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云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南岛不见旧时风 > 13、4-2
    用方言唱的本土戏曲,没有几个年轻人爱听,九曲十八弯的咿呀腔调与大量非日常语,对于讲惯了普通话的年轻一辈来说与外星语言无异,庙会的戏台子底下,除了周予与泳柔,再没有别的年轻面孔,她俩站在一众阿公阿嫲的座位后头,肩并肩仰头看,看着演员的水袖从戏台子的左侧甩到了右侧,又从右侧甩到左侧,一旁的乐团奏着乐:咚咚锵、咚咚锵。两个人各自想着心事,半句都没听明白。

    站了半晌,周予问:“这是演到哪里了?”

    台上花旦小生簪花佩玉的,也不知都是些什么戏中人,泳柔瞎猜道:“不知道,可能是在进京赶考吧?”

    前排一个阿公扭过头来,“什么进京赶考?你们这些后生仔,家乡话不会听不会讲,怎么都没点浪漫情调了?这一出是《荔镜记》,”阿公拿手指戳来点去,讲给她们听,“你看他们两个,男才女貌,在这个灯会上一见钟情,这个男的呢,折扇丢了,给这个女的捡了去……”

    阿公说起书来比听戏更起劲,逮住她们两个大说特说,她俩谁也不好意思打断人家,被迫听了足足三幕,没能聊上几句话。泳柔问周予怎么忽然来,是来给杂志拍素材吗?周予眼望着台上出神,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刚才喝的饮料太甜,残留在嘴唇上的糖分好像黏住了她的嘴,静滞几秒,她才终于嗯了一声。

    回程的时候,周予特意打电话让小朱阿姨来接她,好给小朱寻个开车出门的由头。家里原就有两辆车,阿妈开走一辆,阿爸另有一辆公家的,因此总有一辆空闲,小朱欢天喜地,把车开过海来接她。

    泳柔挥手与周予道别。

    她记性好,一眼认得,来接周予的车,不是去年她们一家来吃海鲜时开的那辆。她猜想,是换车了?还是本就有两辆?开车的人也不是周予的母亲,周予说,那是她们家里的钟点工阿姨。

    脱下校服,她跟周予各自归位,一个仍搁浅在滩涂的淤泥里,一个则住在遥远的云端。

    不过好在,云端居民也是需要吃早饭的。这样想来,她离云端好像也没那么远。

    到了正月十一,年味淡了许多,但寒假还未过完,村里孩子的烟花也就还未打完,泳柔近来对这些呼朋引伴的活动缺乏兴致,也许因为上高中了,也许因为她在学校接触了太多“外面世界”来的孩子,她愈发觉得村野间的同伴们幼稚、粗鲁,尤以方光耀为首,成天聚在一起就爱说些屎屁尿笑话,近来她每每听见,都完全笑不出来了。

    以前不是这样的。她反思过,这是不是一种“端着”?是不是像小叔他们一家一样,“飘了”?

    小奇无察她的变化,小奇是水一样的女孩,形状散漫,可以在宽阔河床上奔流,也可以挤进石头缝里,总是轻松自在。她与小奇见了两面,第一次,她想谈谈文理分科的事,小奇大喊这可是寒假!何况,文理分科要到夏天的时候才定。第二次,她关心小奇的寒假作业写完没有,小奇说,你写完了?借我抄抄!她无奈,只得回家将几科作业逐一整理好。小奇的大考名次一直在六七八百名间晃荡,按往届的高考情况,大概能上个普通重本的强势专业,她自己是一点都不急,在她看来,高三,高考,都还远在天边呢。

    正月十一,对于泳柔来说,更是2月13,是情人节的前一天。她记着初五在巷子里听到的冯曳与光耀间的对话,距离情人节越近,她越提心吊胆,几次三番借口上网查学习资料,跑到大伯家去试探光耀有无异动。不过,光耀这人本就外强中干,料是没有那个胆子,见她来,还有意讨好她,恐是怕她泄露了秘密,主动提出要带她玩什么红警什么反恐精英,还送了个q*q秀给她。她登上久不登录的q*q,翻出通讯录,加上了5班的班群,她的昵称是“海边的风”。

    很快,群里有个叫“fornothing”的人加她,她通过申请,对面发来四个字:我是周予。

    光耀抱着膝盖坐在她身旁,忽然唯唯诺诺地来了一句:“喂,你不会说出去的吧?”

    她斜睨他一眼。

    其实,她并不讨厌光耀。她讨厌的是与小奇站在一起的光耀,是嘴上三句不离小奇的光耀。她点开周予的空间主页,是上锁的,什么都看不见。

    她盯着屏幕,嘴上说:“谁说了,谁就是大笨猪。”

    两个人别扭得谁也不看谁,彼此都抗拒再与对方细谈此事。

    情人节前一天,泳柔的世界还是响起了珍贵之人将被抢走的警报。不过那人不是小奇,而是细姑姑。

    午饭点刚过,小叔到泳柔家来了。

    “阿细!阿细在这里吗?”他大踏步进门。泳柔觉着奇怪,小叔一家早回城里了,怎又突然跑来?“阿柔,你知不知道你细姑在哪里?快去找人,叫她到你大伯那去。”他喜笑颜开,难掩兴奋,“你小姑父一家来了。”

    “小姑父”三字一出,泳柔仿佛听见晴空巨雷,阿妈阿爸闻讯也从屋里出来,阿妈惊奇道:“小姑父?是你上次讲介绍给阿细的,县里那家姓温的?”阿爸执桌上的水盅,倒了杯水给小叔。

    “是!幸好我今天在外办事,离大桥不远,一接到电话,就马上开车过来。你们知道今年过节,姓温的给县里捐了多少钱?”他猛灌一口水,讲得又快又急,濡湿的唇角挤出一点唾沫,“哇,阿细这下走运了,这是桩大好的亲事,那渔港码头上姓温的船,都可以组一支远洋船队了。还有东边那个最大的生蚝养殖场,也是他们家的。去年,老温还在市里给他四个儿子一人买了一套房,听说接下来准备搞货运,搞生鲜产业链,要把这个岛上的特产销到全国!”

    阿妈说:“哦,那不就算是岛上的首富了?”

    “算!温家几个儿子我都见过,脑子活,会钻门路,我看将来大有可为。跟阿细相看这个水鸿是他们家最小的,现在在市政府上班,将来要做大官的。不过,他们家有一点缺陷,就是书读不好,几个儿子,还有几个孙子,按现在小孩子的话来说,都是学渣。所以他们才看阿细合眼,这就叫优化基因。阿细这个名校研究生,也算是没白读了!”

    泳柔在一旁冷言冷语:“书读不好,在市政府上什么班?当司机还是保安?”

    小叔嘲笑一声,“人家有门路,有钱能使鬼推磨!你快去,去找找你姑,她电话又不接。”

    泳柔不情愿地背身出门,听见小叔在“训导”阿爸:“阿礼,你等下忙完了,也一起过去见见,认识一下,给人家留个印象。别整日闷在家,财又不长脚,不会主动上你的门……”

    小叔是从来不管阿爸叫“哥”的,总是直呼其名。

    泳柔心中一燥,跑了起来。她当然知道细姑在哪里,下了牌桌,正月里头,细姑还爱去另一个地方。但她没有直接寻去,而是绕行小道,挤过厝与厝之间的窄缝,一路跑到大伯家——她要先看一看这个所谓的“小姑父”。

    入了院,她拦下正捧着果切要进厅堂去的光耀,拽他到一边,隔着墙上镂空花窗偷望厅内的一大帮男女老少——这当中分明有好几个都是来凑热闹的四邻,“喂,这里边哪个是——”她把“小姑父”三字吞回去,“是那个,温水鸿?”

    “温水鸿是谁?你说细姑的相亲对象?喏,那个,在扶手上坐着的,侧对我们的那个。”

    她仔细一瞧,脑内自动补齐了被石头花窗遮挡住的部分——温水鸿戴眼镜,留平头,脸长得还算斯文,但脖颈粗短,几乎与肩膀连作一片,感觉像个保龄球瓶——她得出结论是:平平无奇,配不上细姑。“他们来,都说什么了?”她小声问光耀。

    “就说什么,”光耀学起大人的腔调,“趁正月没过,我们两家大人正式见一见,以后都是一家人……”

    “谁跟他们是一家人?细姑答应了?他们在谈恋爱?准备结婚?”

    “你别像串挂炮一样好不好?又不关你事,你激动什么?”光耀说到这里,泳柔瞪大了眼睛——他怎么能这样冷眼旁观细姑的人生大事?“人家说了,支持年轻人先恋爱再结婚,他们不着急。不过,”他偏过头,语气神秘了起来,“他们给钱了!”

    “什么钱?”

    “说是捐给村里修宗祠。之前细姑为捐钱的事跟我爸吵架,他们知道。细姑连这事都跟人家说,应该是在跟人家谈恋爱吧?”

    “呸!你怎么知道是细姑说出去的?不可能。要我猜,肯定是你爸说出去,传来传去,才给人家听去了。那……给了多少?”

    “不知道,装在红包里,有这么厚。”光耀拿手指比划一下,“一万两万的吧。”

    “那这钱……算是他们家捐给我们村的?”

    “应该算彩礼吧?还是聘礼?”

    “别瞎说!什么彩礼聘礼,这跟细姑姑又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人家是以细姑夫家的名义给的,不然无亲无故的,干嘛捐钱?”

    泳柔再想张口说些反驳的话,可却一句都说不出来了,一口气压住她的胸口,她感到气愤,感到被侮辱,细姑压根不在场,她没露面,可能还对这安排一无所知,谈什么彩礼聘礼,什么夫家的名义?她得去找细姑,她撇下光耀撒腿就跑,光耀看着她的背影,嘀咕一句:“海边的疯。”

    *

    泳柔找来的时候,方细正坐在邻村搭起的戏台子底下,这是她少年以来养成的习惯,她跟村里的同龄人玩不来,正月里头没事做,就到各个村子轮番搭起的戏台子底下坐,坐最后一排,耳边戏曲悠扬,迂回的管弦乐间杂着质地生脆的打击乐,她甚少去听唱的是什么内容,而只是将这百转千回的声音当作遮蔽,躲进去,想自己的事。

    方言戏曲在追逐新潮的年轻人听来老土得近乎腐朽,像一棵深扎在故土的巨树,树皮皱得如老人的脸,只有愿意抬头望它的人才知道,年复一年,它都用力抽出新的枝与芽。

    方细对它没有敬仰,她们之间是纯粹的战友情谊,它曾许多次掩护她从青春年少的迷惘与孤独中逃脱。

    泳柔来了,她才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查看,三个未接来电,一个来自四哥,两个来自温水鸿,只打一两次就放弃,意味着他们并不需要她务必在场,另还有一条温水鸿的短信:我父与我到你家拜访,看到消息请回电话。

    她瞧出小侄女心神不宁,扑闪扑闪的眼睛中像有小火苗在跳,可一路上却装作平静,紧紧搂着她的胳膊,像要当她的定心丸,给她撑腰似的,快走到时,终于吐出来一口气,有几分可怜地问她:“姑,你怎么想的?”不等她答,又紧住呼吸认真说:“怎样我都支持你的。”

    方细捏捏泳柔的耳朵,随后毫不趑趄地往前走去,踏过门槛,屋内关于祠堂的谈话暂停,最后一句是:“那老祖宗住的地方,当然马虎不得,我这几年也一直在想,在这岛上,给我们温氏起一座祠堂。没有祠堂,怎么谈得上是故土?”

    说话的男人,六十岁上下,短溜的上半身,衬衫外头套着一件紧鼓鼓的“七匹狼”羊毛背心,方细猜到这是温水鸿的父亲,据说在这小破岛上,算得上颇有来头。“哦,这位就是方小姐?”她还真是头一次在这岛上听见有人称她是“方小姐”。在场齐刷刷好几个人同时站起来,温老先生走来与她握手,阿忠分外殷勤地凑过来扮演家长角色,好事的邻居们站起来给她腾椅子,还有温水鸿,温水鸿在他父亲身侧站定,好个遵从家长的文质青年。

    温老先生先赞她样貌,再赞她学识,客气说今日是来拜个晚年,谈吐得体、措辞妥帖,全然略过了他们是不请自来这个前提。“阿鸿,你请方小姐出去走走,你们年轻人说说话。”温水鸿像是一直在等他父亲提出此建议,立刻双目含笑邀她出门——她读出了他的意思,这是一场会议,他与她之间,有待定的议题。

    退出厅堂时,她瞄见泳柔躲在楼梯上偷看,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这是我们第几次见?”谈话由这一句进入正题。他们散步至村屋渐渐退去的乡间小径,沿途有几句碎语闲谈,讲天气,讲今天的海,讲年节里头的故乡。到底是同乡人,能够以同样的步调丈量这片土地。

    温水鸿答她:“第三次。第一次在半岛咖啡,第二次在电影院。”

    “第三次,我就要同时见你,”方细微笑一下,“跟你爸。”

    “抱歉。”他也笑一下。他一笑,左脸上有个又大又深的酒窝,令他的平头方脸显得不那么无趣。“我爸这人有些传统,有些固执。他想到还没正式来你家拜访,尤其过年也没来问候,觉得过意不去。”

    这是南方传统婚恋习俗中的“男方思维”,须得比女方家先主动才合乎礼节。方细知道他偷换了概念,但她懒得追究。“听说你爸爸给了我大哥一笔钱,捐给我们村的祠堂。”

    “看来你耳目众多呀。”他虽在开玩笑,却有一丝试探意味,想追究这“耳目”是谁。几次接触,方细察觉到他是个防备心很重的男人。“只是一个见面红包,我爸好脸面,希望别见怪。”

    “理解。里面有多少钱?我再还给你。长辈的脸面是一回事,但我们目前还不是这样的关系。”无论如何,她知道大哥一定乐于接受这笔钱,这不仅是公告了四邻他老方家结了一桩好姻亲,也为他挽回了前些日子遭妹妹强硬拒绝而损失的颜面,若要他再吐出来,恐怕又要节外生些难堪的枝了。

    温水鸿停下脚步。“但你愿意在外人面前给我,给我爸这个面子,对吗?你说,目前还不是,是不是意思是,后续有可能是?我们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关系?”

    她干脆回答:“嗯,也有这个意思。”

    温水鸿露出更无防备的笑容。她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以算是不生厌,他有一具聪明的躯壳,善于扮演一切合乎情理的样子,他们一路走,村里人见了,就说阿细,谈朋友了?真好,男俊女美。她不否认,他受到鼓舞般,热情地与所有人搭话问好。

    要是在都市里,她与他,绝谈不上俊与美,只是人群中平凡不过的一组。

    也有人说,看他们两个多搭配?两个都戴眼镜,一看就有知识。乡下老辈夸赞人,一般都缺乏逻辑,也不那么悦耳,但都语出真心。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发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发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发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发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他在炫耀她人对他的青眼。她只说:“嗯。学习一下发财之道。”

    “他本来在大渔船上工作。后来他觉得赚不到钱,就下了船,去港口当海鲜猎头。”

    “海鲜猎头?”

    “这是我的比喻。他每天凌晨到港口去等船靠岸,挑最好的海鲜,到市里去转手卖给那些大饭店。你说,这工作,是不是跟猎头差不多?”

    确实,人有时候也跟案板上的鱼差不多。

    “赚到钱,他就买渔船,他经常说,想赚大钱,就得掌握生产资料。但猎头的生意还一直有做,他和我几个哥把周边不靠海城市的生意也都包了,渔船越买越多,越买越大,又承包出去赚租金。这样讲,好像也算不上有什么发财之道,都是辛苦门路。他喜欢聪明人,他从小就教我们,要多跟聪明人来往。他很喜欢你。”

    这不是“喜欢”,这是“满意”。

    不过没关系,她也只想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想尝试看看她所见惯了的那种活法到底是不是唯一正确,连那戏台子上都不停在唱,唱完了《荔镜记》,又唱《苏六娘》,观众喜闻乐见的,全是些男亲女爱、终成眷属的故事。

    *

    稍晚一些,太阳将要下山时候,温水鸿将车停在冯家村外,步行入村。

    他姓温,却是在这座姓冯的村子里长大的,不过,他们一家早不在冯家村住了,他爸在县里城里都买有商品房。温氏本就是岛上的外姓,是旧年月逃难来到这里的某一支,好几个村里都住有几户温家的旧族人。他爸一直想为温家修一座祠堂,好像平地起了一座房子,他们姓温的才能就此把根牢牢扎入这片土地。

    黄昏的太阳艳红,几乎要吻到那片冯家村孩子们最熟悉的荒废田地。晚饭时间,这里无人,只有中间垄起的田埂上蹲着一个身影,他走近,那折叠的身影迅速打开,像一个孩童刹时舒展出关节,化作窈窕少女的形态。“水鸿哥!”她叫他。

    他没有回话,静静站住不动,看着她脚步轻盈地踏过荒地向他走来。光线刺得他眯起眼,他感到自己的目光就像这光线,细细舔舐过少女凹凸的身体线条,为她镀上金边……

    “水鸿哥。”她已走到他面前,背手,仰头,完全睁开眼,看着他,轻声再叫他一遍。

    他展露出温暖的笑容,在她看来是同冬日夕阳一样温暖,一个又大又深的酒窝陷入去,为他那副斯文的样貌添了可爱的童真。“小曳,你在这里等我?”

    冯曳喜欢温水鸿这样叫她,她不喜欢村里人叫她那些,什么阿曳,什么大妹,土不可耐。

    “我听说你到方口村去了。我一听说,就到这里来等你,都等了一个下午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看阿公的。”她不说“你阿公”,只说“阿公”,好像他们是一家人,这样便能拉近些与他的距离。

    “你最懂我。”他拿手指戳一下她的脸,“你脸上涂了什么?化妆了?这么好看。”

    她脸上浮现一丝羞赧,“水鸿哥,你们单位上班了,这周末就休一天,你干嘛还那么辛苦跑回来?你跟你那个相亲对象相处得好吗?那个方老师。我知道她,方光耀跟方泳柔的小姑嘛。你认识他俩吗?”他听着她讲,不插话,只凝视她。“都是我同学。方光耀那人还行,够讲义气,就是有点婆妈,不够男人,不像你。方泳柔嘛,就是个书虫,我不喜欢她,三好学生,装模作样的。她小姑该不会也跟她一样吧?”

    她讲完一通,眼睛滴溜溜到别处转一圈,转回来,又说:“水鸿哥,明天可是情人节。”

    “情人节,关你个小孩子什么事?”

    她立刻不服气地努起嘴。他笑,她分明在他的笑意中看见了几分令她沉溺的宠爱。“拿去,我在城里买的。”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崭新的迪奥口红,“上次你说最近在学化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

    冯曳欣喜地伸手去,却不接,她将自己的手似有若无地放在他的手上,他了然一般,掌心收住,牵住她的手,拇指内侧中段粗糙的肌肤拂过她滑嫩的手背,随后马上松开,口红塞入了她的手心。

    他说:“好了,你也大了,要知道分寸。”

    两个人并肩往村庄的更深处走去。

    *

    那支迪奥口红一直搁在入门玄关处的鞋柜上,无人问津,直到开学前两天,虞一开门进来。

    方细坐在房内书桌前,竖起耳朵,她听见虞一的行李箱滚轮声。“方老师,你在吗?”话音高高低低,她凭声感知到她弯身换鞋的动作。“嗯?你落了东西。”

    她终于扭头往门外含糊应一声:“什么?”

    她早已忘了那支口红了。

    “这是你的吗?一支新口红。”虞一已走到她房门口,斜倚住门框。“这栋破楼什么时候装个电梯,走得我都出汗了。”她将身上的浅驼色大衣往后一掀,要脱不脱的,挂在手臂上。

    “这才三楼。是你行李箱太重。”虞一的行李箱宛如女明星出差携带的一般,内有无数套置装。方细起身走去接那支口红。“不是我买的,别人送的。”

    “男士?上次半岛咖啡那位?哦,是情人节礼物?”

    “嗯。”

    “你们恋爱了吗?”

    恋爱……方细心中别扭,如果说是“确定关系”,或许她会好受一点。“算是吧。”

    “恭喜。”虞一笑盈盈的目光忽然在她脸上四处徘徊,令她周身不自在,“还真想象不到你恋爱时候的样子。怎么这么久不拆?情人节都过去一礼拜了。”那目光又下落到口红处。她松一口气。

    “拆了好像也用不上,就忘了。这颜色太艳,我在专柜看过。”她不常化妆,技术也平平,大学时念理科,身边女孩少,热衷研习化妆的就更少,本科毕业答辩那天,她花了十五块钱,到学校附近的美甲店化了个妆,当时出入美甲店的基本全是文科类、艺术类的女同学,个个肤若凝脂、白璧无瑕,女店员为她打粉底,打着打着就说,你别低头呀!自卑是一种像地心引力一样的东西。时隔数年,她终于能够对自己承认,在都市中,她偶有感到自卑。

    “怎么会?这是经典色号。我帮你拆。”虞一拆去口红的塑封膜,取出泛着金属光泽的黑管,“你嫌这颜色太重的话,可以薄一些涂。你看。”她执起方细的手,将口红如画笔一样在手背上抹开去,涂出由浅至深的一片红。

    她揉一揉她的手背,让涂得最厚的那部分红色些微晕开,也许是要让她看颜色的变化,但在她看来没有太多不同,她只留意到她执着她的手,那肌肤相碰的微妙触感。柔软,有一点温热。

    “要我帮你在嘴上试试吗?”虞一松开手。

    “不用。”方细微笑,很自然地将悬在空中的手收回,放在眼皮下细看,“我会用的。你寒假都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过年嘛,我们家那些老头老太天天喝酒,我只好作陪啦。”

    其实,方细前几天还看过虞一的社交动态,各种活色生香的自拍照,在车里,在温泉浴场,在夜店,旁边贴着各种各样都市人的脸,男男女女,辨不出其中哪个与她更加亲密。她还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几张现场照片配上短短文字:感动,祝福。还有一句盛赞新娘美貌的英文。

    方细想,虞一这样的都市女子,总显得比她要游刃有余,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嵌入世俗,也或许,人一旦撇弃自卑,便拥有了定义世俗的话语权。