愣住了,鬼使神差地,他回头去看安德斯,而安德斯也正看着他,唇边噙着一抹势在必得的笑容,那表情仿佛在说:终于让我逮到你了。
安德斯手里拿着一部手机,屏幕上是一张照片——邓零星的照片。
照片中,邓零星站在书架前,正在翻阅一份文件,眉头紧锁着,脸上的表情严肃认真,和平时那副傻乎乎的样子完全不同。
“照片的详细信息里有时间,就是今天下午三点二十五分,如果你对照片的真实性存疑,我也可以找专业人士来鉴定。”
安德斯将手机屏幕朝上放在茶几上,抱起胳膊冷冷地盯着邓零星,一字一句阴鸷至极:“邓零星,你完了。”
邓零星脸色苍白,他徒劳地张了张嘴,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无力地垂下头,沉默地拽着毯子的一角。
格伦伸手抬起他的下巴,沉声道:“看着我的眼睛,零星,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能对我说谎,告诉我,你今天下午有没有去书房?如果去了,你又在书房里看什么?”
其实第二个问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邓零星明明趁格伦不在时进过书房,但却否认这个事实。如果邓零星真的是个人畜无害的傻子,他就不应该撒谎。
公爵步步紧逼,安德斯也不敢懈怠,他知道邓零星这个人最擅长装可怜蒙混过关了,一旦别人对他稍微严厉一些,他马上就会委屈得哇哇大哭,将这场审问搅得乱七八糟,无法再进行下去。
但这次却很反常,那张照片摆到台面上之后,邓零星忽然就安静了下来,不哭也不闹,也不再毫无道理地狡辩。
他咬着嘴唇,一句话也不肯说,不像往常那样撒娇或求饶,只是蜷缩在格伦怀里,肩膀微微发抖,原本红润的下唇被咬得发白。
像这种一言不发的情况,在审讯中一般就算是默认了,相当于坐实了邓零星的卧底身份。
这对安德斯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可是他却莫名感到忐忑,邓零星虽然不为自己辩解,但也没有开口认罪,难道他觉得这件事光凭沉默就能混过去吗?
沉默的气氛并没有僵持太久,很快格伦便开口道:“零星,说话。”
邓零星不理会,他干脆拽起毯子把脑袋也蒙了起来,像个鸵鸟似的,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把头埋在土里,自己骗自己。
一旁的吉恩看着心里难受,忍不住为邓零星辩解:“大人,这会不会是误会?小少爷就算进了书房,也不代表他做了坏事,或许是有什么隐情?”
“隐情?”安德斯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冷笑道:“邓零星,你说说,有什么隐情?”
邓零星吓得哆嗦了一下,毯子下面传来他啜泣的声音,“我…我不知道,不要欺负我了,我害怕…”
安德斯一听到他哭就莫名的烦躁,那声音惨惨的又很可怜,让他心烦意乱。
从前他的对手都是一些穷凶极恶的暴徒,邓零星这种类型的是第一次见,他的凶狠与暴力没有办法施展,有种出拳打在棉花上的憋屈感。
有时候邓零星哭得太厉害,甚至会让他产生自我怀疑的情绪——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在欺凌弱小。
可是这次不一样,证据确凿,安德斯已经认定他就是卧底了。
“大人,既然有证据,就没必要再听他狡辩了,应该立刻关进地牢进行审讯。”
安德斯主动请缨,“这件事就交给我吧,我保证,在天亮之前就能问出他背后的主使。”
邓零星僵住了,他确实不怕死,但是仍然有着正常人类的恐惧心,眼前浮现起那个带着零碎血肉的电刑椅,胃里紧张得几乎痉挛起来。
但是他还不能开始反击,还不是时候。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先稍微受点儿刑罚再把“实话”吐出来。
第二十五章 “坦白”
格伦掀开毯子,将邓零星暴露在客厅的灯光之下,他的语气仍然很平静,没有夹杂丝毫怒意,“零星,我最后再问你一遍,你下午在书房里做什么?实话告诉我,我不会怪你,更不会伤害你。”
邓零星被突然的灯光刺得眯起了眼睛,他双手用力捂住嘴巴,扭开头不看他,明显就是要沉默到底,一副冥顽不灵的样子。
格伦神色微冷,开口威胁:“你这样不配合,我只能把你关起来了。”
安德斯心中一喜,“大人,那我来…”
“没必要进行刑讯。”格伦打断了他的话,他意味深长地瞥了邓零星一眼,“只要关着就够了,他会说实话的。”
于是邓零星就这样被关进了地下监禁室。
地牢里大部分地方都是阴冷潮湿的,尤其是在深秋,空气刺骨的寒冷,毕竟犯人并不需要优待,落在公爵手里的犯人基本上没有人权,能活着就不错了。
但是关押邓零星的房间却很暖和,地板摸起来是温热的,下面埋着水暖管道。
禁闭室很狭窄,面积只有几平米,四面墙壁都是坚硬冰冷的金属,除了紧锁的大门与高处的排气扇之外没有任何出口,天花板或许有灯,但是并没有开,因此屋内一片漆黑。
没有任何光源,就意味着完全的黑暗,就算是邓零星这种黑足猫基因携带者,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他坐在角落里,张开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看不到手指的轮廓。
耳边极其安静,只有排气扇轻微的声音。
说实话,这地方名为禁闭室,但对于邓零星来说,是个很舒服的地方。
他曾经在寒冬腊月里趴在天台上埋伏目标,直到大雪把他完全掩埋,都不敢动一下。那时候真是冷得够呛,手指冻得又青又紫几乎握不住狙击枪,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并且成功射穿了目标的心脏。
也许公爵把他关在这里是为了惩罚他,估计安德斯那货心里也挺解气的,但很可惜,邓零星丝毫没有被惩罚的感觉。
一个合格的禁闭室,首先温度要低,寒冷可以让犯人在身体上感到痛苦,然后就是噪音要多,像是闹钟的滴滴声、机器的嗡鸣等等,持续不断的噪音能扰乱犯人的精神,最后根据犯人的习惯可以选择强光照射或者视觉剥夺。
这样一来,没有哪个犯人可以一直坚持下去。
但是邓零星所处的这间禁闭室只采用了黑暗的视觉剥夺,也许是公爵心软了,不过也有可能是他觉得这样的惩罚对邓零星来说已经足够残忍了。
不管是轻视还是心软,邓零星对此都没兴趣,他的眼皮上下直打架,很想倒头睡一觉。这小房间黑黑的、暖暖的、静静的,比他家还舒服。
但是邓零星不敢睡,天花板角落里可能有热成像监控仪,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所以他必须得维持自己的小可怜人设。
他抱着腿蜷缩在角落里,脸埋在膝盖上,抽抽嗒嗒地小声哭着,不断地叫着格伦,“大大…大大,这里好黑,我害怕,好怕呜呜呜…放我出去吧,求求你了…”
监控室内,大屏幕上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蜷缩在角落里。除了夜视监控仪之外,还配备了通讯器,所以监控室里的人可以清楚地听见邓零星在说什么。
格伦面无表情地注视着那可怜兮兮的人影,神情专注,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安德斯在旁边看着,他莫名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公爵他的眼神,好像在欣赏什么世界级的名画一般。难道他很喜欢看邓零星这副惨兮兮的样子吗?不能吧,平时不是挺宠的吗?
吉恩都看不下去了,喃喃自语道:“小少爷最怕黑了,他怎么受的了…”
安德斯嫌弃地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还在这儿,出去!”
安德斯的职别比他高太多了,吉恩不敢反抗,但是也不想就这么出去,只能往后退了几步,站在了门口的位置。
邓零星哭了一会儿,把自己给哭饿了,他估摸着应该过去了半个小时,也差不多了,便抬起头,手脚并用地爬到门口,抬起身子用力拍打着金属门。
他一边拍门一边哭着求饶,“大大,大大,我知道错了,真的…真的知道错了……”
他用手背胡乱地擦着眼泪,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我…我,我错了,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放我出去吧,这里好黑,什么也看不见,我怕…大大,求你了,
邓零星拍门力气挺大的,掌心都红了,微微刺痛着。
格伦按下通话按钮,“你承认自己进过书房了?”
邓零星一愣,循着声音抬起头,又举起双手在虚空中胡乱地摸,说话时还是止不住的抽噎,“大大?大大你在这里吗?抱抱我,抱抱我好不好,我好害怕啊,什么也看不见…呜呜,救命,救救我,我会乖的,会听话的……”
格伦又重复了一遍:“你承认自己今天下午进过书房?”
“……”邓零星的声音停了几秒,紧接着他崩溃似的哇哇大哭起来,“我去了,我去了…对不起,我说谎了…”
安德斯心说成了,不枉他费尽心思,今天终于能拆穿他的伪装,将这个危险因素排除出去。
格伦继续问道:“你在书房里做了什么?”
“我…”邓零星哭得咳嗽了几声,好不容易才顺过气来,“我做了坏事,闯祸了…我在好多书书上画画了,因为我讨厌它们…平时大大只顾着看书书,不陪我玩,讨…讨厌,所以就用蜡笔把上面的字字涂掉了…”
“我,我以为,大大看不了书书,就会陪我玩…可是,可是大大把我关起来…我好后悔…”
“我怕大大生气,会丢掉我,才说谎的…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了,别赶我走…我不是坏人,我喜欢大大,不要离开大大,不要呜呜…”
格伦还未表态,安德斯就急了,他厉声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现在还想找借口也太晚了,什么蜡笔什么涂画,你明明就是在窃取机密文件,照片拍得一清二楚!”
吉恩壮着胆子插嘴,“那个照片小少爷手里只是拿着一份普通文件吧,不一定就是机密啊,再说了,小少爷他能看懂什么,他只是孤单寂寞了,想吸引大人的注意力而已。”
安德斯恼怒:“滚出去!”
“萨伯尔。”格伦忽然叫了安德斯的姓氏,他淡淡地扫了对方一眼,“吉恩是零星的近侍,你没有权力指使他。”
安德斯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低下头,“抱歉,大人,我逾矩了,请您见谅。”
格伦又吩咐吉恩,“你去书房找一找,看看有没有被蜡笔涂画过的文件。”
“是,大人!”吉恩快步离开了监控室,没一会儿他就抱着一大摞文件夹和书籍回来了。
他将这些东西放在桌子上,摊开最上面那一份。
这是一份商业合同,第一页被红色蜡笔涂了好几个圈圈,已经辨认不出原来的样子,那些书籍也惨遭毒手,被各种颜色的蜡笔涂得面目全非,其中不乏一些世上已经绝版的孤本古籍。
粗略一数,受害的大概是六份文件和八本书籍。
看到此等惨状,素来稳重的公爵大人也有点儿绷不住了,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扭头看向屏幕里的邓零星,“真该把你抓过来,狠狠打一顿屁股。”
邓零星哭哭:“对不起嘛…”
“……”
“所以说……”吉恩小心翼翼地说着,“这只是个误会?”
邓零星溜进书房不是为了窃取机密,仅仅是那可气又可爱的嫉妒心作祟,在书房里搞了一通破坏而已,那会儿撒谎骗人也是怕公爵生气。
但吉恩还是有些担心,毕竟邓零星这次闯的祸还挺严重的,那些文件与书籍都很重要,尤其是那几本古籍,要修复它们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不一定能恢复原状。
吉恩怕公爵大人一生气,直接把邓零星赶出城堡…不,只是赶出去还算好的,最坏的结果是被打个半死再丢到野山上去,任他自生自灭。
因为邓零星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小傻子,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没有家人和朋友,他甚至不是西际国的合法公民,连确定的户籍与身份都没有。在这遥远的异国他乡里,他唯一的依靠就是公爵的宠爱。
如果连公爵都不再喜欢他,那他就真的和大街上的流浪猫狗没什么区别了。
邓零星此时和吉恩有着同样的担心,不过他不是怕自己被赶走之后流落街头,而是担心任务失败。
今天这事可谓是棋行险招,下午自己在书房时感觉有人在门外偷看,原以为是错觉,但想了想还是决定给自己上一层保险,也就是用蜡笔在文件上乱涂乱画。
这样一来,即使被人揭穿自己偷偷去过书房,也有这样一个借口可以兜底。
为了让这个借口显得更加真实,邓零星还特意在前面说谎,固执地保持沉默,不肯说实话,让别人以为自己之所以这样冥顽不灵,只是为了掩盖那些啼笑皆非的恶作剧。
不过这个方法也有风险,万一公爵真生气了,可能会不顾旧情,对他进行严酷的处罚。
邓零星不怕身体上的惩治,不管是关禁闭还是吊起来拿鞭子抽一顿,他都能忍,但若是直接被扔出城堡,暗杀计划就会彻底失败。
他靠在墙边,安静地等待着即将降临的裁决。
第二十六章 不生气了
很快外面传来熟悉的脚步声,禁闭室的金属门被推开了,格伦出现在门口,走廊的光逆着打进来,勾勒出他高大的身形轮廓,有种莫名的威严感。
格伦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帘微垂,“站起来,别坐在地上。”
邓零星跪坐着,可怜巴巴地抬头望着他,随后抽了抽鼻子,嘴巴一撇,扑过去抱住了他的腿。
他的嗓子已经哭到沙哑了,却还是不住地苦苦哀求,“对不起,大大…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不要再把我关起来了,也不要丢掉我,我难受,真的好怕…”
格伦故作冷淡,“既然这么害怕,为什么还要毁掉那些书和文件?”
“我…我,那个…”邓零星心虚地低下头,手指紧张地绞在一起,支支吾吾地,“我嫉妒那些书书,大大看它们的时间比看我还多,我想让大大多看看我,所以就……”
紧接着他又为自己开脱,努力又笨拙地找借口,“这个不怪我,都怪书书,是书书的错!啊不对,是喵喵的错,大大,其实是喵喵让我这样做的,喵喵坏的,我是好的…”
他一副争宠失败的小委屈样,认错只是怕被罚,伤心也是因为自己闯祸被发现了,其实没有任何悔过的意思,也没有任何愧疚之心,还推卸责任,很可笑地往别人身上推黑锅。
不过这样子看在公爵眼里,还有那么几分可爱。
他继续为难邓零星,“还说谎?你以为我会一直纵容你吗?这件事你必须负全责,闯了这么大的祸,你觉得你还能留在这里?等天一亮我就会把你扔出去,不会再管你了。”
邓零星吓坏了,他呆呆地抬起头,睁大眼睛,简直不敢相信那个一向宠爱他的公爵会说出这样冷酷无情的话。
“不,不要…”邓零星拼命抓住格伦的衣摆,惨声求饶,“我错了,我再也不骗人了,不是喵喵让我做的,是我自己,我承认了…我乖乖的,我以后一定乖乖的,再也不做坏事了…”
“求求你了,大大…我什么也不会,傻傻的,找不到工作,你把我丢掉,我就只能在大街上捡垃圾吃,呜呜呜我不要吃垃圾,好难吃的…冬天冷也没有厚衣服穿,坏人还会打我,痛死了…”
这些其实都是他年少时的真实经历,说得那叫一个声情并茂,催人泪下。
邓零星一边哭求,一边偷眼观察格伦的表情。
对方仍然一脸冷漠,金色的瞳孔中全是冷意,没有任何要原谅他的迹象。
邓零星的心一下沉到了谷底,难道说自己这次真的做过火了?莫非被毁掉的那些书里面有特别珍贵的古籍,还是说那些文件里有重要到无法补办的合同?
他必须得做点儿什么,不能就这么被赶出去。好不容易隐瞒了自己的卧底身份,若是因为几本书就被赶走,邓零星死也不会瞑目的。
他跪在格伦身前,视线正好落在那个位置,邓零星咬了咬牙,眼一闭心一横,伸手就去解对方的腰带。
他用脸蹭了蹭对方的下身,乖巧地歪着头抬眼看他,绯红的眼梢风情万种,声音软软地哀求道:“大大,我帮你亲一亲那里,不要赶我走可以吗?”
格伦:“?”
他那副冷漠面具彻底碎裂了,心跳陡然急促起来,耳根发烫,某个地方也不受控制的发硬,“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说完之后格伦就知道白问了,还能是从哪儿学的,当然是那个混乱奢靡的红灯区。
邓零星眨了眨眼,继续说着虎狼之词,“好不好嘛?以前每次我做了这种事,大家都会很高兴,还给我买好吃的,会夸我技术好…我也想让大大高兴,我会很努力伺候大大的…”
格伦脸色一沉,明知故问道:“你经常干这种事?”
邓零星害怕地缩了缩身体,小声嘟囔,“我也不愿意嘛,不做就没有钱,就会饿肚子…”
邓零星觉得自己说这些可以勾起公爵的同情心,毕竟他的“身世”真的凄惨至极,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对他心生怜悯。
果然格伦便无奈地叹息一声,俯身把邓零星抱起来,沿着走廊往外走。
他这么一抱,邓零星就知道稳了,他听话地趴在公爵肩头,主动亲了亲他的脖子,“大大还生气吗?”
“生气。”
“啊?”邓零星眼睛一湿,又要哭,格伦伸手掐了下他的屁股,训斥道:“不许哭,憋住。”
“憋不住…”邓零星呜呜地哭出声,“大大生气了,我难过…”
“……”对上这么一个可怜可恨的麻烦精,打不得骂不得,现在他连生气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格伦只好哄着他,“骗你的,我已经不生气了,别哭。”
说话间,两人已经离开地牢,一迈出电梯,邓零星就看到安德斯守在门口,那双异色的眼睛狠狠地瞪着他,仿佛喷涌愤怒的火焰。
邓零星立刻跟格伦告状,“大大,安安瞪我,好吓人啊…”
安德斯:“你别用那种名字叫我!”
格伦也有些不悦,什么安安,简直叫得比他还亲密。他容忍邓零星叫莱斯利安叔叔,叫吉恩哥哥,但是绝不允许有人跟他享用同样的亲昵称呼。
“他的名字是安德斯.萨波尔,记住了。”格伦沉声说道,“下次再让我听到你用这种昵称叫别人,你就要挨打了。”
邓零星缩了缩肩膀,很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个可以恶心到安德斯的称呼,“那好吧…”
这次的风波就这样过去了,被乱涂乱画过的文件都重新办理和签订,那几本书也送去专业机构修复,格伦没有再追究邓零星的责任,反而还增加了陪他玩耍的时间。
每天不管有多忙,都会抽出至少半小时来陪他。
就连公爵的表兄,西际国当今的王储,都没有得到这样的殊荣。他请格伦来小聚一下,十次里面有八次都是惨遭拒绝。
邓零星惊讶于公爵的仁慈,因为后来他才知道,被自己乱画的那些书里面,有一本是从拍卖会上得来的古董,在千年前那场浩劫之前就存在了,世间仅此一本。当时起拍价好像是三百万,公爵花费四百七十万的巨资买下了它。
邓零星在听到这个数字时,下意识倒抽了口冷气,身上冷汗直冒,心里一阵后怕。
推己及人,同为收藏品爱好者,如果有哪个熊孩子搞坏了他的绝版手办,邓零星一定会把他扔到深山老林里玩真人版荒野求生。
公爵的书比他的手办要更珍贵更值钱,被邓零星毁成这样,居然没直接把他打死,也算是他福大命大。
之后邓零星将黑焰拳场惨案的真相与基因刺激剂的事情告诉了乔桑,乔桑觉得这事不可小觑,立刻报告给了上级,也就是暗部机关的总部长,但有关的指令还没有下来。
安德斯仍然像以前那样怀疑着他,而且盯他盯得更紧了。
事情都是相互的,安德斯觉得他棘手的同时,邓零星也觉得安德斯很难搞,只能尽量避开对方。
邓零星也担心万一把安德斯逼急了,他会用一些特殊手段来处理自己,毕竟这人以前也是杀手,那些肮脏阴暗的手段,他们彼此都很清楚。
……
深夜,莱斯利安在花园里巡视了一圈,正打算回屋休息时,忽然看见湖边的古典风亭下有个人影,走过去一看,正好撞上安德斯在那儿喝闷酒。
他背靠着大理石栏杆,左臂搭在栏杆上,右手拿着罐啤酒,仰头一口气喝了半罐。
莱斯利安看了看他烦闷的表情,又看看对方脚边随便乱扔的五、六个被捏扁的啤酒罐,额角绽出几根青筋。
他抬手扶了下眼镜,冷静道:“你最好在十分钟之内把这里收拾干净,如果不想被丢进湖里喂鱼的话。”
安德斯暴躁地瞥他一眼,“你少管我,滚!”
他身上一股酒气,眼里带着醉意,肯定不只是喝了几罐啤酒,应该是白天在餐厅喝过,晚上又跑到花园来。他头发乱糟糟的,黑色的夹克衫也皱巴巴的,估计是这几天都没换过衣服。
莱斯利安眼里露出毫不掩饰的嫌弃,好像在看垃圾一样。
他现在觉得邓零星都比安德斯要好,至少小猫很爱干净,饮食作息健康,从不酗酒,虽然平时玩耍时也爱乱扔玩具,但只要公爵一看他,他就会乖乖地收拾。
莱斯利安作为管家,有责任让城堡里的每一个区域都保持整洁,他耐心道:“我再说一遍,把这里清理干净。”
安德斯捏扁了手中的啤酒罐,里面的啤酒受到挤压,从罐口喷涌而出,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上肆意流淌。
“我也再说一遍,滚!”
莱斯利安二话没说,直接抬脚伸到安德斯小腿后面,极富技巧性地往前一勾一绊。
安德斯本来就喝了酒,半醉半醒的,这下猝不及防地向后仰倒,直接翻过栏杆,一头栽进了湖里。
只听扑通一声,原本平静的湖面上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有几滴水溅在了莱斯利安那张毫无波澜的脸上。
“你神经啊!”安德斯彻底酒醒了,他从湖里冒出头来,用力抹了把脸上的水,从湖底抄起一块鹅卵石朝着他砸了过去,“大半夜的发什么疯?!”
莱斯利安侧身避开来势汹汹的石头,淡定地取下眼镜,拿出洁白的手帕擦拭镜片上的水渍。
他一本正经地说着风凉话,“你该感到庆幸,湖里没养鳄鱼。”
安德斯:“……”
第二十七章 “正人君子”
湖不算深,堪堪淹到安德斯的腰部,只是深秋的水很冷,本来浑身就湿透了,再被寒凉的夜风一吹,那滋味,和掉进冰窟窿也没什么区别了。
安德斯骂骂咧咧地从湖里爬出来,他身强体壮,就算是在雪堆里埋一夜也不会有事,不像那个娇贵的邓零星,只是在地下室里走了一圈就冻到感冒发烧。
不过他也不想再被踹进湖里第二次了,迫于管家的淫威,他只能蹲下身闷闷不乐地收拾垃圾。
莱斯利安看着他打扫卫生,冷不丁地问:“你这么心烦,是因为邓零星?”
安德斯头也不回,“除了他还能有谁?”
他手一扬,准确地将最后一个啤酒罐投进了几米开外的草坪垃圾桶中。
被邓零星涂画过的古籍都是莱斯利安亲自送去修复的,所以他也知道这件事,他当然明白安德斯在怀疑什么,或者那已经不算是怀疑了。
安德斯作为保镖队长,对公爵的安全问题非常敏感,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神经紧绷。邓零星身上有诸多疑点,恐怕在安德斯眼里,这个卧底身份已经坐实了。
“再说了,这个姓邓的可是约尔赫送来的人,约尔赫是个什么东西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混蛋见钱眼开,给钱就办事儿,一点儿也不靠谱。”
莱斯利安没接话,他侧头看向湖中心的圣天使雕像,那天使俯身垂眸,侧脸在月光下显得格外静谧,赤裸的脚边被动物石雕环绕,背后的翅膀向上伸展又收拢,形成一道优美的弧度。
过了半晌,他才迟疑道:“其实我这些天也想过,关于邓零星这个人,我总觉得大人自有他的打算,我们做属下的,还是不要太过插手了。”
安德斯皱眉,“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要我对大人身边的地雷放任不管吗?”
“我们应该认清自己的身份,我是管家,而你是保镖,我们都不是大人的谋客,就不该质疑他的决定,只需要听从命令就够了。”
莱斯利安顿了下,“据我所知,大人从未命令过我们去调查邓零星吧?”
“那…那是因为大人被邓零星迷惑了,那小子长得还不错,背地里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
安德斯恨恨地咬牙,“他们晚上居然还睡在一张床上,这么多年了,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能在大人的卧室里留宿,更别提睡在一起。”
莱斯利安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你吃醋了?”
“滚蛋,老子是直男!”安德斯气急败坏,“再说了,就算我真喜欢男人,也只会喜欢像邓零星那种清秀的…”
纤瘦的,乖巧可人的……
等等,他怎么忽然把邓零星列入了自己的择偶标准,都怪莱斯利安这个闷骚,把话题引到了奇怪的地方。
“算了,反正我已经有办法对付他了。”安德斯脱掉湿淋淋的外套,用力拧干上面的水。
“什么办法?”
安德斯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在莱斯利安面前晃了晃,“就用这个。”
小玻璃瓶里装着透明的液体,莱斯利安心生不妙,“这是什么药?你别乱来,万一成瘾了你后悔都来不及!”
“不是你想的那种东西。”安德斯在玻璃瓶上拧了一个小喷雾头,“这里面是拟荆芥提取液,也就是常说的猫薄荷。”
“我在里面加了一些可吸入性的吐真剂,就做成了对付猫科动物最有用的逼供利器。”
安德斯顺手往自己身上喷了一些,“我们闻着没什么味道,但是猫科基因携带者一闻到这个,马上就会晕乎,失去正常的思考能力,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他还能不能继续演戏。”
“……”莱斯利安总觉得不太妥当,但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阻止他。
……
今天城堡里有贵客来访。
公爵的那位表兄,也就是西际国的王储殿下,因为约格伦喝茶聊天一直约不上,今天便亲自过来找他了。
王储名为罗恩.艾利克斯汀,今年二十七岁,是白蟒基因携带者。
他有一双暗红色的眼睛和浅金的发色,穿着合身的休闲式西装,外表贵气十足,眉眼和格伦有几分相像。
罗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拿起丢在旁边的毛绒玩偶,仔细端详着玩偶搞怪的表情,似乎对这件玩具出现在华丽的客厅中感到疑惑。
格伦坐在茶几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左手端着茶杯,右手拿着文件,头也不抬地道:“那是零星的玩具,他总是乱扔,我管了几次之后就懒得再说他了。”
罗恩把玩偶放在一边,笑道:“真稀奇,你居然能容忍有人搞乱你的客厅。”
格伦放下茶杯翻了一页文件,叹了口气,“他闯的祸多了,这种小事我已经不会再在意。”
“看来你是真喜欢他,那么,应该确定就是他了?”
格伦点头:“是他。”
罗恩很愉快地鼓了鼓掌,“那要恭喜你了,对了,父亲一直很上心你的婚事,帮你约订了几位贵族家的千金小姐,要我替你回绝掉吗?”
“可以。”
罗恩看着对面那张冷淡到没有情绪的脸,有意把话题往敏感的方向引,“你们同床共枕也有段时间了,身体上有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格伦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亲过了。”
“只有亲吻吗?没有更亲密一些的?”没打听到更劲爆的八卦,罗恩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你们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你们夜夜睡在一起,就没有擦枪走火过?”
“我不想强迫他,他总是哭,我不忍心。”
罗恩想了想,“但是如果他发情期到了该怎么办,你总不能让他硬生生的捱过去吧?”
“他的发情期不是季节性的,也没有固定日期,只要小心别让他受到刺激就行了。”
罗恩忍不住笑了起来,调侃道:“你还真是个不动如山的君子啊。”
格伦没说话,他垂下眼帘,眼神深沉。
不动如山?君子?不,其实他一直在受着邓零星无意间的引诱:
他笑的时候,哭的时候,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抱着自己喊大大的时候,带着满身湿气与沐浴露花香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晚上睡觉时呼吸的气息萦绕在自己耳边的时候…
格伦无时无刻不想把他压在床上,疯狂占有他的身体,粗暴地按着他的腰,抓着他的双手,让他浑身发抖两腿发软,除了哭泣求饶之外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没有这样做,只是不想被邓零星讨厌而已。
罗恩忽然扭头看向旋转楼梯那边,“真巧,这位就是邓零星吧?”
邓零星靠在楼梯扶手上,身上披着一件宽松的毛衫外套,怯生生地望着这个陌生人,“你是谁呀?”
“我是格伦的哥哥。”罗恩笑眯眯地,“你说你应该叫我什么?”
邓零星一愣,紧接着他脸上露出苦恼又纠结的表情。
“嗯…大大的哥哥,大大的哥哥…”
他笨拙地数着手指,“一一得一,一二得二,爸爸的爸爸是我的爷爷,大大的哥哥是…嗯,是…爸爸?”
罗恩微笑,“不错的称呼,就这样叫吧。”
格伦:“……”
邓零星很无语,心说他主动叫声爸爸也就算了,毕竟他是个懵懂无知的傻子,但是你怎么还真应声啊?堂堂一个王储殿下,一个脑袋正常的成年男人,在伦理上占一个小傻子的便宜,这合适吗?
格伦也不太高兴,他招手叫邓零星过来,把他揽在怀里,耐心地教他,“这是罗恩殿下,你可以叫他殿下,也可以直接叫他的名字。”
罗恩哑然失笑,“直接叫我的名字也太无礼了吧,还是叫爸爸好听,来,零星听话,叫我爸爸。”
邓零星:“……”
他大概也许是有点儿明白为什么王储殿下每次约格伦见面都会被拒绝了,像这种欠欠的性格,谁愿意见他啊。
格伦不再跟他废话,抬手按下茶几旁边的隐藏触摸式按键,接通了内部电话,他冷冷地吩咐莱斯利安,“过来,准备送客。”
罗恩赶忙举手投降,笑道:“好啦,我开玩笑的,我们兄弟俩好不容易见一次,茶都没喝完就赶我走,是不是太见外了?”
格伦大发慈悲道:“好吧,允许你喝完这杯茶。”
“……”罗恩的视线落在格伦的右手上,那只手紧紧搂着邓零星的腰,将他禁锢在自己怀中。那是一个很有占有欲的姿势,邓零星被迫跨坐在格伦的大腿上,被格伦霸占着全部的注意力,想要看一眼罗恩都要很费力地回头。
罗恩了然地叹息一声,“明白了,看来老婆对你来说比兄弟更重要,不过看到你这样开心,我也就放心了。”
邓零星当时正探过身子去拿茶几上的点心,闻言不由得愣了一下,老婆?什么老婆,他没听说公爵已经结婚了。
邓零星偷偷观察格伦的表情,见对方既没有因为这凭空造谣而生气,也没有反驳。他心生疑虑,难道公爵在外界不知道的情况下隐婚了吗?或许是因为结婚对象身份特殊,无法在媒体前露面?
但马上他又意识到,罗恩在说“老婆”这个词的时候,目光好像投向了他…
不会吧?这简直比恐怖片还要惊悚,而且荒谬至极。是不是他这些天和公爵相处过于亲密,导致其他人产生了误解?
邓零星稳住心神:算了,这不重要,不管公爵把他视为什么,都不会影响到他的任务。
罗恩殿下喝完这杯茶就走了,他百忙之中抽出空闲来拜访格伦,似乎只是为了叙叙旧。
第二十八章 猫薄荷的妙用
关于基因刺激剂的相关指令仍然没有下来,邓零星不免有些失望。
他这个人…用乔队长的话来说就是好大喜功,一心想着立功劳,任务难度越大他越高兴,因为得到的奖金也更多。所以邓零星很期待总部给他新添一个任务,命令他去窃取刺激剂的配方。
可惜总部并没有满足他这个任性的愿望,邓零星委婉地跟乔桑提了一下,然后喜提一顿痛骂。
这天傍晚,吃完晚餐之后邓零星就窝在家庭影院的沙发上,裹着毯子看电视。没有开灯,屋内光线昏暗,唯一的光源是正前方的大屏幕。
邓零星左手边放着一桶巧克力口味的爆米花,右手边放着一瓶冰镇可乐,茶几上摆满了薯片、辣条等零食。
平时格伦是不允许他晚上吃太多零食的,之前有一次他晚上偷偷吃了七根冰淇淋,然后胃痛了一整晚。格伦冷着脸骂了他一顿,惩罚他三天不许吃任何零食和饮料。
不过今天格伦不在城堡,天高皇帝远,自然是管不到他的。
邓零星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现在是晚上九点钟,格伦大概会在十点钟结束会议,回到城堡,邓零星加快了吃东西的速度,试图在公爵回来之前毁尸灭迹。
他撕开一包薯片,正要吃,忽然房门被推开了,走廊的灯光照进昏暗的影院,同时也勾勒出来人那高大的身形轮廓。
邓零星一惊,以为格伦提前回来了,下意识把薯片藏到抱枕后面,回过头,脸上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大大,你回来…”
话没说完,因为他发现来的不是公爵,而是安德斯。
这就稀奇了,安德斯平时很少会单独跟他见面,邓零星猜测对方可能是忌惮自己会陷害他,毕竟从外人看来他们实力差距巨大,安德斯是个凶狠暴躁的男人,而邓零星弱小无助又可怜。
如果邓零星故意弄伤自己再栽赃到安德斯头上,外人一定会偏向邓零星这边。
其实邓零星也考虑过要不要用这种方式排除掉安德斯这个隐患,就像那些古早小说里常常出现的桥段,他可以故意摔进湖里淹个半死,被救上来之后再说是安德斯推的。
不过他并不打算这样做,不是因为他心善,而是公爵的洞察力太强,他担心自己栽赃不成反露马脚,节外生枝。
安德斯一言不发地关上门,向邓零星走去。
随着那沉稳的脚步声逐渐靠近,邓零星也紧张起来。他不明白安德斯想干什么,这可是在城堡内,只要他喊一声,立刻就有人冲进来,安德斯应该没有蠢到在这里对他动手吧?
安德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手臂搭在扶手上,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邓零星赶紧护住自己的爆米花桶,防止被碰洒,他害怕地往后面躲,哆哆嗦嗦地,“你,你来做什么?不要再欺负我了,走开,快走开…”
那语气好像在驱赶什么恶心的害虫,安德斯冷笑道:“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也没有监控,你没必要再装了吧?”
那谁知道你身上有没有带窃听器呢?邓零星默默地想着,他仍然佯装畏惧,双手颤抖着捧起爆米花桶,卑微地讨好他,“这个给你吃,不要打我,求你了…”
安德斯一把拍开他的手,白花花的爆米花撒在地毯上,邓零星有点儿生气,“不可以浪费食物!”
“你少装无辜!”安德斯忽然抓住邓零星的左手手腕,强行将他拉近,两人几乎是紧挨在一起,安德斯冷冽地盯着他,“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什么人,谁派你来的?!”
“我,我…”邓零星惊慌失措地睁大眼睛,眼里蓄满了泪水,慌忙求饶,“我不懂,别打我,我怕…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说你是坏人了…”
他抬起右手护住脑袋,这是一个经常挨打的人才会有的习惯性的动作,完全出于本能。
安德斯不悦地眯起眼睛,“还演?”
邓零星心说他当然要演,而且还要演得惟妙惟肖、催人泪下。如果安德斯想通过心理施压让他招供,那就太天真了,他也是受过审讯训练的,不可能被逼问几句就露出破绽。
但是……不知为何,邓零星脑子有些混乱和迟钝,有点儿想不起来下一句话该说什么了。
或许是离安德斯太近,他能清楚地闻到对方身上香水的味道。这很不对劲儿,安德斯性格直率,虽然长得很帅,但生活上完全是个糙汉。他不是一个会喷香水的男人,更没有心思像公爵那样让佣人在衣服上熏香。
可是那股味道非常清晰,邓零星说不清那是什么类型的香水,只是觉得非常好闻,非常有吸引力。闻着这种味道,他像是喝醉了一样,心里不自觉地放空,大脑神经也松弛下来,神情呆滞,不过几秒钟,眼睛便慢慢失去了焦距…
邓零星完全失去了警戒心与理智,安德斯观察着他的表情,知道他已经中招了。
“很好,邓零星,实话告诉我。”安德斯放低声音,同时打开了手机录音,“你从何处来,潜伏到公爵身边有什么目的,你背后是什么组织?”
邓零星跪坐在沙发上,上身前倾,双手按着大腿之间的沙发皮面,茫然地注视着他的脸。他歪着头,目光描摹着安德斯锐利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分明的面部轮廓。
拟荆芥提取液与吸入式吐真剂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连安德斯都没预料到的效果:邓零星出现了严重的幻觉。
安德斯那英俊的五官在邓零星眼里扭曲变形,变大变小变宽变窄,最终变成了另一种熟悉的样子——一个相貌可爱、大眼睛尖下巴的小女生。
安德斯没能得到他想要的答案,因为邓零星忽然张开胳膊,扑过来用力抱住了他。
“克洛洛…”邓零星使劲儿地用脑袋蹭他顶他,又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腰,“克洛洛,你从漫画里出来看我了啊,我好高兴好感动…”
他激动得都哭了,抽泣着,“我,我一直都喜欢你,家里摆满了你的手办,专门为你腾了一间屋子哦…”
“?”安德斯震惊,他是真没想到药效会这么猛,邓零星像个八爪鱼一样缠在他身上,推都推不开。他不知道邓零星口中念的那个名字是谁,听起来不像现实中存在的人,难道是个代号吗?
邓零星双眼朦胧地望着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奇怪,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不过还是很可爱哦~”
他又捏了捏安德斯健壮的手臂,“胳膊也变粗了,怎么还有肌肉…”
接着他又按了按安德斯的胸膛,发出疑惑的声音,“嗯?好硬…”
最后,邓零星的手无意识间放到了下面,手指碰到安德斯的胯间…
“啊?”邓零星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抽了口冷气,“你下面,下面…嗯?嗯?!克洛洛,你,你是男人吗?!”
安德斯:“……说什么废话!”
“你给我清醒一点儿,先回答我的问题!”
安德斯暴躁地吼了他几句,但是紧接着马上就闭嘴了。
刚才邓零星身上裹着毯子,他没留意,这会儿才发现邓零星身上竟然只穿着一件睡衣,布料很薄,裤子也很短,只遮到了大腿的位置。
邓零星死死地抱着他,所以安德斯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体温正在急剧攀升。
不止如此,邓零星的脸和耳朵很红,胸膛和手掌非常的热,呼吸急促,心脏跳得很快,白皙的大腿不自觉地蹭着沙发,很不舒服的样子。
安德斯脑子轰地一声,炸了。
这个模样他太熟悉了,很显然,邓零星的发情期到了。
可是他记得邓零星的发情期不是季节性的…糟了,他差点儿忘了,像邓零星这种诱发性的才是最麻烦的,一定是猫薄荷提取液刺激到了他,使他无法控制地陷入了情欲中。
想明白之后,安德斯首先感到的就是危险,关乎性命的危险。
如果让公爵大人看到他们像这样缠在一起,保准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当下最要紧地是拉开距离,安德斯伸手抓住邓零星的后衣领,粗暴地把他拎起来往沙发上一扔。
邓零星可能是不小心撞哪儿了,吃痛地闷哼了一声,抱着脑袋蜷缩起来。
这么一撞反倒是把幻觉撞没了,他不再继续往安德斯身上扑,安静地趴在沙发上,整个人老实了不少。
安德斯一愣,赶紧凑过去,试图拉开他的手,“是不是撞到头了,没出血吧?给我看看。”
邓零星却很不配合,用力捂着脑袋不给安德斯看,安德斯气急败坏地骂人,“揍你了啊!让我看一下,万一撞出个好歹来,大人会杀了我的!”
邓零星还是不听,他躬着身体,使劲闭着眼,更加往沙发里面躲去。
安德斯只好先把灯打开,房间顿时灯光大亮,安德斯看到邓零星捂着脑袋的手指缝之间露出一些细软的绒毛。
安德斯一怔,随后强硬地拽开邓零星的手。
然后,一双猫耳便很有弹性地冒了出来,在安德斯的视线中轻轻颤抖着。
第二十九章 小猫尾巴
猫耳外侧是棕黄色的,内部没有被绒毛覆盖的地方粉粉嫩嫩,长着白色的耳朵毛,因为主人过度紧张,这双猫耳也倒背着向后拉平,紧贴在头顶,也就是小猫害怕时常常出现的飞机耳。
安德斯松了口气,见怪不怪地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把你脑袋撞破了,一对猫耳朵有什么可藏的,发情期不都是这样吗?”
大部分人在发情期时身体都会出现一些动物特征,例如鱼类基因携带者脖颈和大腿处会长出隐约的鳞片,鸟类的关节处会长出几根翎羽,哺乳动物最常见的就是邓零星这种,长出兽耳和尾巴,不过发情期结束后就会消退,对健康没有什么影响。
安德斯偶尔逛夜店时,经常能看到一些性感的兔女郎或小狗男,他们会巧妙又熟练的运用自己的发情期,将自身打造成这种奇特的样子,以满足某些客人特殊的癖好。
所以说这种现象不足为奇,安德斯不明白邓零星为什么要这样藏着掖着。
对于邓零星来说,这件事非常耻辱非常丢人,把发情期时的猫耳和尾巴露给外人看,和脱下裤子给别人看内裤有什么区别?
出现这种预料之外的情况,安德斯也没办法再继续审讯,他无奈地道:“你先忍忍,我去给你拿镇定剂。”
其实一般人碰上发情期忍忍就过去了,但也有少数人体质特殊,反应会特别强烈,邓零星的发情期看着就挺严重的,而且他那个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安德斯怕他承受不住直接死过去,只能先去找药。
他站起身刚要走,邓零星忽然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他费力地抬起头,脸上一片潮红,断断续续地求道:“别,别走,帮我…”
安德斯大惊失色,仿佛被火烧了一样赶紧甩开他的手,“卧槽你想害死我啊!我怎么敢帮你,让公爵知道了他会把活埋了的!”
“……”邓零星大口大口喘息着,好不容易才压制住身体里的躁动,艰难地说出下半句话,“…帮我拿水!”
“啊?哦。”安德斯没想到竟然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有点儿尴尬地转过身去。
旁边不远处就有个小吧台,安德斯拿玻璃杯接了半杯水,又往里面加了几块冰,冷着脸递给邓零星,“给你,喝吧。”
邓零星手指颤抖地接过水杯,但他没喝,而是高举右手,将一整杯冰水全部倒在了自己头上。
哗啦!
冰水当头泼下,邓零星的头发和睡衣瞬间就湿透了,冰凉的水让他的体温稍微降下了一些,脑子也清醒了几分,但这种举动无异于螳臂挡车,根本消灭不了体内熊熊燃烧的欲火,很快那种感觉又涌了上来,几乎烧干净了他仅存的理智。
这太不正常了,邓零星以前也经历过几次发情期,最近的是三月份的时候,他对大街行道树的花粉过敏,诱发了发情期。
但那不过也只是欲望比平时强烈了一些,自己撸几次就好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基本的思考能力都要融化在潮热的漩涡中。
他并不知道安德斯为了对付他在衣服上喷了什么药,也没有精力去思考了。
安德斯被他泼水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抓住他的手腕,抢过玻璃杯,“我操,你发什么疯,让公爵看见了还以为是我在欺负你。”
“走开…”邓零星无力地推了推他,努力站起身想去再接一些冰水,安德斯粗暴地把他按回沙发上,“你给我坐好,老实点儿,我现在就去拿镇定剂。”
邓零星现在根本理解不了镇定剂这个词的意思,他浑身发热,喉咙干涸,满脑子都是想喝水,但安德斯禁止他离开沙发,他心里就特别的烦躁,很讨厌这个人,本能地抬手去打他。
安德斯只好一只手挡住他的攻击,另一只手还得按着他,拉扯之间邓零星胸前的扣子被拽开了,衣襟大敞,露出白皙平坦的胸口,冰水顺着脖子流了下来。
格伦就是在这个时候推开门,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
安德斯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连忙推开邓零星,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大人,这…这是个误会,我本来只是想来问他几个问题,但他发情期突然到了,我,我是想立刻跟您报告的,但是…”
“出去。”格伦眼神阴沉,声音也冰冻三尺,安德斯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干涩的嗓子费力地挤出几个字,“明白,我马上离开。”
安德斯像做贼似的飞快的逃离了这个令人窒息的房间,邓零星在沙发上摸索着,把压在身下的毯子拽出来,蒙到自己头上。
他双手握着毯子的两边挤在胸前,收拢双腿蜷缩在宽大的沙发角落里,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张红通通的脸。
他两眼失神,没有焦距的望着前方,嘴巴微张,急促地喘息着,那样子看着呆呆的,比平时更加可爱。
房间里的空调温度明明设定在人体最适温度,但格伦一看到邓零星那张脸,一股热火瞬间席卷全身。
他刚才参加完一场商业晚宴,身上还穿着庄重复杂的西式礼服,戴着黑色的皮质手套,他抬手勾住领带,往下拽了拽,松开紧箍的领口,这才感觉空气流畅了不少。
格伦走到沙发旁边,想要拉开毯子,邓零星赶紧往下埋头,慌张道:“别,别看!别看我…”
“别害怕,我只是想帮你。”格伦把邓零星抱在怀里,拿开毯子扔到一边,那双毛茸茸的耳朵便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格伦的大手覆盖在邓零星的猫耳上,轻轻揉了揉,“这里难受吗?痛不痛?”
邓零星没有说话,只是不住地躲着公爵的手,他的神志已经不太清楚了,想不起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也认不出面前的人是谁。
但是他脑子里还是绷着一根弦,知道自己是在执行危险的任务,在伪装什么角色,一旦说错话就会万劫不复。
所以他干脆紧紧咬住嘴唇,一句话都不肯说,一心一意的对抗着体内的火热。
格伦的手顺着他的脊背摸了过去,最后落在邓零星挺翘窄小的屁股上。
他感觉到裤子下面鼓鼓囊囊的,好像有什么东西,便将手伸进内裤中摸索一下,拽出来一根长长的尾巴,浅棕色的绒毛上长着黑色的斑纹。
真可爱…公爵脸上没什么表情,心中却如此想到。
他一手揽着邓零星的腰,另一手摸过他的尾巴,拇指和食指环住尾巴根儿的地方,不轻不重地捏了几下。
“唔!别…别碰!”
猫尾巴是他的敏感部位,尤其是根部与尾椎骨相连的部位。那感觉就像触电了似的,一道电流从尾巴根部窜到了腰间,邓零星惊喘一声,身体一下子就软了。
他努力挣扎着,推开格伦结实的手臂,狼狈地趴在沙发上想要逃跑。
他的衣服都湿透了,本就薄的布料紧紧贴在身上,顺着他跪趴的姿势勾勒出腰臀的轮廓。
格伦有些难以自持了,他本身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便顺势压了上来,从背后抱住邓零星,扣住他的五指压制住他的挣扎。
他低头亲了亲邓零星的后颈,另一只手伸向下方,嗓音已经沾染上情欲,“别怕,我来帮你。”
第三十章 再也不跟你天下第一好了
邓零星这次的发情期持续了整整三天,这三天里他都没有离开过卧室,格伦一直陪着他——不怀好意的陪着。
直到第三天早晨,邓零星体内的热度才彻底消散,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也消失了。他慢慢睁开眼,费力地从被子里爬出来,身上酸痛难忍,仿佛这三天是被扔在马路上,让大卡车来回碾压了几十回。
他扭头看向一旁的落地镜,上面清楚地照出他惨不忍睹的身体,脖子、胸口、腰部全都是红印子,吻痕甚至延伸到了大腿内侧。
邓零星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发,呆呆地看了镜子几秒,然后表情呆滞地倒回大床上,裹紧了被子。
噩梦,这绝对是一场噩梦。
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已,不曾真实发生过。发情期是梦,被公爵压倒也是梦,被按在床上弄得嗷嗷叫更是噩梦中的噩梦!
但是身后那清晰的刺痛却在提醒他,他此时处于现实之中,不管如何逃避,他的第一次还是莫名其妙地交出去了,交给了一个比他强势太多的男人。
浑身疼,但脑袋清楚了很多,他大概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失控了,十有八九是安德斯搞得鬼。他当时在对方身上闻到了奇异的香味,估计就是那个东西让他丧失了理智,还诱发了发情期。
不过也多亏那种药,虽然把他搞得晕晕乎乎,神志不清,忘记了自己的危险处境和本职工作,但这种混乱和迟钝跟他平时的样子很像,公爵应该没看出来。
他原本就预设好这次任务会有身体上的牺牲,命都可以不要,被操几次算什么,就当是工伤了。他活得通透,心里虽然有些抓狂和烦躁,想找个人打一顿,但还远远不到情绪崩溃的地步,也没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邓零星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公爵跟他上床了,会不会发现他是个处男。
他也不懂这种事情能不能感觉出来,万一引起公爵的怀疑,红灯区小可怜这个虚假人设就立不住了。
正心烦着,卧室的门忽然开了,格伦带着早餐走了进来,邓零星立刻缩回了被子里,假装还在睡。
格伦将餐盘放在床头的矮柜上,那是营养师专门为他研究的食谱,一盅奶白色的清炖海鱼汤,几碟荤素搭配的小菜,主打一个营养又清淡,色香味俱全。
这几天他一直是吃小灶,后厨专门分出一个房间来给他做饭,一日三餐的饮食比公爵还要精致讲究。
他吃饭时总是在大床上支一张小桌,连床都懒得下,偶尔那些汤汤水水撒在床单上,有洁癖的公爵也只当看不见,顶多就是饭后叫人来把床单换了。
——事实上,这三天里,就算邓零星不把汤水弄在床上,他们也有着每天都要换至少两次床单的需求。
邓零星躲在被子里不说话,很快床边一沉,是格伦坐下了。他轻轻拍了拍鼓起的被子,“零星,先起来吃饭,吃完再睡。”
被子下面的人动了动,紧接着便传来带着哭腔的闺怨,“不要,我不要…我讨厌大大了,大大一直在欺负我,还打我,和那些坏人一样…呜呜我好痛,我再也不跟大大天下第一好了!”
格伦只好放缓声音哄他,“抱歉,零星,只是那时候你在发情期中,很难受,我也是为了帮你。”
邓零星的哭声停住了,他从被子底下露出脸来,一双眼睛半信半疑地望着他,“…真的吗?”
“是,真的。”格伦迟疑地道,他难得有些心虚,甚至不敢去看那双雾蒙蒙的眼睛。
他教邓零星不许说谎,自己却谎言连篇,嘴上说是为他好,但实际上还是他自己的私心。若是真的只想帮邓零星平安度过发情期,用手帮他疏解一下就好了,没必要做到最后,还一连弄了三天。
在邓零星面前,他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所以现在邓零星讨厌他、害怕他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邓零星竟然很轻易地相信了格伦的说辞,他从被子里爬出来,慢吞吞地钻进格伦怀里,用头顶蹭了蹭他的脖子。
“那对不起嘛…”他的嗓子还有些沙哑,语调软绵绵的,“大大是在帮我,我不讨厌大大了…还跟大大天下第一好…”
“……”格伦的心仿佛凭空中了一箭,良心很痛。
“好了,我们先吃早餐。”格伦在邓零星身后垫了一个软和的靠枕,端起汤盅一勺一勺的喂他。怕温度太高烫到他,还要小心地吹两口气,再塞进他嘴里。
把人喂饱之后,格伦拿起手帕擦拭邓零星嘴角的汤渍,又低下头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我爱你,零星。”他低声说道。
邓零星没有回应他,好像无法理解“爱”这个字眼似的。
虽然发情期已经结束了,但今天一整天邓零星还是没有离开卧室,他原本不是一个这样脆弱的人,只是这几天连续不断的情事夺走了他大部分力气,腰酸背痛屁股疼腿抽筋,实在是懒得再下床。
格伦推掉了今天的工作,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给他读故事书,林林总总都是一些无聊的童话故事,听得邓零星只打哈欠。
可是看着公爵兴致勃勃的样子,他也说不出不想听故事只想看电视的话,只能忍了。
又过了一天,邓零星的体力才恢复到七七八八,他从卧室里出来,沿着走廊想去花园,迎面撞上安德斯走过来。
俩人一照面,彼此都有点儿尴尬。
尤其是在看到邓零星脖子上还未完全消退的吻痕之后,安德斯更尴尬了,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看。
邓零星也不想跟他说话,俩人就这样沉默着擦肩而过。
分开几米远之后,安德斯忽然停住脚步,他没有回头,用一种很低沉的声音说道:“邓零星,我想公爵大人是真的喜欢你,你这样骗他,不内疚吗?”
邓零星愣了下,他转过身茫然地看着安德斯,抬起手摸了摸下唇,无辜的眨眨眼,“什么呀?听不懂…我没有骗大大哦,大大说了,不许我说谎的…”
安德斯冷哧一声,阴着脸走了。
邓零星也继续往前走,只是刚才天真无辜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他表情烦躁,走路脚步声也很重,一下一下用力跺着地板,仿佛天底下二十五亿人口每人都欠了他二百块钱。
愧疚?他能有个屁的愧疚,格伦连他本垒都上了,把他搞得五迷三道、七荤八素的,都快日到床头柜里了,而且不出意外的话等公爵死了,他也活不了。
要是这样还能愧疚的话,他也不用做什么杀手了,辞职回老家卖红薯去吧,至少红薯不会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